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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县人民法院1958年上半年司法工作跃进的情况和几点经验

日期:1958-0-0 作者:河南省信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谷逢汉

河南省信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谷逢汉

我院在党委、人委、上级司法机关正确领导、监督下,紧密配合公安、检察兄弟部门,依靠广大群众,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灯塔照耀下,抓着整风之纲,苦战了半年,充分的发挥了人民司法机关的专政职能。半年来,我们本着“正确、合法、及时”的原则,严肃而有力地打击了敌人,保卫了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同时,正确地处理了民事案件,从而增强了人民内部团结,促进了大生产。通过整风,克服了三风五气,改变了等案上门,坐堂问案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旧法作风,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打破常规提高了办案效率。与此同时,在开展法律宣传、调处、陪审、人民法庭等工作中,都出现了一个万马齐奔,飞跃发展的形势,从而在短短的半年内,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县司法工作面貌,呈现出一个欣欣向荣的新气象。目前正继续贯彻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为坚决捍卫党的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继续努力。

1957年夏季,资产阶级右派趁我党整风之机,发起了猖狂的进攻,社会上及我们内部的牛鬼蛇神一齐出洞,当时从法院内部讲,以前任院长右派杨宗峰为首向党发射了恶毒的冷箭,与党外右派分子里应外合向党进攻。在右派分子疯狂进攻的影响下,农村中的残余反革命,坏分子,反动地富分子破坏气焰嚣张,煽动社员退社闹粮、殴打干部也极为突出。而狱内的敌人活动也十分嚣张。总之,他们之间,上下左右,互呼互应,企图颠复人民民主政权,一时也确实闹的乌烟瘴气。我院在贯彻了省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后,遵照上级指示,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公安、检察兄弟部门,向敌人进行了坚决的反击。为了更有力地打击敌人,手举双刀同时并插,一把刀插向社会上的敌人,结合社会主义大教育,坚决惩办了地、富、反、坏的破坏活动。另一把刀插着了隐藏在司法机关的右派分子,挖掘出右派分子。

经过反右派斗争,司法机关纯洁了,社会主义觉悟提高了,分清了大是大非。为进一步打击敌人,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我们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群众性的对敌斗争——掀起了以贯彻四项条例指示为中心的“安全”运动。

我院本着“正确、合法、及时”的原则,积极地开展了审判活动。自1958年1月至6月15日,共审判各种刑事案件581起。

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为了扩大对敌斗争的影响,进一步分化瓦解敌人,将以上的案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就地调查,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并印发了大批宣传材料,采用多种的方式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了法制宣传。

通过大、中、小型的公判或宣判,准、稳、狠地打击分化瓦解了敌人,保卫了中心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博得了干群的一致欢迎。如今春在长台乡召开的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587人的跃进大会上,宣布处理了地富破坏水利、倒算,伤害耕畜等案件37起,不仅严厉地打击了敌人,扫除了跃进道路上的绊脚石,也鼓舞了群众,克服了部分干部的麻痹情绪,红星社支书刘停相同志说:“我们这次会议是双喜临门,县委的指示,掀起了跃进,你们的宣判处理,保卫了跃进。”方副乡长满意的说:“法院现在处理案件真快呀,真是整风后的新气象,这次宣判对保卫跃进可有力。”又如在麦收前夕,为了主动打击敌人,我们与有关部门协作,发动群众订立护麦公约,地富订立守法保证书,结合生产,在落后地区开展审判活动,利用各种方法开展了宣传。由于全党重视,切实作了防范工作,所以本年麦收秩序良好,所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在党委领导、群众支持下,三个部门协作苦战三昼夜就结了案。

与此同时,我们本着“有利生产,有利团结,有利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则,正确的解决了民事纠纷92起。由于审判作风的转变,这些案件80%都是用说服、调解的方法得到了解决。如县商业局租赁东双河乡五星社煤气机纠纷一案,原议定从机器开动之日每日折旧费3元,技术员每天1.5元工资,订后该局将机器转让给明港乡使用,由于技术员水平不高,机器发生故障而停工十余天,因此,折旧费与工资发生了争执,经过我们深入了解,停工的主要原因是技术不高而发生了停机,加之合同订的不具体而引起。在划清负责界限后,协议得到合理的解决,很快转入了生产,双方经手人都检查了自己的错误。

