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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检查团石柱工作组关于人吃人的调查报告

日期:1961-1-27 作者:省委检查团石柱工作组, 王德明

省委检查团石柱工作组、王德明

省委、涪陵地委:

关于活人吃死人,杀孩子吃的案件,经我们了解证实的有:

石柱县华封公社反革命分子马路之,六零年二月到永进区队偷粮,被区队干部马培灵等打死,其女弟马兰艺将大腿的肉煮来吃了。马路之的父亲是惯偷,弟弟是二流子,他的母亲冉玉禄吃了四人。59年冬天大兵团作战到他家背肥料,在草堆里发现有人骨头;新华中队的李世友到区上去开会,带狗一只,路上碰见冉玉禄,狗往冉身上跳,发现冉背的是死人谭久珍,已截成两截,李走后,冉仍拖死人背回家吃了。群众揭发她吃了七人,冉玉禄自己承认吃了四人(谭久珍、马培芳、唐玉树、男孩马培生都是病死的人。)

石柱县大河公社二管区增产中队社员曾磐发的侄子死了,被曾的女人煮来死。刘成玉也准备将已死的侄儿煮来吃(已经砍了),被社干发现制止。新华生产队社员刘成珍有三个孩子,八岁、五岁、三岁。59年冬天三岁孩子不见了,以后刘成珍得了肿病住进医院,六零年二月请假回家将五岁的男孩用毛巾勒死分四顿煮吃,刘已病死。

这种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事,在这里不只是一两椿,最近我们在大河区听说有活埋人的事,正在调查了解中。

石柱县的情况颇具复杂、镇反和民主改革不彻底,不少漏网的地主、反革命分子打入基层政权,混进党内窃取领导权,直到现在还有相当数量有血债的地主分子当着区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区队长,生产队长,有的是敬老院长、区院支书,有的已经混进国家经济部门。另一方面我们自己队伍中,干部作风问题也极是严重。“斗、打”成风,因此整社工作十分艰巨。而且生产和生活问题也比其它县都要大。力量少了确实拿不下来,建议省委再抽调一批有一定斗争经验的干部来这个县帮助整社工作。目前发生一、二类分子逃跑(大河已跑了五个),抢劫粮食,宰杀耕牛,砍伐经济林木,由于干部少,政策贯彻不到基层,工作干部晚上不能单独行走。

省委检查团石柱工作组

王德明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四川)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涪陵、石柱、西阳县工作组关于整风、整社、生产、生活安排及分配等问题的情况报告 (1961.1.21-5.9)。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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