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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情况简报的批语

日期:1961-9-6 作者:毛泽东

毛泽东

此件很好,印发各同志。并带回去,印发省、市、区党委一级的委员同志们,开一次省委扩大会,有地委同志参加,对此件第二部分所提出的十个问题,作一次认真的解决。时间越早越好,以便在秋收、秋耕、秋种和秋收分配时间,政策实行兑现,争取明年丰收。冬春两季六个月整风整社,训练干部,也在这一次省委扩大会上作出布置,主动权就更大了。生产、征购、生活安排,同时并举,就更加主动了。

毛泽东九月六日

附:

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编印

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一、基本情况

各地反映,六十条初步贯彻执行以来,农村形势已明显好转。“五风”已经基本制止,党和农民的关系有了改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农民的生活一般较去年安定,在生产上普遍有了起色。主要表现在:

(一)初步调整了社,队规模。据最近统计,全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调整后的公社数(包括已经调整和预定秋后调整的规划数字)为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二个,较调整前增加三万零四百七十八个。生产大队为七十万零八千九百一十二个,较前增加二十二万五千零九十八个。生产队为四百五十四万九千四百七十四个,增加一百五十六万一千三百零六个。

(二)退赔已经部分兑现。据最近统计,全国平调总数为二百五十亿元(较原来估算的一百一十一亿元增加一点四倍),已退赔的占平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经过退赔,大部分人相信今后“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象个过日子的样子了”。

(三)进一步确立了以生产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加强了生产队的部分所有制和组织生产上的自主权,基本上制止了瞎指挥风,提高了生产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多数地方的生产安排中生产秩序逐步走上了正轨。

(四)给社员分配和补充了自留地,发展了家庭付业,解决了社员的部分口粮和日常生活需要,也活跃了农村市场。

(五)普遍地恢复了“三包一奖”和定额管理,评工记分等制度。绝大多数地方,把原来实行的供给制改为对五保户和困难户供给和补助的办法后,好久不见的“争出勤”、“争工分”的现象又重新出现了,劳动效率也显著提高了。

(六)过去用行政命令方式组织起来的“全民食堂”,大部分有领导地解散了;真正出于群众自愿的食堂巩固下来了。据估计,以前参加食堂的户数,约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这些多数是群众自由结合的合伙食堂和农忙的劳力食堂。

(七)普遍实行了粮食分到户的办法。由于今年各级领导对于农村粮食情况比较清楚,安排得比较早;群众分户自炊,自己安排生活,加上自留地生产的粮食和瓜菜的补充,因此,农民的口粮标准虽然低,但是生活问题一般的比去年缓和。

(八)多数地方,对于今年夏收分配比较重视。“三包一奖”,粮食多产多留,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等原则,一般地比去年执行得好。因而党的政策初步得到群众的信任,有力地推动了秋季生产。

(九)各地普遍重视了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高级社时期一系列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大部分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生产责任也加强了,无人负责的混乱现象大大减少了。

(十)在中央的正确政策指导下,各地对于恢复和发展生产,有了更大的信心。据各地估计,约有百分之十几的县、社、队由于几年来“五风”较轻,或者纠正较早,生产关系比较稳定,生产力破坏不大,基本上保持了连年增产或平产的局势。据估计,这类地区,有一、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恢复到一九五七年的生产水平和生产力水平。一般地区,需要三、四年时间。另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县、社、队,由于几年来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目前粮荒严重,浮肿病,干瘦病还在发展,群众、干部情绪不正常,恢复到一九五七年的水平,还需要更长的时间。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许多地方,群众留粮和国家征购的数字都不能落实。群众反映:“千锤打锣,一锤定音”,“粮食问题不解决,条条是空的”。普遍要求把征购任务定下来,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不变。多数地方,要求把征购任务定死到生产队,超产粮全归生产队。有的地方提出,超产多的生产队完成了国家分配的征购任务之后,国家要多购时,用实物交换。但是这些办法,实际执行起来有许多困难。江苏省委对于粮食问题,概括了四大矛盾:一、高产地区要求多吃,低产地区却不能少吃;二、粮区口粮不能少,棉区口粮也不能少;三、多产多吃的政策要兑现,而征购任务不能减;四、农村不能多拿,城市一时少销有限。有的地方,由于国家征购任务不能减少,就照上面的征购数字套产量指标,影响到包产不能落实。许多地方反映,还是顾了国家顾不了农民,多产多留多吃、超产粮、工分粮等等,都有落空的危险。由于粮食分配不能落实,群众的紧张心理没有清除,所以今年夏收中私分和偷青、吃青的现象比较严重。偷盗早秋作物的现象已经开始,而且正在发展。

(二)退赔普遍不彻底。据各地最近统计,实际退赔到社员手中的,只占平调数字的百分之二、三十,其中实物退赔很少。有的地方,又发生新的平调现象。在今年夏收中,有的地方还没收群众自留地上产的小麦,顶上交任务;有的把自留地的粮食顶分配口粮。

(三)一部分地区。还没有按照规定给社员留足自留地。据江苏省委检查,全省现有自留地约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四点七,有些地方还不到百分之四。一部分干部仍然认为自留地和自由市场“是资本主义”,怕影响集体生产,怕社员搞“自发”,对于恢复自留地的规定,采取阳奉阴达的态度。

