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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今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解放以来任何一年

日期:1956-12-12 作者:戚慧之

戚慧之

新华社福建12日讯 据福建省有关部门调查:全省农民从今年1月到9月非正常死亡人口达二千八百九十四人(其中,因贫病、生活困难而自杀的五百零四人,因婚姻问题而自杀的二百九十八人,事故死亡四百五十四人,反革命、坏分子畏罪自杀二百三十人,因干部强迫命令而自杀的九十人,其他一千三百一十八人),为全省解放以来最高的一年。

在这些非正常的死亡事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因贫病、生活困苦而自杀的数字上升得最为突出。虽然今年1月至9月,全省发放的社会救济金比去年增加了41。4%,部分农业社开始实行了“五保”,但因生活困难而自杀的人数比去年全年增加了五十九人。

今年这类自杀事故之所以增多。主要是有关部门对目前农业社经济力量了解不够,主观地认为实行了“五保”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因此对那些鳏、寡、孤、独、残废和患病又有困难的人,关心不够,有些地区虽然发了救济金,但却发给农业社,没有发给本人。另一方面是与合作化后农民经济生活发生变化也有关系。合作化前,农民在青黄不接时依靠搞副业,打零活等收入来解决生活、口粮等问题,迫不得已,还可以变卖土地、农具、以济燃眉之急;合作化后,劳力统一安排,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公,特别是由于上半年一度片面抓粮食生产忽视搞副业,使农民收入减少,群众之间互助借贷的能力相对的减弱,而目前农业社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因此,问题得不到解决。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因领导机关官僚主义、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造成死亡人数也比以往增加。

莆田县今年1月因税务干部强迫收税有四个群众被迫自杀(未遂)。该县华亭区宫利农业社丢失谷子七十斤(仅是估计,现该社尚不知道有多少),社里干部在陈金铨家里搜到七十斤谷子,便怀疑是陈偷的,屡次非法审问,陈思想极度恐慌,认为非被逮劳改不可,就在8月16日晚上,先将六岁长子陈文光,五岁女儿陈细花用布带勒死,然后上吊自杀。该县四区枫林乡干部林玉宣、林春光等八人,因公债完不成任务,强迫该乡农民林金坤认购,被林拒绝,他们就用枪杆毒打,林昏倒,为了隐瞒罪恶,即又把林抬到家中,在梁上吊死(有关人员已逮捕)。

来源:1956年12月12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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