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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县试点、重点整风运动暴露出来情况综合报告

日期:1960-2-3 作者:[待确定]

(上缺)烂掉的11个支部的支部书记排队,属地主分子1人,富农分子1人,坏分子2人。蜕化变质分子7个。如花园生产大队支部,现有党员9人,揭露出有重大问题的7人,占党员总数77%。支部书记余宏深是地主仔,冒充贫农,打长工出身,打进干部队伍来,混入党内,篡夺领导权。查实余在打长工时,是在地主家做仔;副大队长余潮阳(支委),一九五八年入党,本人是一个伪甲长,解放前,受过两次民团训练,两个舅是大地主,经常来往密切;大队长余庭佐(支部组织委员),解放前后,群众都叫他为“地主佐”,有30多亩自耕田,自有耕牛6头,现任支部书记余贤豪(前任副支书),一九五五年入党,其姨丈在土改时被镇压的,主办会计余荣煦(党员),一九五八年入党,父亲是伪甲长,爱人是地主女,姊丈是富农,自己有自耕田20多亩,出租耕牛5头,另自己有几头,解放前放高利贷,雇长工1人,散工3人,土改时应评地主、富农,由于土改时这命方的干部都是余的亲属,而评他为中农。党员余就福、余寅群一九五八年参党后,工作长期不起作用,并长期搞瞒产私分;还有大队治保主任梁明厚(群众),长期通匪,窝藏黑枪。园林生产大队支部有党员16人,其中一九五八年该地区发展党员放卫星,入党8人,有重大问题9人,占党员总数50%。党支部书记陈宏,本身是伪甲长,现揭发陈在地主打长工时,实质是替地主管家;副支书陈发是地主的管家头,前任主办会计陈真(现任大队长支委),一九五八年入党,本身是伪三青团员,舅父是大地主恶霸,土改时已枪毙;小队长陈麟(党员),一九五八年入党,是老上中农;党员郑友行、梁连、陈庚、陈操(均是小队长),不称职,长期搞瞒产私分,陈操在一九五六年入党后搞自发,不干工作,一年多,去那吉大人山贩卖东西,而驻队党委书记吴勤(是吴兴反党集团骨干分子),利用职权任团支部书记(党委没批准);石泉大队支部书记陈瑞生,一九五五年由冯进来、冯日洪介绍入党的(是吴兴反党集团的成员),一九五一年当农协副主席,正主席是地主,土改复查后把地主清除出去,陈当上正主席,而陈在解放前是替地主亲戚当管工头,家里又雇长工2人,自有耕牛3头,陈自任职后,是利用职权任用大批不纯分子当干部。如任用国民党员和有血债累累的伪连长梁文当小队长,和利用8个地主仔当记分员;副大队长陈卫勤(支委),一九六○年晚造送公粮时,还为首私分18担稻谷,他自己分得90斤,又将80斤大米高价出售,卖得100多元。还有平三生产大队支部,现有党员6人,全部有重大问题的。一九五八年拉入党5人(其中富农分子2人,上中农2人,不称职1人),党支书是坏分子(吴兴反党集团走牙)。上绵湖大队支部问题也是严重的。该队有大队党员干部11人,其中有10人长期不参加劳动,进行贪污腐化,自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年,8个干部共贪污挪用公款1,388元,占该大队一九六○年发放工资的3倍,并长期大吃大喝,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年大吃大喝有215次,吃去三鸟128只,大米250斤,粮票230斤,鸭蛋420只,猪肉51斤,肉票54斤,大鱼138斤,鸡蛋20斤,干部强迫命令也非常严重。一九六○年扣群众口粮35人,罚款28人,被斗争后送劳改20人。由于干部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造成群众自杀死亡6人。

