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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关于算账等问题的四个文件

日期:1959-4-20 作者:[待确定]

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湖北省麻城县算账问题的材料,浙江省委转发绍兴县东湖公社算账会议的报告,吉林省委关于重算一九五八年分配账目的报告,江苏省委关于召开人民公社代表大会的部署的报告等四件,都转发给各地作参考。

从这四个材料看来,算账问题是当前的关键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随着解决了。算清账目的关键是省、地、县、公社四级党委的决心问题。只要下来决心,一天一晚就可以基本弄通思想,只要反复打通思想,用帮助干部下楼的办法,事情就可以顺利地解决。东湖公社的经验是有普遍意义的。

从麻城、绍兴和吉林三个材料看,经济手续不清的干部,约占全体干部的40%左右,平均每人少的三十六元(麻城),多的一百二十元(吉林),绍兴东湖初步材料是五十元。生产队和小队干部共有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人,以百分之四十计算,约有六百万人,每人平均以五十元计算总数也只三亿元,这个数字并不大,但是,如果不弄清楚,问题则是很大。从吉林材料看,只要算清账目,挖掘物资潜力,每户可分得二、三十元,这是一件大事。全国农村有一亿二千万户,每户二十元,即达二十四亿元,这对当前渡过春荒有着巨大意义。江苏对公社代表大会的部署很好,各地可以仿行。如果每批只开三个社,选择这三个社的中心点,县委搬到那里去办公,这样最便于会内会外相结合,使代表大会具有更大的群众基础,使会议开得更好。这点,请各地参考。

中 央1959年4月20日

附件一、

中央组织部关于湖北省麻城县算账问题的材料

中央:

四月初旬,中央组织部有个同志去湖北省麻城县参加了五级干部会议,了解到一些基层干部贪污多占的情况,现在简要报告如下:

麻城的五级干部会议有一万多人参加。县委在省委和地位负责干部的直接帮助下,根据“彻底算账、立即兑现”的原则,解决了生产队(原来的高级社)和县、公社的矛盾。接着就清算了生产队的账目,着手解决生产队内部小队和小队之间、生产小队和社员之间的矛盾。在清算生产队的账目的时候,生产队干部贪污多占问题就被揭露出来了。领导上抓住了这个问题,在干部中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明确地交代了政策,接触了干部的思想顾虑,广泛地发动了群众,对干部的贪污多占行为,进行了一场认真的检查。

从会议期间揭发出来的材料来看,生产队、生产小队以至于某些管理区干部的贪污多占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根据麻城县委办公室四月六日的统计,全县共有管理区、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的干部两万九千名,这次参加五级干部会议的有一万多名。在五级干部会议上查出有贪污多占行为的干部四千一百四十名,其中多数是参加了会议的。

对于这些干部贪污多占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属于集体私分和多分的。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调查,在有贪污多占行为的两千零十七名干部中,属于集体私分的有一千二百三十五人,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在有贪污行为的干部中,有的情节严重,贪污数目在一百元或者几百元以上,但是大量的是小贪污,贪污款数是几元或者几十元(据不完全的统计,在有贪污多占行为的两千五百三十人中,贪污款数在一百元以上的有一百六十五人)。从有贪污多占行为的干部的一贯表现来看,只有少数人是阶级异己分子(县委组织部对两千零十七人进行了调查,其中有坏分子十二人),而绝大多数是成分好、工作积极、为党和人民做了很多事情的。既然大多数干部数是好干部,为什么现在会犯这样的错误呢?主要原因是:公社化以后,上面乱抓乱调,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比较混乱,原来高级社的一套财务管理制度没有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又没有建立起来,既没有自上而下的检查,也没有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在这一混乱的情况下,有些干部就“见钱手痒”、“浑水摸鱼”。少数坏分子,则乘机推波助浪,拖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干部下水。

但是在领导上交代了政策以后,许多犯有错误的干部,一般的都能够公开地向群众承认错误,并主动退款。群众对这些干部的态度是:只要他们能够算清账目,承认错误,保证不重犯,对他们还是谅解的。这说明了这些干部,虽然犯了错误,在党的教育和群众的监督下,是可以改正错误的。

