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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交待罪恶事实

日期:1961-0-0 作者:原中共潢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 马振兴

原中共潢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振兴

犯人马振兴前冬去春所犯的罪恶事实交待下如下:

一,关于监狱死人的问题:

前冬去春在正风中揭发出来的监狱死人210名,于60年3月间向专文字报告才72%(应去%,改为名——编者),60年的3月底省专来人检查汇报的92名。60年的八月间由专吴科长来向专汇报161名,(注明:省专来人检查时我在专开会)全专属潢川死人最多,大会点了我的名,有孙科长对我说,现在去你县检查,请给你县打个电话,叫他们准备好一点,当时由孙科长给我接的电话,当时有胡崇本向县王局长讲的,当时我又接电话说了几句,我说:全专区属咱们县死的人多,现在去咱们县检查,你们准备好一点,当时王局长对我说:省、专来的人买票叫他们看戏去了,正在召集劳动股和监所的有关人员正准备坐(应为座——编者)谈,我又说:请你们准备就是了。以后王局长到信阳去对我说向省、专回报92人;中间有省曾检察长来我县检查二次,都是高长富向他回(应为汇,下同——编者)报的。60年八月间专吴科长来叫统计数字,当时统计161名,高长富又组织人员搞了一夜,结果都是180名,第二天早晨高找我说:我搞了一夜还有180名,我说:那怎么能少了呢?结果我和高又搞了一上午还是161名)。

二,克扣囚粮问题:

在60年元月份,有一天劳动股会计刘恒友找我请示犯人吃粮标问题,当时我问刘现在犯人吃粮指标怎么样?刘说:原来不劳动犯人杜局长指示吃半斤,(监所犯人)我说:吃的太少了,刘说你不了解情况,我们正在打米,可以拿正米换碎米吃,一斤好米换一斤半碎米,半斤也合十多两米,我又说,不能超过群众吃粮指标,不劳动的犯人一天可吃十一两,群众才吃十二两,临时参加劳动的可以吃一斤,打米厂的犯人和修配厂的犯人、窑场的犯人每天可以吃1斤6两,当时我还说:具体情况我不了解,咱们局里三个局长分工,高长富他负责监所,劳改股的工作,请你找他作具体研究。以后高怎样指示的我就不清楚了。

到60年4月份,我又到伞陂寺公社安排群众生活时,看到常青、毛集、古城等大队群众食堂停炊没吃的,我回县开县委扩大会,县委也说没粮食,我回机关,叫高长富、夏立银等人到劳改股把所有的粮食清一下,好往县委报喜,现在群众没吃的,县委没粮食正困难的时候,结果清出了9000斤粮食,我叫写了一张喜报向县委报喜7000斤,我说是结余的粮食,当时写的是劳改犯人节余6600斤,民警队100斤、公安局、派出所300斤,当时我的主要指导思想,看到群众没吃的,县委没粮食,主要支援灾区,其粮食的来源有三个方面,一,冒领,如死了和放了的人名字没注销,二,用碎米换好米,顶下来的粮食,三,克扣犯人应该吃的口粮扣下来的。

经我任局长以后,克扣8000斤左右,冒领、顶替粮食1000余斤,前任局长杜荣生克扣和冒领、顶替粮食6000余斤,总之,因我克扣历史使犯人死亡216名,我任局长期间,造成犯人死亡1666人左右,同时,我于60年3月间每月从犯人吃油指标当中叫公安局拿钱,买油十斤,交大伙吃,又于60年3、4月间,为了公安局出发方便,从劳改股拿来400斤粮食,工作人员出差之用。(粮票在局里会计保存,正个(应为整风——编者)期间全部退给劳改股)。

关于当时监狱死人问题:二月间我从乡下回来,有李国志向我反映说:监狱不断死人,我说都是怎样死的?他说浮肿病死的,我说都是些什么人?他说杀牛的多些,我说叫医生治疗治疗,死了通知其家庭,有的病重严重的取保外衣(应为医——编者),同时我又说:你去找高长富我在搞防空,防空以后采取了措施,把劳改股股长换了,又叫医生进行了检查,叫彭明生到监所负责,到三月间基本杜绝死亡,(研究时间是二月间,参加人员有高长富,罗希芝、刘恒友、李代毅)。

