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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云南省委关於边疆六个县区第一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的初步总结

日期:1955-12-10 作者:[待确定]

云南省委并四川、青海、甘肃省委:

云南省委九月二十六日关於边疆六个县区第一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的初步总结收悉。中央认为云南根据这六个县的特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的效果是好的,所取得的经验也很值得重视,特转发四川、青海、甘肃省委参考。

中央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云南省委关於边疆六个县区第一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的初步总结

中央、并发各边疆地委:

兹将我省边疆六个县区第一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的初步总结呈报中央,我省在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七年三年内将有近一百五十万人口的边疆民族地区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第一批六个县区所取得的经验是很重要的。其中如有不妥之处,望中央指示。

云南省委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委关於边疆六个县区第一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地改革的初步总结

我省边疆河口、江城、澜沧、双江、镇康五县及大雪山一个区,共纣四十余万人,少数民族占百分之五十六。除镇康、大雪山多是汉族外,都是民族杂居,有沙、瑶(河口)、哈尼、彝(江城)、拉祜(双江、澜沧)等族,与暂不进行土地改革的傣族和不进行土地改革的卡瓦等族相连,其中四个县毗连越(河口)、寮(江城)、缅(澜沧、镇康)三国。

这六个县区的阶级分化及土地占有情况大体是:占户口百分之三至五的地主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个别地区地主占有土地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大部分地区汉族地主占地主户口百分之八十左右。占户口百分之二至三的富农占有百分之六至七的土地,占户口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的中农占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土地,而占农村户口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贫、雇农,一般仅占有土地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左右。

去年四月全省党的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提出在上述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后,各地都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最后在中央指示下,制定了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的政策原则:主要是在保证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基本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地主从政治上、经济上作了适当让步,肯定: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废除高利贷剥削;不分其它财产,并先留与农民同样一份土地,改革中不打,不杀,除现行犯外不捕,并一般不剥夺其政治权利等。经中央批准后,省委今年一月召开了边疆六个县土地改革会议,各县先后开始试点,至今已在八十八个乡,十二万二千余人口地区结束了土改工作。目前正在铺开的有六十六个乡,八万五千余人口;准备在今冬明春进行改革的有二十六个乡,约三万七千余人口。

从结束土改地区的结果看,农村阶级关系已经基本改组。六十八个乡共没收了地主和半地主式富农的一千五百余万斤产量的土地,废除了地主高利贷(澜沧、大雪山两地即达八六、九○○元),中农也得到很大利益;农民每人平均分到四百斤左右产量的田地,大体满足了贫、雇农民的土地要求,土改中群众有了较充分的发动,发动面和组织面均达农民成年人口百分之八十左右。培养了占农民成年人口百分之六至八的积极分子和一批民族干部,建立了党(澜沧、江城)、团的基层组织(党员六十一人,团员九六○人)。基层政权和武装已掌握在农民手中,农民优势基本树立;从而大大地加强了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阶级团结,基本上摧毁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威风,此外,还争取了一批外逃人员回来(河口七人,镇康八十六人,澜沧四十余人)。证明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不仅达到了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目的,而且发动了群众,将更有利於民族团结和巩固边疆对敌斗争的阵地,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打下基础。

但在改革中,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工作发展也是不平衡的,有些地区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的实质和积极意义认识不足,试点开始时,不少地区曾有放松群众工作的倾向,对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缺乏警惕。也没有有意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解摸底,经省委纠正并再三强调:“必须尽可能多做点群众工作”后,部分地区又出现某些急躁情绪,企图超越政策界限。因此,今后仍须防止和不断纠正干部各种“左”的和右的偏向。同时,也必须看到,由於和平协商土改本身的特点,不能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主要是地主的政治威风打的不透,群众和骨干的斗争锻炼较差,特别是对反革命分子还不能一下子求得解决。在某些点上地主反革命分子已开始反攻,企图复辟,这就说明了土改后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尤其目前正在和即将铺开改革地区,民族关系更为突出,更接近国境沿线,内外关系愈益复杂,而工作基础远较结束改革地区薄弱得多,因而今后改革任务更加重大和更为艰苦了。这就必须坚决继续贯彻土改的各项具体政策,要求各级党委深入具体领导,保持清醒,提高警惕,坚持分期分批铺开,才能顺利完成边疆改革的任务。

