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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当前城市人民公社发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1960-11-11 作者:[待确定]

省委:

我省大多数是中、小城市,在1958年大跃进以来,除边疆20多个县外,一般都公社化了。城市中的职工家属和其他劳动人民,绝大多数都先后参加了工农业生产和街道集体福利服务事业,昆明、个旧、东川等较大城市并试办了城市公社。自今年3月,中央发出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指示后,在省委和各市、地委的领导下,先后有19个市、县开展了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由于广大群众的欢迎,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的支援,运动发展很快,而且是稳步和健康的,成绩很大。现在已建立了城市人民公社32个,有110多万人口入社,占这些市、县城市人口的87%。运动中共挖出闲散劳动力55300多人,已组织参加各项工作45500多人,占82.3%。

城市公社进一步的发展,使我省城市工作出现了新的面貌,城市的政治经济状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市人民公社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一步把城市居民从生产上和生活上组织起来,推动了社会主义革命继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发展,已显示了无限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普遍颂扬。为了巩固这个时期大发展的成绩,今后应认真地进行整顿巩固工作。

一、城市人民公社的社办工厂(包括街道办、下同),目前已有810个,职工41975人;生产小组1034个,职工13902人。仅据昆明4至8月底的统计,社办工业即完成产值4760万元。社办工业一般都贯彻了为大工业、为农业、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在促进工业生产,支援农业和供应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最近,又普遍进行了整顿,进一步加强了领导,改变了某些生产分散和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建立和健全了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大部分生产单位已基本巩固。但目前少数地区生产布局仍不够合理,社办工业方针还不够十分明确,不是根据需要与可能去发展生产,有片面追求利润产值的现象。还有些单位领导薄弱,管理制度混乱,原材料缺乏,生产很不稳定。特别在下放劳动力,支援农业战线之后,有重新加以调整和整顿的必要。

在调整当中,应根据中央和省委缩短战线、集中力量保粮、保钢的指示精神,对现有生产事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出全面规划合理调整的方案。首先在职工中树立全局观点,长远观点,产品和产值统一的观点,继续批判追求产值、利润的思想。凡是对发展工农业生产有利和市场需要的产品,应根据实际可能继续生产;凡是对分散使用国家已经感到不足的原材料、设备等的单位,应坚决缩减或停办。应积极组织力量,大力发展小商品和农业急需产品,多注意发展拆洗缝补、零星修理等服务性行业,这些行业为人民群众所必需,除充分利用废旧物资外,有关部门应帮助解决一些原材料,使他们的生产有相对的稳固性。前久昆明市与商业和有关厂矿通过定厂、定产品、定产量、定人员、定供销等办法对现有生产单位进行全面整顿,这种办法很好,既对社办工业巩固提高有利,又可以纳入国家计划。但价格要合理,社办厂既不能提高,定货单位也不能压得过低,否则会影响社办工业的发展和巩固。社办工业应继续贯彻因陋就简,自力更生,勤俭办社的方针,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改进工具设备,改进操作方法和劳动组织,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效力,充分挖掘劳动潜力,贯彻增产不增人,增产又减人的方针。大搞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各种废旧物资,扩大原材料来源,减少原材料消耗。对社办工业的基层单位,应配备一定的骨干;要建立计划、财务、产品检验、人事考勤等必要制度,加强生产财物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制度。

二、办好公社的集体生活福利服务事业,不仅对发展生产,厉行节约,解放劳动力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提高人们的集体主义思想,养成先公后私,克勤克俭的社会风尚,也有重要的作用。

食堂发展很快。在这19个市、县中已有公共食堂3984个,就餐人数1267337人,占89.64%。经过这一段时间的不断整顿,大多数食堂已有很大提高,显得更加巩固。但也有少数食堂办得不够好,群众还有意见。主要是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贪污私分现象普遍;手续繁多,吃饭时间长,影响职工休息;有的蔬菜不够,伙食费又贵,有的还上缴利润;对老人、病人、小孩、孕妇适当照顾不够。根据这一经验,办好食堂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要有专人抓食堂工作,食堂的炊管人员必须纯洁可靠,热心为群众服务,实行民主管理,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账目,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在现有条件下,要保证社员吃饱、吃好、吃得卫生;对老人、病人、小孩、孕妇要适当照顾。食堂都应有自己的蔬菜和副食品基地、加工工厂,做到蔬菜肉食自给。继续革新炊具,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费用,降低伙食成本,合理规定伙食费和管理费的标准,对于有困难的社员,管理费可以少交或免交。结余部分,只能用于搞食堂家底和改善社员生活,不能作为利润上缴。