在整风运动中,我们在县委领导下,以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法,严肃批判与克服了法院干部特别是领导上的三风五气,特别是批判了在办案上的旧法观点和等案上门、坐堂问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旧法作风,从而加强了干部的三个观点。在贯彻大破大立、思想解放后,修改了束缚革命手脚的规章制度,如砍去了准备庭和其它不必要的手续,从而解放了干部思想,树立了敢想、敢说、敢干的共产主义风格,由坐堂问案,转变到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边生产、边办案、边宣传。现在所有审判人员都作到了“三员”:参加劳动锻炼是社员,开庭是审判员,休息是宣传员。整风以来,80%的案件都作到了就地审判或宣判,特别在麦收期间,除通过审判活动等方法来保卫与支持夏收夏种外,配合公安、检察三个部门抽出三十余人,将较轻的犯人及集训人员250人参加了紧张的麦收运动,采用了边生产、边工作的方法来解决了工作与生产的矛盾。在三天的时间内收割麦子四千余亩,并协助两个农业社进行了播种工作。同时利用休息、夜晚时间共处理案件150起,这种工作方法博得了干群一致的赞扬。肖店乡赵庄社社员普遍反映说:“旧社会的法官站在人民头上,有钱的有理,无钱的面也不得见,人民法院办事来到门前,还参加生产,真是毛主席的好政策。”

审判人员作风的改变,也充分的反映到处理民事案件上,目前干部在调处民事案件上已经养成了走群众路线的习惯和登门拜访及对部分案件采取适当辩论的工作方法。由于审判人员思想上的解放,工作作风上的改变,与公安、检察机关扭成了一股绳,革除了不必要的程序,而采用了一次准备,连续开庭,逐案审理,分别合议,一次分别宣判的工作方法。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工作效率有显著的提高。入春以来,抽五个干部与公安一起搞“安全”运动。当时虽然力量少、任务重,但干部的干劲十足,情绪高昂,不仅增加了劳动强度,而且也改变了工作方法,所以整风前每个合议庭平均两天半办一起案件,跃进以来,每个合议庭平均一天办三起案,最高的达到八起。据4月份已检查的五十起案件看,除两起手续不够完备外,其它都完全合乎规格。也正由于办案效率的提高,彻底摘掉了过去年年清理积案,年年有积案的帽子,实现了刑、民案件无积压,工作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随着整个工作飞跃的发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也相继活跃起来,原来在右倾情绪下规定每个审判人员每月作2至3次的法律宣传,全年应作46次,实际在4月份一个月就宣传69次,半年来,仅审判人员共作法制宣传250次,受到教育的群众二十八万余人次,印发宣传材料四千余份,利用县报、黑板报、大字报等方法开展了广泛的宣传,从而大大地加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各项工作走上主动后,绝大多数干部有些自满,认为再不能跃进了,而明港法庭干部在中级法院派员协助下,发扬了敢想、敢说、敢干的共产主义的风格,突破了无法再跃进的想法。他们经过调查研究,以多、快、好、省的精神,研究了预防犯罪将民事纠纷消灭在萌芽中的工作方法,在党委支持下,在该镇实行了全党动员,全民动员,以遵守国家法制,调整人民内部关系,树立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为中心的——“团结生产十保证”为总题的全民大教育,以大鸣大放、大字报,辩论会、团结会等方法,解决了七千余件群众之间的潜伏矛盾,从而补充了整风之不足,调整了人民内部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团结,推动了生产。这一新的创举,在县委支持下,紧密围绕生产,在全县范围内已经开展起来了。截止麦收前,群众自行解决各种潜伏纠纷八万余起。

全民性的整风运动,也考验了调、陪人员。事实证明,98%的调、陪人员是经得起锻炼的,有2%的人员被辩论。随着基层政权的选举,在跃进中也改选人民陪审员182人。其中正副乡长3人,社正副支书、正副主任54人,其他社干或生产队长等93人,社员26人,其它4人。由于陪审制已实行了多年,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陪审是代表自己参加国家的审判活动之权,所以当选的人员完全达到了政治可靠(党员141人,团员19人,积极分子22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并有一定文化程度。

