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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龚祥瑞宣扬资产阶级宪法的谬论

日期:1958-10-0 作者:法律系资产阶级国家法批判小组

法律系资产阶级国家法批判小组

马克思主义认为,宪法和其它法律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统治阶级用来压迫被统治阶级、捍卫对自己有利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武器。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反映了阶级斗争的客观形势,集中地表现了该社会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正如列宁所说的:

“宪法的本质就在于:一般国家的根本法及有关选举代议机关权限等方面的法律,都是表现阶级斗争中实际力量对比关系的”。①

注① 列宁《社会革命党人怎样总结革命以及革命怎样给社会革命党人下了总结》。《列宁全集》,俄文第四版,第十五卷,第308页。

资产阶级宪法作为资产阶级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自始至终顽强的保护着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残酷地镇压着劳动人民。然而龚先生在讲授资产阶级宪法时却很少谈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在他的讲义中罗列和介绍了大量有关资产阶级宪法虚伪的、形式上的“民主”、“自由”的现象和材料,但却缺乏或很少对其阶级本质的正确分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首先,以客观主义态度来介绍。其次,以马列主义态度来分析”。其实这种马列主义词句生硬堆砌式的“分析”,只是对其反动观点作一些可怜的点缀罢了。龚先生在讲《资产阶级宪法历史发展》一章时,几乎以四分之三的篇幅,大肆宣扬资本主义早期民主,大捧资产阶级宪法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进步作用。他说:“第一批资产阶级宪法反映了民主原则:主权在民、自由权利、三权分立等等,所有这些权利都是反对封建主义的人几世纪来所盼望的东西。革命的资产阶级需要它,劳动人民也拥护它”。又说这些权利都是“人权”,“议会也不得以法律加以限制,而只能加以保护。否则人民得行使革命的权利,把违法的政府推翻。”在龚先生眼中的资产阶级宪法既然是超然于政治之外,而对资产阶级、劳动人民都有利的东西,因此必然得出资产阶级宪法束缚资产阶级专政的谬论来。他认为《独立宣言》规定了政府的权限,“虽象美国大总统那样饶有权势的一个统治者,也须在宪法里面,或在美国依法颁给他的某种权利里面寻出权限来行使它的意志。”在讲垄断时期资产阶级宪法时,他不仅闭口不谈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本质,而且对垄断资产阶级实行法西斯化以代替宪法虚伪的民主自由原则,流露出不胜感慨之情,他说:“总之,在这个时期,资产阶级宪法不是‘增长’了‘普及’了,而是萎缩、衰落了。”但同时他又念念不忘资产阶级宪法过去的所谓“辉煌”时代,极力为它的反动作用辩护,说什么《独立宣言》至今“也还是象号角一样吹动着人们的心弦——驱逐外国侵略者”。最后他甚至这样干脆地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宪法中新的工人阶级因素具有民主的性质,而我们已经看到舆论也正在向民主方向发展”。

就这样,龚先生以大捧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宪法的进步作用,抹杀了资产阶级宪法的虚伪性和它的反动性。特别是对帝国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宪法的反人民的反动本质不去认真的批判,反而是散播了资产阶级宪法是全民性的反动谬论。无怪乎同学听讲后,对资产阶级宪法无痛恨之感,倒也有些惋惜之情了。

我们也承认资产阶级宪法所标榜的“民主”,“自由”,“保障人权”等,同中世纪封建专制比较起来,无疑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但不是象龚先生所说的资产阶级宪法具有那么大的进步性,以至可以使人民“拿来作为推翻暴君的手段”,甚至它规定了“公民有反抗政府的权利。”毛主席说得好:“他们的宪法也好,总统也好,都是假东西。象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①

注①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普及版,第730页。

资产阶级宪法历史发展,资本主义社会实际深刻地证明了毛主席这个论断的正确性。

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先后在西欧取得胜利。资产阶级借劳动人民之手爬上统治宝座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统治,把他们取得的“民主事实”变为永久事实,防止封建势力复辟,更重要的是想把劳动人民革命活动限制在资产阶级利益范围之内,把劳动人民永远排斥于政权之外,埋葬革命初期对劳动人民所许的愿,使他们的血腥统治成为合法化,各国资产阶级就是抱着这样的反动企图,各自制定了宪法。