托保组织也有很大发展。现有1686个托儿所和幼儿园,入托儿童81249人,占49.42%。初期由于经验不足,曾发生过某些缺点,已很快得到纠正,经过整顿,已基本巩固,保教质量有很大提高,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发展太慢,与生产集体化不相适应:由于保教人员多系家庭妇女,缺乏必要的保教知识,故有的保教质量较低。在某些机关、厂矿、学校在下放劳力、紧缩编制后,推卸不管,有散伙的趋势。当前除集中力量办好现有托保组织外,还要相应的发展。保教人员的编制要留有适当比例,采取大机关带小机关,小机关联合或与街道共同举办等方法,力求使应该入托的儿童都得到入托,使职工安心生产。托保组织应以方便群众、服务生产为原则,形式多样化,收费标准有高有低。对保教人员必须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教育,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培训,如短期轮训,业余讲座,组织参观实习等,有计划地提高保教人员。保教人员的比例应恰当,一般保持9个儿童与1个保育员、3个婴儿与1个保育员之比为宜,并按照年龄大小适当分班。对不宜做保育工作的要进行调整。在勤俭办社的原则下,尽可能增加一些必要的卫生、教育设备、儿童玩具等。

服务事业也有相应的发展。现有服务站、组1820个,服务人员11866人。在服务事业中,已有一部分办得比较好,在服务生产服务群众等方面起了良好的作用,得到群众的好评。但也有些服务行业还不能适应群众的需要,有的砍得过多,有些办得还不够好,质量低,有的收费标准高。因此,应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布局不合理的应进行调整。服务站工作应面向劳动人民,大力发展拆洗缝补、翻旧改新、零星修理、理发洗澡、开水等业务,规定合理的价格,不断地满足群众对这方面的需要。

总之,办好集体生活福利服务事业是公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关心群众生活的具体表现。公社党委必须定期研究,并指定一位书记或社长专门管理。

三、做好分配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公社有重要意义。各地做了很多工作,摸索到一些经验。但有的积累过多,有的又过少或没有积累。固然各个公社的发展条件不一,比例如何恰当,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工资问题,经过不断整顿,已渐趋合理,但有的整顿不彻底,有的还未注意,现在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工资形式极不统一,工资等级分得过多过细;有的工资悬殊过大,特别是偏高现象,有的月工资高达250元以上(月工资最低4、5元),超过国营同工种水平。

各地经验证明,为了发展健全公社基本所有制,不论收入多少,都必须有一定的积累。积累多少,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入多的多积累,收入少的少积累。随着生产的发展,积累部分应该逐步增加。由于公社现在底子还薄和劳动率比较低,要坚持执行合理的低工资政策。工资形式以计时工资为主,实行固定工资加奖励,取消分成制度。少数年老体弱、身体有病或有实际困难只能参加轻活及分散生产的人员,也可以保留计件工资的形式。对社办企业、事业人员的工资应认真控制,使之低于当地国营普遍工人的工资水平。工资水平过高的,要逐步加以调整,适当降低。调整工资应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从机关、学校和国营企业调来的人员,如原工资比社办企业人员高的,不应加以变动;有些从手工业转来的独立劳动者,原来收入较多,而且有一定技术,在评定工资时,除某些突出不合理的应予调整外,一般的应给予适当照顾;对被国营企业开除清洗的人员和国营厂矿不愿继续留用的跳厂工人,应当按照社办企业的工资标准,重新评定。鉴于社办企业、事业,行业、工种复杂,请有关部门加强对工资的领导和管理。

