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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地市县委第一书记会议《会议简报》 第九期

日期:1961-4-21 作者:中共安徽省地市县委第一书记会议秘书处

中共安徽省地市县委第一书记会议秘书处

十九日下午和二十日上午,各小组讨论了省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的意见(草稿)”,提出了以下一些意见。

一、整风整社基本情况和部署问题

大家分析,当前农村整风整社有三种情况:(一)盖子揭得比较透,坏干部已斗倒,群众的怨气、闷气已吐出,退赔已基本兑现;(二)盖子已揭开,但有些坏干部没有斗透或者遗漏,退赔搞得很差,遗留问题比较多;(三)盖子未真正揭开,坏干部没有斗,退赔没有搞,个别的甚至领导权还没有夺过来。据宿县地区的同志排队,全区一千二百六十四个大队,属于第一种情况的有五百二十一个,占百分之四十一点二;属于第二种情况的有五百四十八个,占百分之四十三点三;属于第三种情况的有一百九十五个,占百分之十五点。安庆地区的同志反映,怀宁县月山公社二十七个大队,有四个大队由于坏人坏事揭发斗争不彻底,群众的生产积还是不高,分给他们的稻种,都没有人去挑。

根据上述情况,大家认为,要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结合当前生产继续进行整风整社。首先要抓住整得最差、问题最多的社队,派出强有力的工作队,坐镇领导,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把突出的问题加以解决,以利当前生产。安庆地区打算,在五月底以前把三类社队全部整顿结束,经过检查验收,真正搞深搞透,再把力量抽出来去整顿一、二类社队。

另外,大家提出,公社一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很多,一般都还没有开展整风,有的虽已开展,但整的不透,要立即普遍进行整顿。

二、算账退赔问题

(一)目前算账退赔进度缓慢,有三个原因:(1)有一部分干部存在一些错误思想,不积极搞退赔工作。有的有“差不多”的思想;有的有消极等待思想,认为“能还的债都还了,没有还的债也没有办法了”,有的认为算账退赔工作与生产有矛盾,他们说:“现在生产这样忙,那有时间搞算账退赔。”(2)有一些地方小农具和日用品生产跟不上,有钱没有东西,退赔不下去。宿县地区各县现有存款七十多万元,由于没有实物,还没有退赔下去。(3)有一些社队已破产还债,还有一部分债确实无力偿还。

(二)目前退赔实物中,有四个问题:(1)没有根据群众需要合理退赔,有些缺东西的户没有得到,有些不缺东西的户得的过多。如全椒县东王公社郑桥大队岗李生产队有一户社员得了十九件小农具,用不了又拿到市场上去出卖。(2)把不能用的或者不适合群众需要的东西,退给了群众。如滁县地区有些地方把未开口的镰刀、乒乓球桌子、扫盲课本等,都拿出来退赔给群众。(3)有些大型农具不能赔给社员,退给大队使用,大队又拿不出钱,群众落了空。(4)有些较大的东西,一户要不了,赔给几户伙用,群众不满意。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对已退赔的东西,要进行一次检查,凡是退赔不当,群众有意见的,要由退赔单位把东西收回,重新调换,今后退赔实物,可以把物资交给国营商店,打条子给群众,由群众凭条子到商店根据自己需要选购。

(三)对于拆掉社员的房屋,要找出原因,划清责任,分别对待。如为了搞肥料,县里指挥生产队拆的房屋,如果要生产队赔,一则不合理,二也赔不起,可以采取由县里出木料(如果木料是私人用了或卖了,则由个人负责),大队出砖瓦,生产队出工的办法,替社员修盖。公社为了规划居民点拆的房屋,则由公社负责赔偿。

三、反贪污问题

(一)对不能退赃的严重贪污分子要集中强制劳动。贪污数量大或贪污行为恶劣而又不能退赃的人,如果放在大队强制劳动,看管有困难,管得不紧会外流,最好由县集中起来强制劳动,劳动的收入,扣下本人必需的生活费用,全部偿还原单位,何时还清何时回去,以促使他们积极劳动。对这些人实行强制劳动,由那一级批准,应作出具体规定。

(二)对多占行为要分别情况处理。多占的日用品(如布票等),实物在的要退实物,实物不在的应从今后供应量中扣还。多吃的食物,有些应当从今后供应量中扣还(如食糖、香烟等),有些不能从今后供应量中扣还(如粮、油),因为要扣还就会影响他个人及其家属的最低生活,可以退现金或以其它实物折退。克扣病人的食物,不论数量大小。要坚决扣还。对一般性的多吃多占,经过批判教育,本人认错以后,可以不还。多吃多占的处理问题,最好在文件中单列一条,不要和贪污、挪用放在一起。

(三)要“开前门、堵后门”。今后对大队干部所需的手电筒、雨伞、鞋袜、笔记本和开会伙食补差等正当开支,要给予补助,每年可以补贴十五、六元;对生产队干部所需的手电筒费用也要补助。

四、制止偷风赌风问题

(一)对于必须惩办的刑事犯罪分子,要及时审批处理。前一个时期,有些政法部门对于一些刑事案件处理不及时,该捕的未批捕,以致有些刑事犯罪分子一犯再犯。黟县有一个坏分子偷杀耕牛,被扣留后,县里报请专区逮捕法办,专区通知予以释放,结果放后第二天该犯又偷杀了一条耕牛。滁县、阜阳等地对于地富反坏分子偷砍电线杆、贩卖粮食等破坏活动,有的也未进行处理,在群众中影响很坏。政法部门应该组织力量,深入检查,清理积案,根据当前对敌斗争政策,坚决打击一批犯罪分子。

(二)对于惯偷、惯赌的为首分子,要及时组织群众斗争。对于赌具赌款,要坚决予以没收,没收的赌款可用于添置生产资料或照迹困难户。对于积极协助禁赌的群众,应该给予鼓励或奖励,奖金可从没收的赌款中解决。

五、干部问题

(一)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社队干部在整风以后,工作上束手束脚,据阜阳地区的同志反映,这类干部一般约占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左右.。还有一部分干部怕犯错误,不想再当于部。应该针对不同情,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二)对有问题的干部要迅速作出处理。目前各地尚有不少犯错误的干部和集训人员没有处理,其原因:一是没有专门组织力量研究处理,二是对具体处理的界线划分不清。建议省有关部门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解决。

(三)要办好干部训练班。为了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地应利用生产空隙时间,以县或公社为单位举办干部训练班,生产大队干部由县里主持轮训,生产队干部由公社主持轮训。

六、整党整团问题

(一)要加强整党整团工作的领导。各级整风领导小组和工作队,要确定专人负责整党整团工作。

(二)要恢复党课学习制度。对党团员要建立党课学习的制度,经常进行党纲党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人民公社的各项政策的学习。

七、社会主义教育问题

(一)要全面宣传几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应。在宣传中,既要宣传几年来工业生产有了飞跃的发展,对各方面起了巨大的支持作用,同时也要宣传几年来农业在抗拒自然灾害、兴修农田水利和抽调劳力支持工业等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以说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必要性,证明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正确性。

(二)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使社会主义教育经常化。对于社员可以采取“爱社曰”的形式,以“六好”社员(即团结互助好、劳动生产好、爱护公共财物好、监督干部好、揭发坏人坏事好、学习好)为内容,半个月或一个月评比一次;对于干部可以采取生活会的形式,以“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内容,一月或一季评比一次。公社各级党组织应将这项工作列为亩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

来源:

安徽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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