上述六个县区虽不同於边疆民族聚居区,但基於当地民族上层统治和宗教传统在群众中还有一定的影响,民族隔阂仍深,群众觉悟低,民族干部不易生长;基於这些地区的内外关系和民族等特点,要进行土地改革,必须:

第一,进行长期艰苦的准备工作,创造改革条件。几年来在团结和稳定上层的基础上,通过团结生产,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如交朋友、做好事,开展救济、贷款、贸易和文教卫生工作,解决贫苦农民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逐步提高群众觉悟,培养了群众积极分子和民族干部,并进行了一些次要改革,地主和农民间的阶级矛盾逐渐突出起来,从而造成形势,使土地改革成了广大群众的自觉要求,有些上层地主也盼望早日“过关”。事实证明,这个工作发展顺序是不能颠倒过来的,任何企图超越群众的觉悟程度、民族上层的改造程度和民族干部的生长程度,盲目地主观地进行改革,将会造成混乱。

第二,在经过长期准备,各项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通过民族自治机关或县人民委员会,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交代土改政策,充分反覆酝酿协商,做出土改决议,并安排好各个方面,然后依照法规,进行改革。

作为土改对象的上层地主、对土改是有顾虑、有抵触、有反抗的,但基於大势所趋,一般用赞成或不反对土改来换取改得和平些和保留更多的切身利益,为了达成协议,在政策上给以让步,对某些上层,在生活上给以必要照顾,以此作为协商的物质条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依靠群众力量,在会内外有领导的对他们施加一些压力,迫使其接受土改,则是达成协议的主要基础。

土改区的富农、宗教人物以及邻近缓改区和肯定不进行土改地区的民族上层和群众,一般对土改都存有顾虑和误解,加上语言隔阂和敌特挑拨离间,更易引起震动;因此,在做好上层头人安排工作的同时,对这几个方面也须进行妥善安排,形成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肯定不土改的地区应公开宣布,争取其同情和支持;避免四面紧张,以便集中力量更深入地发动群众。

第三,在通过土改决议,制定法规,作出实施计划后,必须认真整训干部,并在土改过程中不断提高其政策思想水平,随时防止其在团结上层和发动群众问题上的“左”右摇摆倾向,这对於胜利完成土改有着决定的意义。

首先,应帮助干部全面深入分析情况,从边疆民族关系、阶级关系和内外关系的复杂情况,以及工作基础等进一步认识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政策的依据,并结合自己切身的实际工作经验,明确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不仅能够消灭封建制度,且有利於民族团结和对敌斗争,有利於国家的整体利益,克服干部不从实际出发,企图搬运内地土改经验的盲目“左”倾情绪。

其次,鉴於有些干部在接受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政策后,容易产生消极麻痹的右倾情绪,束手束脚,怕犯错误,不敢发动群众进行斗争,对地主反革命缺乏警惕,企图依靠行政命令去解决问题。为此,在认真分析研究了边疆情况的基础上,必须使干部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政策的实质和内容有一全面地、正确地认识,反覆强调和平协商土改的积极意义,指出边疆土改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土地改革本身是一个革命,就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但基於边疆内外关系和民族特点,在改革方式,斗争形式上可以让步,同时必须加强民族上层工作。因之,无论在那种地区,都应认真地进行群众工作,在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主要是在斗争形式上有所区别,即更要缓和更有控制更加策略些,但不能放松群众工作。

根据经验:完成一个乡的土地改革,大体经过如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广泛交代政策,初步发动群众,组成农民队伍;需三十天左右。一般做法和要求是:首先召开乡各族代表会,农代会和各阶层座谈会等,掌握情况,传达自治区(州)或县的土改决议,分别组成协商会,农代常委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

为了使政策深入各阶层,交代政策必须全面,首先大张旗鼓地宣传土改的必要性正义性及土改的各项具体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然后再针对着各阶层的不同思想情况,分别进行具体交代。

在传达土改决议以前,农村中的地主上层主要是“怕打、怕斗、怕杀”,也有的采取威胁和软化农民手段。交代政策后,又害怕群众“不按政策办事”,故意强调:“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和平改革是宪法不能违反”,有的反而更加嚣张,进行破坏生产,散布谣言。因此,对他们既要肯定“不打、不杀”,减少其顾虑;又要揭发其剥削罪恶,强调必须劳动守法。多讲国内外形势和国家力量,使其认识到任何反抗破坏活动都将对自己不利。地主上层在摸了我政策之底后,更重要的是发动群众问题,因为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才能有力地揭发其罪恶和现行破坏活动,从伪装“自愿土改”到被迫承认“剥削不对”;也只有把党的政策放手交给群众,才能使地主更加稳定和“老实”,而感到政策宽大。但有些地区向地主交代政策时只强调消除其顾虑的一面,忽视了批评揭露其反抗破坏的一面;静止地去做安定地主工作,不去认真发动群众。有些干部甚至和地主“喝团结酒”,“跳团结笙”,不惟达不到稳定地主的目的,反而助长其嚣张气焰,以“逃亡”、“自杀”、“地主死了要群众负责”、“干部检讨”等进行威胁。

