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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云南省委关于粮食分配问题的两个文件

日期:1959-11-3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粮食部党组:

现在把云南省委关于粮食分配问题的两个文件转发你们参考。

粮食问题是生产建设中的一个根本问题。但是也决不能忽视消费和分配。现在秋收大部分地区基本结束,各地必须抓紧粮食分配工作,今年抓得好,明年就主动。云南的作法是好的,他们的分配办法是比较细致、比较周到的。请各地研究参考。

中央

附件一: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立即抓好粮食分配的通知

各地、市委,各县委:

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经过这一段的努力,目前基本上做到了控制用粮,未形成秋收之后的大量浪费。但是,整个粮食分配工作,即“以人定量,指标到户,集体保管,发给粮证,凭票吃饭,节余归己”的一套分配办法,以及指导群众用粮问题,一般只在点上已取得一些经验,尚未真正贯彻到群众中去。粮食分配的政策已经确定,现在的问题就是迅速领导群众去执行,切实地把粮食分配工作管好,管透。粮食分配关系明年一年的国计民生,也是秋收分配的中心,也是关系到激发群众秋收秋种积极性的重要环节。任何犹豫,忽视,或者不敢积极领导这件工作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根据现有的经验,应当抓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发动群众管好粮食的最好形式是:立即以公社为单位召开粮食代表会,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社员大会。只要充分准备,代表会1天即可。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交底,总结,辩论,评比,定方案。把粮食生产和分配的底交给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辩论,总结好的经验,表扬先进单位,把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变成群众思想。在此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和制度。这两个会议必须限期召开。

(二)指导用粮的方向,必须明确树立节约储备的思想。在丰收增产的条件之下,完成了公余粮,留够籽种、饲料,和按照三定标准留口粮之后,管理区和生产队剩下的社会余粮,应当基本上作为储备,或卖给国家一部分。管理区的余粮,除了补助社办工业、水利、运输等临时民工,牲口的用粮,以及必要时增加一部分公养畜牧饲料,以发展畜牧业和卖给国家一部分之外,其余都应当作为储备。生产队的余粮,除了必要时增加一部分计划外的养猪饲料,以及分给社员每人几斤做酱用粮之外,大部分应当储备;可以根据收入情况,全部作为队的集体积累储备,或者一部分作为队的积累,一部分作为社员积累集体保管。此外,在国家库存之外,县和公社有条件时,也可以储备一部分粮食。如果今年全省确能收到170亿斤粮食,在分配125亿斤之外,还有40多亿斤,很好地设法储备起这一部分粮食,对于今后将大有好处。

(三)为了树立严格的计划观念,省委曾规定,凡是大春粮食够下一年度全年口粮时,明年小春粮食一概不列入分配计划。这个原则仍应坚持。但在执行中的实际问题是:有些小春粮食如薯类、豆类,不易保存,群众也非吃不可;同时,如果大春稻谷较多,口粮全部留下稻谷,吃用调剂也不便。有这种情况的时候,与其明年再储备小春粮食,不如现在就多储备一部分稻谷,大春口粮可以少留百把几十斤,明年小春口粮再接上。这样做也是有利的。应当对每个管理区,每个生产队具体研究,具体规定。

(四)在坚持不得突破三定标准,以人定量的时候,应当把全年各个月的用粮计划订得更具体些。澄江、富民等地的“两平、四增、六减”(即:2个月照平均标准吃,4个月农忙增加15%左右,6个月较闲减少15%左右),和“月月有计划,天天有打算,称米下锅,看人做饭”等办法,比较切实。各地应当总结推广那些先进的措施。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必须与积极办好公共食堂结合起来。一定要多种菜,多养猪,逐步建立公共食堂的家务,这是巩固和办好食堂的重要基础。目前菜少的食堂,还应当积极收集。干储薯藤,南瓜尖等一切能吃的东西以为辅助。

(五)必须建立严格的粮食保管制度,籽种、饲料、口粮、储备粮四种仓库,必须专仓专人保管,不要混淆。口粮仓库和食堂临时存粮也不要混淆。今年粮食都是集体保管了,对于这个新的情况,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必须有严格的制度和切实的办法,保证不霉烂不浪费。

