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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转发德宏地委关于潞西县风平区大搞食堂化错误的检查和处理意见

日期:1960-9-27 作者:[待确定]

德宏地委、边疆各地委、边工委、县委:

省委同意德宏地委对潞西县风平区大搞食堂化错误的检查和处理意见,现转发各地参考。请各地、县委认真接受这次教训,对边疆现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教育全党干部提高政策思想改变工作作风,并将检查情况专题报告省委。

省委

附:

中共德宏地委关于潞西县风平区大搞食堂化错误的检查和处理意见

省委:

兹将我州潞西风平区在4个乡大搞食堂化以及处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风平区系一傣族聚居地,是潞西县的腹心地区,也是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全区共8个乡,于1958年实现了农业合作化,除法帕乡在不办公社区转为联社,并把1958年办起的27个食堂坚持下来以外,其余7个乡,共56个社,1959年以来都没有办食堂。今年栽秧紧张的5、6月间,该区的那目、风平乡先后办起了两个20户左右的食堂,这些食堂都是在法帕联社特别是拉老食堂(被人称为食堂之花)的影响下,经过社员充分酝酿讨论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办起来的,这2个食堂由于在事先集体种好了菜,食堂办起后仿照法帕联社的办法初步建立了“以人定量,定期凑米,凭票吃饭,节余归己,定期结账,民主管理”的制度,食堂炊事人员又选择了贫、下中农中的积极分子担任,所以办的较好,对生产起了积极作用。风平区委看到了这2个食堂办的不错,特别是看到了今年生产搞得好(扩大水田11000亩,栽插质量好,节令提的早,增产大有希望),群众情绪高,就胜利冲昏了头脑,加以政策界限不清,组织观念薄弱,就在毫无准备又不请示报告的情况下,在栽秧结束后,于7月11日召开的全区支书联席会议上错误地提出了20号要在风平、那目、蛮里、遮晏4乡实现食堂化,紧接着于17日的电话会议上又作了督促,从7月16日到7月20日先后在那目乡(全乡8个社534户)的5个社中,办起了21个食堂,入食堂的户口311户,占全乡总农产的58.2%;在蛮里乡的5个社(全乡共6个社)办了5个食堂,入食堂的户口为159户,占该乡总农户252户的63%;在风平乡的2个社(该乡共7个社)办起了3个食堂,有25户人加入食堂,占该乡总农产的4.7%,原指定的遮晏乡未办食堂,而帕底乡却办了1个,这样,5天时间就办了30多个食堂,这些食堂由于时间匆促,养猪、种菜准备的差,所以一办起来就出现了混乱现象,刮起了“共产风”。如风平社用去了公共积累330元,吃储备粮2200斤,还杀了3头猪,弄喊社办了5天就用去公共积累159元(买猪肉267斤,竹笋90多斤,买盐45斤,购置炊具等),芒里社仅办了4天,也用去公共积累40多元。随着这些食堂的开办,为了解决吃菜问题,有些社就向社员的自留地上打主意,蛮里社用1500个工分向社员换菜,芒浩社收回了超过每户一亩的自留地约570余亩,在此基础上,风平、帕底、猛茂3个乡在12个社中宣布了菜萝地入社,菜萝地的收入7成归社,3成归原主,特别是蛮里乡的蛮弄社,蛮里社因食堂缺粮,就到社员家中去检查粮食。这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安,他们怕“共产”,怕今年的粮食分不到家,有的群众说“看看田里的谷子心里就热呼呼地,看见又办食堂,心里就冷了半截”,群众担心“政策变”,一时人心惶惶,有的四处打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在这些地区曾出现了一时混乱现象,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

21日,州委县书会后,派人到下面检查生产、协助工作,才发现了这一情况,当晚即告县委立即发出紧急通知,停止办食堂,停止菜萝地、自留地入社,不准搜查社员家中的粮食,对已办起来的食堂责令区委逐一审查提出处理意见,至此持续了5天之久的共产风才算停止蔓延。22日我们会同县委组成工作组分赴问题比较严重的那目乡和蛮里乡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并根据现行政策进行整顿,初步整顿的结果,除风平、那目共留下3个食堂外,其余27个食堂都在算清账目、处理好社员和集体的关系和安排好缺粮户生活的前提下都陆续停办了。从7月16日起到26日全部停办止,这27个食堂办的最长的是办了11天,其余办了3至7天不等。对收回的自留地凡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1亩以下)全部退还,凡超政策规定(1亩以内)的“自发地”,分别处理,对还没有种的,评给开地工分,归社经营,对已种下去的,但苗子还小,由社评给工分和工本费归社统一经营;对种下去苗子已长高和快要成熟的,这一季允许由私人收获,待收后再评给开地工分由社统一经营。对12个社宣布过菜萝地入社的处理,因只说过一句空话菜萝地未由社统一经营,所以仍归原主所有,原主收获,在收菜萝时社出了工收菜萝所费的劳动力由原主按社会工价,付给合作社,作为社的副业收入。等高太队收回的零星果木在向群众说明政策后已仍归原主所有,社所卖的钱(400余元)归还社员所有,至于猛茂乡芒广社暂调给轩蚌社的水田30萝,实系蛮广社种不完的土地,经双方协商,所有制不变,系暂借轩蚌社栽种,待芒广社有力经营时,土地再归芒广社使用。这些问题的处理,先后到月底全部结束。都是在打通干部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的,处理后群众十分满意,说:“这就入情入理了,心也不乱了,政策合心了”。又重新鼓起了劲头,去从事当前生产。25日,我们将上述情况在电话会议上通报各县引起注意,时正值各县召开县委扩大会,贯彻上海政治局会议和边疆县书会精神,大家都在分析边疆形势的基础上,检查了一个指头的问题,着重地解决了政策思想和干部作风问题,从检查结果来看,类似风平区的这些问题在别的县、别的区也曾有发生,为了纠正突破现行政策的错误行为和防止在执行政策中可能出现的新的轻率行动,我们对边疆地区执行政策中的若干问题在8月4日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报省批示的同时已下发各县执行,从这以后,各县先后吹起的这股小“共产风”,才算完全平息下来。

