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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批转南通县委关于石港人员公社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

日期:1959-3-30 作者:[待确定]

各地、市、县委:

现将南通县委关于石港人民公社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阅读参考。

这个调查报告,算了细帐,举了例子,分析了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了比较中肯的措施。从报告中看出,他们对粮食工作抓得是比较细的。希望南通县委不要放松警惕,并拿出必要的领导力量,一直抓到新粮登场为止。

省委要求:凡是粮食有问题的地方,县、市委都要象南通县委一样,去现场调查分析,细致地解决问题。南通县委所发现的层层控制机动粮、摊派社员自给天数和干部单独有食堂等错误做法,在缺粮地区可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应该教育纠正。

中共江苏省委员会1959年3月30日

南通县委关于石港人民公社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

最近,石港人民公社反映因粮食问题而连续发生自杀、病倒事件四起(未死)。县委闻讯后,立即抽调了七个同志前去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石港人民公社十八个工区,五万五千五百十四个人,除上河工四千四百五十人、外出一千二百十九人、工业上三百三十三人之外,实际在食堂就膳的为四万九千五百十一人。根据十七个工区排队统计,平均每人每月口粮在十六斤至十七斤的有七个工区,十七斤至十八斤的七个工区,十八斤至十九斤的两个工区,十九斤至二十斤的一个工区。按此情况,该公社粮食是紧一点,但安排得当也不会发生问题。事件的发生,主要是某些干部作风上存在问题,对一些社员生活安排不当,四起事件有三件基本上符合原反映的事实,但均自杀未遂,现已脱险。

黄吉姑娘,女,三十岁,中农成分,住十六工区,属第五食堂。家中共有五人,其夫黄义在九圩港做河工,她和十五岁、十三岁、三岁的三个孩子在家。该工区整个供应口粮平均每人每月十八斤,她家四人每月供应三十斤(她是十八斤,三个孩子供应较少)。该食堂饭票十天发一次,三月二日是十天中的第八天,因口粮较紧,孩子吃得较多而超过计划,饭票用完了。当日中午,黄吉姑娘到食堂去,看到那里正在煮胡萝卜。她向炊事员孙红英、队长王国本提出要打胡萝卜回去吃,因无饭票,他们说:“这萝卜是给做活的人吃的,你没得吃。”她无法,眼泪汪汪。这时,社员徐明英送了一碗萝卜给她孩子吃了。她回家就睡在床上绞颈,被其第二个孩子发觉,喊了社员徐明英、工区主任任国安去救时,她已气绝,解开绞绳,灌了些开水以后,逐渐复活。任国安同志给了她五斤粮票,工区给她增加了十斤计划粮。

刘治科妻,二十九岁,中农成分,住十一工区,属第七食堂。其夫去九圩港开河,她和九岁、两岁两个小孩在家,身体一贯较好,劳动也较积极。该食堂口粮较紧,大人平均每天六两,小孩四两左右。她家四人,每天供应十二两。三月二日的早、中两顿共打五勺子粥,中午各人吃一碗多粥后,挑了半天墙泥。晚上,将食堂分给她的胡萝卜正在煮了吃,食堂会计通知开会,她立即吃了一点擦菜,就前去参加会议。会上,连长何应泉动员大家报粮食自给天数,而后分组讨论。她因肚饿无力,恰巧地上有水,一不注意,即滑倒在地。当即请医生医治,说她是“感冒、发热、身子亏”而昏倒的。此后,三人每天增加了十两计划。根据群众反映和具体情况分析,其一贯无病,昏倒系因肚饿无力而造成。

葛桂兰,男,七十一岁,下中农成分,住九工区,属第十五食堂。该工区在本月初口粮计划较紧,平均每人每月十五斤半,他家有儿、媳、和十五岁、八岁的两个孙子,共计五人。全家一贯互敬互爱,和睦团结。但因看到粮食计划较紧而闷闷不乐。二月廿七日出去替人家盖屋,被食堂主任徐金同志发觉而阻止,并说:“要得到工区批准”,“收入归工区”,等等。他回来就唉声叹气。第三天又出去替人家盖草屋,接连做了三天,三月三日晨在食堂打回六碗粥,五个人各吃一碗,多下一碗,其子葛洪遂盛了硬叫他吃了。早餐毕,儿、媳出去生产,孙去校读书,葛桂兰一人在家拣杂菜。中午,大孙回家,闻到“二二三”乳剂气味逼人,又见祖父睡在床上,即喊回母亲,经查看,他确是服了“二二三”乳剂。因其所服数量不太多,神智仍清醒,当即急救,并请医生诊看。他不肯服药,并说:“我已年老不能做了,省点粮食给你们吃,你们要做活。”经动员打通思想,吃药得救。