麻城县委在省委和地位的直接帮助下,对于解决生产队干部贪污多占问题,采取了既严肃认真又保护大多数干部积极性的方针,首先肯定生产队干部在大跃进中是有功绩的,然后指出他们的错误,要他们自觉交代,向群众承认错误。县委规定:凡是贪污多占者,只要自动报出,承认错误,就不戴贪污帽子,不给处分;有贪污行为而不自报的,在查处后以贪污分子论处;对于贪污多占的现金和物资,原则上都应退还,如果一下子退不出的,可以分期退还,经群众同意也可以少退。在方法上则是把解决干部的贪污多占问题同清生产队的账目结合起来;把清账目和整顿领导干部的作风结合起来,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反贪污运动。这些做法是成功的。

根据麻城的经验,我们认为,其他地方在解决干部的贪污多占问题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账要算彻底。这首先要求领导机关下决心,要坚决支持群众的要求。同时,要教育基层干部不要怕算账,要有引火烧身的精神。这样可以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可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可以适干部从算账中得到教育和提高。

2、对干部的贪污多占行为,必须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账目手续不清、公私不分、占小便宜同贪污区别开来;把一贯表现好、偶尔犯有贪污错误的干部同品质恶劣的贪污分子区别开来。对于绝大多数犯错误的干部,应该坚持教育的方针,一般不给予处分。但对于混入干部队伍的坏分子和品质恶劣、贪污情节严重的坏分子,则必须严肃地进行处理。应在这次算账中,进一步清洁基层干部队伍,巩固党的基层组织。

3、为了认真处理干部中的贪污多占问题,根据过去经验,不宜急于进行组织处理。贪污情节特别严重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的以外,一般应把组织处理放在最后一步。这样,既便于将错误事实查对清楚,又便于犯错误的干部下楼。同时,待群众的头脑冷静下来再作处理,处理得就会恰当些。

4、很多县没有在五级干部会议上解决干部的贪污多占问题,现在完全依靠公社的干部来解决这个问题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他们既缺乏经验,又还不懂得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意义。因此,县以上的领导机关应选派得力干部下去帮助公社分批地清算账目,解决干部的贪污多占问题,力求在公社各级领导机关进行选举以前,把公社各级的账目算清楚,把干部的贪污多占问题加以处理。

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审核。

中央组织部1959年4月18日

附件二:

浙江省委转发商景才、林辰夫两同志关于绍兴县东湖公社算账会议的报告

各地、市、县委,各人民公社党委:

此报告材料很好,发给你们阅读。缺点是小队到会人数太少,不能形成声势。会议应有小队长、记工员参加,并有小队全体会议推选两名代表参加;而且要做到会内会外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通过发动群众向会议提要求、提疑问,和向群众公布算账结果等方式,把公社的算账会议和群众性的算账结合起来,一边趁热打铁,把各级之间的一切账目彻底算清。

中共浙江省委1959年4月15日

关于绍兴县东湖公社算账会议的报告

我们遵照省委和地委的指示,就算账问题在东湖公社搞试点,现将试点情况报告如下:

东湖公社于四月十四日召开了四级干部会议,一共到了二百八十人,全社二十六个核算单位,每个核算单位平均十人左右。其中包括每个核算单位的支部书记、队长等骨干五、六人、会计一人、生产小队的骨干二、三人。十日晚上进行动员,重点讲了会议的目的、领导的决心、算账的好处,发动大家向公社算账。之后,又召开了座谈会向大家征求意见。在十一日上午,公社公布了三笔账,公社与核算单位的找补账,发动到会干部审查核对。这三笔账表明,公社化以后,各核算单位上交公社的金额为二十三万七千七百九十七元,公社下拨的各项资金为三十二万六千九百三十七元。结算结果,在全社二十六个核算单位中:有七个核算单位应该找进,计共找进三万三千一百二十一元,有十九个单位应该找给公社,计共找出十二万二千二百六十一元。清账以后,公社立即在会上兑现,付出现款五万九千三百五十一元。这些款包括应找给七个核算单位的三万三千一百二十一元,退还给六个穷队的非现金结算粮食价款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九元,鱼荡荡底一万五千元。

在解决公社与各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时,到会干部情绪十分热烈,要求彻底算清账目。特别是富队的代表更为激动,发言时面红耳赤,声高气急,一丝一毫不肯放过。除账面上的账目外,他们还要求算清账外调拨账,并确定某些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座谈会中,他们反映公社化后有“四大吃亏”;一是鱼荡由社统一经营吃亏;二是抽水机统一调度使用吃亏;三是二十九头奶牛上调给公社牛奶厂吃亏;四是家具多调吃亏。对富队的意见和要求,公社采取来了分别商量的方法,逐项进行处理,大家都满意。此外,公社还从九万元贷款和七万八千元预购定金中,拿出二万零五百元重点帮助了六个穷队安排资金,给以一定的照顾。公社和各核算单位的账目结清兑现以后,会议空气活跃。他们说:“公社化以来。公社办事从来没有这样干脆过”。说:“领导有决心算清账目,我们有信心搞好生产”。

