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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安处总结防止反革命暴乱案的经验

日期:1961-7-6 作者:[待确定]

桂林专署公安处,最近就去年以来侦破的反革命阴谋暴乱案进行了总结,认为反革命暴乱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因为,少数坚决反革命固然妄想发动暴乱,但能否暴乱起来,不完全决定于敌人,关键还在于我们的工作做得好坏。该区去年以来发生的十起反革命阴谋暴乱案,除龙胜“大龙起义团”在我干部极端麻痹的情况下而让敌人暴乱阴谋得逞外,其余的都做到把敌人消灭在预谋的阶段,防止了暴乱事件的发生。其经验主要是:

第一,对可能发生暴乱的边沿山区结合部三类社队主动地进行清理改造。去年曾先后两次清理了此类地区254处,打击了敌人的现行破坏,加强了五类分子的社会改造,特别是从中挖出残敌303名,侦破各种反革命案件28起,发现和查清反纠线索36件,从而挖掉了一批祸根,消除了暴乱的隐患。

第二,抓紧对谣言的追驳和反纠线索的查对。敌人进行阴谋暴乱的一个特点是先以制造谣言来扰乱人心,煽惑群众,因此,从追驳谣言中,往往追出反革命组织。该区今年就有4起案件,是从追谣中发现的。至于对反纠线索的查对,则更应列为防止暴乱的一道防线。因此,不管来自那方面的线索和嫌疑情况,都要加以重视,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在查证中发现确有反革命活动,特别是对其中的五类分子和企图煽动暴乱的危险分子,立即搞掉,制止其蔓延发展。该区本着这个原则,仅今年第一季发现的87起反纠线索都及时地进行查证并作了正确处理。

第三,加强情报工作。既要做好上下通气,又要与友邻地区互换情报,紧密配合。该区今年破获的案件,就有2起是友邻地区提供线索后,协同破获的。

第四,在侦破工作上贯彻“速侦速破”的方针和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在不惊动全局,保证不使敌人跑掉的情况下,采取“边侦边破”的方法,特别是对有阴谋暴乱危险的案件,必须把破案时间赶在敌人暴乱的前头。

来源:《广西公安》 1961年第 9期,196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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