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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班禅向总理报告的提要

日期:1962-5-16 作者:[待确定]

报告共分5部分,全文约8万字。第一部分,概述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情况和成绩;第二部分,关于西藏平叛、改革中发生的缺点、错误;第三部分,上述缺点、错误的纠正情况:第四部分,青、甘、川、滇藏区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今后希望和要求。现提要如下:

第一部分,概述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和经过平叛、民主改革的情况和成绩(略)

第二部分,关于西藏在平叛、改革中发生的缺点、错误。主要有8条:

(一)关于平叛:

西藏的叛乱,是具有反对党、祖国、人民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反革命性质的,罪恶很大。党采取平叛的政策是非常正确的、必要的、应该而适当的。但在执行时:(1)没有完全按“四不”政策办事;(2)在处理被俘的叛武时,干部采取仇恨、歧视和简单草率的做法,就无法进行合理的区别对待了;(3)我们必须保证宗教和民族的利益,使之丝毫不受损害,由于我们对“宗教和民族利益”保护的不好,这就成为“敌快亲愁的根源”。致使叛乱规模大、人数多、时间长、立场顽固、叛乱到底等。

(二)关于民主改革:

第一,关于农业区的“三反双减”。在反对叛乱时,把积极分子所讲的事都信以为真,在运动中只要搞出很多有关叛乱的问题,就认为是工作深入细致,以致吹起一阵狂风,严重的是对一些人毫无原因的也被干部或积极分子随意捏造罪恶,加上了叛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的罪名。例如对我和我一样的知名爱国进步人士,也竟被无中生有的称为反动派,那么别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对于大部分可戴可不戴叛乱帽子的,和不少不应戴帽子的好人,都被冤屈地扣上大帽子,逮捕关狱,没收其占有的财物等,同叛乱罪魁一样处理,致使人们感到惊讶诧异。

第二,关于土地分配。在分配土地时,对不少不应该没收的户进行了没收;在赎买工作上,由于执行“三光”,烧毁许多土地执照,产生了一些赎买不当的情况;在划分阶级时,把有些农奴列入了领主、领主代理人的范围;同时,中、富农奴如果言行稍不检点,就会遭到打击,变成人们轻视和侮辱的对象,使他们感到恐惧和忧虑。

第三,关于牧区“三反、两利”。由于干部头脑发热,对许多牧主、富裕牧民展开了严重斗争,他们无心顾及牲畜的管理和繁殖。对牧奴两利政策的教育做得不够,牧奴拿了工资,不听从牧主对放牧的指使,稍加述说,就受到斗争。

第四,关于划分阶级。大部分或者不少地区,对运动的质量好坏不加考虑,一味地追求轰轰烈烈和恐怖尖锐,在这种狂风中,把凡是当过根保(小头人)、错本(头人)、寺庙执事等大多数人,划为领主或领主代理人,这就混淆了阶级的划分。

第五,关于发动群众和斗争。不少地方发生了对完成工作不利的五大特点:(1)不看大多数群众对民主改革的意义是否了解,只要出现一批积极分子,就以为群众发动彻底了;(2)不看积极分子的质量而看数量;(3)对思想进行强迫命令;(4)把一部分积极分子的思想,看成是全体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5)对意见不审其真假,草率鲁莽地进行各种处理。还有六爱,即:爱热闹,爱草率从事,爱奉承,爱找岔子,爱制造麻烦,爱乱打击等。

关于积极分子问题,他说:培养起真正质量好的积极分子的队伍,注意不够或没有注意。干部仅以设法搞出一批不顾利害真假而仅勇于进行尖锐和恐怖斗争的积极分子,由于采取了不要说不符合革命精神,就连世俗公正作风也不符合的各种软硬办法,在短期中产生了各式各样的仅在数量上不少的积极分子。大多数则是出身好坏复杂难分:有为了贪图大的经济利益的;有设法按干部的愿望办事,取得青睐参加基层政权,以图谋个人利益的;有的是设法掩盖自己的罪恶,以混过民改关;有的是敌人代理人,为了达到目的,有计划的假装积极分子等等。干部对这些人不调查研究,在运动中大喊大叫,对热闹而感到满意,认为完成了任务就骄傲和炫耀起来。

