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河北省委关于必须及时发现制止死人问题的紧急通知

日期:1960-12-28 作者:[待确定]

各市委:

省委再次请你们严密注意及时发现和制止死人的问题(指非正常死人问题)。前此,我们曾揭发了宁晋、衡水县和博野公社的死人问题,最近发现了涿县、安新部分社队的死人问题也很严重。但是,这些地方的死人问题,大都是市委、省委派人下去检查才发现的。很少是县委自己揭发和向上报告的。近日,又发现有的县部分社、队也有不少死人问题,但是那个地方的县委和有的干部对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仍然无动于衷,不能正视。这种现象,发生在全省大搞生活运动已经几个月之久。而且在省委刚刚召开扩大会议以后,这是不能容忍的。这些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有些县委对于死人问题仍然麻痹大意,没有提起足够重视,甚至掩盖错误,隐瞒不报。可以预料,还很可能有被隐瞒的死人问题没有发现。这是值得十分注意和警惕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认识:盖子必须揭开,坏事才能变成好事,最危险的就是把坏事隐瞒起来,以致越烂越大,不可收拾,对坏事的隐瞒实际起着敌人的破坏作用;一个革命干部对人命关天的大事情,应该有无限的关心和革命感情。奋不顾身,跳水救人,起码应该向上报告。这是当前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的标准。

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正常死人的问题,省委再次指示,从省、市、县到社、队各级,必须一律进行逐级分类排队,一定要把县县、社社、队队、堂堂,以至家家户户的情况弄清楚。那里的情况不清楚,就毫不犹豫地应该立即派专人去检查,把巡回检查和重点深入检查结合起来,特别注意敌人窃居了领导权的地方。要采取断然措施夺回领导权,各级凡是发现非正常死人的情况或有这种苗头的时候,必须立即如实上报,各县委要同时上报市委、省委。隐瞒不报的,应受到严格处分,只要我们能及时弄清情况,发现问题,就能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各市委要把这个指示的精神,贯彻到县、社各级去,能在这次四级干部会议上讨论解决更好。

河北省委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等级 特急 河北 来 号

机编号 729 1960,12,29

抄送 省委党委、省委各部委、省人委、省人委办公厅、省财委、民政厅、公安厅、检察院、整风整社办公室、生活办公室、报社。

首长批示

来源:

河北省某档案馆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