(六)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坚持从县委起一直到生产队,以1个党委书记或委员专责管粮食。逐级建立定期的检查制度。为了迅速使粮食分配成为群众行动,红河地委的做法很可以仿行:积极试点,训练大批的干部和写算人员帮助基层(他们做到每个管理区平均2人),召开代表会迅速铺开,党委分工分片督促检查贯彻。

请各地、市委,各县委接通知后,立即讨论布置,并请及时报告你们关于粮食工作的问题和经验。

云南省委1959年9月30

附件二: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粮食分配的补充通知

各地、市委,各县委、各公社党委:

省委10月2日关于抓好粮食分配的通知,务请各地坚决贯彻执行。我省粮食今年预计可以收到170亿斤或者更多一点,这是相当可观的数字。认真抓好分配,就可以争取明年全年的主动。一定要抓死抓透。在执行10月2日通知的时候,继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现在补充如下:

(一)在170亿斤中,分配计划只是125亿斤。所以,完成公余粮任务,留够种子、饲料和三定口粮之后,管理区和生产队的社会余粮可能还有几十亿斤,应当设法使这一批粮食集体储备起来,不要浪费掉。储备的办法可以有这几种:一、管理区和生产队自己集体储备。二、鼓励管理区和生产队除了完成国家的公、余粮任务之外,自愿多卖一些余粮,超额完成国家统购任务。三、如果管理区和生产队,不愿把他们的储备粮作为额外统购卖给国家,但他们又需要用钱,国家可以在统购之外按统购价收买他们一部分余粮,但是保留他们遇到灾荒急需时随时买回去的权利。四、公社在向管理区抽取公积金时,也可以抽取一部分粮食。

(二)生产队超产分成所得的社会余粮,估计全省大约平均每人100斤左右,各地区、各生产队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为了使这部分粮食不致大量分散,应当根据下述原则处理:

(1)由于增产很大而社会余粮比较多的队,为了鼓励社员生产积极性,可以分给社员少许,作为家庭储备和家庭机动使用的“亲戚粮”,每户最多不超过50斤,每人最多不超过10斤。统一在社员收入中计算。这部分粮食,仍旧要号召社员自己储备一些,不要浪费。

(2)所余的大部分社会余粮,如果不分配给社员,不致影响社员收入,就可以全部作为生产队的集体储备粮,也就是生产队的集体积累。同时,也可以鼓励生产队自愿卖一部分给国家。

(3)所余的大部分社会余粮,如果为了使社员收入不受影响,必须全部或者一部分分配给社员的时候,都应当向国家卖粮变成现金分给社员。

(三)管理区的社会余粮,除了自愿卖给国家一部分和补助民工、社办工业等用粮以及自己储备以外,必须按照明年牲畜发展计划的头数留足牲畜饲料,以保证畜牧业的大发展。目前许多管理区一般留饲料偏少,应当适当增加。

(四)有些生产队完不成粮食包干任务,达不到上缴管理区的统一分配计划数,口粮标准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因灾减产,经过努力仍然不能完成,一般不应降低其三定口粮标准。如果主观不努力而完不成上缴任务,为了教育,适当体现减产赔偿处罚,可以少许降低三定口粮标准,但也不宜降得过低,以免影响社员的基本生活。

(五)生产队从管理区领回的全部三定口粮,以人定量分配以后,一般都有一部分账尾结余。这一部分结余的粮食应当全部拨给本队公共食堂,作为食堂的家务,管理区和生产队都不要扣留。

(六)社员个人凭票吃饭后有所节余的粮食,应当严格执行节余归自己的政策,把节余粮食按月以实物退给节余的社员。有些管理区或生产队,想把这一小部分粮食归公,或者想折成钱去退给社员,都是不恰当的。

(七)为了推动小春大革命,下一年度的基本口粮,肯定不应在这次分配中全部留足,全省平均每人必须在明年小春中补上50斤。各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至于明年小春补上的口粮,品种如何折合,可以按照当地习惯不必硬性规定。

云南省委1959年10月17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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