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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公社书记的生活账

日期:1962-8-6 作者:冯东书

冯东书

山西省侯马市高显公社党委副书记张永禄与记者聊天,说他们公社有一半人想回家,这些人都是工作十年左右的老干部。剩下那一亲半不想回家的,少数是领导干部,多数是家里没有牵挂的年轻人。他说他也申请过一次,领导上没批准。问他回去有什么好处,他算了一笔生活账。

现在他每月工资六十四元五角,年收入共七百七十四元。他有四个孩子,大的十岁,上学,小的才生下不久。他妻子被四个孩子拖住不能参加劳动争工分,一年吃社里的粮食和其他花消共需二百二十元,他自己在外工作生活费一年至少三百元,这样尚余二百五十四元,这些钱要解决穿衣、老婆生孩子及治病等问题。现在物价很贵,这样花来花去,就负了债。到了麦子收下来,就不得不靠国家补助了七十元,才还了债。同时,由于自己不在家劳动,妻儿只能吃最低口粮,每人二百五十斤,劳动粮一颗也没有。此外,自己的自留地也种不好,他哥哥的自留地今年收了小麦四百斤,他家的才收了七十斤。

他说,回去以后呢?情况就不一样了:

一、他一年能作二百五十个劳动日,每个劳动日分值一元,外加劳动粮一斤,这就是二百五十元和二百五十斤粮食;

二、他能干点家务事,他妻子就能喂一口猪,喂七个鸡,一口猪长大按市价值三百元,每只鸡按一百个蛋算总共是一百五十元;

三、把将近二亩自留地种好,可收粮食一千五百斤;

四、还可以开四、五分自由地种烟叶,收获烟叶一百斤,市场一五元一斤,又是五百元;

五、他家有个院子,院里可以育薯秧和烟苗,这些东西都很贵,共可收入四百元。

这样,他一年就可收入一千六百元和一千七百五十斤粮食(不算分配口粮)。他用其中的二百五十元买队里分配的口粮一千五百斤和其他食物,然后再从自己生产的粮食里拿出一千斤补贴家庭食用,这就可以使全家每人每年吃到四百多斤。而剩下的七百五十斤粮食,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卖,平价是一元一斤,这就又是七百五十斤粮食。一千六百减去二百五十元口粮钱,还有一千三百五十元,加上七百五十元,就是两千零五十元。这就比他当公社书记富得多。而且因为这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名正言顺,闲话可以少听许多。更重要的是,现在有钱买不上东西,而他手里有了粮食,就不怕没有用的东西。

记者问他今后怎么办?他说他是1948年参加革命的,革命革了十几年了,现在不能说不革命,可是现在眼看着国家困难,三、五年内提工资没有希望,市场也好转不了,因此打算再干上两年再说。在这两年中的困难,他计划这样解决,或者是大女孩下学期停学,由她看小小孩,把妻子腾出来劳动;或者是说服妻子把小小孩给了人。但是他说,这只是暂时措施,将来外债拉多了,还是得回。

最后,他很感慨地说,他是副书记,工资是六十四元五角,公社里大部分干部是三、四十元,他们困难更多。(新华社山西分社)

来源:1962年8月6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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