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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区委员会、海南军区关于实现全民皆兵工作的指示

日期:1958-11-9 作者:[待确定]

自治州、市、县委、人民武装部并各公社:

根据8月29日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和总参10月召开的民兵工作会议及广州军区和省委的指示精神,特对实现全民皆兵工作指示如下:

一、全国各地随着人民公社蓬勃发展,随着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日益深入,从首都到全国,从农村到城市,从矿厂、学校到国家机关,都风起云涌,如火如荼地掀起了全民皆兵的热潮。我们海南从9月中旬起,也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大搞全民皆兵的组织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已经建立与扩大起来的民兵组织共有14个师、155个团、1031个营、4285个连、12751个排,合共民兵557330名,占全区总人口18%,为全区实现全民皆兵打下良好基础。但按中央要求民兵总数约占全国总人口43%的比例,还有距离。根据我区目前的情况,民兵组织工作发展尚未平衡,速度比较慢,为了跟上全国形势的发展,我们仍须努力,迎头赶上。因此,必须遵照中央关于“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把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武装起来”的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并争取于11月底基本上实现全民皆兵。

二、民兵的组织领导。遵照省委指示,民兵组织与生产组合而为一,即生产组织就是民兵组织。因此,民兵组织一定要和生产、学习、工作的组织相一致,以便于领导,便于生产。在农村中应以人民公社为单位,根据生产组织情况和民兵人数,进行编组;在城市以工矿、学校、企业、机关为单位,或根据城市人民公社的组织情况进行编组;一切林场、农场、矿山、小城镇等,也都要按情况建立民兵组织。工厂的民兵组织,要和车间、工段、班次相一致;学校的民兵编组,要与学习的系、班相一致;机关民兵编组,要与战线部门相一致,以利于生产、工作、学习相结合。民兵编组按照师、团、营、连、排、班的编制,各级编组应适当的名符其实,一般应是:两个班以上才编成排,两个排以上才编成连、两个连以上才编成营,两个营以上才编成团,两个团以上才编成师。根据海南一般情况,万户以上的大公社可组成民兵师,较小的社可组成民兵团。无公社民兵师的县,全县组成一民兵师,有公社民兵师的县,由县成立一个指挥部,统一领导所属公社民兵师和民兵团。师以下的团单位可多可少,但师下也可建立直属营、连、排,团下可建立直属连、排,营连同样可建立直属排、班。为了便于领导,便于执行任务,排以上普通和基干民兵可按情分开或混合编成,如采取混合编组,在师内应有基干民兵团,团内有基干民兵营,营、连、排内同样有基干民兵连、排、班,以便在必要时集中行动,成为一支突击生产和执行战斗任务的机动力量。男女普通民兵分开或混合编组,可按各地具体情况决定,上一级民兵正副首长兼任下一级的基干民兵首长,这样便于混合领导也便于基干民兵必要集中时的分开领导。民兵师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劳动组织,又是教育组织,又是体育组织,民兵和生产组织、教育组合结合,生产组织或教育组织以民兵组织为主体,生产组织或教育组织也都是军事化,非民兵人员同样是军事化、战斗化、集体化,不同点就是不执行民兵任务和可不参加民兵训练。所谓全民皆兵,并非是人人皆当兵,但人人要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产集体化,要服从民兵干部领导和指挥,遵守纪律。

民兵师的干部配备和领导机构,同人民公社的组织系统,一套机构,一套人马,社党委、社委会下设人民武装部门,专门负责民兵组织、管理、训练和指挥。民兵组织必须保证党的绝对领导,各级干部均必须是政治可靠。县民兵师由县长兼任师长(指挥),县委第一书记兼任政治委员,武装部长、公安局长兼任副师长(副指挥),武装部政委(或副政委)兼任副政委,副部长兼任参谋长,团委书记兼任政治处主任。民兵营、连正副营、连长即以生产营连的正副营连长充任(即系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正副队长),总支书记兼任营教导员,支部书记兼任连指导员,但应挑选具有一定军事常识的复员退伍军人(最好是预备役军官)专任民兵副营长、副连长,具体抓民兵工作。共青团支部(总支)书记(党员)可兼任营(连)副教导员(副指导员)。排(班)设正排(班)长一人,副排(班)长视人数多少设一至二人。民兵干部不论男性或女性干部均可视情充当,民兵师、团可 设司、政、后机构,营、连可设若干参谋、助理员、卫生员、炊事员、文书统计员、司号员等,公社的人民武装部,可设正副部长2-5名助理员或干事,尽可能调配优秀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积极分子担任副职,加强军事领导。

各级民兵干部的任命。干部任职由各级党委决定,行政上可由上一级民兵首长任命,例如各县民兵师的师职干部由军区任命,公社民兵团的团职干部由师首长任命,其它类推,民兵师、团不发关防,由县人委、公社之印代章。

三、民兵的条件和任务。全民皆兵就是在原有民兵组织的基础上,根据自觉自愿的原则,加以发展和扩大,在农村、城市、机关、学校、厂矿、企业中,除了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及残疾人员外,把年满16-50岁的能拿枪的男女公民都组织在民兵内(五类分子的子弟系党、团员和正式社员者,是否可参加民兵,由党支部视情审批)。其中以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以年满16-30岁的男性青年组成基干民兵(超过30岁,但积极要求参加的原民兵骨干、英雄模范可留在基干民兵组织里),但已编基干的女民兵和50岁以上的民兵可暂不动,待后调整,在未调整前“女基干民兵”也应统计在“普通民兵”栏内,机关、学校民兵组织没有基干和普通之区分。民兵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贯彻阶级路线,特别是基干民兵是民兵组织中的骨干,它是平时征集和战时动员补充和扩建野战部队的主要对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历史清楚,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必须经过党支部审查批准。

