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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当前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的报吿

日期:1959-6-19 作者:[待确定]

省委:

今年元月以来,我省劳动保护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省委召开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一再发出指示通报和全省第五次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以来,各地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定成绩,很多单位,如双峰县南塘煤矿、汝城钨矿杉木洞坑口等等,虽然在生产条件较差的情况下,由于领导重视,深入发动和依靠了群众,采取了有力措施,因而有效地消灭了人身事故,保持了多年安全生产的光辉成绩,水口山往年是伤亡事故比较严重的单位,今年以来,消灭了死亡事故,一般事故也逐月降低,并出现了三个厂二十七个工段无大小事故,在防暑降温工作方面,由于大多数地区和企业的党委的重视,加强了对这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正在积极作工作。

但是,有不少的单位伤亡事故仍十分严重,据今年1-5月份的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发生重大事故222次,死亡职工433名(其中45名是在常德和自治州检查时查对的,未报省),为去年同期59名的七倍多。其特点是:(1)县社企业的事故多,占总次数的60%,占死亡人数的70%以上,县社煤矿死亡人数占该产业的84%;(2)煤矿和交通事故多,煤矿1-5月份的伤亡人数占全省的46%,永顺、大庸两县和柘溪东江两个水电站的4次翻船事故即死亡35人。各地汽车翻车、撞车等伤亡事故不断发生;(3)严重事故多、重复事故多。今年1-5月份发生的三人以上多人死亡事故27次,死亡167人;邵阳地区元月至三月发生的5次瓦斯爆炸事故,有4次是因工人在井下吸烟所引起的。

在防暑降温工作方面,目前虽没有进入酷热炎天,但已连续发生了中暑晕倒事故,如涟源钢铁厂在四月九日一天就中暑晕倒5人。其他有高温作业单位也有中暑事故发生,如不进一步采取措施,势将严重影响生产。

我省职工伤亡事故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的原因:

首先是由于部分企业领导没有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缺乏高度的责任感,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他们认为“安全与生产有矛盾,顾了生产,就顾不得安全”,“要完成跃进计划,就不得不拼命干,不得不付出代价”,大庸县茅岗煤矿在今年二月发生老窿穿水,死亡工人7名的严重事故,在事故发生以前,省、州、县领导机关,关于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早已下达,工人多次反映煤层有穿水的危险,但是该矿领导却不加理采,并无根据地向工人保证不会穿水。在事故发生以后。矿党委书记和县工业局长虽两次去该工区,也没有采取急救措施,反而在急救阶段,通知该工区排以上干部16名去总厂开会,使本来可以营救脱险的两名工人也牺牲了,邵阳市永兴煤矿湘水工区是独眼井开采,市委在去年就指示该工区停止作业,但该矿既没有执行,又不采取安全措施,以致今年发生冒顶事故死亡三人;中层领导不顾安全,指挥工人冒险蛮干,如株洲造纸厂因只有一台小型火管锅炉,蒸气不够用,车间领导想用提高锅炉压力的办法来提高锅炉出力,司炉工人怕出事故不敢烧,车间主任刘国春却说:“不要怕,把车间里的东西都搬出来,加好煤以后,人站在锅炉房门口,锅炉爆炸时,—溜就可以跑出。”(其实提高锅炉压力并不能提高锅炉的蒸发量。)潭湘锰矿值班长为了提高工效“放卫星”,爆破手刚放炮就指挥工人作业(规定在半小时以后才能作业),终于被飞石打死工人1名;领导思想麻痹大意,放松了对事故的警惕。常德七一机械厂由于几年来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领导思想就麻痹大意起来,在抓生产的同时,忽视了安全,以致在今年四月份发生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一般事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有些厂矿任务过大,加之企业领导对生产和安全缺乏完整的认识,因而在抓生产的同时,忽视了安全。如邵东县棠下桥煤矿去年实际产煤5万多吨,今年地委分配的任务是10万吨,县委又加至12万吨,该矿领导为了完成任务,只顾突击生产,不顾安全,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死亡工人1名。

其次,没有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规程制度。大跃进以来,提倡敢想敢干,大破陈规,但对一些必要的安全规程制度也当作陈规陋矩废除了,有的虽没有废除也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如湘永煤矿白鸡洞工区,由于没有坚持探水制度,而发生了穿水事故,加之工作面已成为独天眼,致使发生事故后工人无法撤出而死亡7人,并停产20多天,少产煤5千余吨。新建企业特别是县属企业由于领导缺乏经验,一般没有可行的规章制度。如大庸县石灰窑,没有必要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只有烧窑工是专人,装卸是按公社生产队轮流装卸,因此,每当卸窑时只顾完成任务,连窑柱一起挖光,以致在今年2月份造成垮窑事故,一次压死11人。澧县昌家峪煤矿,由于没有管理制度,混乱到连进班人数都查不清,曾一次发生上班交班后,不知井下还留有一人,下班接班不明,放炮而炸死。

第三,对工人特别是新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够。不少事故是由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疏忽大意或不懂安全生产知识所造成的。如潭湘锰矿因利用探水眼子装炸药放炮(在技术上是不允许的),因岩柱崩塌,两井对穿,发生穿水。同时工段对工区规定躲炮要退至装车平巷又没有执行,因水势过猛,躲避不及,致使井下工人死亡2名。衡阳石油厂锅炉发生爆炸后,司炉工说:“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东西会爆炸。”七一机械厂徒工余正炳因玩弄电石桶引起爆炸受伤致死。有的单位虽也教育工人注意安全,但怎样注意却没有内容,因此工人把它当成了耳边风。有的怕产生不良后果,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如桃江铁矿发生伤亡事故后,不敢分析原因。特别是不利用真人真事进行宣传教育。他们认为这样做会在群众中造成恐惧,影响生产情绪。

第四,对事故处理不严肃,不及时。尤其是中小企业,大庸县茅岗煤矿的事故性质是相当严重的,但对事故责任者,至今没有作出处理。有的甚至将事故责任推在死者或受伤者的身上,对未遂事故无人过问。由于对已遂或未遂事故,不认真追查研究,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预防对策,因此,重复性的事故继续发生,如常德石青公路早在去年就先后两次因烤火药烧毁衣服、工具等物,只没有造成人命,但是该处领导只是听之任之,不设法预防,以致今年元月又发生火药燃烧,死亡工人16名的惨痛事故。如果该处领导对上两次事故引起了注意,此次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此外,机械设备不能定期进行检修和物资供应不足,防护设备与防护用品缺乏,也有一定客观原因。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确保59年跃进计划的完成,我们认为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一)全省各企业必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切实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首先对安全与生产必须有统一的认识,要批判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片面观点,特别是要克服中层干部将生产与安全对立的观点;重视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有节奏的组织生产,在生产跃进中,尤其应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其次认真的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作出严肃的处理,以便接受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同时在一些较大企业中,应有专人负责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克服无人负责的现象。

(二)认真的修订、建立一切必要的安全规程制度。对于过去已有的规程制度应采用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的办法进行审查,该恢复的恢复,该坚持的坚持,该修订的修订。旧的不合理的规程制度破了以后,必须建立新的合理的制度去代替。对于新建、扩建企业新的生产过程和生产设备,应该根据已有的经验和企业特点,用三结合的办法,迅速的将规程制度建立起来,中小型单位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目前许多企业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建立小组安全员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类似这样的制度,应该大力推广,形成制度。

(三)大力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大跃进以来,新工人成倍增加,而且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使他们增长安全知识很必要。安全生产教育不是一劳永逸的。因此对工人尤其对新工人迸行安全教育必须是(下缺)

来源:

湖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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