关于斗争问题,他说:西藏在改革斗争中,完全执行了党的政策的很少。对一些应按照各人情况而分别加以保护和争取的人,也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受到了打击,如贡保才旦(他父亲)等。凡是左倾者看不惯和不如意的,干部和积极分子就一齐硬性地利用政权采取强制等软硬兼施的办法,甚至进行斗争,戴黑帽子,以至判了罪等。抓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种说法,把许多非真实的当作真实,冒然给不少无罪过的人戴上了有严重罪过的帽子,加以打击,这是令人惊讶的,也是所以发生许多打击错了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民改斗争的地方刮起了两大狂风:?如果想进行斗争,即使被斗者无严重的罪行和过错,也要捏造许多严重的罪行,并予夸大,随心所欲,颠倒是非等,不仅毫无根据,一个比一个更尖锐激烈、更粗暴、更狂妄、更矜夸过火地恣意进行诬陷,以致冤枉了许多好人;对于做那些事的人,反予以奖励表扬。?斗争一开始,大喊、怒吼几下,同时拔发揪须,拳打脚踢,有些人还用大钥匙和棍棒加以毒打,致使被斗者七窍流血,四肢断折等,有的甚至在斗争时,当场丧命。

上述情况不要说有罪过的人,就是中立的中上层人士和中、富农奴也感到十分惧怕和惊慌,许多无辜的人逃亡外国,也发生过一些投河或自杀的不幸的坏的情况。使正直的人们也产生了怀疑和失望。所发生的不少成为使仇者满意、亲者灰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而增添麻烦根源的缺点、错误,各个地方严重程度大小、性质差别、种类多寡等各不相同。

第六,关于七查。由于把第一个运动中的右倾缺点,作为主要内容,对于有右倾问题的干部,给了较大的打击,致使严重的左倾趋向更加发展,左倾大部分或绝大部分是在复查中发生的。

(三)关于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

第一,关于农业生产,他提出了1960年西藏“刮合作风”;互助组没有遵守“自愿互利”原则,有些不愿参加的不得不参加,有些愿参加的却不能参加;一部分干部认为旧的都是落后的,新的都是先进的思想和行动下,对生产糊里糊涂地进行各种不成熟的指挥,主观搬用经验,强迫劳动时间过长等,做了不少违反实际情况使群众情绪下降的事。生产竞赛运动中,因浮夸风而形成了不符合实际的虚报增产,收购余粮过多,粮食抓的过紧,使群众生活发生了困难等。

第二,关于边境工作,他提出了由于改革、复查的缺点、错误,造成所有各阶层出身的许多人,感到惊惶恐惧而逃往国外。

第三,关于牧区工作,他提出了1959年到1960年农、牧区商业联系中断,粮食供应不足,口粮紧张,只得宰吃了许多牲畜,牧业生产受到影响。

第四,关于城市,在手工业方面,除石、木、铁等一批主要手工业外,对其他手工业注意不够;在商业方面,我们商业部门能力有限,又不进口外货,因而市场上商品比较缺乏,货色不全,必需品供应不足。由于商业税负担过大,不少商人只得请求停业。