会上,穷队代表的情绪总的说来是正常的,但是他们不像富队那样活跃,对算账兴趣不大,发言较少。他们说:“算也好,不算也好,反正算不过公社(指要找给公社)”。他们积极要求公社支援,帮助解决社员分配找补时所需资金、当前生产成本和购买周转粮的钞票。对此,公社也作了安排。

在公社与核算单位开始算账时,生产小队的干部由于和核算单位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他们大多数与核算单位的干部站在一条线上,积极与公社算账。至于生产队是否要与核算单位算账,表示的意见不多。

在公社与核算单位的账目基本上算清以后,我们又召集生产小队的干部开了座谈会,对生产小队与核算单位算清账目的问题,征求他们的意见。当时,参加会议的人发言非常积极,要求公社帮助他们和核算单位算清账目。他们提出十笔大账要算清楚:

一、一九五八年的社员分配找补账,要求算清、找清。他们说:“一九五八年不算清,一九五九年无信心”。

二、要求算清粮食账。他们说:“去年是大跃进的一年,为啥还要吃粥”。

三、要求算清食堂账。他们说:“食堂漏洞最大,最容易出问题。例如:小吃部的账目、流动粮票的账目、食堂副业收入账目、公菜与私菜的账目、公社拨付的菜金的账目、社员口粮的账目、非农业人口吃粮的账目”等。

四、家畜家禽归公社所有没有找清现款的要求找清。

五、调拨的家具、农具要求归还或折价。

六、调拨的房屋要求调整。

七、鱼荡收入的账目要算清。

八、副业收入上交的账目要算清。

九、大协作的账目要算清。

十、种子调拨的账目要算清。

从以上要求来看,算账是势在必行,不算就会影响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根据这一情况,我们觉得在会上支持生产小彻底算清账目。

看来,解决核算单位与社员之间的关系,要比解决公社与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要艰巨得多,复杂得多。从会上核算单位的干部所反映的情况看来,干部大体可以分这三种情况:一部分干部问题不大或没有问题,表现理直气壮,发言也积极,要求彻底算清账目,自己做个清爽人。他们说:“有账好讲话,有钱好办事,算清账目找清钱,事情就好办了”。一部分有问题的干部,顾虑较大,怕讲出来见不得人,怕群众不信任,怕受处分。问题大的则消极对抗,有的是唉声叹气,坐卧不安。他们共同的态度是推三阻四,不愿算账。他们说:“这笔糊涂账,怎么算得清,把账算清了,一无粮二无钱,也找不清,现在算账会影响生产”。因此只愿算粗账,只愿算账面上的账目,只愿算社员知道的,企图蒙混过关。

除核算单位的干部以外,一部分有问题的会计也惴惴不安,他们怕暴露问题。有些会计还拒绝算账,当晚就有八个会计睏在床上不起来,有两个会计不告而别,上绍兴市看戏去了。有一个核算单位的四个食堂会计,公社通知他们来参加会议,他们干脆不来。后来派这个核算单位的会计去叫,结果连这个会计也不来了。在召开座谈会后,生产小队的干部和社员代表自动串联,坚决要求算清账目。他们说:“不管账目有多么复杂,也要坚决算清”。说:“公社已向我们兑现,现在不和核算单位算清账目,不知道他们又把兑现的钱用到那里去?”有的说:“连队干部说账乱、账复杂难算,可是他们自己心里明白,哪有不好算的”。他们表示:不算清账目不好向社员交代,不搞个水落石出,绝不回去。

十二日晚上,公社又召开了大会,向大家讲明了彻底算账的意义和好处,县委、公社表明了态度,坚决支持生产小队干部彻底算清账目的要求,肯定了核算单位干部在工作中的很多成绩,肯定了绝大多数干部是好干部,着重向他们交代了党的政策。讲清楚以下问题:有些同志在一九五八年超支过多的,应当归还,超支部分,一时还不清的,分期归还。有些人公私不分的,要分清楚,拿去的东西原物退还,缺者补偿。有些人挪用公款的,应当把钱退回,有些人隐瞒、私分、手脚不干净的,只要自动交代,退回物款,不予追究。对少数贪污情节严重的,我们没有在会上讲,准备在运动后期,看情况发展,再行慎重处理。我们在会上指出,占便宜、贪污是错误的,它不仅破坏党与群众的关系,损害社会主义事业,损害人民公社,而且会损害干部本身,以引导他们认识错误的严重性,向他们打招呼,布楼梯,帮助他们自动下楼。同时,在会上以核算单位为单位成立了清账小组,抽出了县机关财务人员十五人帮助算账,造成非算不可的形势。