(三)第一批整风整社暴露出来的问题

1、组织不纯方面:根据参加的7个公社排队情况,总计137个大队,基本好的61个,占44.5%,半烂掉的43个,占31.4%,已烂掉33个,占24.1%,其中被敌人篡夺操纵领导权的有19个,已烂掉57%。主要成员和大部分党员干部,蜕化变质14个,占总烂掉43%。如大槐公社沙栏大队,一共11个大队干部,其中7个有问题的占干部总数63.6%。支部书记梁作女,长期来不参加劳动,不深入生产,工作强迫命令,生活腐化,大吃大喝,怀疑贪污;正大队长苏植荣(党员),长期不参加劳动,强迫命令,私订罚规,不准社员去种自己的自留地,凡是到自留地的就罚5角钱;副大队长许池女(党员),土改时评为地主,被管制过。其丈夫解放前当过土匪;副大队长梁顺南,群众检举他参加蓝衣党,他曾和蓝衣党筹备委员会非常密切关系。副大队长蔡世湛,原是大田公社青南角村人,家庭成分富农,解放初期迁来大槐公社冒充中农;治保主任郑池想(党员)中农成分,任职期间专做坏事,违法乱纪,是地主的亲属,专为地主服务,随便摘掉地主帽子;副大队长黎志联(党员),解放前参加反动组织蓝衣党,是地主黎富的忠实走狗,包庇大地主恶霸黎炳坤,并替他窝藏黑枪两支,现还有一支未有下落,群众检举他本人私藏,任职期间罚扣社员口粮,捆绑社员,把食堂的东西送给地主吃。那吉公社石湾大队一共8个干部,其中有问题的5个,占干部总数62.5%。支部副书记李暖富农分子,父亲管24年公尝,一九四○年至土改时和其叔父开饮食店,群众检举他存有黑枪两支;大队长黄娇(党员),地主成分,任职期间,强迫命令,近死1人和在食堂拿了三百斤米(其中买三百斤)支持外父地主。治保主任李日荣兼民兵队长,一九五九年三月间,借口说窝匪,将一户农民怀疑窝匪,他带领了12个民兵把这户农民耕牛1头,鸡12只,家具等全部抢光,还将该户农民捆绑起来,进行殴打,还放火烧了屋,结果该户农民搞到家散人亡,死去妻、子、女3人,男人(主人)逃去阳江。

那吉公社石湾大队,全大队、小队干部18人,其中不纯分子9人,占干部总数50%。党支部书记梁罗业,解放前做生意、放高利贷,解放后一九五○年参加反动头子大地主梁北义为首的反共救国军。任职期间,任用不纯分子当干部,排斥好干部,对治保主任梁有声和小队长梁棠仔两人采取多方打击为难,迫使他们不愿当干部,相反任用了反共救国军成员,一九五九年因贪污劳改释放梁方当小队长,流氓伪保长梁统盛当小队长,伪兵痞梁绍华当猪场场长,反共救国军成员当食堂堂长,造谣私分分子梁榜生当小队长,上中农梁子伦当大队主办会计,上中农梁连昌当记分员,富农梁连光当炊事员。由于以上这些都是坏家伙,所以工作搞得很糟。

这些不纯情况,不止是大队组织中存在,更严重是党的组织中同时存在。据这7个公社统计总支(支部)145个,其中被坏人篡夺领导权的有17个,占总支(支部)总数11.7%。这些支部被敌人篡夺了领导以后,进行了阶级报复,违法乱纪,尽做坏事。根据月山、马冈等四个公社的不完全统计,大队正、副支部书记的排队,总支支部正、副书记一共97人,属于好的63人,占总数64.5%,半烂掉的16人,占总数16.5%,烂掉18人,占总数19%(其中地主1人,富农2人的,反革命分子1人,坏分子3人,五类分子家属5人,上中农2人,地主爪牙1人,伪保长1人,资本家1人,严重违法乱纪1人)。如月山公社北一大队支部书记罗天盛,原是大地主罗赞(土改被斗自杀)的孙。在解放前大地主罗赞和罗的父亲罗胜娶妻,后又与罗天盛娶妻(即地主娶孙媳妇)。在土改时他怕将来阶级成分问题,就分了家,没有分家业,后来土改时被评为贫农,就此漏网。

