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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井泉关於农村公共食堂试点情况给毛泽东的信

日期:1961-5-11 作者: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 李井泉

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

主席:

关於农村公共食堂问题,最近我们在南充火花公社、内江交通公社的各一个生产大队内,进行了试点工作。经过二十多天的时间,首先讨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对公共食堂问题,进行一般的调查研究工作,接着在四月廿九日向群众宣布:一、办不办和参加不参加公共食堂完全按群众的意见办事;二、如果群众要求不办或退出公共食堂,一律立即兑现;三、要办公共食堂,只能由群众自己管理,干部不得干涉。让群众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各家各户自行计算和比较参加不参加食堂的经济利害,到现在为止,得到的结果是:交通公社临江大队共16个食堂,多数社员不赞成而垮台的4个,占25%,半数以上社员赞成继续办的占75%;全大队退出和提出要退出的共237户,占总户数的35%。火花公社六大队共16个食堂,基本上垮台的3个,占18.7%,半数以上社员赞成办的占81.3%;全大队退出和提出要退出的174户,占总户数的31%。估计这种情况还会有变化。

现将这两个生产大队的食堂不同的典型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垮了的食堂有以下的三种情况:

一,主要是由於干部作风有问题,严重地脱离群众而垮了的食堂。如内江交通公社临江大队一生产队,79户,304人,一队一个食堂。这个队整风整社不彻底,干部强迫命令、多吃多占,利用食堂整社员,罚米扣饭,严重地脱离群众。社员说:“大队干部大偷,小队干部小偷,社员摸毛毛秋”(意指拿得很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现象还未完全克服。这个队是富队,过去收入多,现在土地因城市基建占用而减少,平均每人由九分减少到七分,土地少,压缩回来的劳力多,使社员收入有所减少。所有这些因素搅在一起,在征求对食堂的意见时集中地暴露出来,绝大多数社员提出要退食堂,一部分要求单干。

二,主要是由于食堂燃料困难以致生活用工过多而垮了的。如南充市火花公社六大队第二生产队58户,243人,一队一个食堂。地处平坝,燃料缺乏,60年食堂生活用工占全队总用工量的24%,除去参加食堂后多做的劳动工分18.5%外,尚需补贴服务人员工分5.5%,主要是因为采集燃料占用劳力过多。去年冬天抽了廿二个劳动力到卅里以外拣柴,妨碍了生产。另外去年只烧煤一项就使社员收入减少5.5%。这些都影响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社员普遍反映,象这样办食堂,真是得不偿失。社员们经过算账比较,绝大多数人要求退出食堂。

三,主要是由于居住分散,不便利群众,妨碍生产而垮台的食堂。如南充市火花公社第六生产队第八生产队,全队有一沟、二梁、三坡,分住九个院子,42户,158人,在一个食堂吃饭,到食堂吃饭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不便,许多社员到食堂打饭,往返要走两、三里,浪费时间,妨碍生产。特别是下雨天更不方便。这次进行试点,经过群众充分酝酿,社员大部要求退伙。

第二、大部分社员不愿意散伙的公共食堂。我们调查了内江交通公社临江大队第二生产队的两个食堂,其中第一食堂有21户。96人,绝大多数在一个院坝内。工作组同志在全体社员大会上,把农村人民公社条件(草案)34条先后宣读过三次,当第三次宣读的时候,社员说:“你们再动员我们退食堂,我们还是不退的”。而后经过二十天逐户访问和酝酿,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办法征求意见,结果除一人要求回家煮饭外,其余社员一致要求继续办公共食堂。

我们初步研究这个食堂不散有如下几个原因:

一、社员在家做饭和公共食堂吃饭所耗费的燃料,大体相等。因为这个食堂小,可以烧“毛毛柴”,所以并不比社员自炊多。60年耗费劳动力的比较是:社员参加食堂要付出12.8%的劳动工分给各项服务人员(种菜人员工分折半计算),社员可以多做15.5%的劳动工分,两者相抵,仍然多得2.62%的劳动工分。60年的集体收益比57年增加87%(主要是种菜)剔除社员自留地收回公有的收入部份,尚增加15.85%,因而社员的劳动工分便也相应地增加,社员参加公共食堂并没有减少收益。

