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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批发省民政厅、卫生厅“关于我省对麻风病人的收容、隔离、治疗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日期:1958-12-0 作者:[待确定]

现将省民政厅、卫生厅党组关于对麻疯病人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发给到会同志阅读,并请你们提出意见。

省委

我省麻疯病人约有1万5千人左右,其中以毕节、安顺两专区较多,黔南、黔东南地区次之,遵义、铜仁地区较少。麻疯病人是一种接触性传染病,由于过去隔离治疗工作做得不够,所以尚在不断发展。根据重点调查,黔西县1954年有麻疯病人240人,1958年发展到508人,增加了111%;兴义县1954年有麻疯病人300人,1958年发展到500人,增加了66.6%;兴仁县1956年有麻疯病人108人,1958年发展到177人,增加了63.8%。增加的比例这样大,固然是因为过去调查统计的数字不够确切,但是麻疯病也是有发展的。

几年来,我省有些地方对麻疯病人采取集中和分散隔离治疗的办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特别是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各级民政、卫生部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依靠群众,结合中心任务,进一步贯彻了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第28条“应当积极防治麻疯病”的规定,积极地开展了对麻疯病人的收容隔离和治疗工作。截至11月底止,据61个县统计,已建立麻疯村67个,麻疯院2个,共收容隔离麻疯病人5080人,其中毕节专区已建村(院)15个,收容隔离1911人;安顺专区已建村(院)13个,收容隔离1204人。做得较好的黔西、普定、赤水、赫章、水城、贵定、关岭等县已将病人全部收容入村。麻疯村建立后,不仅减少和避免了麻疯病的传染,在治疗上也获得了一定的效果。如黔西县采取以中医为主、中西结合的办法进行治疗,在入村的508个病人中现已治好的有28人,其中有17人已出村,11人即将出村,另有42人病情大大好转,长了眉毛,有了知觉;目前又开始重点治疗的129人病情也已有好转。安龙县麻疯村224个病人中,已治好3人出村,并在病人中培训了12名卫生员,担任注射、农药等工作。毕节、安龙两县麻疯病院在治疗上也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几年来共已治愈了157人。因此,广大群众、麻疯病人及其家属一致反映对党和政府都非常感激,他们说:政府办法真周到,隔离治疗实在妙,群众生产无顾虑,病人由死复生了。

各地麻疯村一般都加强了政治思想领导,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实行了民主管理。根据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对麻疯病人的生活给予了适当的照顾,添置了衣服、被子和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具,有的还组织了文化娱乐活动。为了促进病人的身心健康,增加病人的生活乐趣,根据病人的身体条件组织他们参加了力所能及的农、副业生产,有的村还烧砖瓦、烧石灰、挖煤、炼焦等支援工业建设。因此,病人生活愉快,心情舒畅。

但是,这一工作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对麻疯病人的收容隔离工作不是采取积极的坚决的态度,迟迟地没有建村,以致全省大约还有70%的麻疯病人仍然散居在群众中间,来去无阻,有的还在集体食堂里和群众一起吃饭,甚至有的还在集体食堂管理伙食,因而引起群众很大不满。贵阳市花溪区花溪人民公社有10多个麻疯病人没有收容隔离起来,有些群众怕传染,不愿开会,不愿出工;红火人民公社麻疯病人龙光红(女)到井边取水、洗衣,群众要用枪把她赶上山去。由于收容隔离工作做得不够,有些麻疯病人到处流窜,如安龙县麻疯病人冯任和、冯任祥从1953年起曾多次流窜到贵阳、云南、广西、四川、上海等地,社会影响很坏。在已建村的地方,有的选择建村的地点没有水源,缺少田土,建村设备简陋,甚至连必要的生活条件、医疗条件也不具备。因此,病人不断外逃,个别的还发生了非正常死亡的现象。这些情况说明,必须积极的建立麻疯村,把麻疯病人收容隔离起来,这样做很符合广大群众的普遍要求,也符合麻疯病人的迫切愿望;对于生产和巩固人民公社都是有利的。而麻疯村建立后,也必须认真办好,否则,麻疯村就很难巩固,达不到隔离治疗的目的。因此,为了促进人民公社的巩固和发展,从集体福利事业方面来说,除必须办好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三件大事以外,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对麻疯病人的收容隔离、治疗工作也必须做好。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麻疯村建多大。麻疯村建大或建小,应从便利管理和治疗出发,一般的可以一县(市)一村,麻疯病人很多的,也可一县(市)数村。根据这一精神,我们初步拟定了各县(市)建立麻疯村数字(见附表)。这只是初步意见,各县(市)还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变通执行。麻疯村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必要时也可以建立新村。麻疯村要建立在有水源、有田土、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不要过于偏僻,环境要注意逐渐加以美化。

二、在收容麻疯病人入村时,一定要充分的做好思想动员和甄别检定工作。各地的经验证明,只要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把入村的道理和好处讲清楚,麻疯病人是乐意入村的。有少数麻疯病人和他们的家属一时思想不通、不愿入村,更应耐心深入地进行动员教育,在自愿的基础上收容入村,不准强迫命令,更应严禁捆绑、吊打、关闭以及用民兵押送的做法,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卫生、民政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力量,认真做好病人进村前的甄别检定工作,做到既不漏掉一个麻疯病人,也不错收一个非病人入村。

三、配备干部和医务人员,加强对麻疯村的政治思想领导和病人的治疗工作。为此,麻疯村内必须的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要配备。我们的意见是:病人在200人以下的麻疯村,可配备行政管理人员1至2人,医务人员1至2人;病人在200人以上的麻疯村,可配备行政管理人员2至3人,医务人员2至3人。对这些人员的党和行政上的领导,以及他们经常的政治生活,由麻疯村所在地的人民公社负责;当地民政、卫生部门应在业务上经常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指导,并帮助进行政治思想工作。

四、麻疯村在勤俭办事业的原则下,适当照顾病人的生活。伙食标准一般应稍高于当地人民公社一般群众的水平;病情特别严重的,还可适当的再高一些。必要的生活设备要添置。当前正值寒冬季节,各地特别要对麻疯村的御寒设备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房屋破烂的要修补,缺乏棉衣、棉被的要及时适当地解决,脚有溃烂的要发给布鞋,严防冻死人的事件发生。

五、麻疯村应当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组织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病人的身心健康,增加病人的生活乐趣。因此,必须强调病人力所能及,不能要求过重的生产,更不能强调生产自给。生产的内容,除农业以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些手工业、副业生产等。产品主要是供给他们自己生活、生产需要,如有多余时也可在市场上出售,但必须认真地消毒。

六、麻疯村的经费来源。麻疯村的经费开支主要是建村和设备费、行政和医务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病人的生活和医疗费。关于这些经费的来源,我们的意见是:

建村所需要的房屋,应首先依靠人民公社在现有的适宜建立麻疯村的房屋内调剂解决,必要修补的要进行修补;如果调剂后不能完全解决时,可依靠人民公社在人力、物力(如木料、盖房用的草等)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再扩建一部分使用。修补、扩建房屋和必要的设备费用,首先在各县(市)联社内调剂解决;有困难时,可在县(市)民政事业费内适当补助一部分。

行政和医务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由各县(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研究解决,可在县(市)行政费内开支,也可在县(市)卫生、民政事业费内开支。其开支标准由各县(市)自行研究确定。(下缺)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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