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关于通渭县委完全变质情况的报告

日期:1960-4-21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区委,中央各部委,各党组:

甘肃省通渭县县委全部烂掉,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篡夺和把持县委领导权,公开实行一套复辟资本主义的政策,在反右倾斗争的高潮下,又采取一套“左”的、实际上是严重违法乱纪的办法,残害群众,使该县的工作遭受了极大的损失。这是我们得到的又一次严重教训。经验证明,凡是县委领导核心严重不纯的地方,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必然不纯,那里的工作必然很坏。甘肃省委对通渭和有类似问题的陇西、和政、静宁等县,采取坚决态度,重新组成新的领导核心,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斗争,严惩反、坏分子,整顿基层干部队伍,彻底挖掉落后老根,改变这些地方工作面貌,是做得正确的,这个经验值得各地重视。省委对通渭县委报告的批语也很好,现转发你们参考。

附甘肃省委关于通渭县委完全变质情况的报告。

中 央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委关于通渭县委完全变质情况的报告

各地、市委,自治州委并报中央:

通渭县委这个报告很重要,现转发给你们。

这个县不是一般的落后县,而是全县溃烂,问题的性质非常严重。以县委第一书记席道隆为首,包庇重用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把持了县委的领导权。从上到下,彻头彻尾的推行了一套完整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现在看,他们在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六年做了些事情,骗取了党对他们的信任后,从一九五七年起就背离了党的方针政策,做起坏事来。这些情况,省委、地委一直未发现。在整社、整风中也没有发现,为他们这一套手法所蒙蔽(省委知道是以后从人民来信和省委负责同志到那里看到的一些现象,才发现了这些问题)。以致到一九五九年他们就更进一步勾结起来,公开进行反对总路线、反对人民公社,他们规定了所谓“四级核算小队为基础”、“牲口分散到户”、“种籽分散到户”、“谁种谁收”、“按土地报酬”等一系列的复辟资本主义的政策。有些社名义上宣市“谁种谁收”,实际上群众没有分到手里,为坏人所把持私分。象通渭这样问题严重的县,还有陇西、和政、静宁等县。虽然问题的性质不完全一样、严重程度不同(通渭完全为坏人所把持),但都是县委第一书记挂帅,推行了一套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大量土地荒芜,农业生产遭到很大破坏,征购任务未完成。在去年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的高潮下,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反党、反社会主义所造成的恶果,就采用了一套“左”的,实际是严重的违法乱纪的办法。如组织“千人整社团”、“万人斗争会”,打击陷害好干部,“整”群众,造成了更严重的恶果。粮食大量浪费,群众生活安排不下去,不少社、队发生浮肿病和死人现象,生产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这个教训是深刻的。现在通渭的问题,在经过省、地委抽派大批干部,采取紧急措施后,问题已基本解决,群众生活已基本安排下去。在安排好群众生活的基础上,深入地发动了群众,彻底揭发了以席道隆为首的坏人坏事。原县委第一书记席道隆等十六名反坏分子,因情节极为严重,已予法办。其他犯有严重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分子亦分别停职检讨。县委已组成了新的领导核心,工作面貌正在迅速改变。群众说:“现在又回到社会主义道路上来了。”省委认为对于通渭问题这样处理,是必要的、正确的。不如此,就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通渭的面貌。陇西、和政、静宁等,也是采取这个办法彻底解决这些县的问题,挖掉落后的根子。除上述四个县外,全省类似通渭等县这样性质的落后社和生产队还有一批,估计属于这样问题的生产队大约有百分之三十左右。这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当然,落后的原因和情况是不同的,有的象通渭一样,那里的领导权为地、富、反、坏分子所把持,有的主要是由富裕中农当家作主;还有一些是由于思想落后和主要领导骨干蜕化变质而造成的。对于这些落后的社和生产队的问题,都要下决心采取坚决态度,充分发动群众,加以彻底解决。凡是领导核心为反、坏分子所把持的,必须采取通渭的办法,坚决发动群众,彻底揭发,开展斗争;对于地、富、反、坏分子的破坏活动,予以坚决的打击;凡是富裕中农当家作主的地方,也应发动群众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开展深入的两条道路的斗争。通过斗争,建立以贫农和下中农为优势的领导核心;属于思想落后、暮气很大的人,应进行批判教育。办事能力很差,确实无法继续工作下去的,应坚决撤换,换上新人。请各地结合“三反”对那样落后县、社、队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务必把这件事抓好。

甘肃省委一九六○年四月六日

省委:

兹将县委扩大会议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解决通渭县问题的指示”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扩大会议三月三日结束,四日至九日,全县十四个公社,普遍召开了公社党委扩大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共有七百一十九人,其中党委委员八十八人,公社干部二百二十二人,大队部二百二十人,小队干部七十人,工作组干部一百一十九人。根据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在这次公社党委扩大会议上,除继续彻底揭发席道隆为首的反革命罪恶并与其划清界线外,着重解决公社领导核心问题。会议一开始,就触及到民愤最大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迅速形成了鸣放离潮,并转向纵深发展。据初步统计,全县十四个公社,共揭发出犯有各种严重错误的一百一十四人(公社正副书记二十三人、正副主任九人、一般干部三十三人、大队干部四十九人)。其中直接造成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和人身伤亡,必须予以法律制裁的四十四人(反革命分子十人、坏分子三人、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三十一人),其余的人都需要分别情节,予以应得的处分。他们中有些是席道隆、张峰(县委书记处书记)的忠实执行者,利用职权,公开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有些是积极追随者,为了达到卑鄙的个人目的,争取“立功”重用。有些是觉悟不高,也作了些坏事。尽管他们的动机各有不同,但问题都是严重的,手段是恶劣的,所造成的恶果,也是非常惨痛的。主要是:

(1)严重违法乱纪,直接造成人身伤亡。据揭发材料统计(尚未核实),全县五十个公社常委书记中,有十一人有人命案件,共打死、逼死了七十九人。四十二个公社主任中,有三人有人命案,共打死、逼死二十二人。他们的口号是“立场稳”、“心狠”、“手快”、“刀子利”。陇阳公社副书记兼主任李生荣打过五十三人,打死、逼死十二人。马营公社书记张学圣主持召开千人斗争大会,组织民兵和学生,架起轻机枪十一挺(民兵训练的机枪),步枪五十余支和土枪等助威,他在会场上主持斗争、打群众一百六十余人,其中被当场逮捕送劳动教养队的六十六人中,因伤重致死四人。

(2)彻底推行了席道隆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纲领,并加以发挥,造成严重后果。碧玉、陇阳、襄南、华岭及三铺等公社党委书记亲自试办并总结推行了土地谁种谁收,牲口归户喂养经验。他们号召社员,抢种公社的土地,把大量的种籽分给社员。如碧玉公社党委书记李廷杰亲自主持,把碧玉、石滩两个大队土地,一齐分给社员,并在地头上插上了土地所有者的牌子。

从这次揭发出来的问题看,全县十四个公社九十二名书记、主任中,垮了三十二人占百分之三十五点五。

(3)纵容包庇重用地、富、反、坏等敌对分子,和他们勾结一起,狼狈为奸。对三大万岁,大肆进行攻击破坏。碧玉公社党委书记李廷杰安插一批敌对分子,把持了生产队的领导权。常河公社党委副书记刘聪把伪党团骨干、一贯道坛主、伪保长都安插在学校当教员和在小队当会计。碧玉公社副主任邓云珊把现行反革命分子曹俊祥(三青团员、国民党员,一九五○年参加反共委员会)任为大队会计。原义岗公社党委书记反革命分子张振兴,席道隆非常器重,席常表扬张说:“……你不要看他个子小,全身都是宝。”该社群众讽刺张振业说:“……你不要看他个子小,肚子里边有法宝,退道(一贯道)两天半,就把书记干。”

(二)通过公社党委扩大会议,基层干部、党团员会以及贫下中农会等各种会议,使县委扩大会议精神迅速与全县人民见面。常河公社在能听懂世事(十二岁以上)的八千五百人中,就有七千九百零二人听了传达。碧玉公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听到了扩大会议的传达。什川公社什川大队采取了大小会与登门访问,个别串连相结合,反复讲解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彻底揭发批判与划清界线、提高认识相结合的方法,广泛深入地传达与贯彻了县委扩大会议的精神。通过传达,使广大群众特别是贫下中农和基层干部进一步认识了以席道隆为首的反坏分子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滔天罪恶,群情激愤,他们从破坏三大万岁残害人民的大量罪恶事实中,找出了根子,划清了界线,提高了觉悟,从而更加热爱党和毛主席。他们纷纷表示要坚定不移地跟着党走社会主义道路,听党的话,办好人民公社。李马堂(新下中农)激动的说“党和毛主席从几百里外给我们送来白面、糖、点心、药,把我们从死里救出来,我一定要好好劳动,办好人民公社,报答毛主席的恩情。”群众的生产情绪空前高涨,劳动效率也有显著提高。常河公社由原来出勤五千二百三十九人增至六千三百五十四人,出动率提高百分之二十。华岭公社,老站小队春播的日进度由十五亩增至四十五亩,提高了二倍。抗旱生产也有很大的起色。群众纷纷找水源,打水井。马营公社石沟生产队找到了一眼水,能灌溉六百二十亩,现已动工。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各种生活福利组织,都有很大的发展。全县在十三天内(从三月三日到十六日)公共食堂由五百一十三个增至六百九十二个,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四点七,碧玉公社在县委扩大会议前,只有四十四个食堂,现已办起一百零八个,增加百分之一百四十一。

(三)关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处理问题。公社党委扩大会议揭发出来的犯有各种错误的干部,批判斗争已经结束。县级机关各单位的批判斗争也将告一段落。全县犯有各种严重错误和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一百三十三人,问题已基本定下来,并已将犯有严重违法乱纪,直接造成人民生命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以及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五十七人,交政法部门专案处理。对于需要给予纪律处分和调换工作的一百一十六人,正在进一步整理和查对材料,将这些人的问题搞深、搞透、搞细后,即将处理。处理结果以后再报。

通渭县委一九六○年三月十九日

已发: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在京中委、候补中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共印三、五○八份。

来源: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发出

此件105份,已分送:各常委、秘书处、办公厅、各部委、省委办公室并省人委、妇联及省级政治系统各党组,省经委、计委、建委、团省委,报社、新华分社、秘书处、党刊组,各地、市、县委(各5),存档。

(白银市委送4份)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