大多数农民对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政策基本上是拥护的,主要是基於对党朴素的拥戴和信任:“共产党说的话没有错”。有少数过去受地主压迫蹂躏较深的农民和一些勇敢分子则认为“不斗争不能出气”。而多数农民对不分底财、浮财,尤其不分耕牛,不动富农等项具体政策表现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较普遍地存在着单纯经济观点和要求“打乱平分”土地的平均主义思想,说:“田和牛是两姐妹,有田无牛不能发展生产。”“富农的田不分,将来会变成地主。”部分中农则认为土改中自己得利不大,有的害怕抽田,表现不安。

因此,向农民交代政策时,一方面,应肯定农民要求“耕牛”、“斗争出气”等有其正确的一面,进一步启发其翻身要求,鼓励其斗志,然后指出:农民贫困的根源,是封建剥削制度,土改的主要对象是地主阶级,土地问题是根本问题。只要解决了土地问题,就可以获得发展生产的基本条件,农民缺乏耕牛将通过政府帮助和内地农民支援求得解决。只要斗争目标明确,才能缩小打击面,使富农中立起来;才能真正团结中农,消除其害怕平分土地的顾虑;也才能更有效地批判和纠正贫、雇农民的单纯经济观点和平均主义思想。另方面,应肯定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可以达到消灭地主阶级的目的,树立其翻身信心;然后再启发其认识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巩固国防,是全国各族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从而明确采取和平协商方式,进行土改不是为了地主而是对农民有利,事实表明,只有把群众的斗争锋芒集中在地主阶级身上,其策略思想问题才易於解决,但也只有从群众的具体思想入手,才能达到提高群众觉悟的目的。有些地区在开始时由於过多的和农民解释“为什么和平协商”的一面,忽视了从积极方面讲可以打倒地主阶级的一面,引起农民“不动耕牛是怕卡瓦”,“和平协商是怕地主逃跑”、甚至认为边疆“地主好”是“劳动地主”等误解。少数干部见农民稍一提到地主的某些罪恶,就立即加以限制和阻拦,打击了农民的斗争积极性。也有个别地区忽视对农民进行策略教育,尤其当群众力量有了增长,地主上层更多孤立的紧要时候,产生麻痹大意,忽视上层工作,造成工作被动。

在初步交代政策的基础上,即应迅速地深入下去,进行扎根串连,组织农民队伍。组织工作的主要环节是扎正根子。必须敦育干部认真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提倡艰苦踏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亲自动手,深入培养典型。

在具体做法上,既要注意巩固提高原有的积极分子,又要跳出原有积极分子的圈子。开始时数量要多,方面要广,青年、妇女、老人和各民族都应有一定的数目,多设小组长和副职,放手使用,并具体帮助其处理好家庭和旧村干的关系问题。强调在运动中去锻炼提高,不要静止地去培养。只要根子扎正,组织面就可放宽一些,既要逐步树立以贫、雇农民为主的领导力量,又要防止对中农的关门主义倾向。在这一段工作中,群众的组织发动面,一般可达农民成年人口百分之四十左右。

第二阶段是划分阶级;需二十天左右。这是整个土地改革过程中最尖锐、复杂和有决定意义的一场斗争。要求在初步发动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方式,向地主阶级进行有领导有控制的面对面的说理说法斗争,全面揭发地主阶级的罪恶,进一步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提高群众阶级觉悟,树立以雇、贫农为主的领导力量和农民优势,打垮地主阶级的政治威风。

关於划分阶级年限,一般都是以一九五○年为准,向上推算三年,并适当参照解放后变化情况灵活掌握:主要是对已放弃剥削的地主稍宽,对未放弃剥削的地主从严,小土地出租者的面可稍大於内地,这样做的结果较好;但也要防止单纯从经济上着眼,漏掉已放弃剥削而政治罪恶较大的地主分子,模糊群众的阶级界限。