第五,关于群众生活,平叛民改后,生活逐渐趋于稳定和好转,但由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和一些干部的作风,使一些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困难。在西藏的一些地方也发生了个别人饿死的情况。这是非常不应该的,是拙劣的、严重的。过去西藏虽是被黑暗、野蛮的封建统治的社会,但是粮食并没有那样缺,特别是由于佛教传播极广,不论贵贱任何人,都有济贫舍施的好习惯,讨饭也完全可以维生,不会发生饿死人的情况,我们也从来没听说过饿死人的情况。1959年和1960年两年中,农牧业产品的自由交换差不多都中断了,因此牧民非常缺粮,农民也缺乏肉类、酥油、盐、碱,致使农牧区生活都有困难。在城市也收购的余粮多,或者收购过头,甚至连香袋内的粮食和糌粑也收购了,对翻出隐藏几升粮食和糌粑的人家,也进行斗争,显得非常小气和拙劣。政府对城市的口粮、青油、酥油未能及时普遍供应,或供应欠妥,不少居民的口粮很紧,有的断粮,甚至买不到烧柴,人们恐慌着急,叫苦连天,不安营生,致使城市情况紧张,名实两损。

(四)关于统一战线:

改革中除了上层中一部分主要人士没有受到面对面的斗争外,其余不少朋友,受到很大的恐惧和紧张。不符合保护、团结和争取他们的原则,使他们惊慌意乱,灰心丧气,产生混日子或不满心情,影响了上进之心。此外,农村中正式指使劳动人民根本不许和领主、领主代理人接触,把他们排除在人群之外,显然以较严厉的打击为英雄,致使他们政治上没出路,生活上困难大,对这个世间无大向往的悲惨景象,可能成为反动派扩大地下基础的对象(“地下基础”指隐藏的特务队伍——译者)。

(五)关于民主集中:

第一,关于民主方面,西藏的各级负责人和干部中,有一部分人发生了违背民主的行为,官僚主义,深入下层少,对待意见以是否受听和是否合意而大力偏向,对讲不同意见的人,不仅表现出不喜欢的态度,甚至给扣上反动分子的帽子,心怀恶意或者加以打击。另一方面,对那些喊“要干呀”、“要搞呀”之类话的人,则欢迎和信任。

第二,关于集中方面,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西藏最高行政机关,但是各直属机关和各专区,不仅在思想上把筹委会作为自己的领导机关的认识不够,季度或全年工作报告中,尽说些任务完成好,成绩大之类的话,基本上和报纸上登出的大半一样,从不把重大问题作内部报告,有内深外浅之分,致使上级不能全面了解下级行政的问题。我们行政系统的集中,也根本上不能使人满意。

(六)关于专政方面:

具体执行中,发生的可捕可不捕的大部分人中,甚至不少无罪的好人,恣意安罪名诬害,列入罪犯之中,正直的人民感到惊讶。

第一,在集训学习党的政策时,进行了尖锐的斗争,对有些人残忍的虐待、打击,因此当人们一听到“来学习”的叫声,心就要悸动,有的学会了一套口和心之间距离很大的手法,出现了一定数量巧言奉承、舞弄迎合的水平不低的人。

第二,除去西藏军区关押的一部分上层和一般监狱内有少数管理人员能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执行外,其余大部分监狱中对关押犯的生活和健康等,主管人员不关心,对之看守员和干部残酷无情地恶言恫吓,恣意毒打;并故意把地势高低和寒暖差别很大的南北上下的关押犯,迁来迁去,以致水土不服,生活十分困苦悽惨,还让起草摸黑的劳动,把最重最苦的劳动活交那些人去干;医疗不完善,使大量关押犯遭到非正常的死亡。对年在五、六十岁,已接近死亡的年老关押犯,也让进行十分苦而重的体力劳动。当我看到这种痛苦情景时,心中不由自主的产生了悲愁,和想“难道不这样不成吗?”的怜悯之心,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到处关押着没有好处反而找惹麻烦的犯人,和出现了许多不应当得死罪的犯人的尸体,这会使千百户人家的父母妻子儿女亲戚朋友十分悲伤,眼泪不断。对此,西藏广大人民不仅不欢迎,并且产生了不喜欢、遗憾、惊惶、怀疑、不满,并可怜那些关押犯,成了脱离群众的条件,逃亡国外的叛乱分子和分散在西藏境内的残余叛乱分子不仅不前来投降,而且成为反革命到底的思想更趋坚定的主要因素。把地方政府僧俗官吏中不倾向革命也不倾向反革命的中间思想的、盲从的参加叛乱会议和叛乱的人以及被强迫、裹胁而不得不参加叛乱会议和叛乱的人们算作叛乱罪魁是不应该的。在处理时,进行了关押等之类严而重的处罚,对此,人们感到我们的法令不公正等等。

