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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布朗山(直过区)曼果乡有关办社基础和管理水平的调查

日期:1961-7-20 作者:中共云南省委边委工作组中共勐海县委工作组

中共云南省委边委工作组中共勐海县委工作组

一、合作社的情况

布朗山曼果乡共有313户,1587人。其中布朗族186户,786人,余为爱尼(哈尼族支系)、拉祜、阿克和香堂(彝族支系)等民族。有九个合作社,其中一寨两社的一个,一寨一社的八个,两个寨子为单干户。

这些合作社,都是1958年一哄而起的,除曼果、南痕两个寨外,一般都没有划过阶级,不论地主、富农,什么人都入社。办社后多数减产,这九个社大体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类,比较好的社共两个,都为乡政府、工作队驻地,有一定数量的党、团骨干;建社后,贫农粮食收入有所增产。如曼果一社,贫农22户(92人),1957年产量为24694斤,1960年产量达31978斤,有12户贫农表示拥护合作社。体制调整后,干部的管理水平可以勉强跟得上。

第二类,比较差的社六个,一个社只有个把党、团骨干,社的领导权或明或暗仍为地、富所控制;部分贫农愿意办社,但没有形成阶级队伍,群众思想混乱,生产搞不起来。如班等社(54户)离乡政府40余里,工作队干部有时去一下,三个党员中只有一个能起作用。全社107个劳动力,栽插季节经常出工的只有20余人,多时也不过半数左右。经营管理水平很低,工分多少,由社员自报,加之闹缺粮,社员忙于找吃的,春耕生产一度处于半停顿状态。又如季良社(27户),今年三月,地、富煽动个别社干部和部分群众要撤党员社长的职务,党员社长因无群众支持,斗争不过,想以搬家来“躲避是非”。这类社中,真正愿意办社的,多是那些缺乏劳动力以及鳏、寡、孤、独的困难户。

第三类,一个社。即阿克寨,没有领导骨干,旧的上层统治原封未动,解放后干部只进过几次寨。进寨前先和头人说好,入寨后头人还架起枪刀监视干部活动。1958年民主补课时,在头人操纵下全寨上山,坚持一个多月,向工作队提出四条要求:“不划阶级,不斗争,干部去寨不能超过二人,不准带枪,白天去白天回”,经协商后才下山。他们办社完全是政治压力,周围都办了社,不办恐怕暴露内部真相。贫农入社,实际上是给富农、头人当帮工,都说“入社不得吃”。全社17户贫农,1960年有11户退社,其他多数社员也比不办社时困难。该寨虽然办了社,但至今仍封锁干部,头人不准群众和外族干部谈话,每当干部进寨,群众关门闭户,躲躲闪闪,戒备很大。

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看,一类社能搞部分包工定额,但是困难仍然很多,由于田地没有亩积,每个工种定额需要干部每天丈量土地后才定下来,工种之间的定额很不合理,工分软的抢着干。群众对十分制数不清,只好实行五分制。有些社干,特别是会计嫌麻烦,不愿搞包工定额,仍想实行每人劳动一天发几分的办法,部分社员也不想搞。社长在场就实行包工定额,社长不在时还是每人发几分。

二类社一般还是死分死记。社长说:“搞包工定额,将来有的社员工分多,有的社员工分少,有意见不好办。”社员说:“搞包工定额,是政府不相信我们劳动,叫我们搞不团结”。

三类社还是绝对的平均主义,全劳力出工,每天用木刻刻一刻,半劳力刻半刻。中农、富农劳力多、牛马多,占便宜;贫农人少,劳动不劳动都吃亏。分配时背一箩分一箩,包谷、红薯你一个我一个,分完就算,该社1960年分配结果,折算下来,上中农(有的是富农)每人分粮337斤,中农每人分307斤,贫农每人分280斤。因此,这个社的贫农多数退了社,现存19户社员中,有14户中农,16户单干中,有14户贫农。

另外,该乡多是六七十户的大寨子,虽然已调为一寨一社,社干仍然“管不下来”。今年春天贯彻省委“边疆政策”时,由于区委干部怕右倾,连调整规模都不敢贯彻,平均主义没有得到克服,至今一类社中还不断出现社员要求退社的情况。

布朗山区共有42个寨子,有37个寨子实现合作化,曼果乡可代表整个布朗山合作社的情况。

二、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

第一,民族的社会发展水平十分落后。农业生产完全是刀耕火种,铁质工具很少,用竹杆插穴点种。1957年部队工作组帮助他们开了水田后,才开始用大洋锄,学驶牛犁田;手工业只有自制自用的一些粗糙的用品。出售松明、草排、仔猪等换取坝区的粮食(据曼果社的调查,自产粮食只占其需要的44%,靠坝子换粮食占56%,粮食虽少,吃粮水平都在500斤左右。合作化后,全由国家供应,国家赔钱很多,但只能供应300多斤,群众对此不满)。