与改选人民陪审员同时,各乡社建立了调处组织,选举调处人员2,833人。在组织建立后,为了充分发挥调陪人员的作用,分片召开了会议,鼓足了他们的干劲,各乡社都制订了跃进规划,不少陪审员提出了五好、五保证。调处人员提出了八无、四保证。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少社调处组织使简易纠纷不出社的事迹,他们成为开展“团结生产十保证”运动中解决纠纷问题的主力军。

我县司法工作大跃进的本身,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武器,发挥了专政的威力,起到了“镇压反动,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保护善良”的作用。这不仅保卫了我县今春各项工作的大跃进,而且也清除了今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障碍。同时为司法工作再跃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县半年来所以出现这样的跃进局面,主要经验是

司法工作必须绝对置于党委领导之下

我们通过与杨宗峰等右派分子作斗争,进一步认识到人民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党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领导力量。因此,司法机关也和其它工作一样,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离开党的领导,不仅在工作上犯错误,更重要的使我们法院变质,成为纵容敌人的武器。我们首先是清除了右派,纯洁了司法组织,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掌握在忠实于党的工人阶级坚强战士手里。我们除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定期与不定期报告请示外,并将县委批核案件从制度上已固定起来。四个方面,十类案件经政法党组研究,报县委批准。实际证明:(1)党委对法院工作,不仅在方针、政策、思想上进行领导是天经地义的,审核具体案件是具体检查法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又充分发挥人民司法机关专政武器作用的根本办法;(2)可以随时得到党委的指示,发挥司法工作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作用,而且可以随时明确政策界限,提高政策水平;(3)可以促使法院不犯或少犯错误;(4)可以加强审判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保证案件质量。

政治挂帅,解放思想,以虚带实,开花结果

整风运动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政治是统帅、思想是灵魂,只有先“虚”后“实”才能推动跃进。1958年1月省厅召开司法宣传工作座谈会时,领导上已经指出:我们司法工作在社会主义大教育以来,已经开始跃进。并指出必须抓住整风运动这条纲,继续组织跃进。当时我院少数干部存有右倾保守思想,认为生产可以跃进,我们司法工作怎么能跃进呢?所以当时的最大问题是看不到我们已经有所跃进,正在跃进。为了贯彻省厅及县委指示,就以1957年的右倾情绪,打击敌人无力同初步克服右倾情绪,打击了敌人,支持了社会主义大教育相比,是否算跃进,进行了事实胜于雄辩,用前后对比,初步解决了不少同志认为司辩论。法工作不能跃进的右倾保守思想,初步拟订了院、庭、个人跃进规划。

“双反”“双比”运动的深入,又进一步解放了干部的思想,特别是通过遂平现场会议的贯彻,进一步讨论了我县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及司法战线上的红旗,从而又批驳了右倾情绪,进一步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全面大跃进的汹涌澎湃的巨流中,如果不快马加鞭,力争上游,就有掉队的危险,从而大家的劲头十足,精神百倍,纷纷提出了英勇豪迈的战斗口号,掀起了争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高潮,保证书、挑战书纷纷相传,真是琳琅满目,处处皆是。这一股强大的革命力量,为全面跃进打响了第一炮。

这次会议后,县院合议庭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创造出了十八个小时审理18起案件的先进审判经验;结合生产,就地宣判的经验;游河法庭创造出深入工地,走群众路线,采取适当的辩论解决纠缠民事案件的经验;明港法庭创举成“团结生产十保证”的经验。在跃进劲头已经掀起的情况下,个别同志为了追求数量而有忽视质量的现象,为此将如何贯彻“正确、合法、及时”的原则进行了讨论,特别潢川现场会议后,贯彻了质量第一,强调了案件质量。这样实质上也是全面贯彻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司法工作上就是“正确、合法、及时”的原则。在“双反”“双比”开展深入的情况下,又贯彻了大破大立,举火围攻了各种右倾情绪。

