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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地市县委第一书记会议《会议简报》 第八期

日期:1961-4-20 作者:中共安徽省地市县委第一书记会议秘书处

中共安徽省地市县委第一书记会议秘书处

十八日一天和十九日上午,各小组讨论了省委印发的“努力战胜困难,保证完成今年农业生产任务(草案)”,分别就文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调整劳动力问题

(一)要进一步从各方面调整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1)进一步压缩超龄学生,适当控制高小、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升学的比例;(2)进一步下放有劳动能力的职工家属、媬姆;精简机关、学校、工矿和企事业单位的勤杂人员;(3)精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农场和养猪场的多余人员,撤销机关、学校的代销店,抽出劳动力下放农村;(4)临时下放一批商店的营业人员,把生产大队的代销店改为货郎担子,节约一批劳动力;(5)精简县办剧团的人员;(6)复员军人一律调回农村,不要层层留用;(7)把调到铁路民工团和津浦复线工程的民工调回农村;(8)在大忙季节,继续组织城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厂矿职工临时支援农村;(9)对小集镇的搬运人员和其它不是常年有事做的劳动力,实行半工半农,就地参加农业生产;(10)把刑满留用的劳改犯放回农村,由当地监督生产。

(二)临时下放、保留工资的形式需要改变。对厂矿企业的职工,采取临时下放、保留工资的形式,问题很多,一方面工厂无钱发工资,工人不高兴,另一方面工人有了固定工资,劳动不积极,起不了支持农业生产的作用,并且会在农民中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需要作适当的改变。

(三)最近几年不要到农村迁移厂矿职工家属。家住在农村的厂矿职工家属,大多是农村的整半劳动力,最近几年不要把她们迁到厂矿,可以采取每年定期放假的方法,让厂矿职工回乡探亲。

二、耕畜问题

(一)要制定必要的保养和奖励制度。对现有耕畜要实行“四保”,即保膘、保繁殖、保肥料、保不糟蹋庄稼。对繁殖的幼畜要实行“四奖”,即生一头幼畜,奖给百分之四十的价款,奖给五十个到七十小工分,奖给五十斤到七十斤饲料,畜粪归饲养户所有,按价出售给生产队。对教会一头幼畜犁田的,除记工分外,奖款两元或补助粮食五斤。

(二)要切实解决饲料。对耕畜饲料留量的标准,要作出规定,一般每头耕畜每天可留半斤到一斤,繁殖一头幼畜可增加三十斤到五十斤。目前所缺饲料,可由各大队从社员多余的口粮或剩余种子中调剂解决。所缺饲草,除大力发动群众割青草外,可以县为单位进行余缺调剂。

(三)要合理使用畜力和组织耕畜协作。要以生产队为单位,按照种植计划逐丘安排耕、犁、耖、耙等各项牛活,能提前的尽量提前,能推后的主动推后,做到合理安排,避免过分集中。同时在一个大或一个公社范围内,动员牛多的队到牛少的队帮助犂田,实行等价交换,或者以工还工。

(四)要到山区办畜牧场,加速耕畜的发展。耕畜严重缺乏的地区。可以组织力量到山区办畜牧埸,自繁自养,养大后调回使用。

(五)要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余缺调剂。耕畜实行余缺调剂,可先在大队内、社内、县内或专区内进行,然后再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各级调剂都要报经上一级批准,并要通过商业部门买卖,不能由双方自行议价,以免发生高价套购和投机贩卖等现象。

(六)要严格淘汰耕畜的批准手续。去年安庆、宣城等地肉类加工厂收购的一批淘汰牛,宰后发现不少母牛怀了小牛,今后要规定必须淘汰的老牛,应由畜牧兽医部门检验同意后,才准出售。

三、农具问题

(一)要加强修制小农具的技术力量。目前农村中所有的铁木竹工,应该迅速组织归队,并要适当培养一批学徒工.同时组织城镇手工业工人,到农村去就地取材,就地制造,就地供应。

(二)要充分利用旧有农具。各地对散丢的旧有农具,要亩真进行一次清查,凡是能修理使用的要迅速修配好,以解决目前生产上的需要。

四、农业机械问题

(一)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各种农业机械都要实行定员定机,包管包用。排灌机械还要实行定点使用,不许乱拉乱搬,以免丢失零件,损坏机器。

(二)要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现在开拖拉机的大都是新手,技朮很低,事故很多,不能很好发挥拖拉机的作用,建议举办训练班,对现有拖拉机手进行轮训,并把过去调到工厂里的老拖拉机手调回农村,把部队转业的驾驶员、坦克手安排到拖拉机站工作。

(三)要保证零件和燃料的供应。目前有些农业机械由于零件、燃料供应不上,经常不能使用,省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保证供应。

(四)要改变现有农业机械的管理体制。目前农业机械的生产、修配归农机部门,零件、燃料供应归商业部门,使用归农业部门,往往由于配合不够,很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建议以农机部门为主,实行生产、供应、使用三结合,或以厂为主,划片包干,由生产、供应、使用三方面订立互保合同,按照互保合同执行。

五、肥料问题

(一)要千方百计扩大肥源。湖草是一种很好的肥料,靠近湖边的社队,要组织劳力下湖多搞湖草。 “土豆子”、“老豆子”等。野生植物,既能做肥料,也能做饲料,在地多人少、土地种不了的地方,应该种一些,以解决肥料不足的困难。山区茶园间种豆科作物(如蚕豆、泥豆、黄豆等),不仅可以多收粮食,而且可以增加地力,有利于茶叶生长。

(二)要制订必要的积肥奖励制度。对超额完成交肥任务的社员,应规定奖给一部分粮食,以提高社员积肥的积极性。厂矿单位和城镇居民送肥下乡,要给予适当报酬。

六、种子问题

(一)要多选留好的麦种。在今年午收,小麦要多选留三月黄、南大二四一九、矮粒多、排子麦,大麦要多选留三月黄、米大麦。

(二)要尽量多购多贮良种。在优良品种多的地方,要动员群众多选多留,由国家现金购买或以粮换种,以便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有无、余缺调剂。不少地方都缺蚕豆种,今年国家可以一斤米换一斤蚕豆,多兑换多储存一些。

七、因难户问题

(一)要采取供给制与补贴制两种方法照顾困难户。(1)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困难户,其全年生活费用实行全部供给,在每年春耕生产前评定好,富队由本队从公益金中开支,穷队由民政部门从社会救济费中解决。(2)对于尚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户,按其劳动能力,评定底分,因人派做力所能及的农活,其全年生活费用,除去本人劳动所得收入外,不足部分,经民主评定,由公社从公益金中给予补贴。

(二)要妥善安置孤儿。(1)对七岁以上、十五岁以下有辅助劳动能力的孤儿,由生产队安排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如放牛、打猪草、饲养家禽),其全年生活费用,除去劳动收入外,不足部分,由生产大队从公益金中或由民政部门从社会救挤费中给予补助。(2)孤儿亲友和单身社员愿意收养孤儿的,公社可以将孤儿这交他们作子女,孤儿的一切生活费用,由收养户自理。有困难的,社队可从公益金中给予照顾。(3)对没有辅助劳动能力,又无人收养作子女的孤儿,公社可以委托可靠的社员代为抚养,孤儿的生活费用,由民政部门解决,并按月给予抚养户适当的报酬。(4)上述三种安排以外的孤儿,可由县或公社抚养。

来源:

安徽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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