风平区发生4个乡大搞食堂的问题以及其他县刮起的星星点点的“共产风”,都不是偶然的,是有其认识根源的。今春以来,边疆地区的形势一直很好,在这大好形势面前,我们有些同志就过高地估计了工作基础,把工作成绩和基础混为一谈,对我们的基础仍然还比较薄弱的基本情况缺乏清醒的认识,满以为“现在可以前进了”随意突破现行政策。有的同志不认为坚持现行政策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甚至错误地认为“突破现行政策是为社会主义多干一点事情,没有什么坏处”,这是“争上游,赶先进”,“争当革命的左派,不当革命的右派”,消极地理解党的现行政策,认为政策“是怕出问题”,以此推理就认为“只要不出问题,前进一点怕什么”。不认为坚持现行政策就是为了更好地前进。不懂得能否正确地执行政策是关系到我们事业成败的关键,因此,不去认真地研究自己的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去进行工作,而是主观地去追求“这样化”“那样化”,在这些似是而非,十分荒谬的思想指导下,滋长了盲目乱干。他们明明把事情办坏了,还自以为自己又干对了,这些同志的悲剧也正在这里。这是不学习现行政策、指示,不进行调查研究的必然结果。从这里使我们感到,对干部加强政策思想的教育,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坚持执行现行政策的作风,是我们边疆工作中的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

风平区仅距芒市10公里,在这近在咫尺的地方发生这样严重的问题,我们不能防范于未然,这是与我们的官僚主义和政治不敏锐分不开的。我们平常对群众的政治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的不够,领导工作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非政治倾向,对个别突破现行政策的现象,往往处理不严肃,不干脆,常有“好坏既成事实”的弊病。今春以来突破现行政策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我们对这些现象也曾进行了思想教育和组织约束,但总是搞的不深不透,未能引起干部极大地注意。就以这次风平区的问题来说,虽发现后采取了断然措施,当机立断,使其未形成大的动荡,虽也曾将此事通报边疆各地,并将检查政策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作为贯彻中央上海政治局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但搞的声势不够,深度不足,未能以此为典型,开展群众性的执行现行政策的检查,以便加强干部的政策观念,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和彻底改变干部的工作作风。直到省委指出了风平问题的严重性后,我们才作了这样的部署。

从各县县委扩大会反映的情况以及紧接着召开的各县党代会所反映的情况看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怕政策变”,怕“粮食分不到家”,怕“办公社”,怕“和1958年一样谷子打拢来分”,而我们的干部却看不到这些,许多县委委员和区站委书记等领导骨干则都有一套或多或少的突破现行政策的打算,而且这种打算已在不同程度上传染给基层干部,干部在执行政策上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思想动向,形成了一种比较普遍的危险倾向,这一倾向在8月初先后结束的县委扩大会和党代会上虽有很大解决,但仍不能估计过高,所以我们遵照省委指示,要抓住风平这个典型,全面地系统地检查边疆政策的执行情况。现在各县都在传达党代会的精神,广泛地宣传“今年分配政策不变”,同时狠抓政策的兑现。根据我们对执行现行政策的若干具体规定,认真处理前一时期“一平二调”的遗留问题。从近几天来及发展的情况看,这确实打中了群众的心怀,许多群众听到“分配到户”的政策时,个个眉开眼笑,用手指着自己的心窝说:“又热了”。有的则自我惋惜地说“早知如此,我那头猪真不该卖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又大大调动起来,为了推动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我们除组织了120人的工作队专门对工读学校、联社生产基地(这方面的平调现象也是较为严重的)进行调查外,又和潞西县委共同组织了工作组到几个重点乡系统地检查政策执行情况,一俟取得经验之后,便把这种系统地检查全面地开展起来。

风平区委这次在4个乡大办食堂的问题,是发生在中央上海政治局会议之后,是在省委今年以来三令五申现行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问题非常严重。为了加强党的组织性、纪律性,为了严肃党的政策,为了教育干部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党的政策指示。我们认为有必要责成潞西县委,指令风平区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对当事人县委书记兼区委书记×××同志给予警告处分。

以上当否,请省委指示。

德宏地委1960年8月17日

来源:

云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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