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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召开公社社员、代表大会的部署的报告

日期:1959-5-5 作者:[待确定]

中 央:

我们在四月十九日到二十二日召开了地市委书记会议,并吸收了少数县委书记参加,传达了七中全会精神,并着重研究布置了关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和当前春耕生产问题。兹将讨论的情况,简报如下:

四月上旬,全省各人民公社普遍召开了五级干部会议,接着以十天左右的时间进行了全民性的讨论,到现在为止,除了对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分配核算单位问题已基本上解决了之外,国家与公社之间、公社与管理区(原高级社,下同)之间及管理区与管理区之间的账目也基本上算清了。国家多征的二十二万吨公粮,已转为购粮,偿还了两千二百多万元价款;银行扣留的不到期的贷款约两千多万元,也已经全部返还;大炼钢铁的账,群众也要求算清,经过群众讨论,所出的劳动力和捐献的物资,可作为对国家的贡献,不再计酬;对炼钢铁的一部分现金投资,以及炼钢铁的亏损,公社里赔不起,且使某些县分的人民公社分配部分因此减少,群众意见很大,所以省里计划再拿出六百万到二千万元左右的规金作为补助费。公社与管理区、管理区与管理区之间所调用的车马、猪羊、粮食、劳动力、多扣留的公积金,已经全部或大部返还给原单位,暂时无力偿还的,也记上账目,准备分期偿还,并向群众作了交代。这样处理的结果,管理区的基本所有制已经落实了。有些县和公社都是“边算账、边处理、边分配”,把应当分配给社员的现金,全部或大部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分到社员手里。重新分配的结果,比原来分配的数目有了显著的变化:扣留部分减少了,社员分配部分增加了;供给部分减少了,工资部分增加了。据农安县合隆人民公社谭家管理区的调查:原来总收入是九万四千七百二十八元,重新分配后总收入达十二万七千一百五十九元,比原来提高了23%;原扣留部分为五万六千三百元,占原总收入的59.4%,重算后扣留部分为五万三千七百三十六元,占现在总收入的42.2%;而社员分配部分由原来的三万八千四百二十八元,占总收入40.6%,增加到七万三千四百五十八元,占现在总收入的57.8%,提高将近一倍;由此供给部分由原来占分配部分的83.5%,降为57.3%,而工资部分则由原来占分配部分的16.5%,提高到42.7%。就全省来看,去年生产好、收入多的管理区,平均每户又分得六十元到一百元左右,一般的管理区平均每户也收入二、三十元。这样,换季的问题基本上解决了。有些地方,从重新分配的现金中抽出一部分,作为一九五八年的超产奖励费,分别奖给生产好、产量高的生产队,社员普遍感到平均分配的作法改正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又兑现了,积极要求今年继续实行三包一奖制或以产定工制,生产情绪更为高涨。现在正进行清算小集体与社员个人之间的账目,以及三包落实到生产队的工作。

关于召开公社的党员代表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的问题。我们的部署是:四月末、五月初,各县集中一部分领导力量,选择一两个问题比较复杂的公社,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分批召开,在开会方法上,有的集中到县城开,有的就地开,有的分别在几个居住条件较好的镇子开,都采取上下、内外结合的开法。公社较少的县、市,分两批开完,公社多的县三批开完;为便于打通思想,解决问题,决定先开党代表大会,后开社员代表大会,两个会大约用七天到十天的时间。

五月二十日以前,是我省春耕播种最紧张的阶段,因此在十号以前,只搞代表会的试点工作,以免影响生产,在五月上旬和中旬旱田忙于播种的时候,水田多的社可先开会;旱田播种完毕,水田别正忙于插秧,这时旱田多的社再开会。在集中力量领导开会时,各县委和公社党委都指定专人领导当前生产。

为了使社员代表大会开好开透,彻底解决问题,我们强调会前的准备,必须作好四件工作;一件是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二件是把在全民讨论中所提出的问题,加以归纳综合,以便提交大会讨论解决;第三件是选举代表,根据政社合一的原则,过去的乡人民代表,人数较少,为了使社员代表有广泛的代表性,拟普遍地进行重新选举;代表的名额,根据公社大小,一般按每一百个左右社员选举一个代表,保证每个生产队和生产小组都有代表参加,原来的乡人民代表尚未满期,无论选上代表与否,都应出席;第四件是开好党代会,交代清楚党的政策。

从现在整社进展情况来看,清算县、社与管理区之间的账目还比较容易,清算小集体与个人之间的账目则比较复杂。在解决了国家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矛盾以后,小集体与个人之间的矛盾突出了,它涉及到许多干部问题,阻力也比较大,干部情绪不稳。因此,代表大会开得好坏,其关键在于算清旧账的问题上。据各地反映,县、社级干部一般地是接受了算旧账的精神,但并不是所有的人认识都很清楚、态度都很坚决。他们深怕账乱,一时算不清,影响了生产,又怕把干部算垮台,无人工作。他们不是从交清政策,教育干部,使干部懂得这样反而得到挽救,主动下楼,来稳定干部情绪,而是借口干部情绪不稳,对算账采取消极态度。管理区和生产队的干部,对于结算国家、公社“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劲头很大,但是,一提到算小集体与个人的账,有些人就消极了;他们动员社员说:“大账已算清了,大家又重新分配了一次,算小账油水不大,影响生产可不小”,企图就此结束。尤其是管理区一级的干部,有一部分人由于自己手脚不干净,怕算账算到自己头上,他们的顾虑主要的是一怕受处分,二怕退款。这种情形是造成当前一部分地方算账工作迟迟不前的主要原因。社员就不同了,他们说:“旧账不算,吃亏不断”;“吃亏不在大小,这口气憋得受不了”;“党的话从来不差,就怕干部不按党的指示办事”。这充分说明,虽然解决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问题、但是干群关系仍然是比较紧张的。如不解决这个问题,也影响到党与群众的关系,影响到人民公社的巩固,为了改善干群关系,挽救一批干部,我们提出,账目必须查清,清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交社员讨论处理,并且通过算账,开展一个整风运动,彻底解决干部作风和干群关系的问题。

