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关于杨店公社双河和时围孜大队“信阳事件”的调查报告

日期:1961-6-3 作者:王兆基, 张致武、刘宽仁

王兆基、张致武、刘宽仁

为了进一步弄清“信阳事件”的性质,教育提高党员和干部的觉悟,使党员和干部能很好的接受“信阳事件”的教训,我和县委工作组十几个同志,于1961年5月8日到5月23日,用半月时间,在杨店公社的双河大队和时围孜大队通过逐户调查与群众座谈访问对“信阳事件”的发生经过专门进行了调查。现在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两个大队在“信阳事件”中遭受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

双河大队位于息县城北部,离城16华里,该大队1959年9月以前,原有14个自然村,245户,1053人,男女整半劳力488个,牲畜168头,可耕地4637亩。现有221户(包括外边迁来的),较原有户减少10.8%,782人,减少25.7%,男女整半劳力320个,减少34.43%,牲畜139头(包括去冬今春购买55头在内),减少17.26%。

1959年冬和1960年春,这个大队在路宪文、徐锡兰(原息县县委书记、县长,笔者注)的反动政策指导下,使这里人民群众遭受了一次骇人听闻的大惨案,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及其惨重,据统计:全大队共死亡339人,占原有1053人(59年9月以前实有人口,下同)的32%,其中男193人,女146人;成年人205人,小孩134人;贫下中农233人,占本阶级原有人口661人的35.2%,中农90人,占本阶级原有人口331人的27%,富农10人,占本阶级人口28人的35.7%,地主死亡6人,占本阶级人口的17.6%。在家里死的268人,逃在外面死的71人。

时围孜大队也在城北部,离城28华里,该大队原有22个自然庄,267户,1261人,575规格整半劳力。前冬去春毁灭了6个自然庄,占自然庄总数的27.3%,死亡人口240人,其中男157人,女83人,占总人口的19%。因没粮吃饿死的211人,打死的2人,上吊自杀的2人,病死24人,摔死1人。牲畜原有240头,死亡168头,占总数的75%。

(二)灾情严重、五风错误是发生“信阳事件”的起因。

从这两个大队看,1959年灾荒确实是严重的,虽然依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开展了抗旱斗争,使农作物保持了一定的收成,但是,由于干旱持续长久,最后仍造成不可抗拒的灾害。双河大队59年秋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476亩,有收面积只有529亩,而由于夏季征购了“过头粮”,在秋粮未成熟之前,群众暂调地吃青,估算折粮11900余斤,秋季实收粮食仅10470斤,还交了征购任务4870斤,剩下只有5600斤。全队每人平均合5斤左右。时围孜大队秋播面积2612亩,除吃青外,实收38228斤,公社派征购任务15万斤,完成18600斤,群众实际吃粮9斤13两。九月份双河大队十三个食堂已停了伙,群众勉强以菜度日,或到地里弄一点未成熟的粮食活口,到了十月,菜吃光了,粮食也收光、吃光了,群众生活更加困难,从十月到十二月,两个队越没有吃到粮食,由于断粮,浮肿病大量发生,人口死亡一天一天地增多,没死的人也都面黄肌瘦,东倒西歪,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痛现象。

但是,干部还在大搞反瞒产,当时地委、县委在路宪文、徐锡兰的把持下,不但没有采取措施进行生产救灾,安排群众生活,还到处鼓吹大丰收,逐级分派征购任务,而且是高指标、高征购,谁要说减产有灾,完不成任务,就给谁扣上“否认大丰收”,“否认抗旱成绩”和右倾“不要社会主义”等大帽子;谁要说食堂停伙、农民没吃的,就给谁加上“反动派”、“抵抗社会主义”等罪名,强迫下边完成征购任务。双河大队59年的秋季实收10470斤粮食,而浮夸为40余万斤,分派征购任务7万斤,超过实产五倍多,完不成任务就开展反瞒产斗争,就翻箱倒柜,逐户搜查,逼着问群众要粮。这个大队在反瞒产中,三番五次,先后搜查群众的粮食368斤,芝麻5斤,棉花25斤,群众说:“拿走了粮食,就是要去了性命。”进入十月以后,群众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但是征购任务还没有减少,继续逼着下面交粮,到处出现“开会带粮报喜”的邪气,如果不带,轻者批评,重者辩论。十月初,大队会计刘某某到公社开会时,把搜查群众的12斤粮食(也是仅有的粮食)、5斤芝麻,也拿去卖了。

