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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派赴丹阳县工作组(即重工业厅丘陵山区工作组)给江苏省委的报告

日期:1960-9-20 作者:[待确定]

省委:

丹阳县委选择大泊人民公社,搞新“三反”试点,9月5日开始,预定40天结束。我们工作组14个同志都投入了这个运动,其中11个人分配到4个大队,3个人参加社办工业“三反”。除我们以外,县委组织了60多人的一个工作队分头到各大队指导运动的开展,声势浩大。这个工作队由县委常委刘副县长率领,其成员是临时抽调的其他公社的党委书记和县直机关干部。

大泊公社是比较落后的一个社。从已揭露的公社几个主要干部的错误事实来看,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不反不得了。我们深深体会到中央和省委提出在农村中进行新“三反”是完全必要和适时的。据初步揭发,社一级干部中以第一书记蒋浩,第二书记言玉宝、社长吴金坤、副社长杨宝珍、副业委员严志良等几人的错误最为严重。他们主要有下列错误:

一、强迫命令,破坏集体领导:

蒋浩和言玉宝等人极不尊重组织,社党委会成立8个月以来没有开过一次常委会议,对于布置夏收夏种和提拔干部等重大问题,都是个人次定。对下边非常专断,扛子卡得很死,不给队里一点商量余地,他们的个人决定尽管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得照办,达不到他们的主观要求,就训人家是“修正主义”“右倾思想”“不服从党的领导”。被言玉宝训斥过的干部难以计数,单单擅自撤职的就有大队干部12人(这级干部本应由县委任免)。致队干部不能因地、因时制宜地安排生产,对活路心中无数,只是被动地听“指挥”。群众不满意他们这种领导方法,说:“大队干部多头多脑,小队干部没头没脑,社员昏头昏脑”。言玉宝在麦收时提出脱离实际的口号说:“两天突击,一天扫尾”。麦子还未割完,已割的还未脱粒,又决定70%的劳力“只准插秧,不准收麦”。并错误地说:“麦子烂掉由党委负责”。随后就一天开五个电话会议,四次电话检查,迫使下边执行他主观主义的决定。这一来,致使各大队割掉了很多青麦,收成有的打对折,有的颗粒无收。有7000亩小麦遭受霉烂,约烂掉粮食7万斤之巨。长湾大队十几亩青小麦,一定叫割掉,一粒未收。大贡大队和四巷大队老农见到命令割青麦,坐在田边流泪。麦子烂了,老农气愤地说:“稻上坊,麦进仓,黄豆挑在肩头上,才算粮食到手。熟了的麦子不要,又去插秧,青年人不照规矩办事了!”插好了的秧,言等稍不顺眼就叫拔掉,仅念庙一个大队就被拔掉秧30多亩。

他们为了骗取领导信任,在上级或友邻地区来检查参观时,要道口的田里即使无活可干,也把劳动力集中去假造声势,装模做样,不知浪费了多少劳动力,误了多少农活。平时他们怕艰苦,不深入下去帮助队干部解决具体问题,几乎把组织社内检查团当成唯一的工作方法。检查团三天两头查,实际上成了专业的。。头廿个人,一天到晚摇摇摆摆,走到那里吃到那里,而且还吃好的,不交粮票不交钱。群众意见纷纷,说他们是“吃查团”。检查时只走大路,不到死角里去。评比时不是以田间管理质量,而是以在大路边“干活”的人数多少来评定先进与落后。因此,造成大队以形式主义的办法来应付检查。有一天,社内检查团来时,瓜渚大队因地制宜地在棉花田里锄草,未到大路边去做样子“积肥”,副乡长杨宝珍大发雷霆,要该大队书记作“书面检查”,开展“辩论”。晓星大队干部怕吃批评,大路边一个水粪塘里的水粪本来已经全下田了,为了应付检查,就把田里的水放到塘里,然后再舀起来挑到田里去。为了所谓“造声势”,在今年三月农忙时,他们组织三千个劳动力进城“双送”(送农产品进城,带工业品下乡),绝大部份人都是空手来空手去,一天未能干活。县委知道这事也未加批评。

言玉宝为了虚报成绩,就不适当地向下压工作进度,又造成了基层干部的浮夸谎报。如瓜渚大队今年只种双季稻36.5亩,上报50亩。春天,全社三麦锄草实际只完成60%,言报告县委说已经全部完成。

二、违法乱纪:

这几个同志,目无组织,不接受群众监督,常常以感想代替政策行事,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甚至有国民党作风,逼死人命。

严志良在永安大队兼任书记两个月内,吊打过7个人,逼死过1个人。他派社员汤志元去铁路上做临时工,汤粮食不够吃,三次回来请他解决,他不问情由大骂“滚出去!大队部不是饭店!”汤无法可想,喝了六七天咸菜汤,结果饿死在路上。而严自己却贪污粮票600多斤,偷窃小麦200多斤,天天吃干的。严把副小队长汤连兆吊在床前三个小时,自己睡在床上进行非法审问,并用手枪对着汤的胸口威胁说:“别的留情,这东西可不留情!”吴金坤听信反革命分子彭培生的煽动,逼得丰家食堂60多岁的事务长彭元林(贫农)投水自杀。死者妻儿号器,群众下泪,一致公愤,要把尸首抬到公社去,要吴垫棺材底。群众恨透了他,当他调动时,用“筛子”作“恶煞神”送他。供销干部张书金揭发了他的错误,他就寻机报复。张因腐化,他硬叫张在大雪夜里把检查写好,并说:“你对我不狠,我对你不毒!”未通过法律手续,把张送到大队去“劳动改造”。据说张现在还在“服刑”逢人就哭。言玉宝在前艾大队用牛鞭子打社员,打过还耍威风地问:“你认不认识我?我就是党委书记!”蒋浩破坏国家粮食政策,擅自批一万斤粮食给社办电瓷厂,作为工人口粮标准以外的补贴,最多的工人一月吃大米56斤。另外又批一万多斤粮食给社办裱糊纸厂做工业用粮。

