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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解决社员自留地问题的通知

日期:1959-6-2 作者:[待确定]

各市、地(州)委,县(市)委并报中央:

中央“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和“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问题”的指示,明确了对猪鸡鹅鸭要实行公养私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并且解决了有关发展私人饲养的一些重要问题,这对于扭转猪鸡大量减少的局面有着极重要的意义。

据四月末统计,全省现有一百八十七万头猪(实际头数可能多一些),比去年六月的二百三十九万头减少22%。鸡鸭鹅减少更多。如不迅速大量发展,既不能适应国家出口和城市供应的需要,也不能更多增加广大社员的收入。去年秋冬期间,农村中一方面杀吃了不少猪,粮食饲料损了很多,致使养猪生产受到影响;但另方面母猪吃了许多谷物蔬菜,所以今年仔猪丰收,一般也都健壮,这却是今年发展生猪生产的一个有利条件。各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养私养并重的两条腿走路方针,妥善地解决社员自留地及饲料的种植、安排和粉碎等问题,迅速扭转现时猪鸡数量少、饲料缺的局面。省委相据中央指示和我省具体情况,特对自留地和有关私人养猪养鸡的问题,作如下的规定:

一、社员只要养一头猪(包括现有的和计划养的),就给一分到二分饲料地。由于我省人少地多,有些地方人口很少而土地过多,为了做到既保证社员得到家庭经营所必儒的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又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巩固,自留地的分配数量,以按人口掌握为宜,即食堂菜地和社员的房前房后小块零星土地,加工饲料地,一般地按人计算,平均每口人不超过二分;这样,全省农村人口九百万,自留地总数不超过三百万亩。

二、新分配的自留地,主要用来解决饲料问题,教育社员多种植饲料作物,不要种植经济作物,以免妨碍饲料问题的解决。为了督促社员积极种饲料和养猪,可采取分离自留地与签订生猪收购合同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有些社员把得到的一、二分饲料自留地去种经济作物和不积极养猪的现象发生。

三、由于我省人少地多,劳动力紧张,妥善安排社员集体劳动和在自留地上的劳动时间十分重要。除了教育社员在不影响参加集体劳动的条件下,利用假日和早、午、晚休息时间,由全家老少去蒔弄自留地外,公社还应在忙铲、忙趟、忙收季节,适当地给予社员一定的时间在自留地上进行劳动。

四、社员经营自留地所需要的种籽、粪肥、农具和其他一些生产资料,主要应由社员自己解决,实在有困难解决不了的,公社、管理区应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五、鉴于目前村屯附近原来的自留地,已被公共菜地占用或已经种上大田,因此自留地可以拣撩荒地和零星小片土地解决。用这个办法解决不了的,也可将现已种上的土地距村屯较近者分给社员一部分作自留地。

六、自留地计征不计购,农业税就可以交代金。社员个人经营的自留地,除缴纳农业税外,其收入完全归社员个人所有,不抵口粮、不上缴积累。

七、猪仔的来源,可把集体饲养的小猪卖给社员一部分;对手头无钱的社员,可以预支给一些现金,贫困的社员,可贷给一些钱。提倡群众用土法孵化小鸡,解决鸡雏的不足。

估计分配了自留地及私人养猪养鸡发展起来以后,在社员进行家庭劳动与参加集体劳动的关系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上,可能会出现若干新的问题,各地可注意研究;但目前首先还是如何把群众养猪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的问题,有些干部对于分配自留地和提倡私人养猪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顾虑,是不必要的。将来根据情况的发展,再在适当的时候,去解决那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不迟。

一九五九年六月二日

来源:

吉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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