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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转《浙江省委转发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

日期:1957-8-13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兹将《浙江省委转发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连同浙江省委的批语转发你们,并请印发至县委,让他们也读一读。

浙江仙居县合作社一轰而散的教训,应该引起各地认真重视。这样的情形虽然只是在个别的县份发生了,但是,象仙居县这样,对于社员的意见和要求不去及时地加以适当解决,而让问题成堆,放松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教育;对错误的言论,不敢理直气壮地加以批判;对于少数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反攻、破坏活动,缩手缩脚,不去认真弄清楚、坚决予以反击等现象。并不是个别存在的现象,应该引起严重注意。

中央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

浙江省委转发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

各地委、县委并报中央、上海局:

兹将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转发给你们。

仙居县在群众闹事中合作社一轰而散,入社农户由占总农户百分之九十一退到百分之十九,主要原因是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严肃地贯彻执行农村阶级路线,合作化以后在经营管理、政策处理等问题上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暴露之后,长期拖延,县委没有领导广大干部采用民主办社的方法认真地予以解决。有些群众提出退社、分社的要求,由于领导对群众的觉悟估计不足,又不肯做艰苦的工作,害怕“一枝动百枝摇”,错误地采用了“硬压”的办法,使合作社内问题成了堆,因而闹事发生以后合作社一轰而散,一时不可收拾。这一问题教训极为深刻,各地应该引为鉴戒。

中共浙江省委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

省委:

兹将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简要报告如下:

(一)

该县去年秋收后,个别地区即发生退社问题,至今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下旬期间,在全县三十三个乡镇中有二十九个乡镇先后发生了闹事事件。闹事的特点,主要是闹退社闹分社,干部不许,就殴打干部,哄闹政府或自动解散。闹事后,全县三○二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者一一六个,部分垮台者五十五个。入社农户由百分之九十一 降至百分之十九。被打干部一○七人,社干部家庭被搜查者四三○户。

该县群众闹事并非突然事件。为了便于研究问题,有必要回顾一下该县合作化的简单历史:一九五五年下半年毛主席作了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纠正了坚决收缩的错误,合作化迅速的发展,到十二月底,全县已有互助组二五七个,占总农户百分之三·二,初级社一,一八五个,占总农户百分之五十五·八六;高级社四个,占总农户百分之○·五二。一九五六年 春高级社发展到了一七九个,占总农产百分之六十七·五八,初级社三七六个,占总农户百分之十九·四六。当时又根据中央颁布的农业生产发展纲要四十条,掀起了生产高潮。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克服了领导落后于实际的右的倾向,使运动走向了正常的、迅速的、健康的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取得了春花的空前丰收,群众的 社会主义觉悟空前高涨。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干部却产生了骄傲情绪,认为一切都是一帆风顺,没有困难了,在发展高级社的过程中急躁粗糙,对建社规划和骨干选择重视不够,全县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的四个高级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百分之五十五·八六的初级社的基础上,一九五六年六月发展到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 百分之八十八·一五;一九五七年春天达到百分之九十一。同时社的规模过大,全县三○二个社中,七○○户以上者二个,五○○——七○○户者十一个,三○○ ——五○○户者四十一个,一○○——三○○户者一五三个,五○——一○○户者六十四个,五○户以下者三十七个。建社以后许多经济政策没有及时处理,账目混 乱,特别是生产指导上不顾客观条件,不听群众意见,盲目地在二十万亩水稻田中,将十五万亩从两熟改为三熟,推行时强调“百分之百”、“党性保证”,再加遇 上严重的自然灾害,结果改了七五,○○○亩,除一五,○○○亩增产之外,其他全部减产,并荒田一五,○○○亩(全县田地共三十万亩),全县全年减产百分之二十二。