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关心群众疾苦:

言玉宝等人根本不按党的指示去和社员“四同”,个人特殊享乐到大队去工作时,不但吃喝不交粮票不交钱,还要带着走,他有一次向善巷大队要走山芋几百斤。群众说:“言玉宝真象一只饿狼”,并编一个顺口溜道:“言玉宝,说得好,吃得好,胡子一抹就跑。”吴金坤揩众人的油,一个月买八条香烟,还埋怨供销店不照顾他。杨宝珍冬天在大运河工地时,把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鱼挂在墙上,每天割一块下酒,还烧一盆肉,要吃就弄一碗,民工骂他是“大黄犹”。社办厂里有活便钱,要什么买什么,成了上述几个人的“乐园”。厂里备两个灶,书记去了吃小灶。

厂社挂钩时,为了办酒席欢迎常州某厂七个代表,言决定杀了一百三十斤的肥猪1头,捕鱼一百多斤,并叫业余文工团演唱助兴。代表到水库参观时,专派服务员炊事员各1人,挑酒带菜侍候。代表临走,又送陈酒8坛、鸭子十只,年糕88斤,绿豆691斤。这一次连吃带送,费去人民币1193元,粮食千把斤。当时正是青黄不接之际,社员每人每天只吃6两粮食,群众对这样挥霍行为极为气愤,骂言玉宝“昏王无道”。

他们身为社党委负责人,可是对群众的疾苦莫不关心,没有执行党的“关心人”的指示。他们根本不参加食堂吃饭,只有食堂吃好的,或者上级机关有人来时,才去吃。社里管食堂的周书记家中有小灶,种了二亩多自留地,公社迁来长段的时候,占用了民房几十间,社级干部每人单用一间办公室,使不少人家投亲靠友,或几家挤在一起。群众在搬家过程中,跌伤一人,跌伤致死一人。政府拨的几千元救济款,不发给社员,却动用二千多元去买一台针织机,放在仓库里睡觉。应该给社员的房屋修理款,至今仍未下拨。县里拨给浮肿病人吃的豆饼,被拿去喂鸭子,又克扣每一个病人12斤大米上交。

很不注意劳逸结合,如今年春节前夕,运河民工放假回家过年,言玉宝竟在大年夜里动员2000余人去丹阳运稻种,因无准备,又未运到。去的人中绝大部分是妇女,家中有孩子,见过不到安稳年,一路哭哭啼啼,影响极坏。有时冬天早晨叫社员下水田干活,冻得毛孔出血,有的冻得哭起来。有一天下大雨,社员湿了两次衣服,无法干活,没有杨宝珍的命令也不敢回家。现在尽管不是大忙,也时常叫社员夜间两三点钟上工,睡不到八小时。

大泊公社犯严重错误的人虽然是少数,但由于他们都是社的负责人,处在领导位置上乱发号施令,所以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危害极其巨大,并影响了群众生活,挫伤了群众劳动积极性。除烂掉大批麦子以外,又未完成播种面积,秋熟作物草荒严重。全社今年双季稻计划面积5千亩,只完成1530亩;棉花计划面积7700亩,只完成5688亩;山芋计划面积6850亩,只完成2548亩。已因草严重而耕掉棉花2千余亩,未耕的大部份每株只能结两三个棉桃子。今年这里风调雨顺,倘若领导人在主观上尽到责任,不烂掉麦子和割青麦子,播种面积达到计划指标,社员的生活肯定会比目前好得多。生产未搞好,同时也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国家还多支出了救济金。

大泊公社的“三反”运动,还是刚刚开始,目前正在发动社员鸣放运动还得深入下去,无疑将获得更大的战果。我们就当前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供省委相有关方面参考:

1.应当坚决贯彻边整边改精神,凡能立即处理的问题则应立即处理,以鼓舞斗志,振奋人心,使运动顺利纵深发展。例如:社党委占用的民房应立即退给户主;救济款立即下拨,对社员房屋立即进行修理;对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应立即专案调查处理等等:

2.公社进行“三反”,上级机关一定要派人参加领导,这样可以为广大干部与群众撑腰壮胆,积极揭发,斗倒坏人,保证运动搞得深透。大泊公社党委第一书记蒋浩因有错误,想蒙混过关,在运动刚刚开始,上述人员的错误尚未揭发出来的时候就想收场,比如他在会上说:“对老言(言玉宝)的意见差不多了,下一步该每人联系自己了。”在那里领导运动的刘副县长立即指出他怕惹火烧身,戳穿了他的诡计,运动才又深入下去。农具厂党支部书记洪寿林在小组会上说:“以前帽子太多,不致批评他们。说句良心话,这次如不是县里省里这么多人在这里,还是不敢揭盖子。”他这种说法,虽然是个人主义的说法,但是,我们认为,在社干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严重,群众一度受到压抑的大泊公社来说,的确是代表了一部份人的心理状态,不可忽视。

3.根据党的以教育为主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方针,领导上在交待政策的时候,应当着重启发诱导,号召坦白主动交代,而不宜过于施加压力。我们认为,这样做能促使犯小错误的同志解除顾虑(因农村基层干部犯有错误的面较广),迅速放下包袱,转身投入运动,扩大阵容,孤立少数坏人,此外,对于分化坏人也是有好处的。

省委派赴丹阳县工作组(即重工业厅丘陵山区工作组)1960年9月20日

抄报:许书记、省委办公厅、工业部、工业部华部长、农工部

抄送:镇江地委书记处、丹阳县委书记处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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