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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县委组织部关于李克成同志所犯错误复查报告

日期:1961-6-10 作者:[待确定]

李克成同志,男,现年32岁,湖北英山县草盘公社占河管理区人,家庭贫农成份,个人学生出身,高中文化程度,1949年7月由湖北革命大学入伍,1952年入党,曾任黄岗地委通讯科通讯干事、办公室秘书、副队长等职,现任中共麻城县委书记处书记,并兼任县委农工部长。

李克成同志在59年反右斗争中被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县委书记处书记职务(保留县委委员),工资由15级降为17级,现根据中央关于人民公社60条草案新精神来看,其本人错误经查证研究后,除否定“支持反党集团”、“破坏人民公社体制”、“反对总路线”、“反对农业八字宪法”等到问题外,仍有以下错误:

一、违犯党的原则,破坏党的纪律。

1958年3月县委农工部以王维捷为首的有曹铎、胡裕宽、熊德清、丁开焱等人组织民主治部,进行非组织活动,舆论县委领导,在执行县委指示决议上,有过标新立异的行为。在大跃进中的一些问题的看法,他们有共同错误的观点。民主治部的非法组织,王维捷与李克成同志谈过,李一直未向县委反映,并指定由王维捷负责,叫王大胆领导,积极工作,李还亲自召开会议,散布一些对县委高产指标的不满情绪

李还主张解散农工部和县妇联,到处封官许愿,拉拉扯扯。他既未经县委研究,又未向县委请示,就私自决定把王维捷放到白果当公社任党委村书记,曹铎到中一当部长,胡裕宽到宋埠当部长(均已选举),丁开焱到龟山当副部长,还封县委候补委员程子玉同志当农工部副部长,并要提拔王维捷为农工部副部长。实属无组织无纪律。

二、散布流言蜚语,诬蔑县委领导,打击别人抬高自己。

1957年在福田河修水利,技术员迟到一步,他骂梁启傑同志(县委书记处书记)“娘卖×的,别人要人就有,我要人就没有。”1958年他公开骂陈化民同志(县长)是“相公”,骂赵金良同志(书记处书记)是拉蛮的祖宗,他攻击赵金良同志“会吹”“爱雄”,喜欢搞形式主义,处处打击县委领导威信,抬高自己的威信。在白果公社对农工部干部说:“县委决定要老赵管棉花,地委不肯,要我管棉花。”对农工部干部说:“县委决定叫老赵兼农工部长,地委不肯,要我兼农工部长”。为了制造党的分裂,挑拨县委之间不团结,他说:“麻城吴管全面,赵管农业和干部,陈管钱,我没有权。”诬蔑“麻城是赵陈之县”、“赵陈之天下”。并指使他的爱人甘智明到处散布说:“吴书记、赵书记是‘官官相为’,他们是老干部,吴书记只听赵书记、陈县长的话,我想我没有权利。”

李克成同志还诬蔑第一书记吴德简同志,对地委书记易鹏同志说:“老吴的领导方法有问题,开个电话会开了两天两夜,连自己也睡着了。”这完全是诬蔑。

还对一般县委同志采取拉拢挑拨拉拢,破坏党的团结。国庆节时为了副食品问题供应问题,对吴德简同志说:老吴,兵役局老李同志说肉供应少了。对县人委吃中灶有乙见(实际没有),又在人委请下放干部吃饭时(李少兰同志因有事未来),李克成就对陈化民同志挑拨说:老陈,李少兰同志他不会来的,对你有很大乙见。企图使陈化民对李少兰同志不满。

三、对待上级指示,采取两面手法,显示自己,另搞一套。

1959年秋季姜一同志在宋埠对分配问题作了指示,李克成同志当面积极赞成,而背后召集农工部干部开会布置,另搞一套。同时不经县委研究,个人决定在中一公社推广晏店八队下放鱼塘、柴山、副业等经验。更严重的是中一公社是省委的棉花重点。他却在那里大搞棉花撒播,大搞棉豆间作,使中一棉花生产受到很大损失,影响极坏。

李克成同志为了显示自己,在白果对汪凤元(原党委书记)说:1958年棉花生产(是李管棉花)比1957年好(是赵管棉花),57年百斤皮棉是有问题的(实有百斤皮棉产量),李在粮食产量问题上也有右倾保守思想,他派农工部干部曹铎去中一“五一”第一队搞包产,每亩只包500斤(实际亩产700斤)李知后不但不加制止,反而召开现场会议推广。

由于李克成同志骄傲自大,处处显示自己,所以他分工到那里,那里的工作没有搞好。1957年李在白果梁家畈搞社会主义教育时,不执行党的政策,运动中捆打181人。县委发现后,责成他检讨,他欺上压下,只承认骂了几个人,并写假报告介绍经验全县推广。

四、同情反革命暴乱,丧失阶级立场。

1959年春天,中一公社曾发生两次反革命暴乱事件,一是伪保长王文香为首的抢仓库,一是抢供销社事件。李克成对此不予制止,反而不叫武装干部带枪,并说:“这是人民内部矛盾。”当迎集抢粮事件发生后,李亲自打电话粮食局要供应,并威胁说:“不拿粮食不能退兵”,结果要去两万斤“改和粮”。

同年夏季李克成同志患病在五脑山休养,表现生活腐化,丧失立场,与右派陈家玉(女)打牌取乐,找判8年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周天卜诊病,并同意游弟波从国家财政中供给右派分子李辉150元到汉口看病,还提议要提前释放反革命罪犯。准备安排右派分子工作。

李克成同志犯有严重个人主义错误,他一贯散布流言蜚语,诬蔑漫骂县委领导,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在党内封官许愿,拉拉扯扯,争权夺利,挑拨县委不团结,丧失阶级立场。经县委再次研究,摘掉右倾机会主义帽子,不改变处分。

1961年6月10日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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