宣布政策以后,核算单位的干部情绪起了激烈变化,他们本来对公社干部是敬而远之的,现在靠近了,本来发言不积极的,现在积极了。经过一天的时间的内外发动、上下交谈以后,已有六十三个干部初步交代了贪污现金三千二百零九元、挪用公款八百二十元,揩油占小便宜几乎都有一点。湖塘核算单位分支书记胡阿水,交代出干部集体贪污款三百五十元、挪用公款二百八十元,另外,还杀一头猪,吃酒席两桌。公社组织干事徐梅生交代了自己私分二十多元。估计运动进一步发展以后,有许多问题还可能牵涉到生产大队和公社干部。这些贪污的款项,多属于副业收入、补贴工资、外出工收入以及食堂进出款项。当然,现在仅仅是开始暴露问题,一般规律是:集体私分的讲得多,个人的讲得少;占小便宜讲得多,经济上贪污讲得少;揭发别人的多,讲自己的少,揭露家里的干部多,揭露到会干部的少。

为了使运动深入地发展,我们采取了会内会外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靠思想发动、靠群众、靠算账,造成两个声势:一个是非算不可、彻底算清的声势;一个是自动交代、彻底交代,争取和党一条心的声势。一方面紧紧依靠生产小队的骨干,发动他们提线索、谈疑点,搞清问题。同时发动在村群众派代表到会上来提要求、摆账目,向大会送信。五云核算单位(公社的基点)已结清账目,向大会报喜。有的社员把分得的现款拿出来,在会上现身说法,湖塘核算单位派来了八个代表,向大会提出要算十七笔账。另一方面,公社抓住时机,对核算单位干部加强思想教育,进行个别交谈、小组商量,反复交代党的政策,表明领导态度。对自动交代问题的,进行表扬鼓励,抓住典型,有一个鼓励一个,有一点鼓励一点,消除他们的顾虑。同时召集会计分组座谈,启发他们揭露问题,帮助他们自动交代,从被动的地位转移到帮助领导上弄清问题这方面来。现在这种自动交代的声势已经形成,正向深处发展。另外,对粮食问题接触尚少,准备趁热打铁,和经济账一起解决。

会议尚在进行,情况将络继报告。

当否,请指示。

商景才 林辰夫1959年4月13日

附件三: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重算一九五八年的分配账的报告

中央、主席:

在我省农村里贯彻郑州会议方针的全民讨论中,群众对主席指示的精神是完全拥护的,他们对于“旧账一般要算”的原则更为关心。但是也较普遍地发现许多基层干部和社员对于公社能否贯彻执行主席指示,仍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还没有看到当地的公社领导上对于算账问题采取迅速的行动,特别是他们感到一九五八年的分配没有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及去春“超产奖励”的诺言兑现,正以能否认真对待算账问题作为衡量当地领导上今后能否贯彻执行主席指示的尺度。因此省委根据主席关于麻城的经验的批文精神,对上述情况作了研究,并于四月九日召开了电话会议,强调地指出:算好旧账是贯彻主席指示的一个重要的具体体现,各地必须认真地对待算旧账和一九五八年分配问题;要求每个公社都要算清旧账,挖掘现金和物资潜力,按多劳多得的原则,重算一九五八年的分配账,特别是曾以公社为单位统一分配的,必须重算重分;并且应该在可分配部分中抽出一定的比例,作为一九五八年的超产奖励费,按超产多少,分别奖给各超产的生产队,以推动今后包工包产的贯彻执行。为了便于下面清账目和进行分配,省委督促银行系统把扣留的不到期的贷款约二千万元迅速返还外,并将一九五八年多征的农业税折款二千二百万元,分到各县,也尽快返还公社,找回给基本核算单位。

