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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县西林乡的一次反右派斗争

日期:1957-8-6 作者:[待确定]

福建莆田县笏石区西林乡在七月初曾组织过一次反右派斗争。由于政策界线不线,掌握不好,发生了偏差。现将该县监委的检查报告刊载如下:

笏石区西林乡,工作基础较好,系区委重点乡。由于前一段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较差,今春以来乡内邪气日益上升(群众赌博、吵架、偷东西、社员闹退社等时常发生),使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7月1日乡工作组张祖高(党员),由县参加扩干会还乡,接着于2日至6日,召开乡支部会、扩干会、群众大会进行传达贯彻,并布置乡内开展反右派斗争问题,由于张对县扩干会议精神领会不够全面,错误地认为县委布置的在农村中开展反右派斗争中的“点名批评”就是等于“开会斗争”,所以在4日下午就由张及乡支部书记徐玉喜二人主持召开支委会,把乡内右派分子进行初步研究站队,当时确定准备斗争的右派分子,有贫农社干张贤,劳改释放的预备社员林阿发,老上中农、单干农民林珍瑞等三人,并研究确定社员林华、张柳九、林金定、林谋、林士、周天明、黄倍及单干农民黄清泉等11人为“陪斗”对象。嗣后,即由支委分工,搜集整理材料。5日再召开支委会,作最后确定。张祖高为充实自己宣传内容,未经区委批准,擅自决定把贫农社干张贤、社员黄阿连二人划为“点名批评”对象(县委布置要经区委批准),在扩干会、群众会上进行点名“指责”“训斥”。7日下午,支书徐玉喜,工作组长张祖高即组织民兵12人,把上述所划的斗争和陪斗对象张贤、林阿发、张柳九、周天明、林谋、林华、黄倍、林士等8人,从家傅到乡,令其反省,不让回去;同时还通知全乡群众开“反右派斗争大会”,其中林阿发在山上浇地瓜,被叫下来,由民兵以绳绑带到乡,以此在路上进行示众教育,到乡后才放开。晚8时,上述8人,再由民兵从乡带到会场。会上首先由党支书徐玉喜说明会议意义,接着把确定的右派分子张贤、林阿发名单宣布,宣布后,张、林二人即被民兵6人推上台,迫其跪下、低头。随后林华等7人也由民兵带前站着,令其向群众低头。接着即由工作组张祖高报告反右派斗争的意义,并宣读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张贤、林阿发的罪状,与本人当场逐条对证。在对质中,高级社会计徐文程,领导群众喊口号,遇有不承认的,就问群众说:有老实否?台下高喊“不老实”、“不坦白”、“要吊起”。这时台上看守民兵也就随着动手、动枪打张、林头部、嘴巴、腹部、背部,进行逼供。这时工作组张祖高,虽有劝阻,但因开始掌握不好,制止无效。至逼供承认后,由支书徐玉喜把被定为“陪斗”的陈魁等7人,亦进行宣布罪状,当场对证,责令其向群众作检讨、认错,表示态度。并把上述被划“陪斗”的每个人都扣上×××分子帽子一顶,如说:林华是“拉拢宗派分子”,周天明是“不务正业二流子分子”,陈魁是“管制不老实分子”,黄倍是“翻身忘本分子”,张柳九是“剥削阶级分子”,林谋是“改造不老实分子”,林士是“闹宗派分子”等。会场空气非常紧张,如土改斗争地主恶霸一样,大会到十二点半结束。会后,被斗争的张贤要自杀,林阿发因被痛打,三天还不能起来,干部自认说:“险点打死”,影响很不好。

次日下午上述违法行为,经县检察院下乡干部发现后即向区委用电话会报,同时区委亦派人下去进行检查了解制止,但因到乡较迟,终制止不住,故在8日晚上,又在霸津召开“反右派斗争大会”,共斗争5人。当晚斗争大会,干部虽注意防止乱打行为发生,但因掌握不住,仍继续发生捆绑、罚跪、拳打等违法行为。

在被斗争和陪斗14人中,贫农2人、中农11人,债务生活者1人,基本上都是农民,真正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破坏都没有。有的根本没有什么罪恶。如贫农黄倍,就是因其思想落后,常说怪话,也被扣上“翻身忘本分子”帽子,在大会上“陪斗”。县监委除对上述有关人员将酌情研究给予处理外,并通报各区乡严格制止此类事情发生。

来源:中共中央宣传部《宣教动态》(总第二八O期)一九五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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