根据劳武结合的原则,民兵在平时应积极搞好生产,并进行一定的基本军事教育,要求个个会放枪,人人能打仗,但不论平时或战时的军事勤务主要是由基干民兵负责。因此,基干民兵的任务是:1、积极劳动、保卫生产、维持地方治安;2、捕捉空降和从海防边防偷潜特务;3、协助人民解放军作战,随时响应征召保卫祖国。一切民兵必须执行如下十项守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二、服从领导听指挥;三、积极参加军政训练。四、学习与发扬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五、要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先进作用。六、执行任务勇敢坚决,不怕困难。七、提高政治警惕,保卫军事机密。八、爱护手中武器不随便打枪。九、团结互助,作风正派。十、复员、退伍军人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民兵的训练。为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民兵组织建立起来后,除生产外,训练工作要紧跟上去。因此,必须加强民兵训练,不断的提高民兵的军事知识和政治觉悟。训练的对象主要是基于民兵(普通民兵适当照顾),训练比重,应当是军事、政治各占50%。克服过去重军事轻政治的错误倾向。训练的方式是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但主要是平时抓紧业余时间进行常年分散训练。政治教育内容主要是提高民兵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思想,大立集体主义思想,大破个人主义思想,并加强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教育,养成艰苦、朴素、不畏牺牲、不畏困难的顽强意志,树立革命英雄主义的气慨,增强其对敌斗争的决心。军事训练内容仍然以射击及基本战术动作为重点,并普遍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进行队列训练。今后民兵不但要学习步枪,还要学习轻重武器,此外,还要采取短期集训方式进行的特种兵训练。同时应积极和体委、共青团大协作,适当组织民兵的国防体育训练,提高民兵的体委、共青团大协作,适当组织民兵的国防体育训练,提高民兵的体质,我们民兵小教员训练已基本结束,参加训练的人数已达28017人(不完全统计),已进行第一练习射击的18336人,总评及格。第二练习射击4008人,总评优秀。此外还训练炮兵650人,为全面展开分散训练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我区民兵平时分散训练工作,已经或将就普遍开展起来,根据当前的农业生产的紧张情况,民兵训练必须在做好地方中心工作的前提下,结合进行,采取“特忙不训、太忙少训、少忙多训”的原则,使民兵训练不但不妨碍中心工作而且能促进中心工作,做到两不误,全区今年计划打靶的6-8万的数字,各地就按情况打完,如情况不许可,就不要勉强完成,免致影响生产。

五、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是项复杂艰苦的思想工作、组织工作,是广泛的劳武结合的群众运动,是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人民武装组织,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工作。(1)党委领导、政治挂帅、全党动手,党、政、军大协作,是搞好民兵师的保证。因此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实现全民皆兵,工、农、商、兵结为一体。这对生产建设和国防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同时要认清全民皆兵是改进劳动组织,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和发展大协作的一项重要措施。(2)紧密结合当前共产主义大辩论的高潮,以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方法宣传全民皆兵的优越性,使适合条件的公民自觉自愿参加民兵组织,一定要贯彻政治动员的原则,防止强迫命令、形式主义等偏向发生。(3)广州军区指示,为适应大搞民兵新形势的要求,在组织机构方面必须相应的改变,将县(市)兵四局改为县(市)人民武装部,除了保持军事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外,同时成为县(市)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其编制可根据县(市)大小,设二至三个科或不设科,我区兵役干部定额按原编制580名保留50%,勤杂人员每县(市)人民武装部配备1名。县(市)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后,仍保留兵役局的招牌。(4)县、市(含公社)人民武装部门,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敢想敢干的风格,掌握形势,抓紧主流,当好党委参谋,认真研究有关指示、文件,善于结合当前中心工作,抓紧时间,积极进行具体的组织措施,力争在11月底基本实现全民皆兵。已实现全民皆兵的地区,应结合地方中心工作,进行整顿教育巩固提高,在抓农村民兵组织的同时,必须加强城市民兵工作的领导。(5)实现全民皆兵和战时动员计划,是两个不同的工作,前者为战争准备打下了雄厚后备兵员基础,后者是具体的为战争直接做好准备和计划。为此,对于10月9日区党委、军区联合发下的动员计划,仍应随着实现全民皆兵的同时贯彻执行,争取12月底前布置到团、营。(6)民兵武器的配备今后还要逐渐的增加,而且不但配备步枪,还要配备轻重机枪和炮,准备配给所有民兵三至四人一支枪(尚待上级制发)颁发民兵武器的原则,重点发农村和工厂,少发机关和学校,关于民兵武器的保管问题,是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保管不当,就会失掉损坏、走火伤人伤畜或落在敌人之手,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各级党委、武装部门除严格做到武器掌握在可靠民兵手中以外,要根据当地情况,建立必要的武器保管制度和规则,并进行爱护和保管武器的教育。一般情况下,平时枪支不要装上子弹,枪要携带随身,防止意外。

以上指示,望各县(市)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来源:海南省档案馆15-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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