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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关于印发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的座谈会记录的指示

日期:1962-7-22 作者:[待确定]

印发中央工作会议各同志。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并且可以发给省、地两级去讨论。

毛泽东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的问---在广西龙胜县举行的座谈记录

六月六日至七日,陶铸同志和王任重同志在广西桂林专区的龙胜县,听取了汇报,访问了日新公社都坪大队更坪生产队和中岭生产队;七日晚举行了座谈,参加座谈的有区党委、地委、县委的负责同志。座谈的中心是如何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的问题。下面是这次座谈会的记录(原载于《中南通讯》一九六二年第五期)。

一 、对目前龙胜县形势的估计

龙胜县今年的农业生产,同去年相比,有较为显著的好转。情况表明,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求搞好生产,提高生活水平。这一点和党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几年来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水平都下降了。执行“六十条”以来,多数人积极寻找改进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办法,以求迅速增加生产,改善生活。这是龙胜县目前形势的主流。同时,确实有一部分贫下中农对社会主义道路发生了暂时的动摇;也确实还有一小部分地富分子和少数富裕中农留恋资本主义道路,积极进行单干,但这不是主流。原来估计全县有60%甚至70%的生产队单干了。事实上单干的并没有那样多。那是因为界线不清,把那些正确地采取田间管理责任制的和其他基本上仍是集体经营的生产队,都算到“单干”里面去了。据这次分析,目前龙胜全县的生产队中,大约有60%~70%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性质;有20~30%基本上属于单干,不过还保留着某些集体经济的因素;还有大约10%完全是单干。这个估计极其粗略,还有待于地委、县委进一步调查,作出具体的分析和谨慎的估计。

二、对龙胜县目前存在的几种生产管理形式和性质的分析

目前龙胜县出现的生产管理形式很多,大致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劳力与耕牛统一调配,生产统一计划安排,肥料统一使用,庄稼统一收打,收入统一分配;在生产劳动方面,主要农活集体操作,一般农活责任到人。这是它的主要特点所在。责任到人的具体内容是:各段农活分段包给社员个人,分段验收,分段评奖,管理得好的,可以连续包工,特别是从插秧以后到收割以前的这一段田间管理工作,更须事先按每一田块确定质量要求和工分数量,实行包工到人或组,实行评奖评罚的严格的责任制。这是搞好生产队经营管理十分重要的一着,实行这种严格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它的优点是责任分明,又比较简便易行,应该认真总结提高,加以推广。

第二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生产短期安排,四定小包工。这一种是几年来的老办法,好处是集体抓得紧。它的缺点是:天天派工,天天喊工,等工、评工,不仅十 分繁琐,而且窝工严重;又由于责任不明,农活质量没有保证,群众对这种办法一般很不满意,认为再这样搞下去,生产肯定搞不好。看来这种办法必须积极予以改进。第三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按劳力或按人头基本固定田块,少数农活统一派工,集体操作,多数农活长年责任到人。办法是按田块确定工分数量,包给个人,有的不联系产量,有的联系产量。联系产量的又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超产部分奖工分,产品全部由生产队统一分配;一种是包产部分归队、超产部分全部归己或与队分成,群众叫做“吃尾巴”,全吃或吃一部分。采取这种形式的生产队,其中有一部分,原来经营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干部指导思想明确,领导比较强、工作比较好的,应当说基本上还是集体经济。不过它的劳力固定得太死,不能统一调配;又由于定产到田,尤其是那些超产全部归己的,如果干部指导思想不明确,就很容易滑到单干的路上去。所以,目前在名义上采取这种形式的生产队,从实质上看,应当分为两类,一类基本上还是集体经济,一类很可能基本上已经是变相单干了。

第四种,居住深山的单家独户和生产组,经过批准包上交。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特殊形式,仍然是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仍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

第五种,明显的单干。有的叫“包产到户”,有的叫“分田到户”。按人口或按基本口粮分田,劳力和肥料完全不统一调配,各种各收,各自完成征购任务。其中有一部分耕牛还是集体所有,对五保户还有一些照顾,对困难户还有某种帮助,总算还保留了一点点集体经济的因素。

以上五种形式,是比较粗略的分法。细分起来,还可以多分为几种。对于每一个生产队,究竟它属于什么性质,是集体经济还是单干,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或者兼有两种因素,又以何者为主,何者为次,必须根据各队的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谨慎地加以判断。集体经济只要坚持几条必要的原则,形式是可以千差万别的。对第三种形式的判断,尤其要慎重。如上所述,采取第三种形式的,从实质上看,有的可能基本上是集体经济,有的可能基本上是变相单干。如果判断错了,把基本上变相单干的当成集体经济,混淆了界限,显然不利于我们的事业;把基本上是集体经济的当成了单干,也会挫伤群众生产积极性,同样对我们的事业不利。