土地为村寨头人“卡滚”(家族)所有,交家族长管理。每年春耕生产时,杀鸡、送腊条请佛爷卜挂,择定耕种方向,如方向不宜,土地再好也得丢荒,择定土地后,由家族长按户分配使用,秋收后仍由家族长收回,来年生产时又重新分配,单户只能占有夥耕生产空隙自开的小量山地及寨子附近的竹棚。各户之间的土地占有虽有悬殊,但本族和本寨之间尚未出现租佃关系。民族内部虽已产生少数地主、富农(根据曼果的调查,地主4户,占总户1.35%,富农7户,占2.36%),但其剥削方式多为高利贷和雇工剥削。解放后,虽然取消了择地卜挂的陋习,废除了高利贷和雇工剥削,但群众的觉悟仍然很低。1958年暴乱时我们在曼果寨逮捕了地、富头人11人(释放三人,狱死四人,现劳改四人),虽然打击了上层势力,但群众并没有发动,工作队虽把地主、富农都划出来了,但大多数群众阶级界限仍划不清。

另外,民族的宗教迷信很深。上层利用宗教吮吸群众大量钱财。根据曼果一社的调查,1949年全寨宗教费用占其总收入的32%,1957年后虽有所减少,仍占其总收入的14%。1949年前,全寨71户,就养活着20个和尚。宗教活动频繁,五日一“开门”,七天一“关门”,每年每户要耽误70余天。布朗族过去在政治上虽受傣族土司统治,但在布朗山却是一个统治民族,以“山主”自居,统治着哈尼、拉祜等民族,称哈尼族、拉祜族为“哈尼儿子”,“拉祜儿子”,他们的头人由布朗族头人册封。哈尼、拉祜等族使用的土地、寨基、坟地、牧场都得向布朗族头人交纳地租和山租。布朗族群众可以任意到哈尼、拉祜寨子拿东西和随便吃喝。1958年后,民族间的租佃关系虽已取消,大烟也已禁止,但群众中遗留下来的“游手好闲”的习惯尚未完全改变。

第二,工作基础很差。1958年前,布朗山区只有武装工作队,流动性的作一些以对敌斗争为主的群众工作,民族内部的旧势力和落后因素,一点未动。直到1958年8月开始建立乡政权,紧接着进行民主改革,办合作社,虽然对旧制度有些冲击,但除了个别乡政府、工作队常在的村寨外,大部分村寨都没有发动群众,至今不少基本群众划不清界限,没有形成贫农阶级队伍。到1961年春夭,部队出国作战,消灭残匪,多数群众才真正认为“毛主席这一边胜利了”。

第三,这几年执行政策上有许多错误。布朗山1958年开始群众工作,即亳无准备地突然进行民主改革。一年办三次社(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实行耕牛折价入社、大办食堂、宣传实物存款,引起群众思想大混乱,认为“一切都要归公”,“一切都是给共产党干的”,全区逃跑500余人,生产受到破坏。有的说:“是不是这些外来干部疯了”。1959年调整后,全区仍实观合作化,群众仍然心有余悸,普遍反映“这两三年不明政策”,“昏头昏脑”,“有牛无牛是一样,耕牛死了,豹子吃了还好些”,群众把好一点的衣服、工具、银首饰都埋藏在地下,把竹子砍光。这两三年粮食都减产,特别是1959年减产很大。据曼果一社的调查,1949年粮食71913斤,1957年78639斤,1959年为42071斤,比1949年减产41.5%,比1957年减产46.5%,1960年粮食产量稍好一些,为67750斤,但连吃青算在内,群众一年仍缺着半年粮。

当然,十年来,我们在布朗山也作了很多工作,最主要的是培养了一批乡、社骨干,部分社开了水田,扩大了耕地面积,个别社生产也有发展,但总的看来,基础是很差的,绝大多数地区没有办社的条件。

三、当前群众和干部对合作社的思想动态

自从去年12月贯彻政策以来,少数办得较好的合作社,社员思想比较稳定,群众生产积极性有所调动;但大多数合作社社员的思想还相当混乱,有的说:“合作社好,但是要到单干寨子买粮吃”,“组织起来出工迟,单干生产一个不等待一个”,“搞定额好,多劳多得好,但无饭吃,犁田犁不动”。班等社快下种时还有十多户要求退社,他们向社长表示:“只要准许我们单干,我们情愿在开好的土地留出中间好的给你种,我们种边上的坏地”;社长岩糯恩(支委)在支部座谈会上敞开思想说:“说单干有饭吃,不符合大方向,对不起党和毛主席,但是为了肚子又不能不说”,又说:“如果一宣传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就等于戳破了马蜂窝,连社长都会带头退社”。今年三月曼果分社时,曾影响到部分社要求分社。但区、乡干部仍然怕反“右倾”,怕分社会被误认为是”越小越好”,只分了两个社后,就不敢再分了。南痕社两个寨子相距五华里,要求分社,也长期拖延不敢解决。干部对群众要求退社总以为是地、富破坏,用政治压力去封住群众的口。因此,至今一部分社生产仍然搞不起来,只坐待国家供应。据区委书记施宜西同志介绍,布朗山整个区情况,也与曼果乡大体相同。例如今年在张家乡调整关系时,稍松了一下口社员就纷纷退社,140余户社员三天内就退得只剩40户,后来干部认为,“这样下去都成单干了”,才又收拢起来,不准退社。

四、对今后办社的估计

据我们了解,布朗山在我省直过区中,代表比较落后的地区,象这类基础确实太差的地方,应从根本上考虑究竟怎么办才更能有利于发展生产,更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稳定边疆,这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来源:

云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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