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1-4-23 作者:邓子恢
邓子恢这次是第三次回家乡,1953年回来一次,1956年回来一次,本来去年想回来,因为有病,未能如愿。中央提倡调查研究,这次我回来,带了一个工作组,主要到这里做些调查研究工作,另外一方面,听说这里情况相当严重,想回来看一看。我是本地人,在这里工作很久,老百姓对我还可以讲实话,因此我回来有可能对地委、县委反映一些情况,希望对地委、县委工作上有所帮助。现在我回来只几天,情况了解得不多,不全面,不大清楚,所以我今天准备只讲几个原则问题,并将沿途经过广东汕头、漳州等地的经验附带讲讲,供同志们参考。
历来我们党是依靠工农兵,就是依靠工人办工业,依靠农民种地,依靠士兵打仗。现在我要讲依靠农民搞好农业生产,这本来是很昔通、很平凡的常识问题,但今天却是个基本问题。这几年有些同志犯错误就在这里,不依靠农民种地,不依靠农民发展农业生产,而依靠另外一种不会种地的人来发展农业生产,你说奇怪不奇怪?
为什么要依靠农民搞好农业生产呢?有五个理由:一、农民是直接的农业劳动者。农民不做别的事,他就是种地。农民同工人同是劳动者,工人是工业劳动者,从事工业劳动;农民是农业劳动者,从事农业劳动。农民本来就是种地的,不依靠他,依靠谁?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是农民所有。什么是农业生产资料?首先是耕地,过去是地主的,土改后分给农民,合作化以后一直到人民公社化,都归农民集体所有,还是农民的。现在土地并不是国有,国家要开工厂,要用农民土地还要出钱。除土地外,牲畜、农具、各种肥源都属农民所有。三、所有农业生产资料也是掌握在农民手里,归农民使用,田地由他耕,秧苗由他插,肥料由他使用。四、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切技术措施,如播种、插秧、犁田。这些我们不懂,但农民很熟悉,也靠农民掌握。五、农业生产的当前情况,更只有当地农民知道,我们不知道。我们干部中有些是农民出身的,犁、耙、播都会。但是,当前生产情况如何,他们不清楚,只有小队农民才知道得最清楚,大队干部都靠小队报告,公社干部则很难弄清楚。这样宽的面,不依靠农民靠谁?
根据这五个情况看来,发展农业生产,不能依靠别人,只能依靠广大农民群众。1958年秋以后,这两年多来相当多的地方在生产上瞎指挥。这是什么原因呢?根本一条思想是不依靠农民种地,而是依靠知识分子、依靠干部,结果就发生了瞎指挥。如密植不根据土地好坏,不根据阳光、气候条件,而由地、县委统一规定,粳稻种、倒种春、矮脚南特等未经过重点试验多点试验,就全面推广,结果减了产,有的全部失败。所以瞎指挥的基本思想是不依靠农民种地,违反了基本原则。
怎样才能依靠农民搞好生产?头一条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他不积极就搞不好。这两年来,农民不积极,出工磨洋工,这是造成农业减产的根本原因。另一条是要充分发挥农民的技术经验,农业生产有很高的技术性,我们有些同志认为农业生产没有什么本事,这是不对的。
那么,怎样才能调动农民积极性呢?首先要了解农民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农民具有什么性质?我们说农民是劳动者,这一点是同工人相同的。但从所有制方面来看,工人是全民所有制下面的一个工资劳动者,农民是集体所有制下面的一个劳动者。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此。我们是全民所有制下面的劳动者的一分子,虽然劳动不同,有的脑力劳动,有的体力劳动,有的重劳动,有的轻劳动,有的搞生产劳动,有的搞交通运输,有的搞财贸,有的搞具体工作,有的搞领导工作。但总的说来,我们都是工人阶级,都是全民所有制下面的一分子。我们的生活来源,穿衣、吃饭、住房子以及养老育幼,都是依靠工资维持。但农民却不是这样,农民同工人的基本区别就在这里。
1958年下半年成立公社,当时设想把农民生活由公社包下来,搞十三包、十七包,出发点不错,但缺乏经济基础,包不了。我们农业生产还是畜力耕耘,手工操作,人工灌溉,自然肥料,没有实现机械化,生产水平很低。苏联是机器耕田,化学肥料,机器灌溉。现在我们全国只有400多万吨化肥,几十万台拖拉机、抽水机,这样的生产水平是包不了的。供给制是好事情,但供给制高了就要影响到工分值降低,有的地方一个劳动日只值一二毛,抵不上一个鸡蛋,这对调动农民积极性是有很大影响的。