此外,还听说十七工区王立功夫妇因粮食问题曾发生互杀事件,经查,并无事实。

根据调查和分析,石港公社粮食是紧一些,但安排得好是可以不发生问题的。所以发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

1.该社某些工区党员干部对执行县委指示有些问题。表现是:(1)对粮食问题,县委曾一再指示,公社工区不许层层留机动粮,但据了解,却有层层控制的现象。公社控制补助粮一万斤,该社十八个工区中有七个工区就控制粮食二万多斤,如八工区控制了五千四百斤,十六工区控制了一万五千斤,该工区廿一食堂还控制机动粮计稻一百卅五斤,米七十八斤,十一工区除工区控制二千一百斤粮食以外,十七个食堂均有控制,其中最多的控制了一百八十斤,最少的有五十四斤,共计控制了一千五百斤以上。(2)做法不对头。县委曾一再指示,动员出售社会余粮,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坚持自愿的原则。该社有些工区曾发生强迫摊派。如第六、八、十、十一、十五、十六、十七等七个工区,均采取先匡估各户自给天数,后评议交任务,最后摊派,公布。八工区四连第二、三食堂一百六十六人,原有库存和计划粮数字平均每人每月十五点三九斤,经过匡估,又“下放”一千九百八十六天。他们采取三种方法下达:(一)基本下放,普遍每人下放六天,计九百九十六天;(二)自报互评下放七百○六天;(三)剩下的二百八十四天无人来认,最后由干部按人平均摊派,每人平均下放一点七天。这样,不仅造成了人为的紧张,而且影响了生产。该连第十三生产队,廿八户,出榜公布后,就有十四户为无粮而哭;第十四生产队廿八户,干部叫社员在规定下放的计划表上盖罗印,出榜公布后,有十八户为无粮而哭,其中有十一户,干部明知其家无粮,也要“下放”。由于这样,家中有粮的也乘机叫喊,怕再增加下放时间,不好好生产;无粮的更对生产不安心,这个连生产出勤几乎没有(十九号一天就未见社员在田中生产)。十一工区第七生产队第七食堂也是如此做法。干部公布社员刘文照叔叔(中农)自给四十天,其自认二十天,连长何应泉说:“他讨价还价,就增加为八十天”。结果被迫承认四十天(经调查已纠正)。

2.干部作风简单化,怕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他们以排队、评议、摊派等生硬简单方法代替思想发动和教育工作。公社交通科副科长顾文同下放在十六工区任支部书记,工作数月,该工区廿五个食堂中有五个食堂停伙,其中二连两个食堂自春节至现在一直未开过伙食,他却不知道。这次我们去查,他仍说没有食堂停伙。工区副主任姜达林同志分在二连工作,对此情况一直未向上反映。

3.有些地方上中农操纵了领导权,他们直接或间接出面,主张把粮食自给天数平均摊派,食堂粮食分至各户自炊。十六工区廿一食堂主任许敬芝妻,系上中农成份,即为首的将四十八户十五天粮食分给各户自炊,此后,他经常在家吃饭。八工区二连第三食堂主任杨德泉、会计张学高,对社员严格限量,自家均不用饭票,尽量吃饭,因而社员意见纷纷。

经调查后,召开了该社工区支书会议,采取了如下措施:

1.通过以上事件检查研究,分析了产生根源及其危害性,从而吸取教训,进一步全面认真检查,做好粮食安排工作,坚决将控制的粮食一斤不留的迅速全部下放,安排到每个人。对病人、产妇等有特殊情况的,在粮食分配控制数内给予适当照顾,对硬性摊派、交任务的错误做法,迅速纠正。所有干部,不仅要做好上述工作,并坚决做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有事同群众商量,迅速改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干部食堂一律取消。

2.凡已关门的食堂,保证迅速开门,不准有一个食堂再关门停伙。

3.凡过去宣布硬性交任务“下放”的,都要向群众讲清粮食政策,说明家有余粮是合法的,不追来源,卖粮给现钱,谁卖谁得,卖粮光荣。同时也可以自炊自吃,按标准领取伙食费。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予指示。

1959年3月24日

编号 000120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指示)

主送 各地、市、县委:

抄送 中央、上海局,省委各常委、各部委,省人民委员会各党组,省级机关各党委会,各新闻单位,江苏军区党委。

(共印685份)

来源:本件5页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1959年3月31日印发

来源:

江苏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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