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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苗山县是这样处理小偷小摸的(据大苗山县报告整理)

日期:1961-5-15 作者:[待确定]

大苗山县在处理小偷小摸中深入细致地摸清原因,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效果良好。这是其中的二个例子。

加强教育 适当安排

白云公社上帮阳大队贫农杨老衣,20岁,从小父母双亡,随哥哥过活。因缺乏家庭教养,生活又有一定的困难,不时行窃。后来越偷越多,连他哥哥家里的钱和米也经常偷。他哥哥便把他赶了出来,大队干部当时也不管他。58年后,他就在本公社和附近公社到处偷东西,基本上以偷窃为生。

大队党支部和治保主任分析研究了他的情况,认为他本质上是个好人,过去主要是没有很好对他进行教育,和给他解决生活困难。因此便通过回忆对比,对他进行阶级教育,使他提高了觉悟,认识了错误;同时适当安排他的生活和工作。他没房子便给他房子住,没饭吃给他饭吃,他对劳动一时不习惯,开始就给他做些看牛等轻活,半天劳动半天休息的照顾,以后再逐步增加劳动时间。从此他再也不偷东西了。还变成了生产积极分子。当别人问他为什么不偷了,他感动地说:“有党支书和大队干部教育我,有吃有住,我永远不偷了,安心积极搞好生产。”

两种做法 两种结果

和睦公社高昔大队李进召是贫农出身,原是个老实勤快的小伙子。59年下半年参加修水利,因日夜突击,疲劳过度,爱打瞌睡。一天被党支书李守恒看见,就说他懒,将他交群众辩论后又罚苦工、扣口粮,迫得他从水利工地逃跑,但又不敢回家,只好在外偷甘蔗吃。被民兵抓住后,干部又组织群众对他进行斗争,并派民兵将他监管起来。虽然这样,他还是逃跑了,此后,就靠偷甘蔗吃活命。7、8天后,又被抓住,交群众斗争。从此以后,他一听说开群众大会就逃跑在外行窃,大队干部就以他一贯盗窃,要求县里逮捕他。

县政法机关审查发现问题后,深入群众,弄清了情况,一面对党支书李守恒等大队干部指出错误,进行教育,一面对李进召进行阶级教育。从此,李进召不但不逃跑,也不偷甘蔗了,而且积极生产,现在已成了生产能手,并当上了基干民兵。

(据大苗山县报告整理)

来源:《广西公安》 1961年第 6期,196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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