据最近各县调查,不论富队、穷队,现存的现金和物资都有很大潜力可挖;其中除了应当用来解决生产上的需要部分以外,还有很大的部分是应当分配给社员的:如多交的农业税;多扣的未到期的贷款的一部分;上调物资折价归还一部分;各生产队隐瞒的粮食物资;还有改行评工记分的单位,原来留下的工资基金也可以拿来一次分配了,等等。如果把这些统统加载一起,将应当拿来分配的部分,按一九五八年各人完成的劳动日数分给社员,那么,有很多公社这次能分配给社员的,平均每户少者可分得二、三十元,多者竟可以分得七、八十元。这笔钱基本上可以够社员目前换季和家中日常生活的必需之用。蛟河县已算出可用到一九五八年分配的现款有三百四十七万余元,按全县户数分配,每户平均可分得七十元左右,扣除已预支部分,平均每户可分到三十五元左右。永吉县的口前公社已经挖出来现金十七万二千多元,分发给各管理区;红旗管理区的主任把钱带回去以后,社员喜出望外奔走相告:“共产党说到哪里,就办到哪里,以后永远要听党的话”。凡是清算了旧账,并按一九五八年劳动日重新分配的地方,社员的劳动热情就立即高涨起来,当干部们向他们分配工作任务时,真是一呼百应。榆树县向阳公社重新进行分配以后,社员孙才领到一百三十元,他兴奋地向生产队长说:“以后什么重活,就分配什么活给我干吧”。

省委要求各地在挖掘潜力重新分配时,对于已经积累的公积金,除了由于积累过多,影响到百分之九十的社员不能增加收入甚至减少率收入的社,可以适当降低积累比例,从尚存的现金中抽出一部分分给社员外,一般的虽然一九五八年积累比例稍大一些,也不再变动;而且积累部分已大都用在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上来,实际一般也难于再变。对于多留的种子,因为尚未播种,为防备播种后因受灾需要补种,现时不可分掉,待春耕结束后再行处理。另外,经过算账,经过挖掘潜力,也还有少数生产队和公社在生产、生活安排上确实还有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则必须由县里予以帮助支持,用国家贷款和投资等办法切实地一一加以解决;不可因为一般都能自己解决当前问题了,而忽视对特殊情况的具体研究处理。

“算账才能实现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客观真理,从道理上来说,许多干部是承认的,但是实际执行起来,有些干部仍然顾虑重重。据了解,干部中对于算旧账存在着“五怕”:一怕麻烦,认为旧账越算得细越不好办;二是穷队越算越困难;三怕影响团结;四怕搞乱了影响春耕生产;五怕算到自己头上,下不来台。因此,他们打算划个圈子:算大账,不算小账;算现存物资账,不算已经消耗量的物资账;算上调的账,不算互相支援的账。还有少数干部对算账仍然有抵触情绪,说:“这样算法还不得算到七月十五”,“共产主义因素全都要算掉了”,“生产还搞不搞?地还种不种?”对明明应该归还的生产资料、物资、钱款,也死把住不放,或借故拖延,或开空头支票。这些做法,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批评他们“干打雷,不下雨”,“雷声大,雨点稀”,“精神给的多,东西给的少”。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越是算得清,并且交给社员自己处理,事情不但不麻烦,而且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因为群众疑虑消除了,怨气没有了。反之,不这样做,群众对于能否贯彻执行主席指示仍然是半信半疑,对干部也抱着不信任的态度,说上级指示决议虽好,但公社给的实惠还是“少、远、空”,等于“乌拉草喂牛——热乎热乎嘴罢了”。至于怕麻烦,怕有些乱账不好解决,这也是不相信群众。其实,事实也正好相反。扶余县榆树沟社第五生产队,去年秋天把社员的小鸡收归集体饲养,成立了养鸡场,现在有的社员要求退还,干部觉得不好处理,后来交社员自己讨论,结果一致认为:现在作价,秋后还钱,每户先给几个鸡蛋孵小鸡就行。这说明群众很讲道理,也能够正确地处理问题。至于有些人民公社干部由于有贪污、占用公款及其他手脚不清的情形,不愿算账,群众也是看得清的,指责他们害怕“割倒麻杆露出狼来”,如果他们不采取主动,群众怨气难消,他们自己也难以过关。但是如果作了交代和适当的处理,群众对于干部是会原谅的。镇赉县七个社一千七百五十八名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中,有六百零八人超支和占用公款七万五千多元,平均每人占用一百二十元;有些干部当众做了检讨,并表明了偿还日期,社员对他们的不满情绪就消失了。