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宪法——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是由汉密尔顿等5个资本家起草的。而通过这个宪法的制宪会议,却连一个工人、农民、印地安人都没有,55名代表中,有金融家24人、奴隶主15人、船主11人。在制宪会议第一天会上康涅狄极州代表罗杰尔·雪尔曼就公开宣称:“必须尽可能使人民少来过问管理工作,必须使人民永远处于愚昧状态。”而弗吉尼亚州代表埃姆德·兰德里夫更露骨地说:“应当建立起防止民主的屏障。”起草者之一汉密尔顿全面地阐述了这个宪法的总精神:“整个社会分成少数人与多数人两部分:前者即财主与好出身的人们,后者即人民群众……必须让第一部分人固定参加政府管理,第一部分人将制止第二部分人的动摇不安。又因为变动不会给第一部分人任何好处,所以他们将永远维护着一个很好的政府。”就在这个“防止民主的屏障”下,《独立宣言》所许给人民的民主、自由只字未提,这个宪法一颁布就立即遭到人民群众的猛烈反对。

1791年法国宪法更露骨地把公民分成积极与消极两类。宪法只授给“巨大社会企业的真正股东”(西耶士语)——积极公民以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就这样2,600万法国人中有2,200万人被剥夺了这种权利。宪法又依据所谓“公权”原则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直接撕毁了《人权宣言》上的民主自由规定。

资产阶级制宪的反动企图,不仅贯穿在整个立宪过程中,同时也露骨地反映在宪法内容上。恩格斯在分析英国宪法时早就指出:“实际统治着英国的是财产,而不列颠宪法则是无数十分‘内行’的英国股份公司的宪法。”①财产,不仅是英国宪法的灵魂,而且是所有资产阶级宪法的基础。摩里斯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就是这样冠冕堂皇说的:“生存和自由普通被说成比财产更有价值。但是关于这件事的正确看法证明财产是社会的主要目的。”因此所有资产阶级宪法都千篇一律地确定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如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17条这样规定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的这种权利都不得剥夺。”战前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波兰宪法认为“一切财产是社会制度及法律秩序的最重要基础之一。”随着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发展到垄断时期,资产阶级愈来愈以公开的专横、法西期恐怖代替宪法虚伪的民主自由原则,这个原则始终是一切反动的法西期法案、判例、政权活动的出发点。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所有过去的宪法,直至最民主化的宪法,其精神与其内容归根到底都是一个私有制。”②

注① 恩格斯《英国宪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87—688页。

② 《列宁全集》,俄文第三版,第二十五卷,第104页。

某些资产阶级宪法虽有“主权在民”、“自由权利”等美丽词句,但这只是资产阶级欺骗劳动人民的手段,“它对于富人为天堂,对于穷人和被剥削者是陷井和骗局”(列宁语)。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为了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满足自己阶级统治的欲望,曾以美丽的公民权利口号发动过劳动群众,当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一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公开撕毁了许过的愿,在宪法中没有那些美丽口号的影踪。另一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在宪法中虽然也规定了一些公民权利的词句,但既无保证这些权利实施的物质条件,并且又加上种种保留与限制,使这些口号实际上化为乌有。正象列宁所早已指出过的:“试看现代国家底基本法律,试看这些国家管理制,试看集会自由或出版自由,试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那你处处都能看到每个诚实而有觉悟的工人所熟知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底虚伪性。世界上无论那一个国家那怕是最民主的也好,在它们宪法上总有许多漏隙与限语,以保证资产阶级‘在有人破坏秩序时’——实际上就是在被压迫阶级‘破坏’自己奴隶状态和企图不象奴隶那样俯首听命时,有可能调遣军队来镇压工人与施行军事戒严等。”①

