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中央批准财政部党组关于土法炼铁的亏损处理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日期:1958-12-7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告冶金部、财政部党组:

中央批准财政部党组“关于土法炼铁的亏损处理问题向中央的报告”,现将这个报告发给你们,请转知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依照实行。

中央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土法炼铁的亏损处理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中央、主席:

北戴河会议以后,全国各地根据中央的指示迅速地普遍地开展了全民炼铁的运动。今年生铁的产量原计划一千七百万吨,到十月底止,已经生产一千六百五十八万吨,全年钢铁特别是生铁的产量肯定可以超额完成。形势十分良好。

目前在土法炼铁上问题还不少,从财政上说,亏损就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据各地材料,土法炼铁的成本有的是每吨一百五十元,有的达到四百六十元,估计全国平均至少在二百五十元到三百元,而生铁的调拨价格全国平均是一百五十元,即每吨土铁全国平均至少要亏损一百元到一百五十元。今年全国土铁产量估计至少有一千多万吨,总计要亏损一十五亿元左右。全民炼铁不仅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同时也是一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炼的是人,这个价值是无法估的。为了发展土法炼铁,鼓励群众炼铁的积极性,完成国家钢铁生产任务,中央指示,土法炼铁的亏损必须在保证生铁继续增产的原则下,规定妥善的解决办法,否则,对生产不利,在政治上也将造成损失。

对于土法炼铁的亏损,我们建议从北戴河会议以后算起,采取大家分担和多赔的适当多补、少赔少补、不赔不补的原则来处理。即是中央预算分担一部分,地方预算(各省、市、自治区、专、县预算)分担一部分。其办法,凡是在一个省的范围以内,属于中央企业调用的土铁,亏损由中央负担;属于地方企业调用的土铁,亏损由地方负担;凡是调给外省使用的土铁,其亏损也都由中央负担。今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都有一些多余,土铁亏损采取大家分担的原则来处理,是比较合理的,也是可能的。具体意见如下:

一、生铁亏损由国家补贴的数字,全国平均每吨补贴一百元到一百五十元,各地具体补贴多少,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和实际亏损情况,提出意见同财政部商量决定。

二、为了易于核算,补贴的办法是:那个企业单位用铁,由那个企业单位补贴,即购用土铁的企业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的原则,向生产土铁单位补贴。用铁的企业单位为补贴而增加的开支,可以照数在它们上缴国家(包括中央、地方各级在内)的利润相扣抵。

三、对于烧结铁和未购用的土铁,如何补贴亏损,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根据以上原则加以处理。

四、有的省、市、自治区对于土法炼铁的亏损,原来已经规定了处理办法的,只要结合上述补贴范围,可以仍按原办法执行。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财政部党组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一日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