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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关于发动县、乡、镇办工业的六项规定的通知

日期:1958-3-23 作者:[待确定]

要实现本省工业生产大跃进,争取在“二五”计划期间或者稍多一点时间内实现本省农业机械化、农村电气化和肥料化学化,必须坚决实行“全党办工业,全民办工业”和多、快、好、省的勤俭建国方针。但是,县、乡、镇大家都办工业,就不可能完全依靠国家解决资金、技术和物资等问题。而必须面向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力更生,以工业资金为例,五年中间每县约需二千万元左右(这是内部初步计算,不要向外公布)。如果八十四个县、市,三千多个乡、镇都要国家投资,每个乡、镇以二万元计,每年全省需六千余万元(不包括县)。这对省财政既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而对乡、镇则只是“普洒细雨”,又不可能多、快、好、省地发展乡、镇工业。如果充分发动群众投资,采取定期还本付息的办法,每个乡、镇如投资十万元(这是保守的估计),每年则全省就有三亿余元,可以办很多县、乡、镇工业。由此可见,采取全党、全民办工业的方针,实现工业大跃进,主要关键是农业丰收,提早实现八百斤和一千斤。特别是争取今年农业丰收,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例如,根据临安县的初步计算,去年农业社积累一百六十万元,今年实现一千斤,增产部分60%积累,今年积累可能达到七百二十万元,二〔两〕年合计共八百八十万元。其中农业生产的投资约需四百四十万元,则今年有四百四十万元可以投资工业(即每亩耕地平均可以有五元积累投资工业),三年内全县农业和工业的积累投资于工业的,可以达到二千万元以上,争取达到四千万元左右。因此,在三年内,每个县组织二千万元资金办工业,不是没有希望,而是大有希望。主要是在千方百计争取农业丰收的基础上,发动群众投资。为此,省委特规定广大农民和城镇人民投资办工业的六项办法,请立即组织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采取大鸣大放、大争大辩和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进行讨论,使群众认识采取这六项办法是为了实现农业机械化、农村电气化和肥料化学化,提早实现八百斤和建设社会主义,是“功在国家,利在人民”,从而提高全党和全体人民办工业的积极性,踊跃地参加工业建设的投资。

这六项具体办法是:

(一)县、乡、镇新办工业,均属县管理。

(二)县、乡、镇新办工业的资金,应当自筹。基本办法是发动农业合作社、广大农民、城镇人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实行定期还本付息办法,一般是年息六厘,五年还本。

(三)县、乡、镇新办工业的利润,五年内不上交,由县统一管理。但必须保证用于发展县、乡、镇工业,不准挪作其他用途。

(四)县、乡、镇新办工业的产品,为当地农业和人民生活服务的,由各县自己分配,以满足当地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五)由农业社投资建设的工业,农业社享有产品的优先分配权利。

(六)由群众投资实行还本付息办法举办的工业,属全民所有制。

请各地、县委立即就上述各项办法,组织全党和全民展开辩论,并将意见报告省委。杭州、宁波、温州等市如何发动城市各界人民办工业,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报告省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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