所有制是农民生存的根本,要把农民积极性调动起来。首先要解决所有制。公社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为什么不以社为基础?因为队与队生产力不平衡,生产资料多的、好的,劳动力多的、壮的,收入就多一些,这叫富村;土地少的、差的,家具耕牛少的、差的,劳动力少的、弱的,生产水平低,收入少,生活水平也较低,这叫穷村。穷富差别是存在的。过去有,现在还有,要调动积极性就要承认差别。穷队贫雇农是有志气的,依靠自力更生为主,加上国家和大集体的支持,三五年可以赶上富队。大家都说,1957年生产好,1958年上半年最好,哪里来的?主要是由于1957年经过整风整社,保存了适合当前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加上总路线鼓励,所以,就大跃进了。1958年下半年以来为什么搞得不好,主要是因为损害了所有制,加上生产上瞎指挥,引起农民不积极,以至消极抵抗。所以要调动农民积极性,就要保持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保持大集体中的小自由。
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就刮共产风,一平二调,收回自留地,乱并社队,又破坏了所有制,破坏了农业生产力,因而招致减产,这怪我们,一点不能怪农民。马克思讲过,我们要剥夺剥削者,但不能剥夺劳动者,这几年不少地方是剥夺了农民,剥夺劳动者,违反了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对民族资本家我们都采取赎买政策,而对农民却采取剥夺手段,这是错误的。所以,要调动农民积极性,必须保持三级所有制,保持大集体下的小自由,反对共产风。
二要贯彻按劳分配政策,反对平均主义。共产主义是按需分配,共产主义初期还不能完全按需分配;社会主义阶段只能按劳分配。中央指出分配可以三七开,二八开,一九开,供给部分最多不能超过30%,供给多了就会降低工分值。现在看来,大部分地区只能实行一包二照顾,要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这是马列主义在现阶段的分配
三要保持等价交换原则,反对一平二调。现在社会所有制有全民所有,大集体、小集体所有,还有社员私有等,相互之间都必须贯彻等价交换。除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外,还要有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贯彻了这三条,农民积极性就可以大大调动起来。
关于怎样才能发挥农民技术经验,也要有三条:
(一)小队要七权下放,就是六十条[1]中第27条明文规定的七权,即:“在保证完成包产任务的前提下,它有权因地种植;有权安排农活,有权决定增产措施;有权管理本队选留的种子;有权调整本队的劳动定额;在不妨碍水土保持、不破坏森林的条件下,有权在本队范围内,开垦荒地和充分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土地;有权利用农闲时间经营各项副业生产。”为什么要给小队以七权?因为农民是编在小队里,由小队排工,小队是直接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农民是希望丰收的,你给了他七权,就可以发挥他的技术经验,并把瞎指挥的权给剥夺了。
(二)必须尊重老农、老圃,请老农当顾问,凡事同他商量,老农的经验是有科学价值的。我们技术指导站的同志主要是帮助农民总结经验,使之逐步提高,而不能主观主义地去瞎指挥生产。书本知识要和农民经验相结合,离开了当地实际情况,照搬书本知识,就是教条主义。
(三)必须事事经过试验,一切先进经验要第一步经过重点试验,第二步多点试验,第三步才可以大面积推广,一切外来经验的推广都要这样。
这是六十条中的重要一条。其中规定社按原来的乡或大乡划;大队一般相当于1957年的高级社;小队相当于高级社时的生产队。这次划小社队规模,是主席下了决心,根据中央三个工作组到湖南、浙江、广东调查的材料,证明社队规模大了助长共产风,助长平均主义。六十条中对这一条写得很明确,就是因为情况明,决心大,解决问题。
社队规模为什么要划小?首先,应该认识到农业生产的特点。农业生产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是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工业生产比较集中,一个车间范围小,产值很大;农业是一大片,一个小队一天看不完,即使每亩产2000斤还是那么一大片。将来能不能亩产万斤呢?有可能,但现在还不行。第二,农业生产是野外作业。工业是室内作业,外面刮风下雨关系不大;农业生产受自然影响很大,一半靠人,一半靠天,而且各种作物都有季节性。第三,农业生产是手工操作,现在使用拖拉机、抽水机的还很少。因为有这三个特点就决定了生产小队不能太大。