我来潢川后,到监狱检查过二、三次,第一次是我初来有高长富念头到劳改股窑厂去看了看,我见到劳改股大门里有很多米和面,当时他们向我介绍说:是节余的粮食和犯人的口粮,60年8月到监所来检查一次,是民警队牛队长领的,回来我叫外县和拘留人员放了二、三十(转到其本县)注明几点:

因为官僚主义不深入具体检查,造成监狱死亡160多人,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

(2)不执行党的政策,不按上级规定吃粮指标克扣犯人的粮食向县委报喜,受到表扬,造成犯人饿死的严重后果。

(3)犯人死亡后,没有如实的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没有认真的检查采取措施,数次不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进行欺骗。

三、收容盲流问题

60年以来,到3月止,共收容5600人,在9月份统计共死了(此处13字不清——编者),死了1600人,究竟死了多少,我还是不清,在收容工作上我的主要罪恶有以下几点:

我在每次布置公安工作的时候,作为一项工作来安排,并说:作好此项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预防偷盗案件发生有效的保证,还说各公社必须认真作好这一工作。在过春节的早晨,我开电话会,往各公社布置,认真作好防范工作,作好春节保卫工作,必须作好收容工作,第一点控制本地人不外流。第二点,外来一个收一个,同时安排好他们的生活,60年2月15号在防空斗争中,我用电话向各公社布置防空斗争工作的时候,同时把收容外流工作做好,作到以下几点:(1)公社建立关卡,把所有的饭店变成关押的人员(原文如此——编者);(2)各个集镇的交通要道建立起联合治保委员会,进行打更放哨,预防犯罪分子偷盗,同时把收容工作也代起来;(3)控制各个渡口把好边防,防止外县人员流到我县境内;(4)控制好汽车站,售票要介绍信,(5)我并在电话会上说:外流人员无有好人,好人不外流,不是小偷小摸就是懒汉二流子,也是富裕中农,或五类分子,结果逼的农民阶级兄弟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有在家饿死的路一条,我在这次防空斗争中,共收容了外流人员200余人,经公安局审查了,空、特、嫌疑分子70余人(省、专在潢川召开南五县公安局长会议回报的数字)。

我在任局长期间,在大收盲流中,光布置收容,无有到收容所进行检查过一次,里边出现的问题,饿死人、打人、对外流人员的遣送都无有具体好好的检查,因自己官僚主义给党和人民造下了严重的损失。

四,关于违法乱纪问题:

(1)60年3月间,由部队送回来一个军人,叫李金花,当时郭队长对李处理意见是监督生产,我叫把他拘留起来,叫给公安局种菜,因他不干,拘留四个月,在修监所大墙时残废了(他身上带70多元钱不知谁贪污了,以后李金花的情况我不知道了)

(2)(此处3字不清——编者)问题:他是个劳改犯,经逮捕判刑刑期一年半,满期时我批准叫留厂使用,他不愿干,我又批准回家管制1年半,

(3)顾有山,是强奸军属案,满期后我又叫留厂使用三个月,后放了。

(4)席中杰强奸疯子案,连请示专三次要逮捕,结案批示缓刑,我叫拘留二次,拘留三个月才放了。

(5)60年5月仁和公社有1个赵阳甫(木业工人)当时装外逃反革命分子段树香骂群众,我批准叫拘留一个月,以后动员他留下,当明工使用,结果拘留二个月才放。

(6)60年6月在防疫期间,城关综合商店有个宋(此处1字不清——编者)子,骂县公安局黄股长,黄相(应为向——编者)我反映后,我叫拘留七天。

(7)60年6月间,城关搬运工人孙保均,因从传店回来,中途遇到一个人过水快要淹死了,他不救,拾一个包袱内有二百元钱,他也不交,有人检举但他也不拿出,我叫把他拘留有三个月,到十月间放回。

(8)60年三、四月间,有城关一个学生叫李德明,偷天桥门市部,当夜被职工捉住,当场二人斗打,以后向公安局报告,我批准叫拘留四个月,以后在劳动期间他跑了,被捉住又代(应为带——编者)上链,60年十月放的。

(9)60年元月我在黄岗公社安排生活的时候,有公安部长孙树芝向我反映有两个杀牛的每人都杀了五条,我就用电话向梁德柱反映,梁德柱叫拘留,结果石学发(中农)以后放了,王国(贫农)当过土匪,拘留一个多月死在监所。

(10)我任局长期间共捕五十多个人(包括三类队)60%的都是杀牛的(错捕)拘留大约有200多人,其中亲自批的20多人,拘留人员80%是错拘留的,其中死狱中80%(估计数字)。