农民内部阶级,除部分地区外,一般都未进行公开划分,只由领导骨干掌握。从结果来看,在工作基础较好地区,还是以公开划分为好。

在具体步骤和做法上,河口采取群众大会协商阶级,对群众锻炼较大,对地主阶级的政治威风打的也透,但在工作基础薄弱地区,不易控制。大多数地区采取先召开族代会、农代会交代政策,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传达讨论,由农民代表小组和地主分别酝酿试划,再由农民、地主组成协商小组进行协商,最后召开协商会议协商,族代会通过,实质上就是有领导有控制的阶级斗争。好处是既能锻炼提高骨干群众和打击地主阶级的政治威风,也便於掌握控制。划阶级后,有的青年农民放弃了正在恋爱中的地主姑娘,个别嫁给地主的农民姑娘也跑回娘家。农民的组织发动面,一般都达到了成年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左右。

但也有少数地区,仅采取对地主、农民分别交代政策和分别划分。即提交协商会议通过的办法,容易形成干部包办代替和“走过场”。

在协商划分阶级中主要应掌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必须充分发挥政策的威力,反覆向各阶层交代划分阶级的各项具体政策,用政策去武装群众,制服地主抵赖阶级。

开始划分阶级时,贫、雇农普遍存在“多划几户地主,多分点田地”的思想,中农怕升阶级。因此,应首先向他们讲解阶级的来源,进行劳动光荣、剥削可耻的教育,然后交代划分阶级的标准、方法等,通过具体事例,激发其阶级仇恨,进行内部酝酿试划。只有政策交代的透彻,政策威力就发挥的越充分,地主阶级就越无法抵赖。只有群众真正掌握了政策武器,才能分清敌我,使中农积极起来参加斗争;也才能克服想多划地主、富农的思想。

(二)在协商阶级前必须认真依靠骨干积极分子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材料,进行具体分析,摸底排队,以便有理有据的打击敌人。

在协商阶级中,地主的抵赖重点是强调劳动,少报田地;富农的抵赖重点是多报劳动收入,少报短工和高利贷剥削数量。如果没有大量确凿的事实依据去揭发地主,就不可能迫使其理屈词穷,无空可钻,低头承认阶级。有些地区由於事先掌握材料不充分,地主更加顽抗抵赖,干部产生急躁,企图采取追逼等简单办法,使会议形成僵局,以致有的地主虽然也当面承认了阶级,但仍进行反攻:“自己本不合划为地主,是干部勉强派给的”。

在划阶级以前,群众对於地主阶级剥削罪恶的认识,多从感性出发,局限於一些分散的具体事实,如果不把农民身受压迫剥削的惨痛事实通过对比算账集中概括起来,就不可能提高其对封建剥削制度的罪恶有较清晰系统的认识,进一步激发其仇恨旧制度,划清敌我界限。

(三)在群众掌握了政策和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必须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己和地主协商划分阶级,反对干部束手束脚的右倾倾向;必须再次强调依靠贫、雇农,批判那种认为边疆贫、雇农民“落后” “不会讲话”的错误看法。进一步团结中农,树立以贫、雇农为主体的领导力量,通过农代会去团结、教育和层层发动群众,统一各族农民内部的思想,形成一支强有力的向地主阶级展开斗争的农民大军。

在农民队伍开始壮大和组成后,应抓紧对骨干积极分子进行政策策略教育,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学会有理、有利、有节地打击敌人。在协商中不宜过多的限制群众,只要肯定“不打、不杀”,不追逼地主的反革命组织,并把说理说法斗争约束在乡的协商会或村的协商小组上,一般都不会发生偏差。有些地区对依靠群众去协商阶级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表现了较为严重的包办代替作风,以致地主钻空子:“上级已经确定了我的阶级,何必再去讨论”,农民则反映:“已经划合了,不必再麻烦”,使协商会流於形式,不能起到打击地主威风和锻炼骨干群众的作用。也有个别地区缺乏策略观点,不看工作基础,采取简单办法,盲目地扩大斗争范围,形成内地土改的斗争形式,在政治上陷於被动。