三 、划清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线

划清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线,对于我们估计形势、确定方针政策和进行具体的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从龙胜的情况看,界线不清是目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集体经济最基本的是四条:一是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二是生产统一计划安排;三是集体劳动;四是生产收入统一分配。什么叫集体所有,什么叫统一计划安排生产,什么叫集体分配,这三条都比较容易理解。至于什么叫集体劳动,看来很多人都还不很清楚或者很不清楚。集体劳动的意思,主要的应当是指劳动力由生产队统一调配,而不是说所有的农活,都要大家拥到一块,集体去干。生产队应当因活派人,因人派活,根据农活需要和各人的特长,适合集体操作的集体操作,适合一 个人操作的一个人操作;适合张三的张三干,适合李四的李四干;看牛的可以不下田,做这件事的不一定还要做那件事。合理分工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现象,单干不可能分工,

集体有可能分工;集体优越于单干的重要方面之一在此。只有这样合理分工,集体经济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优越性,并且避免由于每个劳动力都管田而可能发生的弊病。所以,不能单纯从集体操作农活的多少,来确定是不是集体生产。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上述四条原则,生产队必须抓紧如下六点:1.主要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2.农业和副业统一制订生产计划,统一安排生产;3.统一调配劳动力;4.统一规定社员交肥任务,归集体所有的肥料由生产队集中掌握,统一合理使用;5.统一收割,统一分配;6.适当照顾困难户和五保户。

四 、目前巩固集体经济的方针

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根本原则是自愿和示范这两条。目前也还是要从这两方面进行艰苦的工作,树立榜样,说服农民自愿跟我们走。工作的重点是努力办好一批生产队,做好示范工作,而不是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地去“纠”或“扭”那些单干的户。当然各级领导态度必须十分明确和坚定,“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单干道路,是农村资本主义的道路,是走不通的。社会主义道路符合农民利益,农民一定会跟我们走。但今后一定的时期内,残存着一定数量的单干户,比如说百分之几、甚至百分之十 ,是并不可怕的。

第一,对目前出现的各种生产管理形式,要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准确地判明它究竟属于什么性质,谨慎对待。对坚持集体经济的,要尽全力帮助他们逐步办好。对兼有两种因素的,要诱导他们逐步扩大社会主义因素,克服单干因素。对确实是单干的,要认真进行说服教育,反复说明单干是没有出路的,我们不赞成单干,劝他们不要走这条路;但是如果他们一定要再试一试,我们也只有等待,不要强迫。同时必须讲清楚:土地和已经入社的耕牛、大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私分了的,政府决不承认;并且严禁买卖,私自买卖土地和其他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是犯法的。总之,只可以通过耐心的教育和具体的范例去诱导,而不可以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硬性地去“纠”去“扭”。单干的原因很复杂,除了地主、富农和富裕中农要走这条路,并且这条路在一部分贫下中农中还保有一定的影响之外;我们这几年的缺点和错误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有的是由于经营管理太乱;有的是由于领导力量薄弱,或者干部作风不好;有的是由于征购任务过重,确实完成不了,干部没有办法,就采取消极态度,把田地和任务一起分了。因此,还必须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逐步把问题解决。特别是对其中的贫下中农,要耐心,要诚恳,不要歧视,不要伤感情,不要使情绪对立起来。但是共产党员必须走集体经济的道路,凡坚持单干道路,屡教不改的,应当加以纪律制裁,直到开除出党。

第二,从各方面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有一系列的工作必须逐步做好,就是:明确和稳定所有权,继续克服“共产风”;适当调整征购任务;改进和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中的换购与奖售工业品的办法;改善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发展多种经营。在进行所有这些工作的时候,都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改善经营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克服了“共产风”,调整了征购任务以后,搞好经营管理就成为巩固集体经济的关键。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并把生产队的规模划小一些,这是符合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的,从而提供了搞好经营管理的充分可能性。但是决不能认为,一经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搞好集体经营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应当说,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我们还没有一套成熟的经营管理的经验。如果不搞好经营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度,集体生产是不可能搞好的。因此,必须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总结当地行之有效的经验,逐步提出一套比较好的经营管理办法来,把集体生产搞好。丝毫不必讳言,集体和单干,是在进行着竞赛,只有在生产和生活上赛过单干户,超过富裕中农的水平,同时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的高度,集体经济才有可能最后巩固。当然,要一下子把所有坚持集体经营的生产队都办好,是不容易的。两条道路的这种竞赛,也不是三两年所能结束的。但是从现在起,每个公社都必须下功夫认真搞好一批生产队,真正树立榜样。这样就会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发生巨大的吸引力。否则,不但已经单干的不能扭转过来,就是现在还坚持集体经营的某些生产队,也还有可能散掉,这是应当引起我们警惕的。

来源:《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10月第1版) 第590-5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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