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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墨冲车站爆炸事件处理结果的报告

日期:1959-5-9 作者:[待确定]

中央并国务院:

我省墨冲车站三月二十二日发生的惨痛的爆炸事件,省委在三月三十一日向中央作了初步报告之后,又于四月三日和四月十五日前后,指派了省经委副主任武良柱同志和省委委员、省高级法院院长叶谷霖等同志前往肇事现场,对事件发生的确实原因、性质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问题,进行了彻底的调查。现在查明,此次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共有炸药二百一十七吨又三十三箱,雷管一百九十箱,导火索一百一十箱,事件中,共炸死、震死二十六人,重伤四十人,轻伤七十六人,当时耳聋、头痛、神经稍有失常和皮肤稍受伤痕的计有四百六十一人,炸死牲畜六头,炸(烧)毁站房、民房八十间、仓库一幢,受震倒塌、倾斜的房屋二百余幢。烧毁粮食五千余斤,油菜等农作物五十九亩。以上共损失财产折价约为九十六万元左右。

经过对这一惨痛事件多次反复查对的结果,证明这是一件重大的责任事故,并非敌人破坏。首先,物资和运输系统的领导机关和有关人员思想麻痹。他们只顾生产,忽视了安全。都匀铁路车务段负责人片面强调会车方便,很不严肃地擅自将爆炸物品的装卸运转地点,迁移到毫无安全设施的墨冲车站,违反了与有关单位关于此项物品在栋青树车站卸车转运的协议,同时各有关部门对墨冲车站大量存放和积压爆炸物品的混乱情况,未予采取有产措施、迅速处理或进行严密的防范。其次,有关物资部门和铁路管理单位的法制观点薄弱,违背了“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安全管理爆炸物品的若干规定”以及“危便物品运送规则”等国家法令和规章。再次,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以及有关领导机关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对这些印险物品的检查不严、监督不力,对墨冲车站存在的上述严重问题,长期不了解实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故而未能避免这一严重不幸的事件发生,应引为我们深刻的教训。

事件发生后,除黔南州委、都匀市委等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成指挥部进行抢救、抢修外,省并派刘明扬等同志前往协助处理。现已对死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进行了抚恤、慰问,发放了五万八千元的救济款,并正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防火防爆的安全大检查,以求切实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为了接受这个惨痛的教训,深刻地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的职工群众,我们已将此事件,通报全省,并决定对此事件进行严肃的处理。为此,省委已批准给严重违法失职的墨冲车站站长汪兆贵予以刑事处理,判其三年徒刑,给贵州省派察员直接管理运输该项物品的染永贵、郭致一和都匀市公安局长张元成以及开阳商业局和其他运输部门等有关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分,并令我省有关单位的党的组织和负责干部进行(下缺)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员会(报告)报中央、国务员16份机密程度:机密抄送:各地、州(市)委各15份,县委5份,省委各部委、省人委各厅(局)党组各1份,住贵阳市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1份,云南、广西省委各1份。]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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