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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对市公安局党组关于保卫首都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规划的报告的批示

日期:1958-6-26 作者:[待确定]

市委同意公安局党组《关于保卫首都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规划的报告》。市委认为:目前全市正处在社会主义大跃进的形势下,人人精神奋发,社会主义正气上升,反社会主义的邪气下降,这种形势大大有利于公安工作的跃进,全市各级党委和公安局党组应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对全市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加以彻底地清理并大力进行改造,为首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

公安局党组提出要在三五年内实现彭真同志指示“一定要把北京市的社会治安和政治情况搞得像玻璃板、像水晶石、像镜子一样”是正确的。这是完全可能实现的一个跃进指标。这里所说的“玻璃板、水晶石、镜子”的意思就是:一要把北京市的社会情况搞得清清楚楚,哪里有地、富、反、坏、右分子,他们的情况如何,要了如指掌,一清二白;二要有计划、有成效地大力进行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的教育改造工作。我们无产阶级有坚强的信心,一定要把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把凡是能够改造的。都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凡是在长期的劳动中表现良好的,应当教育他们进一步改造自己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对于表现一般,没有新的反动言行的,应当认真地、不间断地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改造工作。对于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中没有生活出路的,应当由公安局、劳动局共同负责给他们安排劳动生产的门路,以利于对他们的劳动改造,对于拒不悔改、继续进行反动活动的,必须严厉处理,决不宽容。

在处理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的同时,公安部门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对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侦察和打击,必须保证首都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安全进行。

实现公安工作跃进规划的关键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教育于部和群众善于区别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克服公安工作中的神秘主义、孤立主义、权威思想的残余。要努力做到使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为坏人所怕,为人民所爱”。此外,在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法上,还应注意克服对生产不利和对群众不便的形式主义的现象。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关于保卫首都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规划的报告

首都的社会主义建设正以乘风破浪、一日千里之势向前跃进。为了更好地担负起保障首都社会主义建设安全的任务,为了实现彭真同志的指示:“一定要把北京市的社会治安和政治情况搞得像玻璃板、像水晶石、像镜子一样”,为了贯彻执行罗瑞卿同志关于“公安工作必须进一步地贯彻群众路线,更好地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大跃进”的指示,我们在最近整风运动中检查了领导上的右倾保守思想。同时研究了公安保卫工作的跃进问题。我们考虑到:我国现在还处在过渡时期,依然存在若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同时,帝国主义和蒋介石集团还在继续派遣特务间谍千方百计地阴谋对我进行破坏,我们同敌人的斗争还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但是,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飞跃前进,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日益兴旺,群众觉悟日益提高,剥削阶级力量大为削弱,所有以上这些都大大有利于我们同帝国主义间谍和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以及各种坏分子的斗争。因此,我们认为,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总路线的精神,坚决依靠党委的领导,继续保持高度的革命警惕,正确地掌握阶级斗争的发展规律,更加充分地依靠和发动群众,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三五年的艰苦努力,把北京搞得像“玻璃板、水晶石一样”,也就是说把北京市的敌对阶级情况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情况摸得比较清楚,及时打击各种现行破坏活动,大力进行清理和改造工作,为首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这是完全可能的。

为了实现上述要求,做好公安工作,必须遵照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正确地分清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对于一切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必须采取专政的手段,严厉地给以打击。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必须采取说服的方法。只对人民中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犯法分子采取暂时的程度不同的压服手段,作为说服的辅助手段。但这种做法和对敌人的专政也是有原则区别的。

为了实现公安保卫工作的大跃进,各级公安保卫组织必须进一步地依靠党委的领导,决不容许任何离开党委领导的思想和行动,这是最根本的保证。同时,必须明确认识:我们的公安保卫机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武器,它的任务是:镇压敌人,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劳动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学会结合中心工作,结合各项建设工作,才能正确地实现这个任务。

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是实现公安保卫工作大跃进的关键。必须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地提高群众的革命警惕性,才能址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为了充分发扬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必须坚决、彻底地克服一切脱离群众的孤立主义和神秘主义作风,以及特权思想的残余,让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的一切方面都有新的发展。

以上这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必须使所有公安保卫人员认识清楚。以便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正确地组织公安保卫工作的大跃进。

