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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落后角,揪出反革命

日期:1958-10-6 作者: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公安厅

全省肃残工作从省政法党员干部会议后,就有部份地区开始试点,四月省党代表会议上,又做了统一部署,省、专、县先后抽调干部1500余人,由省、专领导干部率队,分赴省境结合部的六个重点山区和情况复杂的专、县结合部地区,在五、六月间全面开展了斗争。八月初在省厅召开的山区结合部肃残工作座谈会上又全面进行了检查研究和安排,促进了肃残斗争的纵深发展。

整个斗争分两阶段进行的,十月前,主要是解决山区结合部的残敌,集审来历不明分子和清理小商贩、水上、群运社等方面的残余反革命分子。现正积极进行第二阶段的准备工作。在山区结合部的1,246个肃残重点乡中,已经行动和正进行处理的有945个乡,结束调查摸底的254个乡,共查出残余反革命分子18,435名,坏分子3,173名。全省需集训的来历不明的分子7万人中,已经和正在集训的45,855名。从集审完毕的34,028名中,查出反革命14,790名;坏分子1,285名,共16,075名占集训总数的47,2%。另在3,043个场镇的72万人中,进行了肃反运动,查出反坏分子4,089名。综上所述,全省共挖出反坏分子44,179名,其中残余反革命分子35,496名。在挖出的残反中,许多是罪恶大,隐藏较深的大犯。重庆、乐山等88市、县挖出的9,037名残余反革命分子中,即有大犯1,131名,占13.05%。其中特务站长1,组长137,伪军长6,师长8,将级参谋长16,旅、团长115,校级军官235,国民党中央委员2,省党部委员4,县党部书记长、委员22,伪县长36,警察局长26,一贯道前人7,土匪支队长24,有重大罪恶血债的反革命分子492。巫山县从“文峰观”查出一个素称“清白”,为人“老实”的“出家人”寒崇汉,原是湖北“剿共团”营长,解放前曾杀死我红军三人,解放后组织土匪抢粮劫仓,罪恶重大,追捕8年未获。城口县查出自称“老实农民”的罗吉衡,原是一个在38年背叛我党,出卖红二方面军七师二大队80名队员,解放战争中,又在西安破坏我地下组织、逮捕共产党员■善等60余人的宪兵特务,同时还挖出了■完整的反动组织。仅筠连、、万源等33个■县,就查出完整的特务小组11,国民党■部29,区分部198,三青团区队部4,残余反革命纠合集团39,土匪组织5,投机、■集团20,贩毒集团9,盗窃集团114。泸■出曾在台湾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务预伏组■(特务5人)。开县挖出湖北省逃来的反革命一窝26名,其中有伪国大代表、伪县长■,党部委员6,恶霸、土匪、伪军官20。这个情况说明山区结合部和外来人口中的敌情是■的。

通过斗争,还破获反革命纠合集团、■标语等反革命案件1,097件,盗窃、诈骗案小刑事案件42,398件,贩毒案87件,投机倒把案53件。缴获收发报机一部,长短枪994支,■机枪4挺,土大炮68门,子弹72,505发,■弹,手榴弹1,283枚,雷管178个,现金79■元,黄金160两,白银118,347两,大烟79■两,反动证件书刊10万余件,收到检举材料■万余分,并发现了不少重大线索,建立了■专案。

经过斗争,基本扫清了山区残敌,改造了3,500余个落后村、社,纯洁了基层组织,结合运动,普遍推行了社会主义爱国公约,■了治安、户口、消防等条例,建立、健全了户口登记制度,从而使山区政治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更加高涨了,五类分子表现低头守法,社会秩序更加安定,为大搞钢铁、大办公社扫除了障碍。群众非常满意,到处是歌颂党的诗歌,古兰群众还作诗道:

