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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县驸马庄社员家庭副业和手工业情况的调查

日期:1961-5-8 作者:北京市委怀柔调查组

北京市委怀柔调查组

怀柔县王化公社驸马庄村社员的家庭副业基础很好,虽然经营的项目不多,在社员收入中却占很大的比重。根据十一户社员的重点调查,在一九五八年公社化以前,家庭副业平均占全家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一点八,最多的占全家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七。这里的家庭副业主要是养猪,养鸡,积肥,还有少数户作临时工,打草,卖青菜等。这里养猪具有省人(二、三十户伙雇一名弱劳力放牧),省料,成本低,肥的快,收入大的特点。一九五七年这村圈存二百五十头(仔猪不在内),其中母猪近百头。第三生产队只有四十二户,就养了三十九头母猪。那年卖给国家一百五十头肥猪。猪多肥也多,全村二千四百亩地,在一九五八年以前,每亩光施猪肥就一千至一千五百斤。

公社以后的三年,这村的家庭副业生产两起两落。一次是公社化初期刮“共产风”,对家庭副业是一次大破坏,社员黑夜偷偷地把猪赶到外村或外县廉价出售,有的户偷偷地把猪、鸡杀了吃掉,也不再积肥了。同时,猪集中公养以后,也死了不少。到一九五八年底,全村只有公养的五十头小猪。一九五九年四月贯彻郑州会议精神后,养猪实行公养私养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村的猪只又很快的发展起来。到一九五九年底,光社员户养就达一百七十头,加上公养达到三百一十头,并且有十三户养起了母猪。

养猪事业刚刚发展起来,有的同志认为这村私养猪数大于公养,是党支书李贵臣同志思想右倾的结果,把积极帮助和鼓励社员养猪的看成“是发展资本主义”。在党内批判了李贵臣的“右腿长,左腿短了”的右倾思想(李贵臣在一些问题上也确实有右倾思想),并采取了“切断右腿”的错误作法,猪场繁殖的仔猪一个也不往户里放,繁殖多少留多少,社员的猪则卖掉一头少一头。后来,虽允许社员继续养猪,又为了“防止发展资本主义”,给社员规定了两个条件:第一,不许养母猪,已经养的母猪到猪场换成仔猪;第二,每户养猪不许超过两头。这就大大挫伤社员养猪和积肥的积极性,到一九六〇年底,户养猪由一百七十头,下降到七十头。

这次我们调查社员家庭副业时,社员许克忠、王善等人都说:“提起养猪就一肚子气,不叫社员养猪,猪场里又没养好。”这个猪场一九六〇年的确搞的不够好,有三个干部,一个场长,一个会计,一个卫生员,七个饲养员,一九六〇年春天就圈存一百一十多头猪,养了一年,还是圈存一百一十头,全年死猪一百零九头,只卖四头肥猪。共喂粮食二万二千一百斤,药费四百元,搞了九个月的“卫生圈”,让圈里不许有粪尿,光给圈刷白就用石灰四十四斤,一年才积肥六万斤(可积一百一十万斤),喂了很多高贵的营养品,如葡萄糖,代乳粉,地霉素,共用代乳粉四十袋,地霉素(一元一斤)二百斤。

十二条政策贯彻后,这个猪场改变了面貌,把猪只分别下放给三个包产队,精简了会计、卫生员,制定了按圈定肥的奖惩制度,节省了开支,五个月才开支药费四元,猪只死亡大大减少,五个月才死五头。现在他们担负着为全村社员和食堂繁殖仔猪的任务,并喂养二十一头商品猪,今年一至三月,已经给社员繁殖仔猪五十二头,预计四至十二月份可以繁殖仔猪二百五十头,可以满足社员对仔猪的迫切需要。

几年来,这里由于贯彻执行政策上的摇摆,造成了以下的损失。

首先,影响社员收入的增加,使社员生活单调,心情不舒畅。据十一户的典型调查,一九六〇年社员家庭副业收入比高级社时下降一倍,由百分之三十一点八降到百分之十三点六。贫农李荣说:“过去我家每年卖一头肥猪,一九六〇年由于队控制,一个猪也没养,少收入四十元。这笔钱够我家两个月的饭费。”