(四)平均主义思想依然存在。许多干部对于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还没有正确的认识,或者是口头上同意,一碰到具体问题就发生动摇。在今年夏收分配中,还有一些地方,对该奖的队不敢奖,怕超产队和劳动工分多的社员粮食多了,闹“自发’;对该罚的不敢罚,怕影响农民的口粮。有的生产队,仍然一律按人口平均分配口粮。

(五)在一部分生产力破坏严重的地区,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于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的现象。个别地方,发现有少数富裕中农带头拉马退社,有的还敲锣打鼓,放鞭炮,庆祝所谓“土地还家”。更值得注意的,是推行“包产到户”的作法,尽管这种地区并不占多数,表现形式和具体作法上也各有不同,但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差不多每个省、市、区都有发现。个别地方则是有领导地自上而下地执行这种作法。有些地方,集体生产已经搞乱,干部已经躺倒。马上恢复为集体生产确有实际困难。

(六)在经营管理方面,发现了一些错误的作法。如在劳动组织方面,还没有解决集体责任制和个人责任制正确地结合的问题。有些地方在实行田间管理责任制中,把下种以后、收割以前的占全年农活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田间农活包工到户,叫做“田间管理包到户”或“田间管理责任制”。结果,引伸到变相的“包产到户”,或者是部分产量包到户,损害了集体生产。在对社员的劳动报酬方面,有的地方采取了单纯的物质刺激的办法。例如规定完成每项农活给多少粮食。结果是粮食多的活,人们抢着干,少的不干;今天有粮食,抢着出勤,明天没有,就不出勤。

(七)有的地方在分社、分队中,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有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分得过小,不能充分发挥集体生产的优越性。有的地方,已出现兵对兵、将对将,“父子队”、“兄弟队”等形式的生产队;也有的地方,群众迫切要求分队,但领导上坚持不许,妨害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八)去冬今春改造的一部分三类社、队中,错排队、错划成分、干部处分的面过宽等问题,尚未处理。据各地统计,去冬今春整社中划为三类的社、队,占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部分社、队,都由各级派工作组进行了专门的整顿。其中约有百分之六十左右,经过整顿以后,出现了新的面貌;百分之三十左右,整得不深不透;百分之十左右的被搞乱了。经过检查,发现在这一部分被整顿的三类社、队中,把有些“五风”泛滥,造成严重损失的,也当作民生革命不彻底来处理,以致把一些本质好只是思想作风有毛病的干部,也当作阶级敌人和坏分子斗争了。在重划成份中,有的错误地把一部分劳动农民错划为地主、富农。在这些地方,混淆了两类矛盾的性质,造成了阶级阵营的混乱。不少地方,几年来对于基层干部撤职,惩办(拔白旗)过多,加上这次处理不当,大大挫伤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九)干部思想认识和作风上的问题还很多。部分干部怀疑六十条(特别是对修正草案)是否“太宽了”,是否“倒退”。一部分干部对许多界线还划分不清。对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等社会主义政策,在执行中表现迟疑。一部分生活特殊化和强迫命令作风比较严重的基层干部,对于六十条表现冷淡,怕六十条和群众见面。少数作了坏事的人,表现惊慌。相当部分干部在作风上,还不善于走群众路线,对待群众采取恩赐和包办代替等错误作法。各地认为,解决这些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还要经过一番相当艰巨细致的工作。

(十)群众虽然对于六十条热烈拥护,欢欣鼓舞,但是还普遍存在“怕变”的心理。有的要求很快把六十条变成法律,取消“草案”二字。有的要求多设一些“开封府”,多派几个“监察员”,以便替他们撑腰出气。

三、各地的部署

各省、市、区党委在最近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对于贯彻实行“六十条”的工作,都根据中央指示,作了具体部署:

(一)普遍对于贯彻实行六十条的方法、步骤、退赔、甄别、粮食等问题,作出了决议,并且发了指示。有些地方对于社办工业、自留地、养猪等具体问题,都根据中央的政策原则,作了具体规定。

(二)各地县的三级干部会,一般的在八月中旬可以开完,少数灾情严重的地区,计划在秋后再开。此外,各地普遍作出了分期分批轮训干部的规划,要求在一、两年内,把所有县、社、队的主要干部分别轮训一次。

(三)普遍要求,在八、九两月内,以退赔、在夏收分配中坚决实现各项分配政策、大力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等,作为贯彻六十条的主要内容。

(四)进行秋后系统地整风整社的准备工作。各地认为全面系统地贯彻“六十条”,彻底改变干部作风,还是一个相当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不是短时期的突击可以解决问题的。所以有必要对于农村的整风整社工作,作出一个较长时期的规划。要求在两年或三年之内,把农村所有公社和生产大队,分期分批、普遍认真地整顿一次。山西、陕西、湖北等省,计划以去年冬季组织起来的整风工作队为基础,组织一个长期的整风队伍,目前正在着手训练,总结去冬今春整社经验,学习“六十条”,结合进行个别试点,为秋后进行系统地整社工作作准备。

[61.9]地书会议文件一(NO 000002)

校对:善、郑、顺、叶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九日翻印

(共印100分)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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