在清理完刑、民案件后,部分干部又产生了松口气的情绪和跃进到顶的说法,在提出进一步贯彻“多快好省”的精神后,解放了思想,又提出了新的跃进方向。在开展修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时,部分同志认为我们的程序是上级制订的,都是法定东西,而很少提出改进意见,也有个别同志怕再划右派,所以明知不对,也不发表意见。通过讨论县委几次的报告和传达省院、省厅司法座谈会议精神后,解除了各种思想顾虑,修订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事实证明:组织司法工作大跃进,领导必须两手一齐抓,一手抓思想,一手抓业务。只有做好了政治思想工作,从思想上解决了问题,然后才出现业务上的跃进,只有通过抓思想,才能出现彼此不断跃进,使跃进局面始终保持高潮。

公、检、法拧成一股绳

我县政法部门的关系,以往虽然属于基本正常,但工作上推诿、互不通气现象还是存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来,有所克服,但还不十分彻底。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在整风中都检查了自己的本位主义,我们严厉批判了以往强调制约而忽视配合的错误,从而在通力协作、一致对敌下,加强制约关系,取得了认识一致,思想一致,行动一致,在组织上克服了单干户,建立了合作社。我们的具体做法是:(1)建立了三长统一研究批捕、起诉、量刑(十个方面、三年以上徒刑或审判委员会与三长意见有分歧案件,请示书记批准);(2)三个部门的干部在政法党组统一领导下,三员经常碰头,统一计划分别执行,事前研究,事后碰头,较大案件执行三民汇报,三长定案,分别办理法律手续;(3)遵照县委指示,法院又贯彻执行了个人负责,集体研究,书记批准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依法办案的原则,如公判、陪审、合议、辩护等审判制度。事实证明,这样做的好处:(一)团结一致,处理案件正确、合法、及时,打击敌人有力;(二)加强集体领导,达到了三一致,彼此工作更主动;(三)避免了彼此的文来文往,及时交流了工作意见,可以随时发挥制约作用。

现场会议,评比、参观、跃进再跃进

为了促进司法工作全面大跃进,采用抓典型、抓试验,积极推广的工作方法。半年来除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外地经验外,通过评比、参观、推广的方法来互相促进。如遂平会议期间组织几个主要审判人员进行了参观,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第一次评比会议县院合议庭树立了办案“正确、合法、及时”的旗帜,游河法庭树立就地办案的旗帜。在这些会议启发下,书记员曾繁谋同志改简写卡片,提高工作效率九倍的事例,经过参观又促进了刑庭填写呈请表的倡议。经过二次评比,启发了明港人民法庭干部敢想、敢说、敢干的共产主义风格,创造性的开展了“团结生产十保证”的宣传教育,经过实地参观,又促进了其他原来先进的同志,如李家寨法庭在重点培养了调处组织活动的经验。因此,我们体会到,现场评比、参观、推广是组织跃进再跃进的有效办法。

加强第一线,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调、陪人员是政法机关打击敌人,保卫中心,调处人民之间纠纷,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宣传党的政策,反映当地各种情况和联系群众的一支强大队伍。入春以来,为了进一步发挥调、陪人员的巨大作用,分片或趁各乡会议召开了陪审员、调处主任会议,以整风精神,以“双反”“双比”为纲,掀起了调处工作大跃进。由于调处人员的95%是乡、社党的骨干,他们的精神充沛,革命干劲比我们更足。如明港法庭在4月初召开的7个乡36个调处人员跃进会议,经过动员,以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形式,采取了比干劲、比决心、比多快好省、比措施的四比热潮,在很短的时间内,每人都写了决心书,保证书,挑应战书,原来在家不能提笔的,也自动写开了。通过此次会议,调、陪人员在乡干什么、怎么干,跃进方向明确了。他们在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及开展“团结生产十保证”运动中是乡、社党委与支部的有力助手。为了通过先进带后进,先后又以通报等方式,介绍了五个乡(镇)调处组织及两个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的先进经验,从而促进了后进乡、社,如明港乡陈楼社、李家寨乡谢桥农业社在先进经验激发下,订立了自己的跃进规划,在春耕与保卫麦收工作中很活跃。目前有40%的调处组织作到了简易案件不出社的要求。这样就大大增强了人民之间的团结,有力的支持了生产,因此,受到了党政表扬,群众欢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办公厅编《人民司法工作在跃进》(人民司法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第三册),法律出版社,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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