(七)关于宗教:

对宗教寺庙工作的大部分意见和希望都以供参考的形式一再地向领导上陈述过。但是在实际进行宗教和寺庙工作时,发生了许多不幸的事情,致使人们感到惊讶失神。

第一,干部中出现过不少公然无忌地以诋毁并反对宗教和消灭寺庙活佛僧众有好处等道理而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各种宣传。“三反三算”运动时,实际工作中增加了反对宗教本身,并放在了主要地位,对应保护的圣洁对象,盲目疯狂地激烈反对。在宗教寺庙问题上,发生使人们魂散神迷,伤心至极以至哀号等不好现象。

第二,既定政策是“三反”,具体执行时,在所谓“破除迷信”之下,变成了反对宗教,消灭佛象、佛经和佛塔,千方百计的使僧尼还俗。其性质变成了杀无罪的羊,比杀有罪的狼更威风。为了僧尼还俗,掀起尖锐斗争的浪潮,愿继续当喇嘛的给予粗暴斗争,甚至被管制或关押者为数也不少。甚至将喇嘛、尼姑和俗女各站一边,强迫互相挑选,这就使得受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利也难以解释和交待。有些人却说:“西藏进行了民改,广大僧尼获得了解放和信教自由权,自愿回家还俗,所以寺庙仅剩下了那么一点喇嘛。”这种说法,是得不到包括我在内的90%以上西藏人民思想中承认的。在消灭佛象、佛经、佛塔方面,一部分汉族干部出主意,藏族干部动员积极分子中的不明事理的人充当执行者,盗用群众的名义或戴群众的面具,进行了疯象闯入般的破坏,盗走了许多佛象饰品和佛象神塔体内的宝贵物品,不仅不象是“有心”之人所为,倒象是“无心”的炮弹摧毁,目不忍睹。把“大藏经”用于沤肥的原料,许多画的佛象和经书用于制鞋原料等,由于作了许多疯子也难做出的行为使各阶层人民诧异透顶,极度灰心丧气,眼中流泪,口称:我们的地方搞成了黑地方等而哀号。对此有些人却说是“广大劳动人民觉悟了而消灭的”,这是丝毫不了解西藏实际情况的胡说八道,是根本无法承认的。

第三,民主改革后的寺庙。改革前西藏有寺庙2500余座,改革后仅只有70多座;过去僧尼约11万人,改革后,住寺僧尼权且算作7000人;僧尼的质量,除了扎什伦布寺稍好外,其余各寺一般很低,各寺僧尼中的知识分子和依教行事的“善僧”,大部分由于打击等而根本难以安居,寺庙已失去了作为宗教组织的作用和意义。由于改革中,对圣洁至真的佛教进行疯狼般反对之徒被委为主要积极分子,改革结束时那些人又列为民管会的正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因此,寺庙的民主管理委员会好的即或有也是个别的,广大僧尼中90%以上是不服而反对的,这样的民管会管理寺庙和领导喇嘛、处理一切工作等,只能是敌快亲愁。寺庙纪律和制度方面,在左倾负责人“破除迷信”的思想之下,把宗教的“教义入门”或“根基”区分佛教与外教界限的“皈依”也作为破除之列,逼使僧尼抛善作蘖,因此,使那些寺庙已经和正在由积善之地变成造蘖之所。改革后,寺庙僧尼的作风方面,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和委员们姘嫖酗酒等恣意而行,公然无忌地在寺庙内结恋妇女、宿发、改革服装,不仅自己做了,并动员僧众们也那样做,因此,提起现在喇嘛的作风,人们就摇头发呕。在寺庙任务方面,也由于强调劳动,各寺庙中作为衡量有无无显宗传授标准的“三根基”也废弃了,宗教活动少如白天的星星,把生产列为一切事情的首位,老少僧尼和“善僧”们过去没有劳动而支配过度,处于无法忍受的境地。