反瞒产反不出粮食,继而又开展了反户户冒烟,为了不让群众冒烟,把群众的锅、碗、盆统统搜罗一空。单双河大队先后共搜查群众的小锅15口,盆48个,干菜580斤,鸡2只。这样一来,大部分群众连个盛野菜的锅也没有了。双河生产队社员尚某说:“粮食吃不上,连菜也不让吃,咋不饿死人呢?光灾荒,不反瞒产,不搜群众的小锅,也不会死这么多人。”

从1958年秋季以来,一直到民主革命补课运动开展以前,这两个大队的“共产风”一直未停,猪、羊、鸡、鸭、锅、缸、盆、罐、碗等几乎全搜罗走。

据双河大队不完全统计,58年以来,单大队就先后平调社员的猪58头,羊36只,鸡9只,家具58件,炊具45件,房屋117间,树木87棵,木檩13根,现金550元,其他物资85件;并且收回社员的自留地,不准社员在宅前宅后开荒种菜,弄得群众家底一空,在灾荒严重的紧急关头,群众一无所有,增加了群众抗灾度荒的困难。

(三)阶级敌人趁机进行残酷的阶级报复。

解放后,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双河大队先后镇压了大恶霸地主刘从龙;伪保长丁自正,匪首刘广治、刘少清、冯登殿;依法逮捕了惯匪刘从清、宋炳海;伪保长刘俊峰。时围孜大队在土改时也镇压了伪保长时应照,匪营长时昌然。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统治阶级,地主、富农在群众中已被打得像落水狗,抬不起头来。又经过互助合作运动,从初级社到高级社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合作化的优越性,特别是经过伟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批判了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行为,广大群众社会主义觉悟进一步提高,建立了人民公社。但在人民公社化以后,干部思想麻痹,阶级观念逐渐薄弱,地主、富农入了社,特别是由于干部调动频繁,有些屡犯错误被撤职的干部和富裕中农、土改时可划可不划的地主、富农或他们的子弟,趁机当了干部。他们自私自利、个人主义严重,当灾情严重、群众不可抗拒的时候,他们披着共产党的外衣,打着社会主义的招牌,接着反右倾的口号,只顾自己利益,不管群众死活,尤其在“左”的政策的号召下,他们便对群众下了毒手,实行最残酷的阶级报复。时围孜大队全队干部45人中搜查、罚款、扣饭、捆绑、吊打等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就有33人,占70%。……大队党书记徐志华、双河大队党支书刘广然,他们在前冬去春对群众采取了捆、绑、吊、打、辩论、斗争、拉死狗、批牛皮、游社示众、搜查、罚款、罚苦役、摔锅、摔盆子、不许冒烟、克扣口粮、扣饭、扣工资等多种多样的毒辣手段,对广大群众进行残害。

由于他们对群众的残害,致使群众的思想更加惶恐不安,一部分老实群众宁愿饿死家里,也不愿偷偷摸摸;一部分群众感到在家无路可走,而东逃西奔,饿死在外。如陈庄贫农社员陈毛孩,在家时把自己的家具变卖了,买了些东西吃一顿睡几天,门也不出,直到最后饿死,没有偷摸过公家和社员的任何东西。又如王庄社员刘少均,感到没有活路,只得领着孩子南逃北奔,结果父子两个饿死在息县南关。

从以下几个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残害群众的具体事例来说明“信阳事件”阶级报复的本质。