罗任职期间进行拉拢坏人当干部,其中释放犯1人当大队统计,外父是地霸1人,当大队出纳;外父大地主,舅父大地主,劳改1人,当大队长,违法乱纪,强迫命令1人,当副大队长。一九五九年共打过9人,最严重的是打贫农张群好,她因整水利苦战第三天要出勤,他却一声不出,抓住张群好的脚“公”,拖出门口致伤面部疼肿。其次,在一九五九年晚造开荒种杂粮,他说:社员瞒产私分,就带领6、7个民兵进行大搜屋,小队长罗维被搜了6次,吓得人心惶惶,这次共搜了2000〔多〕斤谷,结果给社员钱40多元。又一九五九年有一个小队劏“轮猪”(专人负责养),当时他就说不准劏,又说:劏私猪,就将这些猪肉拿回民兵部吃了,剩余部分,罗就和会计分了。群众极为憎恨。

大槐公社水边朗大队总支部书记郑芳,父亲郑家赞,解放前掌管公尝〔堂〕,收租剥削,自种70亩田,雇有长工1人,临工5、6人,土改时评为恶霸地主,复查时改为▉农,郑芳本人参加伪护路队3个月。他任职期间,实行阶级报复,千方百计扩大势力(本房人),提拔其兄郑多当小队长,叔郑家沃(富农)(群众叫他官司架,赌烂席角)当大队出纳,家嫂当小队长。由于拉拢了本房亲人,进行阶级报复活动,把该村贫农郑家芬(土改时根子斗争过郑的父亲),由于儿子有病没出勤,而克扣了口粮10多天,并有意捏造郑家偷谷,叫枪毙他,多次搜郑家芬的屋(其实偷谷是郑家芳的父亲),更为嚣张的是公开对下中农社员说:“现在日头晒到我门口了,我话事了,你们敢‘牙刷’,就整材料送你们去劳改,你们的命在我手上……”由于他所进行的勾当活动。因此,该村的地、富、反、坏分子特别嚣张,特别是他的父亲,居然对中农郑荣说:“以前他们斗了我3个猪出去(郑荣当时斗争不在家,不知道其被斗),我要取曲〔回〕来。”而且他父亲恃着其子当党支部书记,就横行无忌,为非作歹,进行偷窃群众三鸟、农作物,真是搞到鸡犬不宁,因而群众恨之入骨,群众敢怒不敢言。贫农吴瑞菊暗地里叫苦说:“解放前受他父的苦,解放后人家又当了干部。”群众认为:由于他的压迫,感觉到无立足之地,说起来伤心落泪。他不 仅是从政治上为地、富、反、坏服务,而且还从经济上支持。在体制下放时,下放的肉猪,本来该村贫农张娣已养下20多天,郑硬说张娣过去没有猪养,结果将猪拿给恶霸父亲郑家赞养。一九五八年他又借反瞒产为名,进行阶级报复活动,叫群众去开会开到深更半夜,他就拉埋一班(群众称为“烂仔头”)人进行逐户搜屋,一直搜到天光,把搜出来的鸡煮粥吃,吃完才准群众回村,吓得人心惶惶,男哭女叫。群众说:“还惨过旧时日本仔,唉!总之斗争过他的父亲就无地企便是了。”大吃大喝,贪污舞弊,现发现贪污公款160多元,挪用30多元。

马冈公社南坑大队支部书记吴松英,是大地主梁惠和的总管家,土改时和黄村大地主婆梁连爱结婚,专和地主探听“行程”收租。梁当了支部书记以后,违法乱纪,强迫命令,克扣社员口粮72人,最多的扣一个月,非法綑绑社员5人(其中一个是小队长)。月山公社北二大队支部书记罗许荣是一个有血债有民愤的坏分子,他是在一九四五年在澳门回来,原是在澳门洗衣的,解放前曾亲手打死其兄;另一个群众罗宙被他打得重伤,吐血而死。任职期间违法乱纪,强迫命令。