针对以上情况,省委在十六日晚上,再次召开电话会议,强调两个问题:一是领导思想必须搞通;“旧账一般要算”的原则必须坚持,不许动摇;分配问题必须解决好,使群众得到实惠,相信我们说到做到。二是反复地向人民公社干部讲明道理、交代政策,解除他们的顾虑;特别是要教育手脚不清的干部,使他们了解:贪污、占用公款是错误的,自己有毛病要主动交代,领导上也帮助他们下楼,自觉地承认下来并且好好向群众检讨,仍可得到党和群众信任,组织上也可以不处分;否则在群众面前一定被动。这样,把干部的思想搞通,使绝大多数人民公社干部情绪稳定下来,算账才能搞深搞透,并达到教育干部、教育群众、既利于团结、又利于生产的目的。目前正是春耕季节,以上两个问题能否解决得好,对搞好春耕生产有重大关系,我们在电话会议上也从领导思想方面和工作安排方面强调了把抓紧整社与抓紧春耕生产结合起来。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予指示。

中共吉林省委1959年4月17日

附件四:江苏省委关于召开人民公社代表大会的部署的报告

中央、上海局,并告各地、市、县委:

四月十三日接到丕显同志传达毛主席的三项指示,四月十七日接到中央书记处电话会议指示,省委都立即做了研究。我们完全同意中央关于分批召开公社党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的部署。我们打算,在四月二十日以前做好准备工作,四月二十日前后开始,先开一、二个公社;以后几批,可以多些,但最多不超过五个公社。生产、生活问题安排得好的公社先开,生产、生活上问题比较多的公社后开。第一批选择靠近县城的公社,把会搬到县里开;以后几批,选择对于几个公社比较适中、又有开大会条件的市镇,就地召开。全省到五月二十日左右可以基本结束,五月底扫尾。

我们找来南京市几个县委书记研究了这个部署,他们认为,这样做有很多好处:

第一,县委可以直接主持和具体帮助各个人民公社把会开透,既避免“夹生”,又防止捣乱。

第二,由点到面,分批进行,领导经验越来越成熟。

第三,就地开会,便于会内会外结合,会议精神可以传达到群众中去,找人对账征求群众意见也很方便。

第四,就地开大会,便于就地抓生产、抓生活,可以保证整社、生产两不误。

第五,就每一个人民公社来说,可以大大缩短开会时间。

开好这次会,在领导上着重抓三条:

第一,从省委到县委,都要有坚强的决心。在这次会议上,不但要算清经济账,还要算清干部的作风账。首当其冲的是基层干部,面广量大,情况复杂,运动中的思想性、政策性很强,不坚决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办事,没有坚强的领导和决心,是不可能把会议开好的。因此,省委决定,地县委的第一书记,都要亲自主持这一工作。另外,从省级机关抽出一批部、厅、局长级干部下去帮助工作。要调换那些对中央的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情绪的县委、公社党委的第一书记。对于那些能力弱、不能或者很难领导这个运动的领导干部,也要调换他们的工作,另派强的干部去掌握。以保证对这一运动的坚强领导。

第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大鸣大放。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暴露问题,深刻教育干部,才能消除群众的怨气,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江宁县东山人民公社的社员这样反映:“一肚子气,不放出来,给一千块钱也不痛快;放出来了,一文钱不给也开心”。可见,不大胆放手鸣放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各地试点经验证明,中央的电话会议所指出的:干部只听不驳,边整边改,在鸣放中,群众自动处理反驳不正确的意见时,既不应阻止,也不组织。在鸣放中,对于各种不同意见,一时不能取得一致,允许保留。在鸣放中,可能处在个别明显的反动言论,也可以不正面批驳,只表示不同意,也不戴帽子。这些原则,极为重要。这是开展大鸣大放的关键,只有认真执行这几条,才能鸣深鸣透,把会开好。

第三,正确掌握干部政策。任何姑息迁就都是错误的,那样很利于迅速转变干部脱离群众的紧张局面。简单粗暴也是有害的,那样将会使犯有一般错误的好干部背包袱。对绝大多数的干部,要承认他们对人民做了许多好事,成绩是主要的。对于他们所犯的错误、缺点,要讲明政策,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能改即改,帮他们主动下楼。只有这样,才能取得群众的谅解,保证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连选连任。对于极少数的解决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必须根据不同的情节,分别处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对这些人的处理,掌握:除个别情节极为恶劣,民愤很大的,在会议期间处理外,一般的等会议结束以后,进一步审查、核对材料,再作出了。这样做,可避免可能发生的偏差。

中共江苏省委195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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