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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部分地区群众暗自分田到户

日期:1962-2-21 作者:左泽荫

左泽荫

新华社长沙讯 湖南省去年有少数地区曾一度出现一股分田到户之风,后来经过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这股黑风被制止下来了。但是,最近以来,兰山、衡山、长沙、浏阳、隆回等县的部分生产队又刮起了分田到户的黑风。据兰山县统计,全县一千九百八十个生产队,已有一百九十八个生产队把田分到了户,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10%。隆回县个别公社波及面竟达70——80%。

这些分田到户的生产队,绝大部分是问题较多、生产比较差的一般队和落后队,他们分田到户的形式多样,一般有四种:(1)按人分田,按田摊派征购任务,或按人摊派、按产推派公粮。(2)按劳力底分包产到户,每人留足基本口粮外,其余上交生产队记工分,由生产队统一分配。分田到户后,超产全奖,减产全罚。(3)采取“井田制”的办法,将队里征购任务和上交大队部分的粮食计算出来,留出这部分田称为公田,由集体耕种,余下的田按人分摊。(4)以二至三户组成若干组,生产队又把田分到组实行包产到组,名义上是“责任到组”,暗中是分田到户。在上述四种形式中,以“井田制”和包产到组为多。他们还订了攻守同盟,不准泄漏机密,万一被查出,如果一人或两人坐牢,其家属由大家负担,如果三人以上坐牢,就全队社员一起去。

湖南省委对分田到户的情况很重视,在3月3日晚召开的电话会议上,省委指示对待分田到户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方法对头。就是说要表示坚定的、明确的态度,不赞成分田到户,指出搞好集体生产,才能共同富裕。但是对待已经分田到户的,必须持认真负责,说服教育,从正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集体生产的经营管理来解决问题。

来源:根据1962年2月21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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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图书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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