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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委关于临夏市连花公社中毒事件的通报

日期:1960-5-8 作者:[待确定]

(临夏州委冯春真电话)

各县、市委,各公社党委并报省委:

5月6日上午约9时,临夏市莲花公社南塬大队永久生产队第三作业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该队共31户,146人,有28户、139人中毒。据化验判定系白砒中毒,因中毒严重,死小孩9人,大人4人,其余经抢救已脱险。其简单经过情况是:

6月上午9时——10时之间,该队群众139人到食堂吃早饭,饭后全部中毒,最先中毒的是作业队长(姓巴,名不祥)吃了4两重的3个馍和2碗稀饭,吃后即呕吐,他就跑到大队办公室(距食堂约半里路)报告,大队即向公社电话汇报,适逢市上在该公社召开卫生现场会议,省即派了5名医生和1个公安人员,在12时左右前往抢救,下午4时多到达了现场(距离约40余华里),当时巴队长等7人已经死亡(巴是中毒后半小时左右死的,其余6人均在2小时内死去)。尚有11人中毒严重,其中4人因抢救无效,于下午8时前死亡。临夏市委于6日下午1时接到公社电话,没有采取紧急措施。晚上10时左右接到已经死亡11人的电话报告后,才组织州、市3名医生、1名公安人员赶去抢救。晚11时半,才向州委反映,7日早上3时——7时,州委先后继派州卫生处副处长马如琪、州医院院长田誉■、州委农村部长周中堂、州委副秘书长樊爱卿、公安处副处长马杰卿、中级法院院长穆德彪等同志和7名医生立即前去抢救,查实真相。去后除有2人仍因中毒过重,抢救无效,先后于7日上午5时、上午7时死亡外,对其余6名中毒较严重的人,想尽了一切办法,进行了抢救,7日下午已经脱险。7日晚卫生厅5位同志带大批药品连夜赶到出事地点。这样前后共有20余名医生都在那里分工包干治疗。州、市、公社及公安部门派到那里工作的县级科部长以上干部13人,一般干部25人(包括医生),派去的同志都深入到户,逐户逐人看访安慰,并帮助作饭,解决了一些蔬菜和粮食,当场解决了死者棺木、衣服等问题,群众深受感动。8日上午州委又派州人委副秘书长冯进良同志和临夏市副市长常汉卿同志等6人带人民币1000元及挂面、鸡蛋等物品,前去作善后工作,该队部分洋芋等秋田将组织其他作业队协作,由干部帮助种好。

上述事件据初步调查分析,是反革命分子阴谋破坏所造成的。这是继和政流川等公社中毒事件之后,又一次严重的血的教训。临夏市委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不够及时,使问题发展扩大,形成了不应有的严重损失,应该查清责任,吸取教训。各县委及公社党委也必须引起严重警惕,教育全体干部,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教育运动,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食堂都建立起必要的巡守等制度,以杜绝类此事件的再次发生。

临夏州委1960年5月8日(接话人:郭伟明1960年5月8日15时)

批印人:原宪文

已印发:各常委、秘书长、办公厅、宣传部、农村部、省公安厅党组、卫生厅党委。

共印27份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1960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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