现将北京市公安工作跃进的规划分述如下:

第一,在三五年内把全市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加以彻底清理,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改造工作,凡是可以改造的,都把他们改造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根据我们初步调查统计:全市共有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共9万余名(缺新划归北京的五县一市的数字),计:地主分子2.5万余名,富农分子1.4万余名,反革命分子1.9万余名,坏分子2.4万余名,右派分子8000余名。其中有职业的约6.2万余名,占70%。这些人绝大多数都经过各种不同的处理。由于几年来对他们的改造教育,特别是今年以来大跃进形势的影响,他们中间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6个分局的统计材料和9个派出所的典型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上述五类分子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表现较好,已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安分守法,积极劳动或工作的,占25%左右;第二类,表现一般,思想上没有显著转变,也没有什么突出坏的表现的,占65%左右,其中也有一些是我们没有摸清楚的,这些人正在不断地分化,从目前的趋势看,多数是向好的方面转化;第三类,表现坏,没有悔改表现,并有程度不同的反动言行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占10%左右。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渣滓,是产生反革命破坏和各种犯罪活动的社会基础,必须对他们经常保持应有的革命警惕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彻底清理和改造。这项工作做好了。不仅可以大大缩小各种犯罪活动的社会基础,而且可以更加孤立和暴露隐蔽的特务间谍分子,有利于我们今后的对敌斗争。为此,除对右振分子的处理,遵照中央规定的政策执行外,对于地、宙、反、坏分子,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拟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对于表现好的,要鼓励他们进一步得到彻底的改造。在机关、企业、工厂、学校有职业的、凡现在从事体力劳动或做一般工作的,可以继续留用,对在机要或要害部门工作的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坚决调离,有些虽然做一般工作。本单位认为不合适,也可调动或下放劳动,但不能采取开除的办法。对没有职业的安排劳动生产。

(二)对于表现一般的,要认真摸清他们的思想情况,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改造工作。其中,凡是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业从事体力劳动的,一般的可留下,继续改造教育。但本单位认为留用不妥当的,也可以调到其它部门从事体力劳动或送农村劳动;不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原则上都应该下放劳动,在劳动中进行改造。对没有职业的安排劳动生产。

(三)对于表现坏的,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于有现行破坏活动或有严重的历史罪行、罪该逮捕的,坚决地依法逮捕起来。对于某些历史上虽有罪恶,但情节不很严重、民愤不大的分子,可以先管制,管制后仍然表现不好的,再行逮捕。这样做,有利于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分化和改造,

(2)对于不够逮捕条件,但必须管制的分子,都依法管制起来。凡是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已经管制起来的分子,原则上都应该将他们从内部清理出去。对社会上的管制分子和内部清理出来的管制分子,应当把他们组织起来强迫劳动。并给以一定的报酬,在长期劳动中进行改造。

(3)对于应该劳动教养的,可先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公布他们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如仍拒不悔改,再收容劳动教养。

(4)对于不够劳动教养条件,在机关、企业、学校有职业的,原则上应该将他们下放,监督劳动:其中从事体力劳动,原单位又需要的,也可以留下,就地监督劳动,改造教育。对于现在没有职业的,也要把他们组织起来从事体力劳动。

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除少数有违法犯罪活动的予以依法处理外,大多数必须要进行艰苦细致的思想改造工作。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必须在这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系统的总结检查的制度,同时要经常掌握他们的动态和变化情况。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改造的根本办法是通过劳动进行改造和发动群众进行监督,这就需要让他们自己订立自我改造计划,定期进行考察。考察的中心内容应该是思想改造、劳动生产、守法表现三个方面。

第二,加强对隐蔽敌人的斗争,力争做到一个不漏。

首都历来是帝国主义和蒋帮特务间谍对我进行破坏的重点,同派遣特务作斗争,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我们的努力方向是:力争把隐蔽敌人全部挖出来,控制起来,做到一个不漏。特别是对于敌人的行动性破坏,必须做到事先发现,严密控制,绝不能让敌人的阴谋得逞(另有工作方案),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减少刑事案件,提高破案率。

1957年共发生刑事案件6125起,直接危害了生产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犯罪,减少案件的发生,加强破案工作,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以维护首都的治安。