1、坏分子刘广然,是原双河大队支书,贫农成分,其父是个赌博痞出身,本人解放前当过国民党伪兵,49年当过土匪,参加过反革命组织,1949年3月攻打过我区政府,51年混入革命内部,任关店区单台乡长六个月,因强奸妇女,贪污公款,投机倒把,被依法判刑八个月,放回来后,一时伪装积极,依靠其兄刘广全(当时乡长),又混进党内,当上了互助组长、初级社长、高级社长,一直到大队支部书记,在此期间,一直为非作歹,多吃多占,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特别是在公社化以后,利用了政策上的错误,更变本加厉地残害人民,先后共欺凌毒打群众10余人,其中打死3人,打残废5人,打跑5人,并贪污公款600余元,宰杀耕牛2头,杀猪3口,偷公家红芋1500斤,偷麦种160斤;克扣社员口粮,大吃大喝,并经常领着一个妇女在大队里玩弄,给他们铺床盖被,并任用坏人当干部,组织突击队打人,在他的指使下,搜查罚款,强迫群众交银元,群众交不起就严刑拷打,如刘从领交不出银元,被刘广然打的满身流血,粘在衣服上,脱不下来。59年9月在生活紧张的情况下,他们召开贫农会议,强迫群众卖余粮,当时贫农社员刘自远说:“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哪里有什么余粮啊。”刘广然张口就骂,说他“否定大丰收。,“抵触粮食征购。”并以搜查粮食为名,逼着群众要银元,贫农社员王新安因交不出银元,被刘广然弄到大队,用枪托子毒打一顿,并威胁说:“明天不交,还打!”王新安回家后,感到无路可走,两口子一绳吊死,死后刘广然还骂到:“反社会主义反死的!”,并在他们坟上插上牌子,说:“王新安不顶改造,反对社会主义死的。”大队所有干部、群众没有一个不怕他的,称他为“熊大爷”,“活阎王”。

2、大奸商符广才,赵集公社人,赵集公社人,解放前在淮滨镇经商,后又在息县城里开百货商店,并雇店员一人,本人兼营行商,贩卖毒品,和息县城里的地主女儿宋自华结婚,土改时因贩卖毒品,逃避罪恶,逃跑到双河大队西刘店居住,后被政府发觉,于53年依法管制三个月,符逃来时自报贫农,并且利用金钱买物,请客送礼等手段,收买了原高级社支书刘广然,于57年当上高级社的作业组长、生产队长。该人在当作业组长时,曾经瞒产私分小麦二千余斤,受过撤职处分。59年春在干部大变动时,原大队支书刘广然又以私人关系将该人放到何老庄当作业组长,他老婆当炊事员,克扣社员口粮,全家大吃大喝,不给群众饭吃。何庄原有9户51人,59年冬60年春被打死和饿死的有17人,占33.3%,其中他亲手打死的3人(何凤兰两口和哑巴妮一人),不给饭吃逼跑在外饿死一人(何继友,贫农),不给饭吃在家活活饿死一人(下中农何洪氏)。何凤兰因扒了几斤红芋,夫妇二人被符某某连续毒打二顿,打后,夫妇二人先后死去。何凤兰夫妇死后,撇下5个小孩,又饿又冻,无人照管,也先后死去。何洪氏因为符广才喂牲口,叫她清扫牛粪,符说她没有扫净,而不让何洪氏吃饭,被饿死。何洪氏死后,两个小孩死去一个。何继友因干活慢了,符广才不让他吃饭,没有办法逃跑在外,饿死在北边仓铺。何炳治家里死的只剩一个哑巴妮,符广才无故将何家里财产拿走,哑巴妮不让符拿,被符用木锨把毒打一顿,打后两天死去。

