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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办公厅编《工作情况》第一期

日期:1957-3-26 作者:[待确定]

一、春耕生产中的问题:

1.目前仍有少数户闹退社,湘阴县有2098户闹退社;占全县社员总数1.14%,其中上中农1279户,占要求退社户的60%,占该阶层入社户的5%。衡南、祁东、道县、宁远、江华等五县摸底,当前闹退社的有2226户,占入社户数0.41%。其中贫农271户,新下287户,老下228户,新上437户,老上757户,地富31户,手工业者175户,其它40户。这些户一般不出工,不投资,更有的串连影响其它社员。目前除极少数户已办理好退社手续外,大多还没有处理。湘阴周济社800多户,有46户闹退社,其中中农34户,现有23户已私种作物,该社茶叶原来已统一经营,退社户占有茶叶特别多,可值2600多元,社干社员都不同意他们退社。尚有部分社干对之态度强硬,如宣嚷“河边的田,山边的土,单干所有”等,且召开社员会,要退社户讲退社哩由。在处理退社户的经济问题上,有的地方出现一些吵架、告状等等事件。

其次是去年的分空户,有的地区在春节前作了分期兑款的安排,现在有的已到期,但原定支付计划不能实现,因而有的社三五成群找社干要钱、骂农业社、生产消极。郴县区反映,各乡一般20%的社,多的有80%的社发生这一问题。

2.三包到队后,宁乡发现有的生产队大量犂掉社内统一种植的油菜、小麦,认为这些作物是全社的,蓄久了会耗尽田里的肥,郴县、湘潭区有的社队与队之间为争牛、争农具、抢肥料打架、吵嘴。

3.适当开展付业生产的问题。长沙895个社,有26%的社没有安排其他生产,单纯抓农业,宁乡514个社检查,目前有122个社(21%)剩余劳动力没有安排出路。醴陵701社,付业生产开展好的只占25.3%,一般的占35.1%,差的12.8%,根本没搞的占26.8%,303个社检查,鱼塘10188口,有16.9%未计划放鱼。常德区有的社将木匠、篾匠等手工业者也卡在社内,不准外出。大庸有的社不准社员搞家庭付业,规定搞一天扣八分工,贫农社员李冬林为解决零钱,砍了十二天柴,被扣96分,并在社员大会上作检讨。有的社集体经营的付业也已分掉给私人经营,如醴陵泉塘社227只鸡,原是社里经营,现在以一百元全部卖给一户上中农,估计纯收入1300元。神福港等三个乡,有八个社分掉集体餵的猪,7个社退鱼塘,3个社分集体种的饲料,浏阳集里片82个社有20个社的集体付业生产,目前已经停顿。

4.有的地区早熟作物播种计划完成不太好。据邵阳、邵东等七个县统计,春马铃薯计划12万余亩,完成73.1%,现在种植季节已过,计划完不成已成定局,春荞计划6万亩,已种19.9%,春荞播种季节即将过去,若不抓紧,也有完不成计划的危险。

二、粮款发放工作问题:

粮食补销与各项款的发放工作,各地均已作了布置,常德、衡阳、邵阳区要求在三月底结束,黔阳区在三月底四月初结束,湘潭区在四月十日前结束,郴县在四月十五日前结束,自治州在四月底结束。据郴县区12个县的摸底,缺粮的有157,350户,占总户数的20%,缺粮3千816万多斤,每户平均240斤左右,缺钱的134,385户,占总户数的17.1%,需款304万5千7百多元,平均每户22.6元,邵阳区新化县(重灾县)困难户达30%左右,常德区反映,湖区困难面较大,如安乡汉寿县达30-40%,丘陵山区较小、石门慈利等县不到10%。各地反映:目前粮款存数都还不小,湘潭区全区农业社存粮约有2千万斤,湘潭泉塘子乡15个社,社里的存粮(周转粮在外)即有52,000斤。郴县区据耒阳、宜章、加禾等9个县的统计,从去年受灾到现在,省共拨下救济款178万9千元,还未发给群众的即有70万元,占55%。郴县区反映粮食基本上够用,自治州分配各县指标,大于县自报指标数字,占自报数的134.2%。大庸22个社缺粮的有354户,其原因是:(1)去年接新前即已吃亏空的135户,占38.2%;(2)劳力强大人多的85户,占23.7%;(3)婚丧、煮酒、熬糖浪费粮食的59户,占16.6%;(4)统销不足的33户,占9.3%;(5)还债了的42户,占12.2%。少数社闹粮款问题严重,桃源816个社中,闹粮、款问题严重的即有225个社,占27%,有的不出工,骂社干,该县桑树社100多个妇女找社长要饭吃,社长急得无法要卖牛(后未卖),湘阴月塘社14日一天即有50多人,在社长家吃饭,社干无可奈何,因此,新伏社6个社委都吓得躲了,更严重的是个别地区已发生自杀、卖崽事件,桃源白马坪社社员胡成昌4口人,有600斤周转粮买不回来,生活无作〔着〕,上吊寻死(未遂),岳阳黄水乡金家社贫农唐加成,卖崽给上中农,现已付款30元。湘潭区反映:在这一情况下,干部出现压头情绪,埋三怨四,怪群众不该浪费粮食,怨上级不拨粮食,不敢理直气壮,正视这一问题,当前在粮、款工作中有以下几个问题:

1.常德区反映:在粮、款的发放工作中,有的按工分发放粮食,沅江三湖乡仙女塘社将救济款贷款等买成粮食,规定做10分工发一斤米,在贷款的发放上,南县作为收买家肥的开支,汉寿、沅江有的社也有这种作法,有的按转高级社后的劳动工分平分。

2.有的社将全年补销粮食只用在春荒一段。桃江安化、益阳有的只补销到5月至于6月以后便没有补销的粮食,桃江检查这样的社更有100个。这主要是干部认为:“反正每年都要补销几次的。”另外个别地方在发放粮、款中有排斥单干现象,安化龙安社有4户单干没有补销没有发款,说:“入了社,才给你们。”

3.常德区反映:农业社在发动社员投资上,益阳、南县已发生强迫命令情况,其作法是:逐户摸底,分配任务,发动三部分人向上中农说理评议,将毛绳衣、帐子、被褥等物也作价投资,更严重的是有的到上中农家挖底财。益阳县委并批转了一个社的作法,作为经验推广。地委发现后,已令其检查纠正。

(1957年3月26日整理)

来源:

湖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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