秋收分配之后,群众思想混乱,比较普遍的反映:“初级社有优越性,高级社没有优越性。”闹退社,闹分社的现象开始产生。当时领导上没有看到合作社中大量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抓紧生产整社,救灾防荒和政治思想工作,对农村群众思想混乱只看到富裕农民叫嚣的一面。在整社中,只抓紧了批判富裕农民的思想和推行“三包”责任制,对合作社采取了既不许退,又不许分的政策,对于许多必 须解决的问题没有重视解决。到四月中旬,夏收夏种即将开始,春花减产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实际减产百分之二十五),矛盾又到了更加严重的程度,重新暴露出来。贫苦农民要求我们改正错误,部分富裕农民要求搞垮合作社,以便“自由”发展,过去在阶级斗争中受过批判或打击的那些心怀不满的人企图借机报复,反革命分子和阶级敌对分子企图进行复辟活动。不同的阶层,抱着不同的目的,造成了紧张一时的闹社浪潮。

闹事以后,县委坚持采用说服教育,团结广大群众的方针,在团结广大群众的基础上孤立和处理违法分子,暴露和惩办反革命分子和敌对阶级分子。对合作社采取了:在肯 定合作化优越性和作好工作的前提下,执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政策;对闹事问题的处理采取了分清敌我、区别对待的政策。并根据上述方针、政策,展开了大规模的政治宣传工作。这样工作以后,到五月中旬闹事已大部停止,又在“增强团结、争取丰收”的口号下,开始处理善后问题,恢复生产,整顿合作社等工作。至六月中旬,夏收夏种已基本结束,情况逐步好转。

(二)

从闹事的性质和原因来看,目前农村三类性质的矛盾互相渗透着,而内部矛盾是主要的。

第一,关于农村内部矛盾问题,表现在二个主要方面:1、在生产和分配中,处理国家、合作社和社员的关系上存在的问题:(1)在生产计划上,首先是粮食和经济 作物、副业的关系,任何生产都比粮食生产收入多。仙居县山区、半山区多,上山砍柴每日可得七、八角,而合作社每个劳动日只有三、四角。一九五六年上半年抓 住以粮食生产为主,甚至用命令主义办法推广三熟制,不使社员适当从事副业生产,增加收入,下半年就控制不住了,社员自发的去搞副业,积极从事农业劳动的收入反而少了。其次,是主粮与杂粮的关系上,山区,半山区盛产杂粮,特别是薯类,但是我们在粮食政策上按四折一计算产量,限制了发展。去年由三六,○○○亩 降至一二,○○○亩。(2)在粮食政策上,一是春花丰收以后,自满麻痹,分给群众过多了一些;二是秋后由于粮食紧张不合理地压缩周转粮,动员百分之二十节约粮,甚至计产时对合作社还加上百分之二十五的贪污、盗窃粮;三是薯类四折一计产粮;四是土地减少,人口增多,三定不变。上述生产计划和粮食政策上,都是合作社抓紧,单干户放松,自然农民都埋怨合作社了。(3)合作化之后,对整社抓得不紧,特别是社内分配和财务工作搞得不好,夏收分配中,实行“平衡余缺”,平均每人分九十斤,劳动工分少的人也分九十斤,不出钱,作为超支,劳动多的人也只拿九十斤,而拿不到钱,这样“打乱平分”造成全县百分之八十的社员超支。其次队向合作社报产时层层瞒产和贪污盗窃现象较为普遍。根据全县一七○个社的调查,犯有贪污行为的就有社干二三二人,会计一二九人,平均每社有二人以上。由于不适当地集中管理损耗霉烂现象不少,如东岭社去年烂掉黄瓜五,○○○斤,谷子变质六,○○○斤,玉米变质一,○○○斤,霉烂四○○斤,被偷去地 黄(药材)六十斤。三是合作社财政不公开,账目混乱。全县有一○三个社长期不向群众公布账目。据二九七个社的调查,其账目较清楚的有一一○个社,占总数百分之三十七;有一般问题的有一二九个社,占总数百分之四十四;账目严重混乱的五十八个社,占总数百分之十九。有的社甚至根本没有账目,胡乱地把账记在楼板上墙壁上。