(四)在斗争策略上必须坚持区别对待的方针:经济上要区别大小地主和放弃剥削程度;政治上要区别汉族地主和少数民族地主;还要把上层人物和一般地主区别开来,把开明地主和顽抗地主区别开来,把斗争锋芒主要集中在顽抗地主身上。在协商前充分做好一批靠我分子的工作,使其在会议中带头检讨,并在必要时出头驳斥那些顽抗地主。掌握先放过一批“开明”地主“过关”,促使其内部分化,孤立少数顽抗分子。对富农可说明他们和地主是有区别的,地主不劳动,富农劳动,但要割掉封建尾巴,促使其在协商中采取政治上的中立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多数,孤立少数以至从政治上打垮地主阶级。

第三阶段是没收、征收土地;需七至十天左右。要求在划分阶级的基础上进行没收征收,结合查田评产,进一步发动群众,从经济上消灭地主阶级。

在进行顺序上,有的是先查田评产,再没收征收,缺点是过早的接触农民内部问题;一般仍以采取先没收征收,再查田评产,便於集中斗争目标,发动群众。因此,应首先通过各种会议,广泛宣传交代没收、征收政策,然后组织协商,召开族代会责令地主交出契纸、账本、木刻等,正式宣布没收、征收和废除地主债务。

由於只没收地主的土地,不动其他财产,在划分阶级之后,群众思想很快就转向内部分配问题,普遍表现了新的和平麻痹思想。因此,必须反覆教育农民认识没收、征收是从经济上彻底打垮地主阶级的又一场尖锐复杂的斗争。一方面,通过揭发地主阶级抗不交出契纸及其它各种破坏活动和企图复辟的阴谋,进一步认识其反动本质,提高群众斗志和警惕性。另方面,在没收地主土地后,先留给与农民同样一份土地,教育其劳动守法,正确贯彻“先留后分”政策,以驳斥其把“先留后分”曲解成“先拣后分”的谬论和企图达到其多留田和留好田的诡计。在没收、征收后,应普遍的向农民进行一次“土地回老家”的教育,以提高其政治认识,并为下一步分配土地打下思想基础。有些地区没有认真依靠和发动群众去进行没收征收,对地主的气焰嚣张和抵赖行为,没有进行必要的斗争,有的地主在交出土地时,还不想承认阶级,写上“交土地人富农某某”,有的则在契纸上写着“买价若干元”。有的地区甚至无原则强调对地主“大方”,要农民主动把好田换给地主,或让地主先提出留田要求,形成农民向地主讨价还价,不少地区留给地主土地多於农民的分配平均数,引起贫、雇农民不满。

查实地主土地必须和没收、征收紧密结合进行。应教育群众:“只有首先查实地主的田地,才能公平合理的分配;多查出地主的一斗,农民就多得一斗”,把斗争锋芒指向地主阶级。至於农民内部的评产工作,可延至没收以后进行,结合宣传党的负担政策和定产对生产的好处,以打破农民怕定产后加重负担和多抽田少分田等思想顾虑。

在具体做法上,应以一九五四年产量为基础,并参照历年产量,首先认真评实应予没收的地主土地,对农民的土地,可采取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乡干带头,小组自报公议办法,适当评定,不应斤斤计较,不宜评得太高。

第四阶段是分配土地;需二十天左右。要求在向各族农民进行团结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的基础上,交代分配政策,结合处理农民内部及民族间关系问题,通过土地分配,满足贫、雇农民的土地要求,进一步提高群众觉悟,增强各族农民内部的团结。

首先,在分配前必须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这时农民普遍存在着“分多”和“分好”的念头,自私和平均主义的思想又开始滋长起来,农民内部尤其民族关系显得突出。因此,必须广泛地对农民进行“各族农民是一家”的阶级团结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指出:土地改革还不能解决农民的一切贫困问题,只有社会主义,才是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唯一道路;号召“团结互让”、“大公无私”。在此基础上反覆交代分配政策,讨论具体做法,强调分好土地,克服自私自利和松劲麻痹思想。

其次,必须处理好农民内部及民族间关系问题。

佃中农抽田问题,在必须抽调佃中农的田地时,坚持做到自愿互让,不能强迫命令。一般在满足贫、雇农土地要求的原则下,保持其略高於解放前交租后之平均收入水平。防止侵犯中农利益和贫雇农要求打乱平分的思想。

土地分配中的民族关系问题,应坚持本民族地主的土地优先分给本民族农民,以加强各族农民内部的团结,防止地主上层进行挑拨破坏。土改中山区落后民族农民要求下坝分田,牵涉到民族间和民族内部关系以及生产、生活习惯等一系列的问题,一般应说服山区农民就地发展,并相应加强山区生产改造工作,大力解决山区农民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由於民族区山林多属公有,山林、山地的分配和边疆民族“刀耕火种”的落后生产习惯有着一定的矛盾,他们顾虑山林、山地分配后“没有割草砍柴的地方”、“开荒不自由”等;因此,在实际分配中,应适当照顾山区农民生产的落后情况,灵活地加以处理。