第四,宗教的前途问题。改革后佛教遭受巨大衰败而频于灭亡,我们藏人于心不忍。改革后有喇嘛的寺庙,大部分的例会(指喇嘛的照常集会——译注)基本上中断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基本上没有了。从而使“讲辩著”和“闻思修”的甘露枯竭。有宗教学问的人们将逐渐死去,西藏土地上昌隆的佛教眼看被消灭,这是我和藏族90%以上的人都无法容忍的。

第五,民改后人民的宗教生活。我们藏族信仰佛教约有1300年,并因宗教文化十分发达,宗教对藏人的观点、看法和认识影响很深。所以对待一切客观事物的好坏,都是以宗教的观点、看法和认识为转移的。一段期间人们说:“我们死的太迟了,如果死的早一点,还能得到祈祷超渡,现在死就象死了狗一样,气一断就会被扔到门外去。”仅仅从这悲惨之叹息中,就可知道僧俗人民的宗教生活情况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第六,信教权利。在1961年向总理曾经报告过:“西藏过去只有信教的自由,没有不信教的自由,从改革以来有充分的不信教的自由,没有信教的自由或者仅有一点影子。”这种陈述肯定是和西藏发生的实际情况符合无错的,是违背党的正确政策和国家宪法的严重行为。所以说以西藏为主的所有藏族地区从民主改革以来,宗教、信教和寺庙问题根本没有搞好的说法、看法和认识是有根据的。所有藏人中,除了不会思考的小孩子外,90%以上的人都非常诧异,以至失神和不由自主的伤心落泪。可是其它许多藏族朋友,都没有这样说过,可惜的是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能够看得见人的思想在想些什么的机器,如果有,是非常有趣有意义的。

(八)关于民族问题:

西藏解放以来特别是1959年进行平叛改革后,从民族问题总的方面来说是很好的,但民族工作中也有缺点和错误:

第一,在平叛时,有些干部和军官把反动分子和叛乱分子的严重罪行的强烈仇恨来对付藏族。说藏族是一个被宗教信仰和民族自尊心陶醉了的顽固民族,恶意的歧视西藏民族,侵犯民族特点。

第二,在改革、复查时,干部当中的左倾分子和积极分子当中不明事理的人们所作所为,把必须受到尊重的藏族的语文、服装、好的风俗习惯等主要的民族特点,也在所谓革命工作中大破坏、大暴露、大建设的“三大”之下,刮起要予破坏的风,如忽视藏文、嘲弄藏装等等。

第三,对于由法律保护的民族权利,未能依法严格执行,干部中有大民族主义思想的人,骄傲自满,刚愎自用,偏爱(自己的)民族,侵犯藏族的权利,甚至给提到藏族权利和利益的人强行扣上地方民族主义者的帽子等等。藏族中也有一些随机应变,私利熏心之辈,在大民族主义者面前,逢迎装相。上述两流人物,结在一起,制造许多麻烦事。西藏自治区筹委的一切公文,只用汉文起草,不用藏文。呈送到筹委会的报告大部分除了汉文外,很少有藏文,藏文逐渐成了民间的文字。也没有一本藏文电码本可使用,各级政府中工作的藏族干部,不穿汉装就难入人之列,都予嘲弄歧视。