四、城市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现在已建立的城市人民公社有四种形式:一是以机关、学校为中心;二是以厂矿、企业为中心;三是以街道居民为主体;四是以街道居民为中心并吸收部分农村组成。这四种形式,都包括有全民所有制,社有集体制和社以下集体制。随着公社的发展,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积累迅速扩大,集体福利事业大发展,社员共产主义觉悟的进一步提高,三种所有制必将逐步过渡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目前,全民所有制虽然已经占了统治地位,但由于生产水平不高,在三几年内都不宜宣布为全民所有制。公社的管理,也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别核算的原则,可以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也可以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三级是公社、分社(或管理区)和街道委员会;两级是公社和分社(管理区)。公社的农业部分应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城市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凡是有条件的都要搞农业,但农业的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商业和文化教育事业也要作必要的安排和相应的调整。同时,加强民兵工作。

五、加强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公社的根本保证。从这一段各地初步反映的情况来看,公社企业、事业的职工和干部队伍基本上是好的,他们响应党的各项号召,敢想敢干,刻苦努力,自力更生,以高度的革命热情发展了公社的各项事业。但由于社办企业、事业的职工来源复杂,除大部分是居民家属外,还有一定数量是各行各业在历次运动中清洗出的反坏分子,和一些外地来历不清的人员,其中有改名换姓伪造证件的五类分子和一些阶级敌对分子。由于控制不严,有的已混入基层领导和要害部位,前段统计,一般占10%左右,有的高达20%以上。他们从各方面进行破坏,有的为首组织反动小集团,公开造谣破坏,煽动工人罢工;有的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牟取暴利;有的克扣群众口粮,私分食堂副食品;有的贪污、私分婴儿特殊供应;有的抬高市价,捣乱市场,乱搞男女关系,违法乱纪。造成人民群众财产上和党在政治上的极大危害。有的厂为反坏分子完全操纵,党的政策无法贯彻,如昆明市长春公社制图厂28个职工,几乎全是来历不明和家庭被我打击的五类分子子女。他们组织逃缅集团,公开反对党的领导,抬高造价,不参加学习,不参加开会,有的公开说:“我父亲就是共产党整死的,我与共产党有血海深仇。”该社还有一个修表厂的负责人,从1958年到现在,套购国营商店器材,投机倒把,牟取暴利达23000余元,并在职工中说:“希望昆明出匈牙利事件就好了。”这些反坏分子,气焰极为嚣张,有的在大街上举手高呼:“反对公共食堂。”

对上述情况,一直都强调清理。但有的对这一复杂性和斗争的尖锐性认识不足,甚至有不同程度的右倾麻痹思想,有的重视不够,有的清理不坚决;对应该打击的没有打击,广大群众也没有受到教育。因此,加强党的领导,纯洁干部队伍,是当前巩固城市人民公社的中心环节。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阶级路线,加强对群众的阶级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有准备、有计划、有领导地在一个适当的时候,有必要开展一次群众性的镇反和肃反运动,以打击反动气焰、纯洁干部队伍和要害部位,充分发动群众,集中力量,彻底斗倒进行破坏的五类分子和各种敌对阶级分子,借以教育群众,提高革命警惕。对揭露出来的各种反坏分子,加以分别处理,该法办的法办;对不够法办的应发动群众包紧夹严,使其无活动的空隙;对混入领导和要害部位的应坚决调离。随着城市人民公社的发展,必须建立和健全公社党委会和管理机构,加强公社的统一领导。并抽调一部分干部和老工人,选拔一批经过考验的积极分子,担任基层领导工作和其他重要职务。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党和建团工作,吸收那些成分好、觉悟高、有干劲的优秀分子入党,以加强党在城市人民公社中的堡垒作用。

六、鉴于我省有条件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市、县和一些大厂矿都已开展了,闲散劳动力也已基本上作了安排;无条件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小县,一般也都参加了农村公社,现在既没有必要再开展城市公社化运动,也无必要加以分开。故今后一个时期应集中力量大抓整顿巩固工作,大体上在两、三年的时间内,把已开展运动地区的城市人民公社普遍建立和健全起来。

前一段开展运动,省委决定由政法部门管理是正确的。为了使今后城市人民公社的经常工作和业务部门的工作结合得更为紧密,更有利于城市人民公社的发展巩固,加之,中央已确定由总工会党组管理,全国各地都在逐步地将此项工作移交给总工会,我省多数市、地委也逐渐将这项工作移交给工会管理。故我们建议,此项工作今后由省工会党组管理,上下统一,便于指导工作。

以上报告,是否可行,请省委批示。

省委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

云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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