小队是管好生产、生活的基层组织单位,一般一个自然村一个队,大的村分几个队,一般20-30户左右为宜,小的六七户的小村庄也可以自编一队。大了对生产不利,对培养干部也不利。大家知道人是用脚走路的,牛走路就更慢,如果小队大了,耕地离村庄远,则人畜下地来往费时,送粪下田,从田里挑回粮食、稻草,要费多少劳力?从培养干部来说,我们小队干部都是农民,一般小队长30岁以上为好,因为20多岁的人,解放前才十三四岁,这样自然他的阶级意识就不很明确,人情世故也懂得不多,不老练,生产经验也不足。一般以30-50岁的人当队长为宜,50岁以上看身体。这样的农民文化程度一般不高,如果管的范围大了就管不好,就要影响干部的培养。此外还有自然条件,乡村分散,山区许多小村庄,户数少,人口少,村与村距离又远,这样分散的村庄把他们勉强合在一起怎么行?从自然条件看,小队不能大,一个村庄编一个队,大村庄还要分几个队,有些山村只有一二户的,就干脆包产到户。
小队既然不能大,大队也就不能大,大队大了势必小队单位太多,不便管理,特别是大队大了,引起平均主义。这次主席讲:十二条[2]主要解决“调”的问题,六十条主要解决“平”的问题[3]。他说大队大了把富村穷村拉在一起,拉平分配,扩大平均主义,必然挫折农民积极性。
大队不能大,公社也就不能大。龙岩城郊公社差不多有半个县那样大,这样大的公社搞不好不能怪干部,而是范围太大,公社机构小,领导不过来。这是县委的官僚主义造成的。这次六十条规定,公社是各生产大队在经济上的联合组织,因此,现在公社应根据大乡来划,使各大队有共同的地理、经济条件,有共同的墟场,共同的交通运输,修水利、造林也有共同利益,以便于公社在经济上为各大队服务。此外还要看历史政治情况,以便于群众团结。龙岩照现在划为26个公社,我看是适当的,是适合于六十条所定原则的。至少10年不变,可能20年不变。
规模划小了,公社成为各生产大队的联合组织,是不是公社优越性没有了?向后退了?不是的。人民公社还是比高级社优越得多,所谓“一大二公”,不是越大越好,而是和高级社比较而言。公社划小以后,还是比高级社大得多。公社比高级社优越,还在于公社是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综合企业,而高级社则是单一性的农业企业,今后公社还是可以搞社办企业的。公的方面,目前还有供给部分,至少保持一包两照顾[4],公社还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是基本社有制的萌芽(当然今后几年要少提或不提)。社办企业要看情况慢慢发展,所以公的性质还是比高级社高。今后基本社有制是不是遥遥无期?不是的。过去要求三五年过渡太急了,过去有些社办企业实际不是社办企业(当然也有少数是社办的),而是从大队平调来的。因为工业利润比农业利润高,交通运输、手工业的利润也比农业高。将来社办企业积累要比大小队的农业积累快,有了公积金和社办企业,公社所有将来总有一天要大于大队、小队所有,当然不是三五年,而是十年以后甚至更多一些时间。农业从个体到集体,从小集体到大集体,再从大集体到全民所有制,这是必经之路。人民公社这种形式是中国党的创造,具有国际意义。我们过去三年付出了代价,就是太急了,产生了“平、调”。今后只要勤俭办社,正确地贯彻中央的政策,那么再有上十年或者更长一些,就有可能变为社有制。任何东西的发展都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因此那种说人民公社和高级社一样的看法是不对的。不能在很短时间内实现基本社有制,但将来一定是要实现的。到了全民所有制,公社还是存在的,那时县可能成立人民公社联合社,但即使实现了全民所有制也是下面共上面的产,不是上面共下面的产。
第一个制度是四固定。大队之下的小队是直接组织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生产的基层单位,因此小队的生产资料应该实行四固定。什么叫四固定?就是土地、耕畜、农具、劳动固定给小队。队与队之间由于原占的生产资料多少、好坏不同,劳力有强有弱,因此有的队穷,有的队富。生产资料原来是哪个队的,还是归哪个队。彼此调剂要等价交换,并取得原队同意,这是保证三级所有,克服平均主义的重要措施,是克服共产风的重要制度。1958年大跃进调整插花地,有的好地被调走了,现在要调整,应该调回来。但现在调回来会影响生产,可以推到秋后调回。但要防止现耕队把以后要调出的插花地多施石灰、硫磺,把土地潜力挖光,今年捞一把,到明年土质就瘦了。因此东肖社员讨论,要规定四条:(1)定量下石灰;(2)硫磺不能下;(3)规定割稻子时应留一定长度的稻根;(4)规定一定数量的稻草回田。这样规定后群众就安心了。四固定中耕牛是根本问题。现在还没有机器,耕牛是耕田的主要动力,两年来耕牛少了,有的缺很多,有的缺一部分。耕牛如何保养是个大问题。耕牛固定后要专人