由于上述问题,合作社的劳动工分很低。全县去年每个劳动日最高七角四分,最低的仅为九分,平均为三角三分。

2、合作化之后,基层党员绝大部分都当了干部,掌握了政治的、经济的大权,滋长了官僚主义作风,造成了党群关系上某种程度的紧张状态:一是在生产、分配等重大 问题上,命令行事,不与群众商量,甚至用戴帽子、扣工分、抄家、脱衣服受冷等办法;二是少数干部违法乱纪,合作化高潮以来,二五一个乡干部中,有七十四人 吊打过人;二十三个乡镇一,一一七个党员中,有贪污行为者四十八名,占百分之四·七;三是合作化之后,大量干部不参加劳动,并有不少的人多得工分。如大路乡五星社社干不劳而获工分占总工分的百分之四,加上误工共占百分之五;四是干部作风不深入,县只到区、乡,区乡只到社,很少有人到社员家里跑跑,不能与群众同甘共苦,很难听取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同时阶级认识模糊,在贫农和下中农中缺乏艰苦的工作,因而工作缺乏可靠的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还是严重存在着,并且由于自由市场的开放而增加了。在这一矛盾中,除了与为数极少的富农阶级的阶级斗争外,主要的表现在贫苦农民与富裕农民的矛盾上。在社会主义高潮中一部分富裕农民随流而来,在政策处理上照顾其利益不够(入社政策),高潮之后,又一户不许退出。按照国家计划生产或者按照价值法则生产,按照统购价格出卖农产品或按照自由市场价格出卖农产品,社内社外差别很大。因此,这一矛盾看来还是很紧张的。这是这次闹事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敌我矛盾。在过去大规模的阶级斗争中,被我们斗争和镇压的敌对阶级分子,占 不小的数量。仙居仅镇压者即占百分之○·六。他们中除部分被改造之外,大部分对我有深刻的阶级仇恨。另外,我们在合作化过程中,政策上也有一些问题:一是 高级化中对地主、富农无分别无步骤地吸收进来,模糊了阶级界线,助长了群众的麻痹思想。二是对兵痞流氓等旧社会渣子,所谓“不三不四”的人,常常当作敌我矛盾处理,缺乏区别对待与积极改造的措施。因而他们抱有极大成见,易于被敌对阶级分子所利用。

仙居重要闹事事件中,约有三类情况:一是由于内部矛盾没有处理好,引起广大群众不满,群众闹事中,坏分子渗透进来;二是反革命分子制造的;三是纯系内部矛盾。第一种占大多数,后两种占少数。因此三类矛盾互相渗透,内部矛盾是主要的。内部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官僚主义作风是很突出的,它是使客观矛盾不能正确处理, 使矛盾扩大到尖锐化的程度,成为闹事最主要的原因。

(三)

对闹事采取什么方针政策处理?党内争论很多。争论焦点在于:如何区分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对闹事群众是采取团结的方针,还是压服的方针?对参加闹事的敌对阶级分子是及时镇压还是一味宽大?具体的表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一、 对合作化问题:在闹事初期,广大基层干部是害怕“一动百摇”,必须“百分之百”的态度,在未闹事的社,既不积极作好巩固工作,又不敢宣传自愿原则,既不主动分社,又不允许退社,而是采取“捧牢”的办法,及至群众闹起来以后,则是采取“顶牛”办法,结果是散社垮社。事实证明,凡是在作好工作的基础上对个别坚 持退社户允许退社,可以避免闹事;如果早允许分社,还可以减少退社。在闹事后期,则转到另一种情况:一是对仙居合作化失去信心,对秋收前后,扩大高级社, 办初级社,争取合作化恢复优势,表示怀疑。二是“越少越好,越精越好”,甚至提出许多苛刻条件(什么“五大保证”、“四精”),限制退社农民重新入社。