第四,在藏族人口方面,在专政中很多关押犯悲惨地遭到无故死亡,几年来,藏族有很大的减少,对藏族来说是个危险的问题。

第五,在文化教育和发展文化方面,在中央一直到地方各学校、机关和编译机构中,以藏文新名词不够为借口,歪曲地说藏文低级,表达能力差。对藏文的荣誉进行污辱,就是对民族本身的污辱歧视。大家都当该抛弃对各自语文的骄傲、自满。还有不少人自己藏文水平低而作不到词能达意而说成藏文的缺点,这些人好不羞耻啊!而且,中央(指民族学院)和西藏还把拉萨方言作为藏语通用标准语,把不合乎正字学的口语随意拼写,这样藏文的统一性也就丧失了。近年来在“文化革命”,“文字要通用口语化”下,那些藏文水平低而骄如高山,阿谀奉承之徒,随心所欲地改革文字,而通俗精湛的传意能力丧失了。

第六,所谓民族,一旦民族的语文、服装和习惯等主要特点消失了,那么民族也就消失了,或者转化为其它民族了。在民族工作中,保护民族语文、服饰和良好习惯,发展语文等占有非常重要地位。

第三部分,上述缺点、错误的纠正情况

(一)关于平叛:对投诚的叛乱分子未严格执行“四不”政策的,对于受骗和强迫参加叛军扣上叛乱帽子的,进行了比较好的复查;对一部分被冤枉了的人进行纠正。

(二)关于民主改革:

第一、在民主改革运动中扣上了叛乱帽子并逮捕关押的人进行了调查,释放了一部分捕错的人,可是应该释放的没有全部释放。

第二、农业、牧业和边境方面:中共西藏工委根据中央指示,先后制定了有关的具体政策,起了一定有益的作用。对干部和积极分子中一部分违背党的政策的人,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改善调整了基层政权组织,这对群众信任和热爱党和政府起了显著的巨大作用。

第三、划分阶级方面:对处理不合理之人进行了纠正。

第四、发动群众方面:比过去作的更加切实,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都有所提高。恣意进行斗争的狂风,基本说来是平息了;对过去斗争错的一部分重要人士,说清楚错斗了,进行了安慰,消除了不满等等,这对思想工作起了有利的巨大作用。

(三)关于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第一、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后,中共西藏工委制定了农、牧业和边境三项具体政策,纠正和防止了对发展生产有害无益的东西。1961年的农牧业生产工作比1959年和1960年两年为好;互助组经过整顿后自愿两利的原则等较为完善了。

第二、由于对城市中的手工业和商业中发生的缺点错误适当的进行了纠正,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困难克服了,城市的经济也活跃了。

第三、群众的生活方面:农业区现在大多数群众手中都有余粮。农业区的基本情况是好的。对牧民名符其实地执行了“两利”政策。牧业生产得到了初步的稳定,恢复了农牧产品自愿交换的传统贸易习惯,农、牧、市民三者的需要互相得到满足。总之,现在西藏不论农、牧乡村或城市广大群众大多数人的生活稳定了,并且开始逐渐趋于好转。

(四)关于统一战线:去年在中共西藏工委的深切关怀下,对过去在政治生活上没有进行安排的上层朋友,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作了安排。

(五)关于民主集中:从去年开始进行纠正,现在仍在继续纠正中,但是要民主生活迅速得到舒畅活跃是比较困难的;政府的集中稍有好转。

(六)关于专政:西藏工委也考虑到尽快地甄别关押犯,关押犯的释放工作已开始了。释放结束后,全区还将留有1万名左右的关押犯,只有120万人的西藏,留约有1万名关押犯太多了。