其次粪少地薄,粮食产量下降。高级社时,每亩地平均能施底肥二千五至三千斤,其中猪肥就占一千一千五百斤。今年平均每亩施肥才一千五百斤左右,其中猪肥不到五百

斤。粪少地薄,加上瞎指挥风,粮食产量逐年下降,一九五八年亩产二百五十四斤,一九五九年到一百九十七斤,一九六〇年一百六十七斤。

第三,猪少肉也少。一九五七年社员卖肥猪一百五十头,一九五八年没有卖,一九五九年卖五十头,一九六〇年卖七十六头(其中猪场卖四头)。

十二条政策贯彻后,社员都积极养猪积肥,到今年四月初,已经增添五十二头小猪,很多社员都早晚背筐拾粪,到三月底,四个月的时间,各队就收购社员的多种肥料一百七十吨(三十四万斤),最近社员听到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以后,养猪积肥的积极性更高,特别是听到允许社员喂养母猪以后,社员许久英等就立即到猪场定购母猪,社员普遍要求增添小猪,已经出观了仔猪供不应求的新局面。

关于手工业生产的情况,问题和意见。

这村的手工业生产只有木工一行,有木匠八人,其中有两个是父传子的徒工。他们常年串乡活动,为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群众的生活服务。农业合作化以前,他们个人的收入很大,日工资一元五角,净剩四百多元。一九五六年农业合作化以来,他们“那里需要到那里干”农忙时服从田间劳动和为生产队修配农具,农闲个人搞副业。口粮标准和其他物待遇完全和农民一样。到田间劳动和社员同样记工分,给生产队做木匠活只记一个半上等劳动力工分,不给工资,个人外出做木工日工资二元三角,交队一元五角,记一个半上等劳力工分(现在记九分)个人得八角饭费和工具修理费。现在这八个木匠除给生产队搞些农业修配以外,大部分几乎常年在外边做木工。他们对于木匠活吃粮标准跟农民一样和个人收入太低,意见很大,尤其是这个村公社化以后,连年减产,劳动日值很低,一九六〇年他们每天交队一百五十元[转抄者按:原文如此,疑为一元五角],记九——十分,而年终分配每个劳动日值一角八分,吃亏太大,王玉明不满地说:“花一元五角买一个劳动日,分配时换回一角八分,这个年头手艺人算完了,连单干时的一角也赶不上了。”王贵春说:“农民有闲忙之分,冬天可以吃低指标,木匠一年四季没闲忙,怎能和农业吃一样的指标。二月份我的口粮是二十五斤八两,刭怀柔南关和县修配厂的木工一起做活,人家当时的粮食指标四十四斤,我们一天才八两多粮食,敞开肚子一顿就吃进去了,每天空着肚子怎么干活呀?”他们的意见:

1、木匠的粮食定量应不分农闲农忙,每月每人的定量应提高到四十——四十四斤。

2、买不到工匠使用的工具。斧子、钢锉、小锤、刨刀、黑烟子、线绳、标锯的三股线麻都买不到。他们说:“现在就使自己的老箱底,使坏了一件少一件,有些工具残缺不全,

很多细活不敢应。”他们一方面建议市、县的一些农具修造厂为他们生产一些工具,一方面要求商业部门在分配木匠需要的家具时,不仅要分配给县、公社、大队的修造厂的木工,也应当适当照顾分散的,无组织的木匠的需要。

3、没钱买工具。他们说:“过去我们每年要添置四、五十元的家具,这几年总也没有添置,给队里干木匠活不给钱,做外活把钱也交队,个人得的八角钱除去饭费(在外边吃饭贵)每月剩下三、四元,除去买点烟吸就剩不下钱了,根本没有钱买工具。”他们要求做外活每天收入二元三角工资交队一元,个人得一元三角。

(载《北京工作》四〇一期)

来源:《一个阴谋复辟资本主义的严重的反革命事件——揭开邓小平、彭真在顺义、怀柔“调查”的黑幕》(首都红代会中国人民大学三红农经兵团河北北京师院红旗井岗山纵队,一九六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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