使用养护,要养用合一,谁养谁用。过去养用不合一,你养我用,我就拼命用,工分拿到了,耕牛累死了,养用合一就好了。
第二个制度是三包一奖,三包就是包工、包产、包成本。一奖是超产提成奖励。这是大队与小队之间建立正确关系,发展农业生产的一条基本制度。小队向大队把工分包下来以后,工分多做不补,少做不扣。产量包下来后,超产提成奖励,减产要赔。成本包下来后,资金用过了不报销,节省了不收回。这是按件计酬制度在农业生产中的具体运用。凡是手工业,不能按时计酬,都要按件计酬。农业怎样按件计酬呢?就是三包。农业生产是手工劳动,是野外操作。土地一大片,不可能像手工业生产在厂房里按件计酬,而只能包产。三包一奖是建立大、小队正确关系的基本制度。是经过1956年、1957年整风整社运动总结起来的良好制度。
三包的关键是包产指标的高低问题。过去有的包产指标很高,明明只能产400、500斤,一定要包800、1000斤,造成无产可超,无成可提,因此社员积极性就调动不起来。六十条规定包产指标要适当,要真正留有余地,就是叫人家有产可超。福建、浙江、湖北等省都以上一年实收产量为基础,如去年600斤就包600斤,800斤就包800斤。一包亩产,二包总产。一般包产应以正常年景的产量作基础,去年年景正常就照去年包,一般地说,按1956年、1957年最好,但农民不敢包,因为现在劳动力弱了,肥料、耕牛少了,今年大多数地方包产指标比1960年实产高一些是合理的。
包工怎么包?按各小队所管土地,这些土地在一年中犁、耙、插秧、耘田、除草、收割等按定额要花多少劳力就包多少工分。包工以后,磨洋工,工分超过不补,在提高了工效之后少做工,也不扣。现在有的地方提倡全面三包,就是不但包粮食,还包经济作物、副业等。现在六十条规定除包产之外,允许各地组织开荒,开荒收入不包产,谁开归谁。有人主张开荒土地三年之内不包产,三年后包产,提二三成给大队,这个办法值得各地研究推广。
第三个制度是定额到田,层层包工,搞劳动定额,层层建立责任制。定额就是按一个中等劳力,一天所能完成农活的数量、质量定工分,如犁一亩田是10个工分还是15个工分,看情况。定额之后,小队包工到组,组向小队按小段作业包工。责任到组或是责任到人,这样和大兵团作战比起来,劳动效率大大提高。大兵团作战是最愚蠢的办法,是发疯,完全破坏了生产责任制,浪费劳力,一定要责任到组到人。过去小组长要天天派工,不好,现在好多地方五天一派工。派工以后,只要做完所包农活,经小队验收就发给工分,你何时做任你自由。这在广东叫“死任务,活时间”,这个办法很好,群众很拥护,大大提高工效,一人顶二人。这样实行后,可能会产生抢工分不顾质量的情况,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又采取一种办法,如定额是10个工分,先给8个工分,验收后质量好的再给2个工分,不好的,就只能拿8个工分。
第四个制度是分配制度。六十条规定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供给不超过30%,工资不低于70%。这个规定是为了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保证工分值不降低。1956年、1957年工分值高,现在降低了,有的地方一个劳动日除供给外,只能分到几角钱,甚至几分钱。原因,一是瞎指挥造成减产,二是供给多了,工资少了。工资少了就不出工,有的社员讲,做几天工不如老母鸡下一只蛋。现在有的地方按三七开,不可能就二八开,或者一九开,这样就不能实行供给制,而只能实行一包两照顾的办法。现在看来大部分地方是要采取一包两照顾的办法。龙溪地委规定按1957年水平,如三七开后工资部分不少于1957年,就维持粮食供给制或半粮食供给制,如低于1957年就不搞三七开,而搞二八开或一包两照顾,这个办法明确。各大队可根据自己情况确定比例。
现在看来龙岩地区可能大部分采取一九开,一包两照顾,这比过去高级社是好得多。过去只提2%公益金,照顾不了。现在多提些,好照顾了。至于哪些人该照顾,哪些人不该照顾,照顾多少,由社员民主评定。有些地方提出,地主、富农不能享受供给制,这是正确的、合理的。龙岩后田就是这样。分配制度按劳取酬就必须评工记分,应按所做农活,完成定额情况记工分,不能按日记工。为了调动社员积极性,除在工资上保证多劳多得外,还应该在口粮上多劳多吃,按全劳力、半劳力所定口粮标准,以一部分作为基本口粮,另一部分作为劳动口粮,按各人所作工分分配。