(七)关于宗教:实际存在的缺点错误西藏工委负责做了一部分纠正、处理和改进的工作。

第一、反对纯真宗教:毁灭佛象、佛经、佛塔和千方百计逼令僧尼还俗等三方面过去是普遍性的,现在稍有好转。

第二、对改革期间受到破坏的一部分寺庙,恢复了寺庙的形状。

第三、宗教前途方面,拉萨进行了传召大会,搞了经院讲辩,几个格西,取得了“拉然巴”学位,比西藏改革期间稍有好转。

第四、僧俗人民的宗教生活方面,拉萨和日喀则地区停止了对群众日常宗教活动的公开干涉和阻挠,但是其他地区仍不便自由进行。

第五、对于信教自由政策的偏差,西藏稍微作了纠正,但很不够。对组织专门念经喇嘛的工作,一再拖延,未积极进行。

(八)关于民族:1961年在西藏工委十分重视和努力下,民族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得到了不少纠正。

第四部分,关于青、甘、川、滇藏区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在这一部分中,他综合所了解的情况,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第一、关于民族问题;其中包括平叛、专政(即逮捕、关押人犯)和民族权利问题;第二、宗教问题;第三、群众生活问题。

(一)关于民族:叛乱给藏族造成了诉说不完的没有边际的灾难、损失和痛苦。藏族之所以遭到前所未闻的严重衰败,这同在藏族地区进行平叛工作作的是否英明正确,有极大的关系。

第一、关于平叛,叛乱是具有反党、反祖国、反人民的反革命性质的。反革命叛乱是敌我矛盾,但从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叛乱内是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种性质的。在进行平叛时,我们的少数下级党政负责人不懂得或者不考虑这些。只要敌人向我们进攻,就认为这是军事问题。总的说来这是有根据的,但是具体从藏族地区发生叛乱的实际情况看,是不符合事实的,不英明的。因为:?藏族地区的叛乱,大部分起初都是在自己的部落或故乡,并没有向政府进攻。?叛乱者不懂军事,没有统一的领导指挥,组织和装备极差。我们根本没有采取紧急行动的必要。?对一个时期算在叛乱内的一切事情,很难说每一件都具有反革命叛乱性质。由于我们很多无意义的行动,使人受惊或怀疑,或者由于受反动派的欺骗而起来叛乱的是非常多的。受欺骗的都是人民群众,我们第一步应作政治争取,不应该先采取军事行动。?有三种情况是荒谬绝伦极其拙劣的:叛乱还没有发动,想镇压时就诬赖诋毁地进行打击;把为佛教而念经的人们也算作反革命,进行镇压而打击;对于没有根据的谣言,不加调查研究就相信而给以流血的镇压。在藏族地区平叛时,由于没有很好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方针,因而出现了叛乱规模大、人数多、时间长、立场顽固、叛乱到底等情况,对党和国家的声誉在国内和国外、现在和将来都是根本不好的。

第二、关于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没有如实的执行,除去老幼妇女等不能打仗的外,其余青壮年男子以及通情达理的人,大部分被逮捕关押了,根据推测每个地方差不多都有万把人或超过万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不加区别地进行逮捕和关押,这是违反世界上所有的正义法规的。犯人千万个遭到了死亡,造成尸体埋不完的现象,死亡者的千千万万个父母亲、妻子、儿女和亲友悲痛至极,泪如泉涌,嚎啕痛哭,遍及各地,这一情况,难以告人。

第三、关于民族权利,干部和军官中有一部分人恶意地歧视藏族,为了消除民族服装和装饰品,利用政权对不少家户采取了没收的办法。在这些藏族地区虽有命令指示建立自治州或自治县,但没有得到党规定的自治权利。藏族地区的民族工作,平叛以来根本没有搞好。藏族的存在,有极大的危险,已陷入气息奄奄的境地,凡是民族成员看到后产生难以忍受的痛苦和伤感。

(二)关于宗教:发生的情况和存在的情况可以归纳成三点:?没有标准的寺院。寺院和喇嘛比平叛前下降了98%到99%,进行宗教活动的寺院变成了反对宗教的基地。?没有宗教前途,在下级党的干部的直接或间接的禁止下,佛教经典的讲辩著工作连名也听不到了,眼看着便要消灭。?僧俗人民群众没有宗教生活,连日常的经也要秘密念。

