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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沿河县委(贵州)监委对傅忠珍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报告

日期:1961-4-24 作者:[待确定]

傅忠珍,男,现年三十一岁,汉族,贫农成份,务农出身,高小文化程度,住贵州省沿河县城关公社新详管理区,现任黑獭管理区总支书记。

简历

一九三五年至四二年在家读书,一九四三年至四五年在家生产,四五年至四六年在和平镇当镇丁,一九四七年至五五年在家生产,一九五三年入党,一九五五年在新详乡任支部书记,一九五六年调城关区组织委员,一九五八年调任联桥总支书记,一九五九年调任黑獭管理区总支书记。

社会关系:

傅忠元,伪保长,亲兄弟关系。

田国志,伪副镇长,领导关系。

主要错误事实:

(1)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傅忠珍在黑獭工作时,因田荣芳私杀小队耕牛,被傅于一九六○年元月一号召开全乡群众大会进行斗争,斗争后没收其全部家财。为此,田荣芳回家难处,只得外出逃荒,由于饥寒过度,不到半月饿死在我县洪渡地方。

(2)一九六○年正月间,傅忠珍偏听别人说:谢大志吃人肉,被傅审讯不借,立即叫田贵福将谢悬吊在猪场川川上,事后开除回家,不给饭吃,相距两月而死。

(3)一九六○年二月,田贵忠因偷小麦种100斤,当即被傅用抬扛毒打成伤,后经治疗,现在已成残废,不能做重活。

(4)一九五八年任联桥总支书记时,在大购大销运动中,不深入调查了解,信口乱说:中农肖启成家有光洋、铜元抗拒不卖,就指使青年队将肖毒打,手被打断,受伤过重,当夜而死。

(5)严重的翻箱倒柜,贪污克扣病人粮、糖100多斤和自己生活特殊。傅忠珍在黑獭工作时,翻箱倒柜二十六户,没收家产、扣饭和将扣的大米2000斤私自拿出开办干部食堂五个,多吃多占,克扣三病大米15斤,糖20余斤,牛、羊、猪肉各十多斤。

在运动中的态度和组织处分:

综上所述,傅忠珍同志在工作中不顾党的政策,严重的不关心群众的生疾疾苦,吊打群众,逼死人命,已给党的事业造成莫大的损失,六○年三反运动中不交待。但是,该员在这次的运动中经过教育,能检查自己,表示悔改,今后再不重犯,为此,经监委同意,在党内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当否,请示。

中共沿河县监察委员会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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