第五个制度是食堂问题。食堂在高级社时期就有了,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很大,办得好的有,但很多地方办不好。这和口粮少,蔬菜少有关。有的食堂,社员住地很分散,要跑很多路,端一钵饭回来,自己还要煮,反而不便。广东农民讲十二条,条条好,就是食堂这一条不好,要求中央“通融办理”,现在六十条就“通融”了。办食堂是家务劳动社会化,可以解放妇女劳力。这一条肯定是好的,将来也必定要走这条路。但要办好食堂不是一句话就能办好,同时还要看设备,如用水、煤炭、烧柴等问题能否解决好?现在大部分地区可能办农忙食堂和一部分人的常年食堂。参加食堂一定要自愿,吃饭这事绝不能强迫。广东有些地方办三种食堂,一种是农忙食堂,一种是部分人食堂,还加个高级食堂,像饭馆一样,这种食堂要实行企业化。
第六个制度是社员小自由小私有。这一条很必要。这不是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补充。但目前有的地方社员私人开荒过多。社员开荒多少,可由大队规定。大体上社员开荒的数量,一般相当于原有自留地。要有个限制,不能过多。但今年可以自由一下,暂不限制。
第七个制度,家肥收购制度。现在化肥少,要靠农家肥,家肥要规定任务交多少,完成任务就算了。家肥要过称,按质论价,现金收购。集体积肥料可以记工。
第八个制度是征购任务一次定。即把每年各大队所负征购任务和统销任务一次定死,由大队总包下来,再分别包到小队,以后一般丰年增产不增购,一般灾荒年减产不减购。但是特大荒年要斟酌减免,大丰收年则适当多购一些。按增产部分多购二成、三成,最多四成,这样便于各小队自己安排计划,也便于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社员也会同意的。
目前正值春耕大忙,总的方针应以宣传贯彻六十条,彻底反风[5],调动群众积极性,以便安定人心,推动当前春耕生产为中心此,必须解决好下列几个问题:
(一)迅速解决社队规模问题。因为要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社队规模太大了,继续把穷富拉平分配,就会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只有迅速克服平均主义,把社队规模定下来,才能安定人心,搞好当前春耕生产。根据广东、龙溪一带情况看,社队体制一定下来后,社员情绪很高,敲锣打鼓,连夜出工,大闹春耕。因此,我的意见,社队规模的调整越快越好。为了划而不乱,可先划公社、大队,公共财产暂时不分,插花地暂时不调整,等秋后再搞。至于小队目前正值大忙,可暂不调整,等农忙过后再划。但小队规模过大包产包不下的,可以先包产到生产小组,以后即以小组作为生产小队。关于社队干部问题,可以先指定人代理,以后再由社员来选举,这样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二)彻底退赔,肃清共产风。根据初步了解,龙岩退赔已搞了几个月,但还不够彻底,特别是山林问题,没有很好退赔,群众还有意见,必须继续赔退,群众才会真正相信我们,打消怀疑顾虑,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教育干部。因此,必须彻底搞好退赔。该退的要坚决退,该赔的坚决赔,有原物的退还原物,无原物的要折价赔偿,折价过低的要重行估价,没有钱退,要打条子。
(三)关于公粮税收问题。有地区税重了,达20%以上,现在看来,最多不超过10%为好。粮价问题,去年中央用奖励办法把它提高了10%,今年再增加10%,明年还要增加。过去地区之间粮价也有差别,今后在一个县之内,不分近郊、平原、山区,都应该一个价格。山区交通不便,运费应由国家负责。至于县与县之间,和邻区之间的粮价问题,也应提出合理调整意见向上级建议。
(四)关于农产品收购问题。根据广东、汕头、龙溪等地情况看,对二类物资(包括猪、鸡、鸭、水果、土特产等)的收购,规定了很多粮食补贴的办法,这样执行,国家哪里来这样多粮食呢?收购生猪、蛋品、茶、纸、木炭等补贴一点还可以,其他与粮食关系不大的,则不用粮食补贴,否则还是要向农民增购粮食,追加任务。产粮区的农民对此有意见,他们说:“什么都补贴粮食,我们种粮食的又补贴什么呢?”那么,收购不起来,怎么办?可以采取分派任务的办法,首先经过协商,把任务定到大队、小队及社员个人,以后完成了任务,多余产品由他自由处理,自己吃、送人、拿到自由市场上去出卖都可以。我相信,只要把任务定得合理,加上政治工作和收购政策,是可以收得起来的。