二、这个公共食堂现在执行“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并且又实行粮食按劳动力等级分配,而蔬菜又随粮分配的办法。这个食堂菜蔬充足平均每人3斤左右,最低1—2斤,最多为4.8斤,菜多饭少,菜的价格和营养价值都相对增大,每人每天3斤菜的价格,超过十斤粮食的价格。菜随粮走,劳强户比劳弱户吃到较多的蔬菜,劳强户虽然要付出较多的伙食费用,但是食堂菜价比市场价便宜一倍以上,因此劳强户还是比劳弱户占了较多的便宜。从公共食堂经济核算的角度来看,菜价过低,是扩大了供给部分的平均主义,是必须加以改进的。但从节约渡荒的角度来看,的确补充了粮食的不足,保证了社员的最低生活需要,劳强户能够多吃点菜,进行再生产,也是应该的。这是一部份劳强户社员愿在公共食堂吃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这个队地处郊区,社员参加公共食堂,既吃到较多较便宜的菜,又可以把自留地的菜蔬节约出来,在市场出售,不管劳强户劳弱户,都比在家吃饭获得较大的收入。以三户社员为例:

劳强户廖祥翕,全家6人,有两个主劳,一个副劳,参加食堂全年收入为286.26元,不参加食堂为319.63元,参加食堂比不参加食堂减少收入33.37元。但是因为他参加食堂吃食堂蔬菜,把自留地大部份蔬菜拿到市场出售,1至3月分就收入30.5元。

劳力中等户王太贵,全家7人,两个劳动力,参加食堂全年收入为312.35元,不参加食堂为308.97元,参加食堂比不参加食堂增加3.38元,1至3月分卖自留地蔬菜共收入77元,合计增加收入80.38元。

劳弱户邹玉英,全家4人,有一个劳动力,参加食堂全年收入为92.9元,不参加食堂为60.93元,参加食堂比不参加食堂增加32元,1至3月分卖自留地蔬菜共收入30元,合计增加62元。

四、在燃料上,公共食堂使用了部分国家供应的煤炭,也占了便宜,另外,因为国家供应煤油,每户每月只有四两,社员,特别是有小孩的社员在家做饭感到不足,集体煮饭还可以节约灯油。

这个食堂除了以上的优点外,干部办事公道负责,食堂管理民主,定期公布帐目;社员口粮实行了定量,定期直接分配到户,杜绝了克扣口粮的现象,真正作到了节约归己;食堂规模适当,尽量给社员以自由方便,社员反映说:“在食堂吃饭和在自己家里一样方便”。因此,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这个食堂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因为市场蔬菜价格高,收入大,社员愿意买菜,而不愿意养猪,如果社员养猪,食堂和社员养猪在燃料上尚存在一定的矛盾,还需要继续注意解决。

从以上情况看,凡是干部作风很坏,保留的平均主义较多;特别是因为燃料困难,以致过多地增加服务人员,使社员收入减少,或者居住十分分散,食堂过于集中,对群众很不方便,象这样的妨碍生产的“官办食堂”,广大社员是不赞成的,是一定会散伙的,也是应该散伙的,散了对生产和群众是有利的,凡是有利生产,便利群众,自愿参加,自己管理,适合当前生产水平的食堂,多数社员将会要求继续办下去,我们的主张是:对于没有条件办或者办的不好,群众要求散伙的,应该坚决帮助他们散好,对于办得好,群众真正坚持继续要办的,应该帮助他们办好,但是不管那种情况,都需要进行整风运动,放手发动群众,通过群众反复讨论,解决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于散伙的公共食堂,要彻底纠正干部强迫命令和多吃多占的恶劣作风和行为并帮助解决散伙后的各项具体问题。对于群众要求继续办好的公共食堂,也要通过整风,纠正平均主义,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制方式,并且采取多种多样形式。

以上工作,我们还需要继续摸索经验,待后再报。这是省委几个同志集体写的,我也参与研究和报告,特附告。

李井泉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一日于内江

已发:各市、地、州委,省委党委,省级各大口。

(共印140分)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二日抄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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