自去年9月间开始收容劳动教养分子并进一步发动群众加强预防工作以来,刑事案件逐月下降。今年第一季度共发生刑事案件598起,比去年同期减少49.9%。今后只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大力加强破案工作,继续减少刑事案件是可能的。争取今年的破案率由去年的64%提高到80%,其中重大案件达到90%以上。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改进侦察破案的组织领导,根据统一指挥、分工包干、互助协作的原则,合理调整内部分工。在市局统一部署下,凡属社会上发生的案件,由分局派出所和刑事侦察部门负责破案。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内部发生的一般案件。由各该单位的保卫组织负责破案,重大案件由刑事侦察部门与内部保卫组织共同负责破案,以大力扭转目前内盗案件发案率高、破案率很低的现象。应该强调指出:同内部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必须防止不依靠党委

和不依靠群众而由公安保卫组织单干的孤立主义作风。

(二)广泛发动群众协助破案。最近,我们对于一般的盗窃案件和反动标语案件,采取了向有关范围内的群众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协助破案的办法,效果很好。这种做法应当积极地推广。

(三)在现押的刑事犯、已收容的劳动教养分子以及刑满释放后留场就业的人员中,开展坦白检举运动,从中破获一批积案,挖出这些人所知道的线索。现在这一工作正在继续进行,截止目前,已经检举交代并经审查核对比较重要的线索一万余件,从中破获大小案五千余起。

第四,加强户口管理。进一步发挥户口工作配合对敌斗争和为首都各项建设服务的作用。

(一)要求年内做到全部了解已取得正式户口满3个月的全市成年人口情况,分清好人坏人。对好人要坚决保护,对坏人要予以打击、控制和改造。

(二)进一步改进户口登记工作,做到人人有户口,消灭遗漏、重复、差错,改进户口统计,为各方面的建设需要提供精确的人口资料。对新来人口、暂住人口、家属宿舍、旅店流动人口等目前户口工作比较薄弱的方面,应当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使户口统计达到精确,有可疑情况能及时发现出来。并加强人口卡片的管理工作,便利群众查询地址。

第五,加强治安管理,大力减少火灾、交通事故和其它灾害。

(一)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发布的各项治安管理条例。通过对群众经常的宣传教育,在提高群众自觉性的基础上,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对于火车站、饭店、商场、公园等重点地区,尤应大力加强治安管理,使这些地区做到秩序良好。

(二)随着首都各项建设的发展,防火安全已成为日益重要的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在厂矿、企业和街道居民中普遍建立分区分片的防火责任制,重点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经常的防火检查,严格消防管理制度,力争减少火灾。今年第一季度发生的火灾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0.8%,今后应当继续争取减少。在救火工作方面,要求做到:出车快,到场快,出水快,扑灭快,保证消防车出车不出故障。

(三)目前本市人口增加,各种车辆达47万多辆,交通流量很大,保障交通安全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必须继续加强对各种车辆的管理,特别注意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在群众中普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进一步提高交通民警的服务质址,改进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力争减少交通事故,今年第一季度发生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37.4%,今后应当继续争取减少,并根据安全与便利的原则,从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上加以检查改进,以更好地便利运输,便利生产,便利群众。

第六,加强劳动改造罪犯和劳动教养分子的工作。

(一)对劳改犯人进一步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政策,使绝大多数犯人认罪服法、积极劳动、遵守监规纪律。对继续犯罪的分子要及时予以严厉处理。年内要求基层劳改干部基本上做到了解和掌握犯人的案情和动态。除加强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外,必须特别注意揭发和批判犯人中的不法言行。

(二)对刑期届满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继续贯彻“多留少放”的方针,争取基本上把这些人全部留在清河农场和兴凯湖农场就业,并有计划地在农场安置他们的家属,使他们在当地安家立业;同时,适当地解决他们的工资待遇问题,实行三包制(即包耕种面积,包产址,包成本)、预发工资、年终结算的办法,既要使国家的投资能够逐步收回并有盈余,又使释放留场的犯人能够养家,但工资水平不应高于当地农民的收入,