(三)关于群众生活:四川和云南藏区,群众的生活要求没有得到与各地生产力发展相应的满足,生活标准低。青海和甘肃两省人民公社搞得太快;“五风”刮的很猛烈。由于口粮极少,人们的饥饿痛苦之火燃烧起来,有些地方不少人断了粮而被直接饿死,也有全家人死光的现象。

不论西藏和其它藏族地区,发生缺点和错误、发生灾难和损失的共同的根本的内因和外因是:?藏区上层反动集团、帝国主义和外国反动派策划和发动武装叛乱;?兄弟省的大部分藏区各级党、政、军的有些负责人和有些干部,发生了同党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各种行为,使藏族人民产生了许多怀疑或惊慌而发起了叛乱;?干部水平不一致,党的指示在下边执行时就难以做到一致和全面;?藏区能起桥梁作用的英明正确的好干部派的不多。

第五部分,关于今后意见和要求

他说:今后中央对藏族地区需要给予那些庇护恩惠,如蒙详阅各个问题是易于洞察的。有三个问题很重大,故再郑重地谈一下:

第一,关于宗教问题,请按宪法88条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无偏废的不分民族、阶层、宗教,表里如一、心口一致地予以贯彻。同时应保证所有藏族地区广大各阶层人民一律可以信教,并保证广大各阶层人民一律能够信教。保证僧俗人民可以过宗教生活;并保证僧俗人民能够过宗教生活。保证广大僧俗人民都可以照旧公开地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并保证广大僧俗人民都能够照旧公开地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证宗教可以不衰地存在;并保证宗教能够不衰而很好存在。保证活佛“善僧”可以依教行事;并保证活佛“善僧”能够依教行事。保证可以做到寺庙的主权归多数“善僧”僧众所有且进行名实相符的民主管理;并保证能够作到寺庙的主权归多数“善僧”僧众所有且进行名实相符的民主管理;保证寺庙可以是名实具全的宗教机构;并保证寺庙能够是名实具全的宗教机构。保证一部分主要寺庙可以执行依据教义和佛旨所规定的组织、纪律、规例等;并保证一部分主要寺庙能够执行依据教义和佛旨所规定的组织、纪律、规例等。保证可以培养宗教的继承人;并保证能够培养宗教的继承人。并对从事于浩如烟海的宗教理论的“讲辩著”和“闻思修”的“善僧”的生活由国家赐予等。

第二、关于民族问题,大部分地区具有民族性的叛乱,平叛中兄弟民族之间互相杀害,流了不幸的血,以后不分黑白的予以打击,很多藏人无故耗损,把宗教和民族搞的仅有其名,民族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使藏族各阶层人民在思想上产生怀疑、恐惧和大的仇恨,对此,我们必须予以巨大的注意。但这个工作不是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在工作上不怕麻烦,经济上付出一定的开支,来消除藏族所遭遇的损失。并保证藏族不被消灭、不被变为别的民族。使得藏族人民,认清缺点错误是下级干部所干,而非党中央、毛主席和国务院所为。对藏族利益赐予足以感动人心的特殊照顾。

第三、关于群众生活问题,请对全国各族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给予关心和注意。西藏今后的工作要慎重,尽量给以减轻负担的照顾。保证群众的生活不低于现在的水平。同时对兄弟四省陷入悲惨境地的各阶层藏族人民的生活给予不小的照顾和关怀,使其今后不再过难以告人的困苦生活,保证不再饿死人。

上述一切,不仅是我的肺腑之言,也是三百多万藏族人民内心深处的愿望。请总理转呈党中央和伟大领袖毛主席,予以关心注意。

1962年5月16日

来源: 《会议参考文件之一 (绝密)》内部文件不准外传,1962年8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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