3、蜕化变质分子陈得友,贫农出身,雇工成分,58年入党,曾任过小乡民兵队长、村农会主席、互助组长、生产队长。57年在高级社时期,开始打人,贪污后屡犯严重错误,曾先后被撤职多次,58年以来,违法乱纪发展更为严重,亲手共毒打群众70多人。最严重的是,59年冬调到周庄以后,亲手制造了周庄的大惨案。周庄原有78人,在他的一手造成下,死亡39人,死绝5户,是双河大队死亡最多,损失最惨重的一个庄。他到周庄后,又把何庄的伪甲长、保丁、老富裕农民丁治省也调去当事务长;提拔反革命家属刘从全当作业组长;把东刘店符广友(符广才的哥哥)调去当饲养员,与这些人纠合在一起,把持了周庄的领导权,声言“周庄是落后庄,要狠狠整整周庄的资本主义”。在生活紧张时,并说要把周庄所谓“资本主义户”饿死完,千方百计地找群众的岔子,乱加罪名,进行陷害,在生活紧张时,陈说中农宋保国想偷他的东西,要吊要打,把宋吓跑在外,回来后又要组织辩论斗争,宋保国思想恐惧,回家吊死。宋保国思后,陈得友又说他的□□线□丢了(实际未丢,而是他老婆放起来),是宋保国的老婆宋王氏偷去了,陈叫他的打手们把宋王氏吊在食堂门口的椿树上,亲手用鞋底把她痛打一顿,打后又用脚踢,当场被打残废。打残废后,不能干活,陈又说她是“装洋蒜”,叫事务长(丁治省)每天扣饭,二口人打的饭不够一个小孩吃的,宋王氏整天啼哭不止,苦苦哀求无效,最后气饿而死,死后陈还说:“不干活应该少吃饭。”宋保国一家五口活活被他折磨死四口,只撇下一个6岁的孤儿。中农宋保中是宋保国的弟弟,陈得友以干活不积极为名,不给饭吃,也被活活饿死。宋保中死后,其妻宋丁氏在断粮时,为了照顾小孩(当时两个小孩浮肿),偷拿了两个红薯,被陈得友吊在宋保华的门口毒打一顿,打后宋丁氏带着小孩逃跑在外,结果小孩饿死在张陶,本人带病而归,回来后第二天卧床不起,当夜还没有断气,被陈得友老婆抬到家里活活割死;割时人还能吭声,割后鲜血满地,肠子丢在东沟里,人头丢在西地里,宋保中一家人自此死绝。还有宋炳华,也因偷红薯被陈得友等毒打一顿,逼跑在外;其妻宋刘氏也因偷了红薯,被陈得友、韩安仁等吊起来毒打一顿,打后食堂又不给饭吃,活活饿死在家;死后单个小孩无人照顾,也先后死去,当宋炳华回来时,看到家里人四完了,不久也气饿而死,全家5口人死绝了。陈得友还规定干活消极不给饭吃,贫农韩为新的老婆韩宋氏,因有病不能干活,每天食堂只给打一碗饭,本人还舍不得吃,留给小孩吃,临死时叫喊要喝点面水,陈得友、丁治省等人不给喝,而被饿死。而陈得友等都多吃多占,大吃大喝,有一次他们几个人一顿就吃了15斤面。60年春,陈得友等在西坡锄地,衣服脱在路埂上,陈的二斤粮票、三元钱被其表弟王连旭拿去,陈把王带到何庄,叫丁学干把王吊在食堂门上,毒打一顿,打后陈说王手下不干净,不给饭吃,要把王赶出周庄,王饿的走不动路,倒卧在庄外,陈还不叫进庄,最后在这庄工作的大队干部王万发发现后,在食堂给他弄一盆稀饭吃,后又叫人把王架在场屋里,第二天早晨死去(据群众反映是刘从金、丁学干掐死的)。

4、漏网富农徐淑华,是原时围孜大队支书,于58年运用与原大队支书李绍州的亲友关系,混入党内;李调走后,徐便担任了大队支书。在他担任支书后,又叫可划可不划的富农张学勤当上了生产队长,贫农李少武是土改时贫雇农小组长,曾提过意见划张的富农成分,而张心怀不满,仇恨在心。在59年10月份食堂断炊停伙,李在10月10日偷扒公家的红薯10余斤保命,生产队长时廷贤(上中农成分)在10月20日早饭后拿枪将李捆着,带到大队办公室;张学勤、时廷贤将李拉到屋里,将李吊在梁上,上不沾天,下不连地,张又给李脖子上挂两块土砖,一个车轮,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把李活活吊死。总之,群众在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又遇上了阶级报复,连饿带打,又气又病,饿、打、气、病丧失了许多人的生命。(后略)

王兆基、张致武、刘宽仁1961年6月3日

来源:

河南省某档案馆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