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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某些基层单位和个人擅自写信给外国驻华使馆要求代购和索取物品、资料以及少数职工群众向外国人索要和讨乞东西的报告(外交部?)

日期:1960-12-0 作者:[待确定]

中央:

在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间,国内曾发生过一些基层单位和个人不经过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过外交途径而擅自对外交涉事务或向兄弟国家驻华商务机构洽谈贸易等现象,同时也发生过少数职工、群众向外国人要小费、要东西,甚至讨乞、偷骗的情况。为了制止这些现象,中央曾经于一九五八年九月作出对外贸易必须统一对外的决定,并于一九五九年二月发出中央关于某些基层单位擅自向外国驻华使馆交涉事务的通报,中央外事小组和公安部也曾于一九五八年春在几个大城市对一些不良分子向外国人讨乞、偷骗、索取小费等恶劣行为,采取措施,进行过取缔。此后,这些现象曾一度有所减少。但是,据了解,最近一个时期,这些现象在不少地区的基层单位和个人中又时有发生,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现将有关这些方面的情况综合汇报于下:

(一)关于某些基层单位和个人擅自写信给外国驻华使馆要求代购物品和索取物品、资料的情况

1,今年七月,外贸部所属中国进出口公司、仪器进口公司和杂品公司收到苏联驻华大使馆转来的六十五封信件。这些信件的写信人大部分是我国机关干部和工人,也有少数机关、工厂、人民公社和医院等。信件内容大部分是要求苏联大使馆代购医疗器械、药品、手表、收音机零件、照相机等,其中一小部分是向苏联大使馆索要照相机、手表、乐器、留声机、唱片等。这些信件,特别是后一部分信件,已对外造成了不良的政治影响。这些写信人分布在河北、山西、江苏、辽宁、湖南、湖北、山东、广东、广西、浙江、安徽、吉林、陕西、河南、四川、北京、上海等十九个省、市、自治区。

2,今年九月,外贸部收到捷克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处和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处转来一份电报和两封信。电报是从山东省单县黄岗人民公社直接向捷克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处发出的,要求捷方供应拖拉机零件。一封信是鞍山市交通公司向捷克驻华使馆索取汽车配件的设计、制造工艺规程等资料的;另一封信是广州市黎维昌寄给苏联驻华使馆要求苏方通过新华书店销售苏联电唱机和配件的。在上述电报和信件中还说了一些很不妥当的话。例如黄岗人民公社的电报中提到他们有两台捷克造的拖拉机如何如何地好,“所以受到广大社员的欢迎和机务人员的爱戴,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为此“特祝捷共英明领导万岁!”鞍山市交通公司的信中提到“鞍山市交通公司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本公司近期和远景规划,自即日起,研究自制汽车配件及其主要总成,”泄露了内部规划。

3、最近,外贸部有关公司又收到苏联和捷克驻华大使馆商务处转来的十七件我国某些单位和个人写给他们的信。这些信件的内容,除了有几件是要求对方协助购买手表、自行车零件外,大多数是向捷方索取商品样本和技术资料。从信中还可以看出,有些已经不是第一次写信,而是在对方已经赠寄资料后继续去信的。

(二)关于少数职工群众向外国人索要和讨乞东西的情况:

根据辽宁省“外事工作动态”第三十四期反映,在旅大市的少数职工群众中曾发生过向外国船员索要和讨乞东西的现象。主要事例是:

1、四月十二日到十四日西德“阿尔西瑞克麦”号轮船(我国租船)停泊大连港锚地期间,大连湾人民公社第三作业区渔业队的十一条船二十二个渔民,先后驶近该轮船拾取和讨要剩余食物和破烂物品。据不完全统计,连续三天之内,共讨得碎面包四十九斤,剩菜汤两半桶,灌肠三片,饼干四块,烟五十支,空瓶子空罐头盒子四十五个,破衣裤三件,破鞋袜数双,铁管十余斤,木头三百余斤,麻袋一条,西德画报三、四本等。这些东西绝大部分是渔民向船方要的。船上不丢东西下来,他们就等着不走,有的一连等待三小时之久,他们看到有东西丢下来,便群起而抢。西德船员在船上观看渔民争抢,捧腹大笑,耍弄渔民。他们是否已将这些情况拍成照片,尚无从证实。据了解,船上有二十一架照相机。

2、四月四日,大连造船厂生产科技师尹殿喜(中共党员)等二人在陪同苏联“欧卡”轮船船长到百货公司游览时,主动示意要船长给他们买东西,结果船长给他们两人各买了一套衣服的呢料和一支金笔。当天傍晚尹殿喜等二人又以拜访为由,先后在该轮轮机长和船长房内饮酒吃饭,饭后又不立刻告辞,有意等候船长送礼,后船长果然送给每人面包一个,面粉五斤,砂糖二斤和灌肠一根半。为了逃避监护民警的检查,他们竟要求船长和轮机长亲自将东西送到造船厂。

3、大连化工厂装卸工人刘警陞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去苏联“吉吉肖普”轮上装货时,私自进入轮船餐室要饭吃,船方给了一点面包,午后又跑进该船二付房间,强行要求以自己的胜利牌手表换二付的金売手表,遭到拒绝后,又溜入大付房间和大付换表,引起船方不满,船政委向我外轮代理公司提出了意见。

此外,个别工人私拿船上的东西,个别联合检查人员乘工作之便到苏联船上去吃饭的现象也曾发生过。

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我们某些基层单位和少数干部、职工、群众,在对外联系和同外国人接触中,存在着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和贪图小便宜的恶劣作风。这些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我国的声誉和我国劳动人民的精神面貌,对外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必须坚决地迅速地予以制止。

为此,拟请中央将上述事例予以通报,并责成各省、市和各部门在所有基层单位、一切涉外人员和经常同外国船只、外国人发生接(下缺)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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