党对我们好关心,调兵遣将到山村,扫清前进绊脚石,根除隐患灭祸根,幸福生活有保证,共产主义万年春,工业农业齐跃进,大放卫星上北京。

在我工作基础薄弱,群众觉悟不高,反革命分子便于立足藏身的山高林大、地广人稀和流动性很大的水上,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绩,主要是由于:

一、党委领导,书记挂帅。各地党委非常重视扫残工作,除紧密结合生产、转社等中心任务,统一布署外,不少党政领导亲自挂帅,上阵指挥,许多区、乡党委书记自任扫残工作■长率领干部日夜奋战。由于党委抓得紧,领导亲自深入第一线,斗争发展很快,运动健康,成效显著。

二、大走群众路线。根据山区地区辽阔,群众觉悟较低等特点,坚决贯彻了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以党团积极分子为核心,普遍利用“阵前练兵”的办法,训练积极分子,在提高群众觉悟的基础上,进行座谈回忆,算底账,挖残敌,查外来人口,摸现实表现,然后交待政策,布置任务,依靠他们分工负责,联系群众,调查材料。干部深入茅庐,访贫问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深入发动中间和落后群众,动员大胆检举,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形武,广泛深入地教育发动群众。党的肃反政策很快为群众所掌握,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迅速掀起了群众性的肃残斗争的热潮。他们提出了“比先进、人人争上游,抢时间,绝不放过分秒”等战斗口号,把大字报贴遍了路旁、田间,乡、社普遍设立了检举接待室,控告箱,收到了大量的检举材料。仅达盘县、泸州、宜宾等3个专区就收到检举材料■1,046分。敌人在这种众目所视,千手所指,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投案自首。仅达盘县、涪陵、泸州等四个专区即有3,409名反坏分子投案自首。有的自首时说:“到处检举使我很害怕感到纸都压人。”充分显示了群众的力量和党的政策的巨大威力。行动中普遍运用了群众斗争与法庭审判相结合的形式,采取了“一个台子,两个牌子”,先斗后捕,即审即判,当场宣判的办法打击敌人,不仅使处理工作做得正确、合法、及时,且大大地激励了群众的斗志,提高了群众的觉悟,在政治上树立了人民群众的绝对优势。

三、参加中心,参加生产,开展扫残斗争。工作组、区、乡干部,都根据党委的统一安排,生产、扫残一齐抓。实行携卷下乡,田间调查,现场办案等方法,边劳动、边调查、边处理。在生产紧张阶段,积极组织群众突击完成生产任务,挤时间、抓空隙,发动群众开展肃残斗争。在敌情严重的个别山区乡,则大力发动群众打击敌人,扫除障碍,推动生产。在工作方法上,一般是:检查生产“抓白天”,调查材料“抓早晨”,抢中午、候黄昏,并注意结合各种会议,教育群众,调查摸底。这样既完成了生产任务,又搞好肃残工作,党委满意,群众满意。

四、大搞集训。各地普遍把来历不明分子、流窜犯和作案嫌疑分子、会道门头子和残反嫌疑对象等分别集中起来,一面生产,一面审查。集训中采取“内审外查”相结合,“号召坦白与发动群众检举”相结合的办法。向集训分子大讲形势,交待政策,解除顾虑,政治攻心,号召坦白。同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给集训分子送大字报,动员亲属劝降,派员和发函调查,获取罪证,内外夹攻,迫使坦白交待。经验证明,大搞集训是多、快、好、省的查清组织,挖掘残敌,破获积案的有效措施。

五、大搞协作。在山区扫残斗争中,打破了区域界限,与友邻地区密切进行了协作。我省有30个省境结合县与陕、甘、云、贵、湘、鄂等6省有关地区的专、县开了协作会议,建立了协作委员会,区乡之间普遍成立了治安协作小组,订立了交换情报,统一步骤,堵截围歼敌人等协作制度,由于在工作中的互相协助,查捕了大批残反和逃犯。特别是友邻省、县对我省的协助更大。这种共产主义的密切无间的协作关系,应进—步巩固和发展。

来源:《人民公安》1958年第23期(195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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