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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藏族自治州委员会关于清理六零年第一季度外来盲流人员的报告

日期:1960-5-3 作者:[待确定]

机密程度:机密

州办(60)0115号

送省委

抄送:各县委、各工矿、森工党委、州委工业部、交通部、财贸部、州经委党组、政府党组、政法党组

州劳动力指挥部

省委:

从去年八月以来,根据省委关于“坚决制止私招乱雇人员的指示”,我们曾专门召开数次会议研究,接着在全州范围内结合压缩非农业人口。对外来盲流人员进行了较彻底的清理。至去年十一月底止,共压缩了非农业人口32000余人,其中:属于五九年八月份以后的盲流人口7716人,已经清理回原籍生产。同时,为杜绝外来人员的流入,在组织制度上也作了必要的规定:如对粮食供应、户口管理的严加控制;在沿公路站上设卡限制;如严格禁止工矿企业单位私招乱雇人员等。这些措施贯彻后,基本上杜绝了外来人口的流入,收到很大成绩。

但从今年一月以来,外来人口又有一些增加。少数人采用各种办法,继续流窜我州各地,初步统计三个月来共流入近千人。其中:真正是农民不安心当地农业生产而跑进来的人,约占60%左右;属于我州工矿、企业单位的职工家属约占15%左右;属于外逃五类分子占25%左右。

对于外来盲流人口,从去年以来我们一直继续清理,特别是去年八月以后的盲流人口,绝大部分已经返回原籍,只有少部分,由于当时清理出来当地政府未派人认领,有的虽遣返回去,但当地没有收容再次来州,我们就将这部分人安置了生产。现在这部分人在我州部分新建厂矿企业,比重较大,有的在生产上已掌握一定的技术,如果把他们清理出来,不但影响我们的生产,也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因为他们许多人已在此安家生产,或安心生产,不愿回去,因此,我们意见,凡是去年年底前流入而未清理出去的人口,除五类分子外,一般可留在这里安家生产,不再清出。对於今年一月以来流入的盲流人口,则采取以下办法清理:

(1)对外逃的五类分子,由当地公安部门认领。我州公安部门协助,坚决押送原籍生产。

(2)对于盲目流入的农民。原则上都清回当地生产。通知当地政府认领,在认领以前,我们暂时安置生产,以免影响社会治安。

(3)如系我州工矿系统的职工家属,考虑到他们亲人已经在此工作或生产,经动员不愿回去时,可否安置他们州内生产?不再回去。

以上意见,妥否,请省委批示,如认为可行,请转各地委和有(下缺)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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