五,教养问题:

于60年3月间在窑厂搞了个养猪厂,我和高长富研究把以下几个小偷弄到猪厂养猪,有(此处3字不清——编者),张广康,张(此处2字不清——编者),张小天、成光文、苏克贤,沈秀英,还有淮滨两个小孩,还有隆重古公社一个小女孩,(这三个是从收容所搞来的)当时决议管吃管喝每个月发给工资,这事省专都不知道,是县偷着搞的,结果十月间正(应为整,下同——编者)风中都放了,是我叫搞的。

六,搞农业问题:

于60年6月间,我在伞陂寺安排生活的时候,请示县委书记吴清山,我说准备用劳改犯人,在伞陂寺搞点地,吴就说搞生产,怎么不好呢?当时我就和伞陂寺书记王余海研究在六里棚搞,麦收后才去搞地,初产时搞259亩地。后来(此处4字不清——编者)和公社不要的地共有830亩,当时向专报的180亩,按上级规定是不准搞劳改生产(农业),当时还作了三年的规划,到三年以后到达到自足,人员计划干部搞临时劳动,和满期犯人留一部分。再一个扩大交通警,解决劳力问题。

七,调正干部吃粮指标问题:

在60年七月间因干部吃粮指标混乱,内勤有的吃31斤,外勤吃28斤,当时有我和高长富召开会议进行调正(参加人有法院杨永荣、陈三思、夏立银、罗希芝等人)当时调正拉平以外还多了50斤粮食,存在罗希芝,当时最主要调正错误有以下几点:(1)交通警不该调正;(2)打字员(3)通讯员等十六七人,当调正以后有些干部不够吃,我还说他们闹粮,我说的是交通警杜月英、尚国珍、严春和等,结余的粮食不知咋处理的,到八月份一律改成为28斤。

八,关于政法办公室的问题:

于60年6月间,大部分男同志下乡割麦保护麦收,家剩下一部分女同志在机关,当时我从乡下回来,看到都是女的,我说真成花木兰办公室了,当时在家的人员男的有黄文清、张毅、王学固、陈三思、鸿德成,法院(此处4字不清字),留在家的有杨永荣、胡喜丽、陈雅菊、刘桂珍等四人。(在家的男同志白天下去,夜晚回来了)

九,下乡工作作风问题:

第一次到黄岗公社安排生活,有彭明生和我一块,住大队部里,没有到群众家吃饭,第二次县委抽工作队下乡,我任组长,到伞陂寺,当时政法机关共去五个女同志,商业局去二个女的,公安局夏股长去了,当时都分到伞陂寺大人,有邓学珍、黄传芳住在魏庙生产队,商业局两个女的住在张楼,杜月英、徐新义、董秀玲、夏立银住到陈集生产队,县委吴书记指示我流动到各队检查不要固定在一个生产队,60年5月间由公安局黄股长到伞陂寺和我研究工作,有夏立银等人叫公社杨部长到机械厂做的饭吃,不深入不顾影响。当时我们拿粮票买米叫做的饭。

在公社开干部会时,和来听电话会在杨部长屋说笑影响不好,特别是有个上海女的她没牙更热(应为惹——编者)人好笑,别人提出,我说她封建,6月间割麦到八里,所有政法女同志都去了,当时把我的枪交给小碗(通信员)小徐拿着,影响不好,在休息时和女的打扑克,说笑等影响不好。

十,关于发展党员的问题:

60元月份,现选原来支部,我任支部书记以后,研究发展党员打(应为对——编者)象,当时有高长富介绍原来培养的对象和情况,确定了杨永荣、郭群林、陈秀兰三人作为发展对象,到五月间填表发展的,接着又陈金生、彭明生、徐新义等三人的表,当时有我高长富、陈三思、郑福南研究的,(填表组织没批,当时主要错误没有审查干部的历史,盲目发展。没有支部大会讨论的错误。

十一,提拔干部问题:

第一个问题提拔张保丰,董有付、刘玉、王怀三这些人员,当时有我和高长富研究的,报县委批的,第二个提拔一般干部和股长厅长等,当时研究人有高长富、夏立银、(此处11字不清——编者)清等,后报经县委批的,第三个,转干,当时研究的人同上人员,另有胡崇本,余学业,他们的历史情况有高长富,夏立银介绍的,后县委集中学习以后才转的,我的错误是陈起怀因搞违法乱纪、余学业说他资本主义思想严重,我没叫宣布。

