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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粮食部党组、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粮食统计工作的报告

日期:1960-10-24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中央同意粮食部党组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粮食统计工作的报告》。及时准确地做好粮食过秤入库统计以及其他农产品的收购统计是掌握农业生产情况和安排人民生活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级党委切实加强这一方面统计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粮食部门和统计部门按照粮食部和国家统计局规定,实事求是地及时上报必需的统计资料。

中 央一九六O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粮食统计工作的报告

中央:

今年夏收的经验证明,做好农村人民公社的粮食过秤入库(包括入国库、入社库和入队库)的统计报告工作,是及时掌握粮食产量、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使社内留粮落实、安排好社员生活的重要关键。在今年夏粮收获期间,绝大部分地区,对这一项工作,都抓得很紧,抓得及时。但是从早、中稻和早秋粮开始收获以来,有些地区没有进行粮食过秤入库统计,有些地区时报时停或者不催不报,还有些地区催也不报。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第一,粮食入库统计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家还缺乏经验;第二,公社的粮食管理机构和统计机构还不健全,有些地区在抽调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时把公社和基本核算单位的粮食管理机构撤掉了,粮食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都调走了,如山东省邹平县有三个公社把基本核算单位的粮食管理人员、统计人员都调走了,有一个公社把公社的粮食管理科撤销了。

以上情况显然是和当前全党大办粮食和全面安排人民生活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前各级党委都是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而农村人民公社的粮食过秤入库统计资料则是掌握粮食生产和安排人民生活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必须请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入库统计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粮食部门和统计部门切实做好农村人民公社的粮食过秤入库统计工作。

二、为了保证农村人民公社粮食入库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在精简的原则下,建立和健全公社的粮食管理机构和统计机构,配备适当的人员。公社粮食管理机构和统计机构的人员已经撤掉的,应该恢复和加强。调走了的,要把必需的人员归队。

三、各地区必须按照粮食部和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按期如实地逐级向统计部门和粮食部门报告农村人民公社粮食入库统计数字。

以上报告,如果可行,请批转各地党委执行。

粮 食 部 党 组国家统计局党组一九六O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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