再次,进入具体分配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分配方法。召开农代会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发扬民主,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推动骨干积极分子起好带头作用,以农代常委会为核心领导群众进行分配,自始至终防止干部包办代替。做法应以乡为单位,决定村寨间互相调剂的土地数字,制定分配方案,由农代会议通过后,从上而下(从乡到寨到组)的进行分配。

土地分配结束后,组织群众进行一次回忆对比和算翻身账的教育,对进一步提高群众、巩固胜利有极重要的作用,经过这样做了的地区,贫、雇农都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今天的日子”,“吃菓不忘栽树人,翻身不忘共产党”,“土地不是白来的”,“是解放军流血牺牲换来的”;中农也认识到“不分田也等於分田了,不解放,中农也会变成贫农”;落后层也起来了。群众组织发动面达到成年人口百分之八十左右。

第五阶段是组织建设、巩固胜利;需十至十五天左右。要求改造和建立政权、整顿和扩大民兵武装,建立党和团的基层组织,确立党的领导和巩固农村人民民主专政,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打下基础。

土改前六个县区曾建立过政权、武装等农村基层组织,多数干部为中、贫农成份,在过去团结生产和对敌斗争中曾起过一定作用,但成份不纯,大多为地主富农所掌握。土改开始后,很多基层干部表现不安,害怕“挨整”、“换掉”,有的提出辞职,有的则和新骨干积极分子对立。因此,对原有基层组织,应本团结改造的方针,在土地分配前,不能一脚踢开,采取“暂时利用,逐步缩小,逐步换掉”的办法,对原有干部在认真培养提拔新干部的同时,提高旧的干部,使原有基层组织随着群众的发动自然瘫痪,最后再由经过考验的新旧骨干积极分子全部取而代之。对於那些不纯分子,要做到不伤感情,不为敌人利用,并鼓励其争取个人进步。至於确有必要在政治上加以照顾的农村上层人物,可安排在县的协商会或代表会议中,以保证基层政权的纯洁。

有些地区干部思想不明确,在整顿原有基层组织时,存在着忽视团结提高旧村干和认真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两种偏向;更多的表现了盲目排斥旧村干的一面;也有个别地方把旧村干全部包揽下来,产生单纯依靠旧村干的现象。在各种基层组织中,一定要保证贫、雇农三分之二和有三分之一的中农积极分子参加领导。民族乡的基层组织中一定要保证主要民族充任领导骨干,并有各民族的代表参加;同时也应注意使青年、妇女在政权机关中占相当的比例。

根据这次经验,在改革中进行建党、建团是有条件的,可能的。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和总路线宣传教育,广大群众不仅对党有了崇高的信仰和较深的认识,而且通过土改斗争使他们感到更加需要党的领导;关键在於一开始改革就认真注意选拔培养党、团员的对象,在组织建设阶段,分别的把他们集中起来进行一次短期讯练,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积极慎重的进行建党、建团。通过建立党、团的基层组织,对群众的鼓舞作用和对地主阶级政治上的打击很大,群众认为“从此有了依靠”,地主阶级则认为“共产党在边疆已经扎下根子”;这就为第二个革命打下了组织基础。

此外,结合各项组织建设工作和庆祝土改的胜利,必须向群众广泛进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进一步认识地主阶级的反动本质,明确掌握政权和掌握武装的重要性,提高阶级警惕性,树立长期对敌斗争的观点。同时,对地主阶级也须进一步交代政策,指明前途,对土改中表现守法的适当予以鼓励,对顽抗破坏分子,也应进一步揭发批判,强调爱国守法,劳动生产,以稳定、麻痹地主阶级,防止其复辟活动。

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发: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省委,主席、少奇、恩来、朱德、陈云、小平、子恢、富春、林枫、震林、任穷、明方、仲勋、澜涛、雪峰、尚昆、乔木诸同志,中一办、中二办、中四办,中组、中宣、农村、统战、中妇,国务院,一办、内务、公安、民委党组,总理办公室,人民日报,中机、机要室,存档两份。共印一九四份。

本件一三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一九五五年一二月一五日印发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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