十二,封锁消息问题:

(1)60年三月间,有梁德柱叫机密局转出来两封信,上写着立即速查,(都是中央退回来的)五月间查清是王树珍写给中央的信反映潢川饿死的问题,以后我叫写个结论反动匿名信件,转到郑州市公安局处理。(王树珍(此处7字不清——编者)分理处工作)后经处理结果不知道。

(2)60年6月间,县委退回一封密信,经查清是高中学生董大忠,他原籍是罗山县周当畈人,写的是罗山饿死人,骂县委书记胖的象猪猪样,查清后我叫请示梁德柱叫拘留,梁德柱叫请示地委逮捕法办,当时连夜派人到地委请示批,路宪文批的是,批评教育作其他处理,回来又向梁德柱说:梁说转到文教部份处理,(处理结果不详)。

(3)60年2月间,南城派出所开会,有王怀三、拿出一封信,当时有高长富拆开的,王怀三念给我听的,是右派分子的儿子写信给国务院问右派儿子是否能往大城市迁?当时我叫立即打发走了。

(4)59年12月27日省委宋书记、刘书记来潢时,梁德柱打电话给我说:有省委书记往淮滨去,经我县上油岗公社,叫作好保卫工作,不准出问题,不准有拉车的,不准有死人,不准有外流人员,当时我和高长富、崔孔文研究,派七八个干部有崔孔文、董有付等人我还叫王志学、李代毅两个股长跟车到淮滨,还打电话给淮滨叫他们来人接等。

十三,多吃多占问题:

(1)我来潢川后成立了政法小伙,吃粮没有定粮,随便吃,到四月份停止的每月交15元伙,每月可能多占大伙的8元部分便宜。

(2)60年4月间,我在伞陂寺工作,向郭子?拿24斤粮食。在黄岗公社召开公判大会时,政法干部吃了六斤,(经张毅的手)下余的我用了。

(3)60(应加年——编者)7月间到省开会,由郑福南从徐文寿拿20斤粮食给我,就我一人用光了。

(4)60年三月间,父亲来潢住一个月,来时没代粮食,吃饭没给粮票说以后寄来,结果没寄来,他回又代三斤粮的馍。

(5)60年8月间,爱人在邮局给保姆邮粮票丢了,当时往郑福南借25斤,叫郭群林到??代去的,以后还了十斤,下余的没有还。

(6)60年8月间,父亲来时,我拿2元钱给罗希芝买二斤油给父亲做小伙吃。以上多吃多占和贪污,如果组织叫赔款的话,我保证退还。

十四,爱人生小孩的问题:

60年8月,爱人生小孩当时住在机关,我有病,保姆看有三个孩子,我在夏立银屋住的,夜间无人和爱人作伴,就叫交通警黄传芳和爱人在一起睡了五六夜,当时主要的错误是不应该把人民交通警来持(应为侍——编者)候自己的爱人,认为使(应为是——编者)同志关系,结果把人民交通警当成自己的仆女用。

爱人生孩子时后因没有奶喂孩子,叫别的干部到外帮买鱼给爱人表(方言,意为发——编者)奶水,叫彭明生拿二元钱到车站食堂买一个鱼,叫李国治到(此处空一格,根据县委材料对应看,应为电——编者)机厂劳动见民兵逮两个连(应为鲢——编者)鱼给我,当时我不要,李把鱼放在地就走了,叫余学业在乡下给我买100个鸭蛋,总之不该叫爱人在机关生孩子,也不该叫小孩住在机关里。

十五,关于组织蓝球队的问题:

于60年12月间,政法部门组织三个蓝球队:男子甲、乙队,女子球队,当时把所有的交通警组织球队,还叫他们认真练,准备在全县夺全县的冠军,还准备到信阳比赛,主要错误,第一不应当把工会活动取费用3300元买了运动衣,蓝球队员每人两件,我也是两件,第二个县体委把人抽到信阳打球20多天耽误工作,同时在机关工作的同志打球多一些耽误了工作。

以上问题是根据提训提出来的问题和教导员指示的问题以事实求是的的坦白交待,请领导审查,如有不清之处再提训作交待,但我的问题要求党组织早日研究作出结论,不管党给予什么处理,我是愉快的接受。

(复印时漏1页,约200字——编者)

犯人:马振兴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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