注①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列宁文选》两卷集第二卷,中文版第440页。

资产阶级宪法就是这样处于理论与实践的惊人矛盾中,然而龚先生不去认真揭露这种矛盾的实质,却在大做其“资产阶级宪法允许人民得行使革命的权利把违法的政府推翻”的文章。龚先生是所谓“崇尚实际”的,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资产阶级宪法的实际吧!美国独立战争后劳动人民的遭遇十分清楚地说明了它究竟有多少进步性?!资产阶级专政是否受其颁布的宪法束缚了?大家知道,美国《独立宣言》(这是龚先生所一向推崇备至的)冠冕堂皇地写着:“一切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均享有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生命、自由、追求幸福。若某一政体不利于人民,则人民有权将其政变或废除,并根据这些原则建立新政府,同时依照他们认为最适于实现人民的安全与幸福的形式组织政权,我们认为凡此种种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事实是怎样呢?美国资产阶级借劳动群众之力推翻英帝殖民统治,夺取了政权后立即抛弃这些华丽的字句,由革命走向反革命,残酷统治与压迫人民,力图解除革命军队的武装,更把恢复经济中的一切负担都放到劳动者——工人、手工业者与小农的肩上,但是革命的主力,在战争中负担一切困难的劳动群众,却渴望革命继续地进行。资产阶级非但不理睬群众对于土地、消除债务、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等正当要求,并且彻底撕毁《独立宣言》的规定,大肆逮捕反抗者,用极其残酷的手段镇压著名的丹尼尔·谢斯所领导的起义。而在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中竟找不出“自由”“平等”美丽的词句了。

事实证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政权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社会财富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法律是资产阶级意志的表现,资产阶级国家的一切活动都指向劳动人民,因此所谓平等、所谓自由,只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所私有。劳动人民只能在资产阶级利益范围内“安分守己”,一旦超越这个范围,专横、暴力镇压便兴盛起来,这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如此,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更露骨、更无耻了。

如果说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还更多的以虚伪的“民主”“自由”口号来欺骗人民,还更多的标榜宪法虚伪的民主主义原则来统治劳动人民,那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不太尖锐,工人阶级还没有自己的政党——共产党,内部还有分裂,还未觉悟到自己是资本主义掘墓人的结果。

但是当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阶级矛盾达到空前尖锐化的规模,工人阶级在自己的先锋队领导下觉悟日益提高,团结更加坚强,以至能团结广泛的劳动阶层彻底打碎资本主义枷锁的时候,垄断资产阶级为维持其摇摇欲坠的统治,一些资产阶级宪法虽然还不得不规定虚伪的公民社会经济权利。但总的说来,垄断资产阶级“已经没有力量用旧时的国会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方法来实行统治,于是它就不得不在对内政策上采用恐怖管理方法。”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意、日便是实行法西斯野蛮专政来对付这种激烈的阶级斗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总危机更加深刻,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也就日益走上了法西斯恐怖统治的道路。资产阶级所标榜的民主自由原则,现时已被一系列法西斯法案,公开的恐怖活动所代替。不可否认,垄断资产阶级公开撕毁民主、自由口号,而实行法西期专政,对于劳动人民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工人阶级不可能利用资产阶级民主形式来揭露资产阶级专政的反动本质,劳动人民争取和平、民主、社会进步、社会主义的斗争被迫转入“地下”。因此目前各帝国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正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卫宪法”而斗争。但这和龚先生所宣扬的资产阶级宪法对资产阶级、工人阶级都有利的谬论毫无共同之处,更不能作为资产阶级宪法中存在工人阶级因素的证据。以上早就说明,无论资产阶级宪法的条文或是其实际,都只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压迫劳动人民。虚伪的民主自由口号只是掩盖它的反动性的幌子和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因此那种资产阶级宪法对工人阶级有利的论点不仅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而且是一种反动透顶的叫嚣。现在这个幌子不用了,这只能说明其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反动作用更露骨、更粗暴。什么“动荡”啦,“萎缩”啦,“走下坡路”啦,全是胡说。

注① 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中文版,第490—491页。

一方面,垄断资产阶级为了对付空前激烈的阶级斗争,必须加强行政权,使行政权凌驾于一切权力之上,以便在所谓“紧急状况”下,即资产阶级专政遇到毁灭的危险时,能“行动自如”。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资产阶级宪法特别强调了关于宣布“非常”状态和“戒严”状态,以及大总统有“特殊”权限的条款。这样就事实上为实行法西斯统治准备了合法的借口与具体途径。最近法国戴高乐所一手制造的宪法草案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个宪草,实际上是一个法西斯步骤,因为它不仅将1946年宪法上的民主自由口号一笔勾销。更重要的是巩固了个人独裁和帝国主义统治。首先宪草限制、削弱国民议会的权力,把国民议会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独裁统治的点缀品,如国民议会只能对某些“涉及主要问题”有原则性的立法权,而其余涉及各项具体问题的立法权,甚至象选举制度这样重大问题的立法权也转到政府手里;议会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必须有绝对多数票支持才算通过,而凡投弃权票的议员将一律被认为是支持政府的。然后,宪草规定总统将拥有无限大权,如总统有权命总理并同他商定内阁及其成员名单;他将在内阁和议会之间起任“仲裁”作用,当政府和议会发生严重分岐时,他有权解散议会;他有权颁布法律,并越过议会,把这些法律提交“全民表决”;特别是当他认为国家处在“紧急状态”时,他还有权接管政府,并采取“必要”措施使议会无限期休会。这样总统就实际上成为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的“无冕国王陛下”。

