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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公社土改时农会组织严重不纯

日期:1964-7-21 作者:[待确定]

本刊讯 最近,四川省南充市火花公社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复查中,揭发出这个地方民主革命不彻底,土改时工作组和村农会组织不纯,包庇地主、富农的情况相当严重。

火花公社是由原西兴区的文峰乡十个村、西兴乡三个村和新建乡一个村组成的。土改时,这十四个村农会的七十个干部中,有三分之二左右的人是混进来的阶级敌人、剥削者和社会渣滓,其中有地富分子十三人,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家属四人,资本家和商人三人,伪乡保人员五人,伪军官和兵痦八人,袍哥大爷和哥老会“红旗管事”三人,赌棍和妓女三人,地富子女四人。其余三分之一的贫下中农,也大部分被敌人收买利用。

十四个村农会大体有四种情况:第一类,农会干部本质较好,和阶级敌人关系较少,基本上能贯彻政策的三个,占百分之二十一点一四。第二类,农会干部被阶级敌人收买利用,蜕化变质的四个,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五。第三类,阶级敌人采取派进来的办法,让其爪牙、狗腿子掌握了农会实权的三个、占百分之二十一点四。第四类,地富反坏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混入农会,直接篡夺了领导权的四个,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五。上述二、三、四类组织不纯的村农会,共十一人,占百分之七十八点六。

为什么会造成农会组织严重不纯呢?主要原因是土改工作队干部不纯。据了解,当时土改工作队的十七个干部中,有三人立场不稳,贪污受贿,包庇坏人;还有中统特务一人;漏网地主一人,伪保长一人,袍哥大爷一人,和我有杀父之仇的地主儿子一人。由于部分工作队干部本身就是混进革命阵营中的敌对阶级分子,因此,他们在工作中必然依靠地富反坏分子,胡作非为。如中统特务陈经伟,在七大队负责土改工作时,所组织的村农会的七个干部中,就有五个是阶级敌人或者是阶级敌人派进来的侦探。

火花公社最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复查工作中,通过再次宣读避央“双十条”和重新学习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有关政策规定,查出了大批漏划的地主、富农分子;漏划地主四十三户,地主分子五十五人;漏划富农十三户,富农分子二十人。(据中央西南局《西南简讯》编)

来源:根据1964年7月21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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