在刑满释放和在押的刑事罪犯中,几年来不断发现有隐藏的反革命分子,今明两年内,应当采取发动坦白检举运动和审查历史到原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加以清理。

(三)对劳动教养分子的改造教育,必须认真贯彻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目前正在对这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总结出一套适合劳动教养分子的管教办法和工资待遇制度,以便于更有效地改造他们。对于极少数可以不收容而收容了的,或问题较轻收容后表现较好的,应当解除劳动教养,适当予以安置。

为了实现上述规划,必须很好地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密切派出所、基层保卫组织和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取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一)教育干部和民警在人民群众中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群众;反对自视特殊、以管人者自居。(二)加强治安宣传工作,要经常化,多样化,以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三)关心群众,热爱群众,要更多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群众要求办的事,凡是应该办的、能办到的,一定要尽力办好。(四)派出所长每季要向居民报告工作。厂矿、企业的保卫工作部门也要在职工代表会上报告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接受群众监督。(五)加强对街道、农村、厂矿、企业、学校、医院中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领导。要求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治安保卫委员会做到“六能”:一能教育和带动群众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交通事故等工作;二能团结和带动群众协助政府做好监督改造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和教育不良分子的工作;三能保护犯罪案件的现场,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机关破获反动标语、反动传单案件和刑事案件;四能协助公安保卫机关追驳谣言,查获造谣破坏的分子;五能教育群众遵守户口规则,来人报、走人销;六能发现和注意各种嫌疑分子、危险分子的动态,同时,要加强对治安保卫委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治安保卫委员做到不脱离群众,不假报情况;并且要从政治上、组织上不断地整顿、纯洁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队伍。

第二,在厂矿(大工厂以车间为单位)、企业、乡社、工地、仓库、学校、机关、商店、医院等基层单位和派出所户口责任区,开展安全竞赛,以此来推动公安保卫工作的跃进。

安全竞赛的内容主要是:比干劲,比措施,比效果,比联系群众的广泛和深入,比反映情况迅速和准确。效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一)不发生或少发生破坏事故,发生了能迅速查清破案。(二)不发生或少发生盗窃、流氓、赌博案件,反动标语案件,发生了能破得快。(三)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或其它治安灾害,发生了能迅速扑救,尽址减少损失。(四)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改造得又多、又好。

开展安全竞赛的方法,主要是发动群众,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爱国安全公约,每季在本单位进行一次小评,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总评,及时表扬和奖励先进单位、亢进人物,推广先进经验。

第三,改进领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

(一)把整风运动进行到底。当前公安机关整风运动的主要内容是解放思想,树立坚强的群众观点,应当坚决贯彻执行罗瑞卿同志在“八大”第二次会议上发言中所提出的要求:“在全体公安干部中,树立坚强的群众观点,继续批评和克服妨碍群众路线贯彻的‘三大主义’和‘五气’,努力解放思想,力求摆脱事务主义和单纯业务观点的束缚,使我们的视野广阔一些,知识丰富一些,头脑生动活泼一些,要提倡看大局,看全面,看发展,勤于独立思考,敢于大胆创造。为此,就下苦功夫学习,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著作,认真读几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要使各级公安领导干部都尽可能懂得一些唯物辩证法。”

(二)在整风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领导作风,提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市局局长每周至少下去两天,处长和分局长下去的时间应该更多一些,要用搞“试验田”、召开现场会议等方法,迅速解决下面存在的问题。

(三)在今明两年内,再一次对公安队伍进行清理,达到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的目的。并适当进行调整,加强“第一线”。

(四)加强各项专门业务工作的建设,有计划地培养提高于部,组织全体干部民警认真学习理论、政策和业务,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挤时间苦学苦练。为了鼓励干部民警做到又红又专,计划在全局推行“七好”,即工作学习好,思想作风好,联系群众好,执行政策好,革命警惕性好,组织纪律性好,卫生身体好;并定期进行评比,及时表扬批评,使我们的人民警察队伍成为群众喜爱、敌人害怕、经得起考验、经得住风险的队伍。

第四,搞好协作。密切与检察、法院、民政、劳动以及其他部门的联系,经常互通情况,取得各个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派出所要主动改善同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进一步改进局内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彻底克服本位主义和孤立主义。

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根据《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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