(五)林区生产问题。现在有些地方山林,由于外地来的专业砍伐队盲目砍树,树木不论大小好坏,一律砍光。专业队砍伐不经原所有大小队同意,作价又低,有些未付价款,这样就破坏了山林所有制,对农民造树积极性影响很大。群众看到采伐队乱砍,他也乱砍,火烧山也无人管了,这个问题很严重,不但影响到林区人民的生产生活下降,城区烧柴、木炭供应紧张,而且影响到水土保持,将来山光水尽,水源也成问题。造成这一问题,与木材采伐任务太大,也有关系,应注意解决。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林权问题没有很好确定,必须按高级社时的规定,是哪一队的仍归哪一队,今后如要砍伐,必须经过双方议价,并提出砍伐的办法,同时砍伐要有本地人参加,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对过去乱砍伐的应作价赔偿,退赔兑现的钱,也应迅速发下去。至于靠近乡村的小片林木,应交给小队经营,实行三包。过去由于砍伐和运输没有很好配合,烂在山上、路边的木材不少,造成很大浪费,林业部门应很好研究一下,把砍伐、锯材、运输三者结合起来。
(六)手工业问题。中央提出准备恢复过去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目前正在摸底,还未正式确定。手工业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如当前农具不足,原因是原来在农村的小农具厂和铁木厂,合并的合并,集中的集中,生产受了影响,看来必须迅速进行技术工人归回原大队制造农具,支援农业生产。有些手工业工人,如原材料不足,一时解决不了的,可采取临时放假的办法,给他回去生产,要的时候再来。
(七)关于商业体制问题。中央已决定在公社之下,恢复供销社,中央最近会有文件下达。财贸部门可研究一下,先在人民公社恢复供销社,城市商业局可指定专人管理,服务部门把理发、缝补、修配等服务行业先抓起来。现在很多商店都关门了,就是几间开着的,也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售货员没事做。对这些商店,可否摸一下情况,留一二人看门,其余的下去支援农业生产,或给他们临时放假回去自己搞春耕生产。
(八)压缩城市工矿人口。现在全国人口达六亿八千五百万人,1957年全国六亿五千万人,农民五亿五,城市一亿,农村五个半人供应一个城市人口。现在城市一亿三千九百万人,农村五亿四千多万人,将近四个农村人口供应一个城市人口。龙溪专区是四个半人供应一个城市人口,龙岩专区是三个半人供应一个城市人口。这样,当然农产品就紧张了,因此还应继续压缩城市人口,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继续精简机构,把不需要的这些人,放假回去参加生产,工资照发。山西省决定在县城和农村中学放假七个月,有的地方提出放假半年,各地还可研究一下。城市人口多了,农村搞农业生产的人就少了,但城市供应任务却增加了,从而增加了粮食征购任务。如永定的征购任务是2100万斤,金砂农民算了一下,即使今年超一些产,除了征购,每人每月只有25斤原粮。群众说,25斤光人吃还不够,哪有办法养猪、养鸡、养鸭?以后你们也别吃猪肉、吃鸡、吃鸭了。因此,城市人口包括机关、学校、商店、工厂还要继续压缩,有的改行回乡,有的放农忙假,回去参加生产,增加社会财富。现在业务留一部分人负责维持。
根据记录稿刊印
[1]这里的“六十条”,是指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订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2]“十二条”是指中共中央在1960年11月3日制定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共12条内容。
[3]“调”的问题和“平”的问题,是当时人民公社化以后刮“共产风”的一种表现,也称“一平二调”,“调”是指公社以行政权力对各生产大队、小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无偿调拨,“平”是指平均主义。这两种“左”的风气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很大危害。
[4]一包两照顾,即包“五保户”,照顾人多劳力少的困难户和劳力有病伤的困难户。
[5]“五风”是指人民公社化以后农村中出现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
来源:《邓子恢自述》,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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