2、干部作风方面。干部的工作作风的好坏,也决定了工作好坏的关键,干部能和群众同甘共苦,联系群众,有事和群众商量,走群众路线,工作必然会搞得好。但是,根据这次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的干部却相反违背了这个正确的方针,以致伤害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结果生产搞坏了。圣堂公社永华大队长岑运长,在工作上却采取了强迫命令,扣口粮、綑绑、打骂的恶劣作风代替了思想教育,对群众生活漠不关心,相反自己就大吃大喝,生活特殊化。由于强迫命令,克扣口粮而迫死人命8条。1960年春节年初三,迫61岁的老太婆金女两母女去水库做工,水库领导认为年老不收,给其证明回家生产,岑给其停饭20天,致水肿而死;侨眷吴如花、候月香被扣粮证不给买米,致水肿病死、饿死;黄碧玉50岁,年老有病,但强迫当媬姆致病死;患有麻风病的妇女秀球,经医院通知大队拿30元办理入院手续,但岑运长要勒索她270元,致该妇女想到家穷,无钱治疗,吊颈而死,后来亲人送丧,也受罪一天不开饭;岑在月和岑在日强迫上河排水库不去,20天不开饭致饿死,送丧时,在大队买有6斤鱼,已经煮熟了,也被岑运长抢走;岑兆林的仔春女去水库回来不开饭,自杀而死。此外,一九六○年四月,工属吴琼秋因子女多,迟出勤,罚不开饭,致投河自杀(得救未死)。又一九六○年与坏分子岑金植、岑柏超、岑奇焕三人非法捆绑将死,还要灌屎。另一个妇女因怀孕从水库返回,五天不开饭,被迫再往水库,工作致小产。还有一个小孩在地上拿了几条茨,岑等人拿枪指着该小孩,要他跪在地上承认偷茨,后对其家人7天不给饭,还罚米2斤和人民币1元。其次,他自己的生活是大吃大喝,岑自己娶老婆时,大摆酒席,同时平常经常拿食堂的米磨粉煮宵夜。大队四个三鸟场,随时可以捉拿,如果出卖三鸟,必须留下一批专供应他们宵夜之用。总之,大队所养的母鸭生下来的蛋、鱼塘养的鱼,也都首先供应满足他以后才给社员或上调。更严重的是把克扣社员的口粮110多斤归自己所有,现在食堂还有400多斤不知下落(怀疑是他贪污,待查)。由于岑严重违法乱纪,强迫命令,国民党反动派作风。群众说:“岑运长惨过翻生国祥(解放前地霸),若不处理,我们就要迁居了。”良西公社党委委员方励恒,原是下放干部,本人对下放不满,工作消极,政治衰退,老无干劲,大吃大喝,驻在龙安塘大队,自从省委指示:大抓生活、生产以后,他不是以积极态度把社员的生产生活安排好,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底,而自己成天搞自留地(大队干部每人1分田)、养鹅仔、搞付业,大吃大喝,经常煮宵夜(煮糯米饭,三反后还吃10多只鹅。最近工作团下乡不到10天时间还杀了一只鹅。由于他长期来大吃大喝,搞付业搞自留地,群众说:“方同志六畜旺相,菜园绿油油,我们社员吃饭摏沙灰。”又良西公社党委委员吴法,自从一九五九年以来,搜屋、罚口粮、捆绑游行、罚劳改等,是他的工作方法。一九五九年十二月松柏根大队有4个社员“犁田”,中午肚饥,到小队茨田取了一些番茨,适被吴法见到,指使大队干部抢回,并布置干部到这些社员家中搜屋,刚刚吴兰星的房屋门口锁住,后被破烂打开,将这些偷些番茨的社员家里所有的米(70多斤)、番茨、芋种、粉等东西全部拿走。吴还布置食堂将这些社员口粮扣10天(后求情折5天)。又在同年克尼村冯兰女(贫农)因为在家里头迟出勤,被小队长罚了义务劳动以后,吴法见到后折〔责〕问,当时冯兰女回顶咀了几句,结果,由吴法处罚叫冯兰女拿广播筒到田间游行,边走边叫:“冯兰女违反劳动纪律,拉拢一班人唔(不)出勤”,整整游了一个白天。

(四)下步工作意见

根据县委对当前运动的部署,我们着重做好如下几点:

1、在公社和大队召开代表会议前做好对基层干部的“四类”、“六类”人的排队工作。通过排队进一步掌握干部队伍情况和组织不纯情况。

2、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排队,通过排队掌握烂掉和半烂掉总支(支部)和党员情况。

3、在公社和大队召开代表时要深入掌握暴露出来的对坏干部材料。

4、在前段运动所暴露出来的重大问题,继续在运动中加以查对、证实,为做到材料的准确性。

一九六○年二月三日

来源:

广东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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