关于一部分基层干部贪污、多占公款的情况,据抚松、敦化、东丰、榆树、怀德等县三十五个人民公社的粗略统计,公社、管理区和生产队干部总数是四千零九名,其中贪污的有四百四十八名(多是管理区主任、支书、会计、统计),占干部数的11.2%;共贪污一万六千九百十二元,平均每人三十八元;超支、挪用的一千六百六十九名,占干部总数的41.6%,共占用十六万七千四百十四元,平均每人一百零二元。从现在掌握的一些材料来看,基层干部中的贪污、多占情形,大体上可分为五种类型:一种是和群众共同瞒产私分,可能干部分的比社员多一些;一种是铺张浪费;一种是公私不分,占小便宜;一种是超支、挪用;另外一种就是贪污。贪污问题主要发生在管理区一级的某些干部(特别是常外出搞副业生产的主任)、会计、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中,贪污方法是:给社员买东西少买多报;卖东西不下账,或少下账,伪造假账涂改单据;社会救济费窃为己有;有的把卖给国家的粮食,下到公粮账上,粮款私吞。其中贪污数目有多有少,情节也不一样,有的是一贯的、主动的,有些是偶而的、被拉下水的,都须加以具体分析。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要根据犯错误者的情节和程度的不同、态度的不同,作不同的处理。对于在工作上和集体生活上铺张浪费的干部,应当教育他们向群众进行检讨;对于超支工资、挪用公款的干部,如果是因灾因病,确有困难而超支、挪用的,应当教育他们归还,一时还不起的,可以分期归还;如果是因为贪图享受、生活腐化而超支、挪用的,除了归还钱款以外,还应当众作深刻检讨;对于公私不分、占小便宜的干部,应当要求他们向群众作检讨,数目大的必须退还,数目小的,经过群众同意也可不退还。对于有贪污、受贿、盗窃行为的干部,如果情节较轻,自动坦白交代、承认错误,退款倒赃的,可以不戴帽子,不给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又拒不交代的,除退赃倒款外,并以贪污盗窃分子论处;对于少数不仅在经济上犯有贪污、受贿、盗窃行为,而且本质属于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或者是严重违法乱纪的分子,则须严肃处理,给以应得的处分。对于群众性隐瞒的粮食、物资、应当动员群众自报出来,报出以后,不给处分,不退款退粮,只是把私分变成管理区或生产队统一的公开分配。

为了把小集体和个人的账算清,并彻底解决干部贪污、多占问题,在社员代表会议之前,一定要把政策交代清楚,特别是对于有贪污行为的那一部分干部,应该反复交代政策,进行个别谈话,多方面提醒,令其主动地向群众交待。这些人的贪污问题交待出来,其它超支、挪用、铺张浪费的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多数有问题的肯自觉交待,就利于区别处理,并能达到更好地教育干部、教育群众的目的。算清账目以后,我们强调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补贴制度,严格开支手续,接受社员监督,杜绝今后再有类似问题发生。在进行此项工作对,必须有强的党的领导,我们已组织一批干部去帮助县、社。

账目算清之后,调整了生产关系,矛盾解决了,人人心情舒畅,生产积极性必然提高。因此,在代表大会的后一阶段,着重研究生产和包产指标落实到生产队的问题;以便鼓足更大的干劲,搞好生产,争取农业大丰收。现在我们已按二百亿斤粮食任务(包括大豆)下达到管理区,作为今年保证指标,包产指标低于任务的10%到20%,有的可到30%。但这个指标必须经过群众讨论,如果群众不同意,可以根据本队具体情况提出包产指标;一方面不能把浮夸当作干劲,把说实话误为右倾保守,另方面也不是越低越好,还应是鼓足干劲、积极而又可靠的精神。总之要使包产单位有产可超,有奖可得,鼓舞社员超产得奖的积极性。同时,对于今年的征购粮任务,已经将国家分配的五十亿斤贸易粮指标照数分配下去了,并在社员代表大会上宣布,使群众知道,在这个数以外的增产部分归管理区和生产队,不再增加税收,除其他地区有特大灾害外,也不多购,增产多的鼓励多卖给国家,但不因增多而增加统购任务。

当否,请中央审查指示。

中共吉林省委一九五九年五月五日

已发:报中央,抄各地(市、州)、县(市)委,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委各部委,省人委党组、吉林日报社、新华分社、广播局,存档。共印四一○份。

来源: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  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印

来源:

吉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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