另一方面,这时期资产阶级宪法已成为垄断资本巨头用来作为公开实行法西斯专政的挡箭牌。其中尤以美国为最突出、最露骨。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标榜“保护美国”、“捍卫民主”的法西期法律、命令大量出现,它们和各种特务机关、法西斯组织的恐怖活动,代替了美国宪法修正案上的虚伪的公民权利与自由,而成为今天美国事实上的宪法。如1947年8月通过反劳工《塔虎脱—哈特莱法案》;同年3月杜鲁门总统发布以迫害共产党人、进步人士为宗旨的《关于审查国家公职人员忠诚程度的命令》;1950年颁布以排斥进步团体为目的的《麦卡伦—伍德法》;1954年更公布了旨在使共产党非法的《共产党管制法》等等,由于实施了这些法律,仅1955—1956年美国政府就以“阴谋并教唆以武力推翻政府”的罪名逮捕了139名美共领导人员。而庞大的法西斯组织,特务机关更是名目繁多,政府除大力扶助三K党、美国军团等法西斯团体外,还专门设立了“官方的”法西斯特务机构——联邦调查局和国会“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垄断资本集团通过它们对和平运动,劳工运动展开了疯狂的迫害。早在1951年联邦调查局已收集了1亿1千800多万人的指纹(差不多已包括美国全部成年人)。1957年2月9日“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指控733个组织和刊物具有颠复性,20万人为“赤色分子”或“赤色同情分子”。1958年2月8日更诬指100万人参加全国范围内的“政治颠复”活动。很明显,垄断资本集团的矛头是指向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劳动人民,首先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及其阶级利益最高体现者——共产党。但龚先生眼中所谓“人民有保护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调查和逮捕权利”的“体现者”——美国宪法却从不过问,相反,最高法院还把这些活动说成是“附合宪法”的呢!为什么受无理逮捕、残酷迫害、私刑拷打的都是黑人、共产党人、劳动人民。而那些法西斯暴徒,那些法西期暴行幕后指挥者——华尔街垄断巨头们却消遥法外呢?难道这还算对工人阶级有利吗?为了进一步驳斥这种超阶级论调,我们来体会一下资产阶级法西斯分子的话是有必要的。1947年12月5日美国检查长克拉克宣布了90个群众团体是“极权的、法西斯的、共产主义的,换言之,就是叛逆的。”路易斯安纳州州长法西斯分子龙格甚至这样露骨地说:“美国法西期主要以反法西斯纲领才能实现”“法西斯主义来到美国的时候,定以美国旗做外衣,好象百分之百的纯粹美国主义一样。”多奇妙的强盗逻辑!穿上了‘保护宪法”的外衣,干的却是法西斯勾当。季米特洛夫同志曾给美国法西斯主义分子这种挂羊头卖狗肉行径以这样严正的驳斥:“美国法西斯主义发展有一特点,它在现阶段上主要是以假装反对法西斯的姿态出现的。它指责法西斯是外来的‘非美’倾向。……想把自己假装成宪法和‘美国民主’的守护者。”①

注① 《季米特洛夫选集》,人民出版社,73—74页。

同样的事实,在帝国主义各国现实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

就这样,资产阶级宪法的历史发展,资本主义社会实际充分证明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本质,和它的虚伪性。无论龚先生怎样为它的“繁荣”欢呼,怎样为它的“没落”婉惜,它就是这样始终不渝地忠实地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着。龚先生向以批判资产阶级国家宪法的“专家”自居,但他却用道道地地的资产阶级御用学者的口吻,大肆宣扬了资产阶级宪法,散播了一系列反动的旧法观点与修正主义观点。从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他的“专家”街头是假的,而且也是十分反动的。因为在西方资产阶级文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人民心目中早已破了产的今天,他这样做,只能说明其牢固地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向往着资本主义制度而已。

来源:《北京大学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思想论文集 [科学研究大跃进专刊]》,高等教育出版社1958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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