经过事实教训,现在认识上已获得统一,这就是在闹事中采取了在肯定合作化的优越性和作好工作的基础上允许分社和退社,闹事后,积极进行了整理恢复工作,现在到秋收前全力巩固,秋收后积极发展争取优势。

二、 对闹事事件的处理问题:县委从闹事开始时,就确定在争取广大群众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处理闹事案件,并将县的政法部门、兵役局、部队和专署公安处帮助工作的同志组成办公室,组织了侦察力量,到重大闹事案件地区进行侦察鉴别工作,做好处理准备。但是党内在这个问题上有许多争论:一是基层干部多半要求多捕人,县委坚持了少捕的原则,共捕了九人,拘留四十二人。拘捕的是多了一些。事后来看,不可多捕,不可早捕,也不可不捕,但要在群众条件成熟时再捕。二是有些同志把闹事原因全部归咎于合作社,或者全部归咎到干部作风问题,对于敌我矛盾和两条道路的矛盾过于忽视了,似乎认为“作好工作,允许退社”就缓和了与群众的关 系,因而敌我矛盾和内部矛盾界线不清,忽视镇压敌人;一般闹事与严重违法界线不清,忽视处理违法分子。六月初县委开了专门会议,组织了大批力量,由点到面 的开始处理工作,处理的政策是根据分清敌我、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群众一般闹事者,从团结出发,进行调解协商;严重违法者,依法处理;对敌对阶级分子闹事者依法惩办;对干部严重违法乱纪者,本教育改造精神,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依法处理并在群众中宣布。

在处理合作社和闹事问题时,有计划地展开政治宣传工作,进行团结教育,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划清是非界线,揭露坏分子阴谋,明确合作化前途。

上述方针政策问题,以及政治宣传工作问题,在党内不能及时统一,是闹事地区扩大,时间拖长的主要原因。

(四)

闹事之后,情况又起了基本变化,合作化由百分之九十一降低到百分之十九,两条道路的矛盾又成为农村主要矛盾了。社内关系还没有解决,社内与社外关系又突出起 来了;部分党员和干部对退社农民有报复情绪和排斥的态度,另外少数富裕农民和“不三不四”的人以及敌对阶级分子积极地进攻合作社,讽刺打击社员甚至破坏生产。因此今后的基本任务将是集中力量解决合作化问题。目前到秋收以前集中力量巩固现有合作社,秋后主要是扩大高级社,组织初级社,争取合作化的优势地位。 明年再考虑全盘高级化问题。巩固与恢复合作社中,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组织力量进行系统的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逐步的调整国家与合作社的关系。如粮食与经济作物关系,主粮与杂粮关系,以及粮食的统购统销问题。

二、调整合作社内部关系。主要有二:一是合作社规模不要太大;已太大者适当分小(根据各地经济情况与合作社基础),或采取联社办法,由各队独立经营。二是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是要有人分工管财务会计工作,每乡要有一至二个会计辅导员,专管财务工作,不许任何部门挪用。

三、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阶级政策。首先是从政策上和组织工作上把贫农、下中农团结起来。有了这一条,一切问题才有巩固的基础。其次是对富裕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的斗争是必须坚持的,而且已成突出问题,但要采取耐心教育和正确的政策加以克服。对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要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团结改造多数,孤立少数。对地主、富农,要在群众条件成熟的时候,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检查,划清阶级界线,分别把表现好的个别吸收到社里来,表现不好的放在社外,监督生产,对进行破坏活动或参加闹事者依法处理,准备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分批地吸收到社内,过急是不利的。

四、展开大规模的农村宣传工作:一是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形势教育和群众观点的教育。教育他们善于区分内部和敌我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的处理方针,学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克服官僚主义作风。二是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两条道路的教育、阶级立场的教育和法制教育。三是对干部和群众普遍进行勤俭建国、增产节约的教育。

为了实现恢复合作化的任务,必须下决心组织大批干部力量深入农村,进行工作。

当否?供参考。

杨心培一九五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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