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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对逃跑的右派分子处理意见

日期:1959-11-20 作者:[待确定]

各地、市委、自治州委、各县(市)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逃跑的右派分子处理意见,发各地一阅。对于逃跑的右派分子,各级公安部门,必须立即设法追拿回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处理。

甘肃省委1959年11月20日

关于对逃跑的右派分子处理意见

据最近各地报告,自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全省共逃跑右派分子115名,计张掖38名,天水33名,定西20名,兰州市、平凉各8名,临夏4名,甘南、白银市各2名。除张掖逃跑的38名和秦安县逃跑的12名尚未查清外,据其余65名的了解,57年逃跑的5名,58年逃跑的26名,59年逃跑的34名。据10月份了解。各地对逃跑的115名右派分子已进行追查的有37名,还有78名未进行追查,据查这些逃跑的右派分子,有的逃跑回家,有的跑到新疆、青海,混入革命队伍。另据宁县报告,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右派分子薛礼,今年5月诈领8个右派分子工资200余元逃跑,并对其他右派分子留言给他报仇(已下令通缉)。会宁县商业局右派分子王连恒,今年5月偷盖公章带介绍信逃跑,至今不知去向。另据我们调查,兰州市阿干区107名右派分子中有2名右派分子前一段谁也不知道是右派。临洮县临洮中学右派分子宁志清(伙食管理员),于今年5月偷窃公款100元,粮票300斤逃跑回家(河南长葛县人),以后又来信向学校要户口和粮食关系,学校未给,也未给县上报告设法处理。清水县邮电局右派分子王从周58年逃跑后,因无户口又跑了回来,至今仍无人过问。

对右派分子不加严格管理,逃跑后又不立即进行追查处理,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政治问题。右派分子的逃跑更加说明他们坚持反动立场,抗拒改造,企图继续进行反社会主义活动。他们逃跑后,有的混入革命队伍,有的进行诈骗、偷盗,有的改头换面,公然进行反革命活动。但是我们有些部门对这一问题熟视无睹,麻痹大意,不严肃对待,甚至当有的右派分子逃跑后找上门来,也不加过问,这是一种政治上十分严重的失职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对已经逃跑了的右派分子,各级党组织应当指定有关部门立即进行彻底检查,迅速追回,或和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严肃处理。对于携款潜逃等触犯刑律和有反革命活动的右派分子,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通缉,依法处理;对确实查清逃跑后没有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右派分子,追回后应当首先在所在地或部门的群众中进行斗争,然后根据他们的错误情节和对待错误的态度予以适当处理。

鉴于目前全省尚有些地方对右派分子的数字还未查对不清楚和对右派分子管理不严的情况,请各地党组织都能对以往右派分子的管理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检查,并迅速制定今后对右派分子改造教育的有效办法,建立严格管理制度,严防逃跑事件的继续发生,并望各地将检查情况,于12月10日前送来专题报告。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望省委批转各地执行。

省委组织部1959年11月15日

签发:王秉祥      发前已传阅:李坤润

已印发:省级各党组、各直属党委、省委各部委并省委各常委、罗斌、秘书长、办公厅,经委、计委、建委、团省委、党校、报社、广播电台、新华分社、编委、科委、运指、政协、民委。已空发各地市州委(陆送兰州、白银市)共印149份  11月22日12时半抄

来源:

甘肃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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